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相思之苦 (一)
回相府的路上雨势渐歇,凉风一吹,赵朝夕趴在李复背上连打了三个喷嚏。
“阿嚏——阿嚏——阿嚏!”
李复脚步微顿:“小姐受凉了。”
“没事,赶紧回去。”赵朝夕揉了揉鼻子,心里盘算着怎么翻墙溜回房——走正门肯定要被盘问,她这副落汤鸡模样外加带了个“逃奴”,解释起来太麻烦。
相府西墙有处她小时候发现的“秘密通道”,墙根下常年堆着几块垫脚石。赵朝夕指挥李复摸到地方,自己先踩着石头吭哧吭哧往上爬。
“你等着,我上去拉你……”她好不容易扒住墙头,刚想回头叮嘱,脚下一滑——
踩到的不是预想中坚硬的石板,而是某种温热的、有弹性的东西。
还带着熟悉的檀香味。
赵朝夕僵住了,缓缓低头。
墙下,赵清檐负手而立,面沉如水。而她那只沾满泥的绣鞋,正结结实实踩在她爹肩上。
“回来了?”
丞相大人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像暴风雨前的海面。
赵朝夕吓得魂飞魄散,脚下一软就要栽下去。电光石火间,一只手臂从身后伸来,稳稳揽住她的腰——是跟着翻上墙头的李复。
于是场面就变成了:赵朝夕半吊在空中,一只脚踩着她爹的肩,腰被李复揽着,活像一出蹩脚的杂耍。
她咽了咽口水,对上赵清檐那双含愠的眼:“爹……晚上好啊。”
—
半个时辰后,洗漱干净、换了干爽衣裳的赵朝夕,捧着一碗姜汤,蔫头耷脑地挪进了赵清檐的书房。
当然,没忘带上李复——关键证人兼火力吸引器。
“坐。”赵清檐指了指对面的椅子。
赵朝夕头摇得像拨浪鼓:“父亲,我知道错了。”
“错哪了?”
“我……不该私自出府,不该翻墙,不该……”她偷瞄赵清檐脸色,“不该去找他。”
赵清檐放下茶盏,摇了摇头:“找人无错。”
“那……”
“错在视自身安危于儿戏。”赵清檐语气沉下来,“今日暴雨如注,你孤身一人在城中奔走,可想过若遇歹人如何?若摔伤筋骨如何?若染上风寒高烧不退又如何?”
他目光扫过赵朝夕下意识往后藏的腿:“摔了?”
“嗯。”赵朝夕闷声。
“疼吗?”
“……疼。”
不知怎的,鼻尖忽然一酸。赵朝夕自认不是矫情的人,可被人这样细细追问关心,那些强撑的镇定就碎了一地。她想起现代那个写论文到凌晨、发烧自己打车去医院的夜晚,那时没人问她疼不疼。
赵清檐起身,从书阁深处取出一个白玉小瓶:“前日陛下赏的伤药,说是御医特制,化瘀生肌最是见效。”他将瓶子放进赵朝夕手心,语气缓了缓,“为父不愿见你再这般莽撞。”
赵朝夕攥紧药瓶,眼圈红了:“谢谢爹。”
“早晚各敷一次,别偷懒。”赵清檐摆摆手,“去吧,早些歇息。”
赵朝夕如蒙大赦,赶紧拽了拽李复的衣袖示意撤退。两人刚走到门口——
“他留下。”
赵朝夕脚步一顿,猛地转身:“爹!跟他没关系!是我非要去找他的,也是我把他丢在外头的!您要罚罚我!”
赵清檐揉了揉眉心,满脸无奈:“你以为为父要做什么?不过问几句话。”
“那我也——”
“回去敷药。”赵清檐不容置疑,“膝盖不疼了?”
赵朝夕看了看亲爹的脸色,又看了看李复——少年垂着眼,神情平静,对她几不可察地摇了摇头。
“……是。”她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书房门合上,烛火噼啪。
赵清檐没有立刻开口,而是慢条斯理地重新沏了杯茶,推到桌案对面:“谭公子,请坐。”
李复抬眼。
赵清檐头顶没有文字框——这位丞相心思太深,情绪藏得滴水不漏。但李复能感觉到那种审视的目光,像手术刀一样刮过他的每一寸伪装。
“不敢当。”他在对面坐下,背脊挺直,“相爷认错人了。”
“三年前江南水患,本官奉命督办赈灾,曾与常明阁有过合作。”赵清檐啜了口茶,目光如炬,“那时在阁主身侧见过一个少年,惊才绝艳,过目不忘——谭惊鸿,谭公子,是你吧?”
李复没承认也没否认。
常明阁,江湖最神秘的情报组织,亦接暗杀、护卫之职。阁中子弟皆以“谭”为姓,阁中第一杀手“公子”名取“惊鸿一现”之意——见了,往往就意味着有人要死。
“小女无知,将公子买回府中,多有冒犯。”赵清檐从桌下取出一只紫檀木匣,推至李复面前,“这是一千两纹银,权当赔礼。”
匣盖开启,银锭码得整整齐齐,烛光下晃得人眼花。
李复垂眸看着,忽然笑了:“相爷这是要买我的命,还是买我的‘不计较’?”
世人皆知谭惊鸿睚眦必报。赵朝夕这些日子的所作所为,搁在平时够她死十次。
“本官只有这一个女儿。”赵清檐语气平静,却透着不容置疑的坚决,“她母亲去得早,本官疏于管教,养得她骄纵任性,但本性不坏。若公子肯高抬贵手,赵家欠你一个人情。”
李复没碰那匣银子。
沉默在书房里蔓延。良久,赵清檐起身,走到书架前摸索片刻,取出一只巴掌大的玄铁盒。
盒子推到李复面前时,发出沉闷的轻响。
“龙梅丸。”赵清檐只说了三个字。
李复瞳孔微缩。
传说中能延年益寿、活死人肉白骨的圣药,皇室秘藏,江湖上只闻其名。他曾在阁中秘卷里见过图样——丹体赤红,隐有金纹,触之温润如暖玉。
打开铁盒,一枚龙眼大小的丹药静静躺在丝绒上。色泽、纹路、甚至那股若有若无的异香,都与记载一般无二。
“御赐之物,本官与它缘分浅薄。”赵清檐看着他,“赠予公子,全当结个善缘。”
李复拿起丹药,在指尖轻轻摩挲。触感有些奇异——不似寻常丹药的坚硬,反而带着某种血肉般的微弹。他低头细嗅,甜腥气里混着一丝极淡的铁锈味。
不像药,像……
他忽然想起昨夜在萧王府墙根下挖出的那枚令牌。漆黑的玄铁,刻着扭曲的图腾,背面有几个小字:血饲成丹。
电光石火间,许多碎片串联起来。
李复不动声色地将丹药放回盒中,推了回去:“相爷厚爱,在下愧不敢受。”
赵清檐蹙眉:“公子这是……”
“赵小姐于我有救命之恩。”李复抬眼,眸色清澈,“若非她将我买下,此刻我或许已死在采仙楼,或是流落街头曝尸荒野。恩情未报,何来怨怼?”
赵清檐怔住了。他设想过许多可能——讨价还价、狮子大开口、甚至翻脸动手,唯独没料到这般回答。
“公子当真不记恨?”
“不恨。”李复顿了顿,忽然从袖中滑出一柄薄如柳叶的小刀,刀光一闪,指尖已沁出血珠。
“常明阁规,血契为证。”他以指代笔,在宣纸上写下殷红字迹,“吾以血立誓,必以性命护赵朝夕周全。若有违逆,天地共诛。”
血字在烛光下泛着暗沉的光。赵清檐看着那行字,又看看眼前神色认真的少年,一时竟不知该信几分。
“公子想留在府中?”
“是。”李复擦净指尖,语气平淡,“这几月的皇都不会太平。相爷应当也有所察觉——北境战事吃紧,朝中党争愈烈,昨夜萧王府外……”
他适时止住话头。
赵清檐眼神骤利:“萧王府外如何?”
“多了些不该有的‘眼睛’。”李复点到即止,“赵小姐树敌颇多,留在相爷身边,反是最好的保护。”
书房陷入寂静。烛火跳跃,映着两人各怀心思的脸。
良久,赵清檐缓缓吐出一口气:“既如此,公子便留下吧。只是……”他目光如刀,“若朝夕有半分损伤,赵某拼上这条命,也会让常明阁付出代价。”
李复躬身:“谨记。”
—
赵朝夕原本以为穿越后的第一晚会失眠,结果身体过于诚实——头刚沾枕头就睡得不省人事。
直到被王苗苗摇醒。
“小姐!快醒醒!萧王殿下来了,在前厅等了半个时辰了!”
赵朝夕把脸埋进枕头里,发出困兽般的呜咽:“让他等……天塌了也等我睡醒……”
“小姐!”王苗苗急得快哭了,“那可是萧王啊!您不是最喜欢萧王殿下吗?往日他一来,您可是连妆都顾不上化就冲出去的!”
赵朝夕迷迷糊糊想:那是原主,关我屁事。
【叮——早上好,宿主。】
【今日任务已送达:梳洗打扮见萧王,倾诉相思之苦。限时一个时辰,失败执行电击惩罚。】
赵朝夕“噌”地坐了起来,双眼无神地望向帐顶。
行,算你狠。
梳妆过程堪称灾难。王苗苗抱来一堆姹紫嫣红的衣裙,嘴里叭叭个不停:“小姐穿这件红的!艳压全场!”“这件蓝的好,萧王殿下今日就穿蓝色呢!”
赵朝夕看着那件绣满金线牡丹的大红袍,眼前一黑。她果断把所有蓝色衣裳塞进箱底——情侣装?恶不恶心。
最后挑挑拣拣,才从一堆花花绿绿的衣服里挑了件淡紫绣银线兰草的襦裙,清雅,而不失贵气。
王苗苗捧来首饰盒,里面金光灿灿一片。她拣出支赤金累丝镶红宝的大簪就往赵朝夕头上比划。
赵朝夕:……
“等等。”赵朝夕按住她的手,在盒底翻找许久,终于摸出一支汉白玉簪。
簪体剔透温润,顶端嵌了颗莹粉珍珠,雕成半开的莲苞。样式简单,却有种洗尽铅华的雅致。
“就它了。”
【任务进度:梳洗打扮(1/2)已完成。】
王苗苗瞪大眼:“小姐,这太素了吧?萧王殿下会不会觉得您不够重视……”
“你懂什么。”赵朝夕对镜理了理鬓发,看着镜中那个眉眼清灵、与往日截然不同的少女,忽然勾唇一笑,“男人嘛,吃惯了山珍海味,总要换点清粥小菜。”
王苗苗似懂非懂。
去前厅的路上,赵朝夕在脑子里过剧情。
《宠娇》这本书,本质是个“所有男人都爱女主”的玛丽苏故事。女主李晚,李家养女,实则是某隐世家族流落在外的血脉,身娇体软易推倒,心地善良小白花。男主轩辕澈(萧王),天潢贵胄,对她一见钟情,护她宠她。
而李复……书中写他自幼被李家收养,受尽冷眼,只有李晚善待他。这份温暖在他心里酿成畸形的爱恋,求而不得后彻底黑化,成为处处与男女主作对的反派,最后被李晚亲手所杀。
襄王有意,神女无情。工具人男配的标配结局。
赵朝夕撇撇嘴。她现在看李复——那少年心思深沉得能淹死十个李晚,哪有半点“为爱痴狂”的傻子样?
怕不是原著作者为了衬托男女主,硬给反派降智。
思绪纷飞间,前厅到了。
隔着山水屏风,能看见两道身影。男子着天青色锦袍,身姿挺拔如松;女子穿着鹅黄襦裙,身形娇小,正微微仰头说着什么,侧脸弧度温柔乖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