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帮你打官司
陆言下意识地环顾四周,但周围一切正常——张大山还在对面抹眼泪,炒粉摊的大姐在收拾桌子,远处有几个夜归的人走过。
没有人。
但那个声音却清清楚楚地响在他的脑子里。
【是否接取案件?】
【是/否】
陆言眨了眨眼,以为自己是太累了出现幻觉。
但那行字就悬在他的意识里,不偏不倚,等着他做出选择。
他没有立刻回应,而是看着对面的张大山。
这个三十四岁的男人,做了一件好事,却被打、被羞辱、被发到网上示众。他的同事笑他,他的妻子要和他离婚,他八岁的儿子被人嘲笑“你爸是给狗下跪的”。
他走投无路,站在桥栏杆外面,想一死了之。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荒谬。
做坏事的人什么事都没有,做好事的人却要家破人亡。
陆言忽然笑了一下。
管它是幻觉还是什么玩意儿。
他在心里默默地选了“是”。
然后他开口了。
“张哥,”他说,“刚才我说过我是律师。”
张大山抬起头,眼睛红红的:“啊?”
“我可以帮你打这个官司。”
张大山愣住了,像是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打……打官司?”
“对,”陆言说,“他们打你、逼你下跪、拍视频发到网上——这些都是违法的。你不仅不用给他们赔钱,他们还要给你赔钱,还要给你道歉。”
张大山呆呆地看着他,眼眶里的泪水还没干,嘴巴微微张着,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可是……”他的声音有些发抖,“他们有关系,那个男的是业委会主任,听说他哥是法院的……”
“法院的又怎么样?”陆言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不是空话。”
张大山摇了摇头:“可是我……我没钱请律师……”
陆言笑了笑:“先不谈钱的事。”
他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开微信。
“你把那个视频发给我,还有转账记录、他们的信息、你知道的所有东西。”
张大山愣愣地拿起手机,机械地操作着。
“陆……陆律师,”他的声音在发抖,“这官司……真的能打赢吗?”
陆言没有直接回答。
他抬起头,看着头顶的夜空。
星星稀稀拉拉的,月亮躲在云后面,只露出一点模糊的光。
“张哥,”他说,“你刚才问我,凭什么做好事要落得这种下场。”
“我告诉你——没有凭什么。”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这样,有人仗势欺人,有人忍气吞声。”
“但法律存在的意义,就是让忍气吞声的人有一个讨回公道的机会。”
“你救了一个孩子,这是事实。”
“他们打你、羞辱你,这也是事实。”
“只要是事实,就能讨回公道。”
他转过头,看着张大山的眼睛。
“你愿意相信我吗?”
张大山看着他,嘴唇动了动,眼泪又流了下来。
但这一次,不是绝望的眼泪,而是——
“我愿意。”
他说。
……
夜更深了。
炒粉摊的大姐已经开始收拾摊子,准备打烊。
陆言和张大山还坐在塑料凳上,面前摆着几个空酒瓶。
张大山已经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又把手机里的视频、截图、转账记录都发给了陆言。
陆言大致看了看,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判断。
这个案子,不算太难,但也不算容易。
难的不是法律层面,而是取证层面。
张大山说的那些——被打、被逼下跪、被迫转账——这些事实如果都能证明,官司几乎稳赢。
但问题是,怎么证明?
张大山没有报警,没有去医院,被打的过程也没有视频。
唯一的视频证据是孙丽华发到网上的那个,但那个视频只拍了下跪道歉的部分,没拍之前发生的事。
而且,那个被救的孩子——
“张哥,”陆言说,“那个孩子很重要。”
张大山抬头看他。
“只要能证明狗确实扑向了他,你打狗就是紧急避险,或者见义勇为。这样一来,你不仅不用赔钱,他们反过来还要赔你。”
张大山点了点头,但眼神里有些迷茫。
“可是……我不认识那个孩子,也不知道他住哪一户……”
“这个我来想办法。”陆言说,“你先回去休息,明天我们再联系。”
张大山站起来,有些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
“陆律师,今晚……谢谢你。”
陆言摆了摆手:“不用谢,回去吧,别再想那些有的没的。”
张大山点了点头,转身走进夜色里。
走出几步,他又回过头来。
“陆律师。”
“嗯?”
“我儿子……他今年八岁,叫张小江。”
“嗯?”
“等这事完了,我想……我想让他知道,他爸没有做错事。”
陆言沉默了一秒,然后点了点头。
“会的。”
张大山笑了笑,转身消失在巷子尽头。
陆言坐在塑料凳上,看着他的背影消失,这才收回目光。
脑海中,那个电子提示音又响了起来——
【案件已接取】
【当前胜率:65%】
【主要风险:证据不足】
【建议:寻找目击证人,补全证据链】
陆言挑了挑眉。
胜率65%……不算高,但也不算低。
关键还是在于证据。
他拿起手机,把张大山发来的视频又看了一遍。
视频里,张大山跪在地上,脸上有明显的伤痕,鼻子下面还有血迹。那个叫孙丽华的女人把手机怼在他脸上,逼他道歉。
旁边站着几个男人,为首的那个穿着polo衫,年纪四十五六岁——应该就是孙丽华的老公孙国强。
陆言把视频暂停,截了几张图。
然后他打开浏览器,搜索“翡翠湾业委会主任”。
搜索结果出来了几条新闻。
“翡翠湾业委会换届,孙国强当选主任”
“翡翠湾小区业委会主任孙国强:为业主服务是我的职责”
陆言点进去看了看,确认了孙国强的身份。
然后他又搜索了“孙国强哥哥法院”。
这一次,搜索结果没有直接的信息,但他注意到一条本地论坛的帖子:
“有没有人知道翡翠湾那个孙主任的背景?听说他哥是中院的?”
下面有人回复:“是的,他哥叫孙国栋,市中院民二庭副庭长。”
陆言的眉头皱了起来。
市中院民二庭副庭长……
这个关系不算大,但也不算小。
如果孙国强想动用这层关系来干预案子,还是有一定能量的。
不过。
陆言嘴角微微翘起。
如果怕关系,他当初就不会从金城律所出来了。
他收起手机,站起身来,朝炒粉摊的大姐挥了挥手。
“大姐,结账。”
“一共三十四。”
陆言扫了码,骑上电动车,消失在夜色中。
……
城中村的出租屋,十平米,月租一千二。
这已经是陆言能找到的最便宜的房子了。
房间里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连衣柜都没有,衣服全挂在墙上的钉子上。
唯一值钱的东西是桌上那台笔记本电脑,还是大学时候买的,用了六年,已经卡得不行了。
陆言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发呆。
脑海中,那个系统的界面还悬在意识里。
【案件:张大山诉孙丽华、孙国强人格权侵权案】
【当前胜率:65%】
【预估奖励:20万】
【注:胜率会随证据收集情况实时变化】
二十万。
陆言盯着这个数字,有些恍惚。
二十万,够他活两年了。
当然,这只是预估奖励,前提是要打赢官司。
而打赢官司的前提,是要找到足够的证据。
他闭上眼睛,开始在脑子里梳理案情。
首先,张大山的行为定性——
他用石头打狗,是为了保护一个孩子不被狗扑伤。这在法律上属于“紧急避险”,即为了保护他人的人身安全,对正在发生的危险采取的必要措施。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狗主人没有牵绳,狗扑向了孩子,那么引起险情的人是狗主人,不是张大山。
张大山不仅不用赔钱,狗主人还要为自己的过错负责。
其次,孙国强的行为——
带人殴打张大山:故意伤害。
逼迫张大山下跪:侵犯人格尊严。
强迫张大山转账:涉嫌敲诈勒索。
这些行为,轻则是民事侵权,重则是刑事犯罪。
最后,孙丽华发布视频的行为——
未经张大山同意,拍摄并发布他下跪道歉的视频,配以羞辱性文字,侵犯了张大山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从法律层面来说,这个案子几乎是稳赢的。
但问题在于,怎么证明?
张大山说狗扑向了孩子,但孙丽华肯定不会承认。她会说狗只是在“玩耍”,是张大山无故打狗。
张大山说被打了、被逼下跪了、被迫转账了,但没有直接的视频证据。
网上那个视频只拍了下跪道歉的部分,孙丽华可以说是张大山“自愿”道歉的。
所以,关键在于——
一、找到那个被救的孩子,证明狗确实扑向了孩子。
二、找到目击证人,证明张大山被打、被逼下跪的事实。
三、证明转账是被迫的,而不是自愿的。
第三点相对容易,因为视频里张大山脸上有明显的伤痕,这本身就说明在转账之前发生过冲突。
第一点和第二点,就需要去翡翠湾小区实地调查了。
陆言睁开眼睛,拿起手机看了看时间。
凌晨三点半。
明天——不,今天,他要去一趟翡翠湾。
他把手机放在枕边,闭上眼睛。
睡前,脑海中又响起那个电子提示音——
【提示:案件时间线较紧,建议尽快收集证据。】
【当前胜率:65%】
陆言笑了笑。
65%。
陆言盯着天花板想了一会儿,翻了个身,把被子拽过来蒙住头。
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