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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3.这就是命(2)

25年爱,还好 C在Johor 2674 2024-11-12 22:55

  回到酒店,给手机充上电,就去洗澡,不停听见手机的震动。来不及擦干头发就跑出来看。又是一堆短信和未接电话。牧云的短信和电话都有!他问我人在哪里。短信时间应该是我发出去不久回复了,看来我的手机关机的挺早的!我刚回复了牧云酒店名字和地址,牧云的电话就拨进来了,他说“我马上过来,20分钟到!我们大堂见吧!”“哦,好!”电话旋即挂断,我对他的雷厉风行还真有点不知所措了。大口喘了几口气,才让自己平复好。又回复了几个短信才去吹头发!然后套上一条天蓝色的连衣裙。给自己认真的画了精致的妆,镜子里的自己唇红齿白,面色红润,又拿出香水喷了香香。门口,犹豫穿哪双鞋,牧云身材并不高大,我们在一起时候我总是一身学生装,卫衣、牛仔裤加上旅游鞋是我的标配。直到第一次参加酒会,我换上了一双有五公分的高跟鞋吧,结果脚力太差,才开始半小时,脚丫已经磨得苦不堪言,两个脚的后面都磨出了血泡,一时间寸步难移的。牧云体贴的拉我坐下,并叫我索性脱掉那双水晶的镣铐,他笑着嘱咐了秘书取了双拖鞋给我。我觉得很不好意思,小礼服配上一双卡哇伊的拖鞋,在当时绝不是标新立异,而是洋相百出吧,但牧云始终是一副从容不迫的样子。之后他告诉我不用勉强穿高跟鞋,自己舒服最重要。

  牧云可否知道,我现在的身手,如今我可以踩上9公分的细跟追赶即将关门的电梯,可以肩背手提的穿行在长长的候机大厅,可以迅速穿插于各个会议室?他不知道我的一双脚已经练就了金刚不坏,不光是这双脚,身体的每个细嫩的地方都生出了茧子,厚厚的、帮我抵御各种磨砺和艰难。

  还是挑了一个中跟鞋登上,九公分太高了,要比牧云都高了,压迫感太强了!男人可不喜欢女人居高临下的,现在的我学会了设身处地换位思考了。

  超高层的电梯运行感觉好慢啊,不停的停停站站,心绪随着起起伏伏,越临近越紧张。一出电梯厅就看见牧云,他笔直的站立在一个廊柱边上,银灰色的西服勾勒出他匀称的身材,他应该也已经一眼就看到了我,快步向我走来。三步,两步,一步,我在距离他最后一步的时候,矜持的站住了。要怎么样?拥抱吗?握手吗?该怎么打上这个招呼?五年未见,物是人非吧!牧云倒是没有丝毫的犹豫,他伸开双臂,上前一步紧紧和我拥抱。我的身体先是有点僵硬,但很快就被他的热情感染,认真的回应了他的拥抱。他深情的捧起我的脸,想要吻我,这一次我却躲开了!他楞了一下,不过,他还是坚持捧起我的脸,像那种久违谋面的朋友间礼貌的亲吻了脸颊。

  我们一前一后走进了大堂的酒吧。商务酒店的酒吧总是安静,只有三三两两的客人散座其中,灯光幽暗,背景音乐绵绵播放,将一切构建的模糊迷离。

  幽暗的光下,也不影响我认真的审视牧云,从头到脚,不放过一丝丝细节。他笑盈盈的迎着我毫不收敛的目光扫视。感觉他似乎胖了一些,原本棱角分明的脸颊圆润了不少。发型改变很多,现在是港剧里最常见的背头样式。皮鞋是棕黄色的,配搭了酒红色的袜子。在香港参加培训的这些日子对男人穿衣打扮的认识确实长进不少,比如我之前一直认为男人的正装必须穿深色袜子配深色皮鞋才是庄重典雅。看了同来参加培训的新加坡,台湾还有香港本地同事们的穿着才知道,我的那些观点还是过于老套了,现在新的时尚是紧身西装,配搭吊脚裤或是修身的裤型,裤腿不需要完全盖住皮鞋,非但可以露出袜子,甚至可以穿九分裤。

  刻意的打量后,我却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打破五年来的沉默。牧云先开了口。“结婚了?”他盯着我左手的戒指,若有所思。“嗯!”我低头摸索着戒指,并不打算接住话题。

  “丫头长大了啊!恭喜你!”

  “嗯,谢谢!”

  “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你也是!别来无恙!”话一出口就知道又错了,明明是有恙才离开的。哎,怪自己慌张的乱讲。赶快说:“那个,那个生日礼物都收到了,太贵重了!那个谢谢,我觉得我那个--”

  “小玩意儿,不用再提!你这次在香港待多久?从这里直接去美国吗?”“是,还有两周吧就出发!”有点冷场,用手不停搅动杯子里的果汁。空气似乎在凝固。不辞而别,五年未见,其实我心里模拟过无数次重逢相见,我想问他很多问题。可是时光流逝,所有的追问似乎已经变得无力和不值得。越长大越理解现实的无奈,放人一马也是放过自己,何必呢?已经离去的就让它离去,雨雪冰霜留下的痕迹再深刻也会被时间抹平,过去的就过去吧!

  “明天我们去太平山看夜景吧!你几点结束工作?”

  “5点钟!”

  “在这里的会议中心吗?”

  “是!”

  “那么5点10分,我来接你!”

  “好!”没想到自己能这么痛快的答应下来。牧云面前还是习惯被动的接受,我们的相处模式可能就是这样吧!都是他决定,来去匆匆,都是他裁决。

  “今天很晚了!你跑了一天早点回去休息吧!”我们起身,牧云送我到电梯间,保持着礼貌的距离。门开了,我走进电梯,看他目送我离开。察觉他眼里有一片黯然闪过。岁月远逝,青春被埋葬,我想可能我已经不再是他记忆中的那个少年了!

  回到房间,一点点卸下妆容,镜子里的自己神色黯淡,有种无法名状的心灰意冷,想哭,但却酝酿不出眼泪,难道不该用眼泪祭奠下?为什么会感觉此刻的自己行尸走肉一样麻木?

  决定做点有意义的事情,于是打开电脑读邮件。秋的信里说,可能要去下乡挂职锻炼,但是大姑这边看上去情况不妙,也许会和领导争取暂缓下乡。另外,他建议我们都好好想想我们的未来,不妨先罗列出我们所有关心的问题,然后每个季度我们集中给对方回答。当我们得到对方答案后,再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相互沟通商量,寻找最好的平衡点,为未来生活早早做好规划凡此种种。他的信更像是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沟通函,我对这样的文体并不熟悉,看后倒是觉得有点儿意思!我回复赞同,并答应尽快发给他我的第一批问题。

  躺在床上,深夜静谧,思绪终于被拉回2000年的日夜,那些因为牧云的离开带给我的不安和心酸慢慢涌现出来。头脑中一会儿是那封决绝的分手信,一会儿是我落寞的身影。突然觉得委屈,久被压抑的伤心涌出来,咸涩的泪顺着脸庞滑下来,时年25岁的我,面对世界孤立无援,惶惶不可终日。被捧上云端,又被摔下谷底,早早懂了心灰意冷,都是拜他所赐吧,有种怨怼在升腾。我很想质问他为什么越俎代庖替我走出所有安排,难道恋爱不是两个人的事情,为什么总要听你摆布,为什么我要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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