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会员卡管理细则
槐树巷社区超市的会员卡系统上线满一个月那天,蔡老板把报表从头拉到尾,发现三件事不对。
第一件事:有个老太太的卡,一周内出现了五次消费记录,三次在早上七点前,两次在晚上十点后。槐树巷的老人没这个作息。
第二件事:一张开卡时登记的手机号,打过去是空号。不是关机、不是停机,是空号。这意味着开卡的时候没人验证过这个号码。
第三件事:上周有个中年男人来柜台拍桌子,说他卡里余额少了六十块,要求查账。老板娘翻遍了手写的充值底单,字迹潦草,日期模糊,有几张连名字都对不上。
三件事凑在一起,蔡老板心里那根弦绷紧了。他把电话打给吴奇。
吴奇第二天一早就到了。
他没急着说话,先把蔡老板摊在柜台上的手写底单翻了一遍。
十几张收据,圆珠笔写的,有的金额涂改过,有的签名潦草得认不出,还有几张没有经办人签字。他把底单放回去,在蔡老板对面坐下。
“老蔡,储值金额现在已经好几万了。钱越多,规矩就得越硬。街坊信任你,但信任不能代替制度。你现在不把规矩钉死,等哪天出了纠纷,赔掉的就不是几十块钱的事,是把槐树巷攒了这么多年的信誉赔进去。”
他从随身的本子里撕下几页纸,铺在柜台上。这是他昨晚在出租屋里,对着手机翻遍各类超市会员管理规范,又对照着社区小店的经营实际,一条条梳理整合出来的草稿,标题落笔写着《会员卡管理细则》,整整十条,条理清晰。
槐树巷社区超市会员卡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与知情确认
槐树巷社区超市会员卡为本店发行的实名制预付储值消费卡。会员卡本身由本店提供,卡内储值余额及其对应的财产权利归属持卡人。对本办法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本办法的任何修订,本店将严格按照第十条约定的程序进行。
凡申领会员卡者,须在办理开卡手续时,当场签署《会员开卡知情确认书》,确认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细则全部条款。确认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持卡人留存,一份由本店存档备查,保存期不少于会员资格终止后一年。拒绝签署确认书者,本店有权不予办理开卡。
第二条开卡
申请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本店柜台填写《会员开卡申请表》,登记信息包括:姓名、有效证件号码、本人实名手机号。本店工作人员须当场拨打申请人提供的手机号进行验证,确认号码真实有效、非空号、归属人一致后方可办理。
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办理开卡或充值,须由其法定监护人陪同,由监护人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并签署《监护人知情同意书》,登记监护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开卡免费。开卡成功后,会员卡由持卡人本人签收领取,他人不得代领。
第三条充值
单次最低充值金额二百元,最高一千元。单次充值超过五百元时,本店工作人员须再次核验持卡人有效证件,确认身份信息与系统记录一致后方可操作。除现金充值外,可自愿登记子女或亲友备用手机号用于紧急联络,但该号码不具有查询余额或办理挂失补卡的权限。
所有充值操作须在收银系统监控下完成,系统自动记录每笔充值的时间、金额、赠送金额、充值后总余额及操作员编号,对应信息同步生成唯一电子凭证留存备查。充值完成后打印纸质收据,收据载明充值金额、赠送金额、充值后总余额,加盖本店公章与经办人私章。公章与私章须分人保管,每笔充值须两枚章同时盖齐。收据一式两联,上联交会员收存,下联由本店存档,保存期不少于充值之日起两年。
第四条用卡
会员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出租或用于抵押。刷卡消费时,本店有权要求出示有效证件进行核对。会员卡内余额使用范围仅限于本店店内商品,不可兑换现金,不可找零。消费时本店会员专属折扣由收银系统根据卡内信息自动核算,顾客显示屏同步显示原价、折扣后金额、本次消费积分、累计总积分及扣除金额后最新余额。若收银系统或顾客显示屏出现临时故障,为保障交易准确,本店将优先引导会员采用现金或其他可正常运行的方式结算。若会员坚持使用会员卡,本店可暂停刷卡服务并告知预计恢复时间。故障期间的消费仍可凭收银员手工记录事后补登积分。
第五条积分
会员积分与本卡绑定,不可单独转让、合并或兑换现金。消费一元积一分,打折商品按折后实付金额计算积分。积分可兑换本店指定礼品或指定商品,具体兑换规则以店内显著位置公告为准。积分有效期为自获取之日起二十四个月,逾期未使用自动清零,不予补回。储值赠送金额、称重打卡奖励积分等非消费渠道获取的积分同样适用本条规定。会员退卡时,卡内未使用积分自动失效,不予折算现金退还。
第六条挂失与冻结
会员卡遗失或被盗,持卡人应立即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店办理挂失。挂失申请经本店核实身份信息无误后即时生效,系统同步冻结账户余额,挂失期间账户暂停一切消费和充值功能。挂失生效后,原卡立即作废不可恢复。挂失满七个工作日后,持卡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店补办新卡。挂失生效前产生的一切消费及损失,除有证据证明是因本店的过错或系统故障所导致的之外,由持卡人自行承担。持卡人能够证明其在发现遗失或被盗后已及时采取合理通知措施,但因本店原因未能及时办理正式挂失手续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本店承担。持卡人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导致的损失,本店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补卡
补卡须持卡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店办理。新卡沿用原会员信息和账户余额,旧卡即刻作废不可恢复。补卡工本费五元,本店开具收费收据。每张卡终身限补三次,超出后重新开卡按新会员办理。委托他人代办补卡,须出示委托人及代办人双方有效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第八条退卡与注销
持卡人有权要求退还卡内本金余额,退卡流程如下:退卡时,持卡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店填写《退卡申请表》。经本店系统核验身份及卡内余额信息无误后,将退还卡内最后一次充值后未消费的现金本金余额。退款款项不含任何赠送金额及已使用消费部分。退款将原路返回至持卡人本人名下有效账户或由本人当面签收。退卡审批须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须在审批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账。退卡后会员资格自动终止,卡内未使用积分同步清零。会员卡自最后一次消费日起连续十二个月无任何消费记录,系统自动标记为休眠账户,休眠期间积分冻结,须持卡人携带有效证件到店办理激活后方可恢复使用。若超过二十四个月仍无消费记录且卡内无余额,本店应通过会员预留联系方式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有效通知后,方有权注销该会员账户。通知应载明注销后果及办理激活的最后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