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尊是西汉末年著名的硬汉官员,他的个性及其鲜明、甚至有些“撕裂”:一方面,他不畏权贵、视死如归,能为民请命,为国分忧;另一方面,他执法严峻、性格刚烈、行霹雳手段时也留下酷吏的恶名。这种特质让他成事,也让他招怨,导致他的仕途五起五落,堪称官场传奇。
王尊,字子赣,涿郡高阳人,他出身寒微,幼年便失去双亲,寄住在叔父家中,叔父让他在荒野沼泽牧羊。年少时的困苦,没有磨掉王尊的心气,反倒练就了他坚韧果决的性子,他趁着放牧的间隙,偷偷自学读书,掌握了做官必需的文字和律令知识。十三岁,王尊申请当上了监狱小吏。几年后,王尊在郡府当差,太守询问诏令、公文等事情,王尊总能对答如流。太守很惊讶,将他补为书佐,兼管监狱事务。不久,王尊称病辞职,跟随郡府文学官学习,研读《尚书》《论语》,通晓核心要义,后被征召回去掌管刑狱,任郡决曹史。几年后,王尊被举荐为幽州刺史从事,太守见他为官清廉,将他补为辽西盐官长。王尊多次向朝廷提出利国利民的建议,他的建议都交给丞相,御史大夫处理,这为后来他走上更大舞台奠定了基础。
初元年间,元帝诏命郡国举荐敢于直言的谏臣,王尊调任虢县县令,后又调任守卫槐里县,并同时代理美阳县令事务。这一年春天正月,美阳县有一位女子控告自己的养子不孝,声称养子常常把她当作妻子来对待,并且因嫉妒殴打她。王尊马上派人把这个养子抓起来审讯,养子很快招供认罪。此案同时触犯了乱伦和虐待母亲两条重罪,严重违背西汉“以孝治天下”的国策。王尊认为,当时的法律没有明确条款来定义“把养母当妻子”这种极端行为,这种人伦颠倒的事情,是连制定法律的圣人都觉得肮脏到不值得专门写进法律条文里的,必须严惩。王尊将此定性为“造狱”,即制造罪恶,破坏纲纪,他跳过了现有律令,做出施加极刑的处罚决定。王尊坐在庭上,将那个不孝养子吊在树上肢解,并让五名骑吏轮流张弓搭箭射杀了他,令当地的官吏和百姓都十分惊骇恐惧。乱世用重典,王尊通过极度血腥的公开处决,迅速震慑一方的乱伦风气,用极端手段维护了“孝”和“伦常”的底线,这也是他一生功过争议的缩影。
后来元帝巡幸雍县,途经虢县,王尊负责供应巡幸用的用具,他按照法度置办得很妥当,因政绩优异升任安定太守。王尊一到任就下发文书通告下辖各县说:“各位县令、县丞、县尉身为百姓父母官,保境安民,压制豪强,广施恩德,十分辛劳。我今日到任,望诸位继续努力,以身作则。过去贪赃卑劣但愿意悔改的,可以和我一同治理共事。各位务必恪尽职守,行事谨慎,切勿以身试法。”这就是成语“以身试法”的出处,王尊一上任就对下属各县恩威并施。而他的第二道文书是给府中属官和功曹的,语气陡然严厉,杀气毕露,他告诫道:“各自修身自勉,辅佐我治理郡务。凡是不称职的,赶紧自己走,别占着位置。羽翼残缺,便不能远行千里;内里不治,无法整顿外部。府丞要详细列出属下官吏的品行才干,分门别类上报,只论贤能优劣,不看家境贫富,有钱的商人不值得共事。昔日孔子治理鲁国,七日便诛杀少正卯。我到任已经一个月,五月掾张辅心怀虎狼之心,贪财枉法,全郡的钱财几乎被他搜刮私吞,这些钱财足以将他送上刑场。如今已将张辅收押入狱,传令官吏到府中听我处置。各位丞吏要切记警醒,否则也要被送入监狱!”
张辅被关进监狱,只几天时间就死在狱中,是刑讯致死、病死还是被杀,《汉书》没有记载,但结合王尊的作风,大概率是非正常死亡。王尊将张辅通过不法手段贪污的百万家产全部没收。处理完此事,王尊的威名传遍安定郡,本地盗贼纷纷逃窜,逃入邻近郡县,当地豪强被大量查办、伏罪、诛杀。
从铁腕县令到酷烈郡守,王尊成了让人既敬又畏的硬汉官员,但他也因为杀人太多,手段太酷烈被免官。那他后来又是怎样“五起五落”的呢?且听下回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