建安五年,秋。
这是我加入正规军的第三个月,也是我第一次参加真正的战斗。
任务是清剿一伙盘踞在山里的山越人。据说有上百人,经常下山抢劫,害得周边百姓苦不堪言。郡守下了死命令,必须把这帮人剿灭。
“丁奉,你跟在我身边,不要乱跑。”周什长对我说。他检查着自己的刀,刀锋在晨光中闪着寒光。
“是。”我点点头,握紧了手中的环首刀。
这把刀跟了我半年,刀柄已经被我的汗水浸得发黑。我用布条缠了好几层,握起来才不滑手。
我们一行五十人,凌晨出发,摸黑上了山。山越人的寨子建在一个山谷里,易守难攻。我们分成三路,周什长带一路正面佯攻,另外两路从侧翼包抄。
“记住,”周什长压低声音,“山越人虽然装备差,但熟悉地形,不要轻敌。他们手里的短斧和毒箭,一样能要你的命。”
我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但心跳还是快得像打鼓,手心全是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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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树林里潜伏了两个时辰,等待天亮。
秋天的山里,夜里很冷。我穿着单衣,冻得直发抖,但不敢动弹,生怕发出声响。
旁边的王二——那个教我弓箭的瘦高个——递给我一块干粮,说:“吃点,补充体力。”
“谢谢。”我接过干粮,是硬邦邦的麦饼,嚼起来像石头。
“紧张?”王二问。
“嗯。”我老实承认。
“正常。”王二笑了,露出两排黄牙,“我第一次打仗的时候,紧张得尿了裤子。”
“真的?”
“骗你干嘛。”王二拍拍我的肩膀,“但上了战场,就由不得你了。你不杀人,人就要杀你。记住这个,就不紧张了。”
我点点头,把这句话记在心里。
天终于亮了。
周什长举起手,做了一个手势。进攻的信号。
“杀!”
一声令下,我们从树林里冲出来,像一群饿狼扑向羊群。
山越人的寨子并不大,用木头和石头搭建而成,看起来简陋,但易守难攻。他们显然没料到我们会来,一时间乱成一团。
“敌袭!敌袭!”有人大喊,用的是我听不懂的山越方言。
山越人很快反应过来,拿起武器抵抗。他们人数不少,至少有七八十人,虽然装备简陋,但战斗力不容小觑。
我跟在周什长身后,看到一个山越人向我冲来。那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皮肤黝黑,眼睛很大,手里拿着一把短斧,满脸狰狞。
“去死!”他用生硬的汉语大喊,举起斧头向我劈来。
我侧身躲过,反手一刀,砍在他的肩膀上。
“噗——”
血喷了出来,溅了我一脸。温热的,带着腥味。
他惨叫一声,倒在地上,捂着伤口打滚。我犹豫了一下,要不要补一刀?
“愣着干什么?”周什长大吼,声音盖过了战场的喧嚣,“补刀!快点!”
我一咬牙,双手握刀,一刀刺进他的心脏。
他抽搐了几下,不动了。眼睛还睁着,直勾勾地盯着我。
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杀死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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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持续了一个时辰。
山越人死伤大半,剩下的逃进了深山。我们没有追,因为地形不熟,追进去容易中埋伏。而且我们的任务已经完成——清剿这伙山越人,不是把他们赶尽杀绝。
“清点伤亡!”周什长大喊,声音有些沙哑。
我们这边死了三个人,伤了八个。山越人死了二十多个,俘虏了十几个,剩下的逃了。
“丁奉,你没事吧?”周什长走过来,看着我满身的血。血已经干了,黏在脸上,像一层红色的壳。
“没事,都是敌人的血。”我说。
“第一次杀人,感觉怎么样?”他问。
我想了想,老实回答:“手在抖。”
周什长笑了:“正常。我第一次杀人后,吐了一地。”
他拍拍我的肩膀:“习惯就好。”
习惯?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还在微微颤抖。那种触感还在——刀刺进肉里的阻力,血喷在脸上的温热,人死前最后的抽搐……
这能习惯吗?
回到营地,我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
但那种血腥味,好像怎么洗都洗不掉。我闻了闻自己的手,还是有一股淡淡的铁锈味。
“别洗了,洗不掉的。”王二走过来,递给我一壶酒,“喝点,压压惊。”
“我不喝酒。”我说。
“今天例外。”王二把酒壶塞到我手里,“第一次杀人后,必须喝酒。这是规矩。”
我看着酒壶,犹豫了一下,然后仰头喝了一大口。
酒很烈,烧得喉咙发烫。我咳嗽了几声,眼泪都出来了。
“哈哈哈,慢点喝。”王二笑着拍我的背,“这酒是周什长珍藏的,平时舍不得拿出来。”
“谢谢。”我说。
“谢什么。”王二坐下来,“咱们是战友,过命的交情。”
我看着远处,三个阵亡士兵的尸体被抬了回来,盖着白布。他们昨天还和我们一起吃饭,今天就已经是冷冰冰的尸体了。
“他们……有家人吗?”我问。
“有。”王二的声音低沉下来,“老赵有老婆孩子,在寿春。小刘还没成亲,家里只有一个老母亲。”
“那他们……”
“我们会把抚恤金送过去。”王二说,“但一条命,不是几吊钱能换的。”
我沉默了。
这就是战争。昨天还在一起吃饭的人,今天就已经死了。而我,亲手杀了一个人。
那个山越人的脸,还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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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我失眠了。
一闭上眼睛,就是那个山越人临死前的样子。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直勾勾地盯着我,好像在问:“为什么要杀我?“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
为了军令?为了立功?还是……为了活下去?
帐外传来脚步声,然后是周什长的声音:“丁奉,睡了吗?”
“没。”我坐起身。
周什长走进来,手里拿着一个包袱。他在我床边坐下,把包袱递给我。
“这是什么?”我问。
“今天缴获的。”周什长打开包袱,里面是一把短刀,还有一些铜钱,“从那个山越人身上搜出来的。按规定,谁杀的人,缴获的东西就归谁。”
我看着那把短刀,很简陋,但磨得很锋利。铜钱大概有二三十个,对一个山越人来说,这已经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
“我不要。”我说。
“为什么?”
“我……”我看着周什长,“我不想拿死人的东西。”
周什长沉默了。
良久,他说:“丁奉,你知道我为什么看重你吗?”
“不知道。”
“因为你还有良心。”周什长说,“很多新兵,第一次杀人后,要么吓傻了,要么变得嗜血。但你不一样,你还在想,为什么要杀他。”
“这是好事吗?”
“是好事,也是坏事。”周什长叹了口气,“好事是,你不会变成杀人狂。坏事是,你会很痛苦。”
他站起身,拍拍我的肩膀:“但你要记住,战场上,容不得太多仁慈。你不杀他,他就杀你。今天你不杀那个山越人,明天他就可能杀了你,或者杀了你身边的战友。”
“我明白……”
“明白就好。”周什长走向帐门,在门口停下来,“睡不着就出来走走,别憋着。”
他走出帐篷,留下我一个人。
我躺了很久,还是睡不着。最后,我披上衣服,走出了帐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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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地里很安静,只有几堆篝火在燃烧,发出“噼啪”的声音。
我走到营地边缘,看着远处的山。月光下,山影朦胧,像一头沉睡的巨兽。
“睡不着?”
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我回头,看见是赵大,那个瘸腿的老兵。
“赵叔。”我点点头。
“第一次杀人?”赵大走到我身边,递给我一个水囊。
“嗯。”
“正常。”赵大喝了一口水,“我杀了十几年人,有时候还是会失眠。”
“您……您是怎么熬过来的?”
赵大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我告诉我自己,我杀的都是该死的人。山越人抢劫百姓,杀他们是为民除害。曹军侵略我们的土地,杀他们是为国尽忠。“
“但如果……他们也有家人呢?”
“他们有家人,我们也有家人。”赵大看着我,眼神很认真,“我杀他们,是为了保护我的家人。这个理由,够吗?”
我想了想,点点头:“够了。”
“那就好。“赵大拍拍我的肩膀,“去睡吧,明天还要训练。”
他转身走了,留下我一个人站在月光下。
我看着自己的手,那双杀了人的手。
也许,我需要时间来接受这个事实。
但赵大说得对——我杀他们,是为了保护我的家人。
这个理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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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起得很早。
昨晚上最后是怎么睡着的,我已经记不清了。但早上起来,感觉好了一些。那种沉重的压迫感还在,但没那么强烈了。
“丁奉,过来!”周什长在训练场喊我。
我走过去,发现其他几个新兵也在。都是昨天第一次参加战斗的人,脸上还带着稚气。
“你们几个,”周什长看着我们,“昨天是第一次杀人,对吧?”
“是。”我们齐声回答。
“感觉怎么样?”
没有人说话。
“不说我也知道。”周什长笑了,“手抖,失眠,做噩梦,对吧?”
我们还是沉默。
“正常,都会经历这个阶段。”周什长收起笑容,变得严肃,“但你们要记住,这种感觉很宝贵。它说明你们还是人,还有良心。“
他顿了顿,继续说:“但你们也要学会控制这种感觉。战场上,不能被情绪左右。该动手的时候,必须动手,不能犹豫。”
“是!”
“今天,你们几个单独训练。”周什长说,“练习刺杀,目标是草人。每人五百次,不准停。”
“是!”
我们拿起木刀,开始对草人进行刺杀训练。
“喝!喝!喝!”
一刀接一刀,我机械地重复着动作。脑子里却在想,如果这不是草人,是真人呢?
“专心!”周什长大吼,“别想那么多,专心!”
我甩甩头,把注意力集中在动作上。
刺杀,收回,再刺杀。
一遍又一遍。
到第三百次的时候,我的手已经酸得抬不起来了。但我咬牙坚持,一直砍到第五百次。
“停!”周什长说,“休息一刻钟,然后继续。”
我瘫坐在地上,大口喘气。
“怎么样?”周什长走过来,“手还抖吗?”
我活动了一下手指:“好多了。”
“那就好。”周什长点点头,“训练能让你忘记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记住这种感觉,以后每次杀完人,就训练,把自己累到极点,倒头就睡,就不会做噩梦了。”
“这是……经验?”
“对,我的经验。”周什长笑了笑,“我用了十年才总结出来的。你小子运气不错,第一次就有人教你。”
我感激地看着他:“谢谢周什长。”
“别谢我。“周什长摆摆手,“你要谢的是你自己,你没有被吓垮。”
他转身走了,去指导其他士兵。
我坐在地上,看着自己的手。
手还在,还在抖,但没那么厉害了。
也许,我真的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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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日子,我按照周什长的方法,每次训练都把自己累到极点。
白天训练,晚上倒头就睡,确实不再做噩梦了。但那个山越人的眼神,我还是忘不掉。
“时间会冲淡一切的。”王二对我说,“我杀了二十多个人,现在能记住脸的,不超过五个。”
“那其他的呢?”
“其他的?”王二想了想,“都忘了。不是故意忘的,是真想不起来了。”
“这样……好吗?”
“不好。”王二老实承认,“但没办法。如果每个人都记住,我早疯了。”
我沉默了。
也许,忘记是一种自我保护。
但我希望,我能记住那个山越人。不是要记住仇恨,而是要记住——
杀人,是有代价的。
每一次挥刀,都是在消耗自己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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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我又参加了几次战斗。
剿匪、巡逻、押运,每一次都可能遇到敌人,每一次都可能杀人。
我杀了第二个人,第三个人……
每一次,我还是会手抖,还是会失眠,但程度越来越轻。
周什长说得对,人会习惯的。
但我不希望完全习惯。我希望保持那种手抖的感觉,那种失眠的感觉。
因为这意味着,我还是人,还有良心。
“丁奉,”周什长有一天对我说,“你成长得很快。”
“谢谢周什长栽培。”
“不用谢我。”周什长说,“是你自己努力。但我希望你记住,无论变得多强,都不要失去现在这种感觉。”
“什么感觉?”
“敬畏。”周什长说,“对生命的敬畏。”
我点点头,把这句话刻在心里。
对生命的敬畏。
这是我能在战场上活下去,又不迷失自己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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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五年,冬。
我在正规军已经待了半年,从一个菜鸟新兵,变成了能独当一面的士兵。
这半年,我杀了五个人。
五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了我记忆里的影子。
我不知道这是荣耀还是罪恶。但我知道,我必须继续走下去。
因为我答应过我爹——
活着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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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