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密高耸的山林之上突兀而起的是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层差独木,从泥土里拔根,势如要冲到天上去,林间奔涌的风声中夹杂着昨夜雨后带来的微凉湿润,丝丝的凉意莽撞地往人骨子里撞去。
冬日覆雪的景象在逐渐消散,一点点的微暖从天际扑洒入人间。
无数笑闹欢声从林间惊起一片片的雪尖儿坠落,洒到了树下那几个扑腾而过的孩童身上。
小孩童活泼好动,并不觉得冷,反而抓起地上的雪渣丢向周围的人。
几个小孩童都还穿着厚实的夹袄,四男一女,手上有的拿着弹弓,有的背着小弓弩,一路跳着跑着往山林深处去。
林中深处有数片接连而起的寨子,看上去有些潦草凌乱,毕竟只是用木头拼接而成,可当真正走进去,才发现别有洞天。
朗朗的读书声从寨子的正中央传了出来,有的稚嫩,有的洪亮,甚至,有的是女声,有的是男声。
寨前的空地上有一特地铲平出来的空地,全部都铺上了厚重的青石砖,看上去并不华贵,却又非常的结实耐用。
空地上站满了人,这群人有些奇怪,尚有稚子幼童,也有甲子古稀的老者,大家都整齐划一的挥拳握掌,一拳隔山海,一掌平天下,无论男女老少,看上去都气势非凡。
这其中,特别是站在人堆前面的少年最为出彩,一袭翠衫青袍的连襟短打衬得那白皙如玉的肌肤像是在泛着光一般,眉眼如远山秀丽挺拔,唇角似三月春光明媚灿烂,少年身量稍显得稚嫩了些,可浑身那种力量感却动人心魄。
古有云,冬练三九,夏练三伏。
这世上再好的天赋也是需要去锻造磨炼才能成为一把绝世无双的上品之剑。
而少年,就如那把剑一般,华光溢彩精美非凡,让人见之便不忘。
“回来……咯。”
“四叔,六叔他们回来了。”
“快来,快来帮忙!”
突兀的喊叫声像是陡然掉进了油锅里的渣子,瞬间便热烈的响动了起来。
一群人四散着却又统一着步伐往寨口奔去,远处而来的一道道身影开始映入眼帘,紧接着滑入众人眼中的是一辆辆包裹严实的马车,有两个孩童坐在最前头的马车上摇摇晃晃,笑得花枝乱颤的,旁边的高大身影牵着马还得顾着孩子,显得身手倒有几分笨拙,一看就是没有孩子的。
还有三个小童乖巧的被走在前头的大人牵在手中,也是高兴的蹦蹦跳跳,手里拿着芽糖往嘴里塞,那糖丝儿都顺着嘴角滑了下来,孩子笑得很甜,吃得也很甜。
这一幕幕其乐欢声的场景落到了走在马车最后面的那个人眼中,少年一身麻布黑衣,浑身裹得严严实实的,就一双幽黑的瞳眸露在外面,明明初春的天日还是严寒的,却仿佛感觉不到冷一般。
一旁是欢声笑语,一旁是寂静无声。
看上去是如此的怪异,却又显得那么和谐,无人介意,无人相问,才有了自在。
“阿……九。”
“你回来了。”
干净俊秀的少年越过了身前的数道身影,直直地奔到了马车的最后面,不笑时就已是容光无双,笑起来更是郎绝独艳世无其二。
“小公子,快到前去。”
阿九的声音有些沙哑,听上去像是受寒了一般,这落到了赵珏耳中便只剩下了担忧之色。
“阿九,你……。”
“小公子,快去。”
赵珏看不到阿九的面色,或者说整个寨子里见过阿九真容的人都寥寥可数,眼前的少年长高了很多,不过,一如既往地看上去还是瘦弱单薄,那副身骨像是永远都堆不上肉一般。
七年了。
他赵珏跟阿九已经在这里待了七年了。
数几十个余个春夏秋冬,好像是如白驹过隙,也好像势如昨日历历在目。
阿九还是阿九,好像没变,却又好像变了。
当年,他们一行人历尽艰辛才来到卫国,来到,这个他母亲生长的故土。
阿九也一如当年所言,护着他慢慢地生根,发芽,拔枝,最后,终会长大。
眼前这根纤细却又挺直的脊梁像是永远都能经受住侵袭无所曲折一样,这种力量,是赵珏可望而不及的。
前头的人还在等赵珏,阿九那双淡漠的眸子终于有了浅浅的温度,轻轻地推着赵珏向前去。
阿九知道,人与人是不同的。
珍宝永远都是珍宝,即使明珠蒙尘,即使束之高阁,但那只要现于人前,必是让人喜爱不已的。
生如赵珏,这样的人,就该是顶天立地的活在光明里的,耀眼、炙热、是与众不同也是无与伦比。
而她阿九,是永远无法将自己暴露在光明下的。
生于黑暗,自然也就长于黑暗。
她从不艳羡,也从不向往。
…………
这山,名为青云山。
山势如刀锋,高耸如青云。
青云山便是由此而来。
山顶的风吹得猎猎作响,那股子混劲儿莽莽慌慌地冲散了天边的乌云,那月光的皎洁与柔媚瞬间就倾洒了出来。
每一次独立于这山岗寄寄之时,阿九都觉得无比的轻松。
这里没有人声鼎沸,也没有欢乐融融,却让阿九觉得自在无比。
只因在这山岗群峰之巅之上,葬着没能归往的异乡人。
大大小小的青石砖堆砌成的坟茔墓碑铺满了整个空地,有的刻了墓铭,有的只是光秃秃一块石板。
这里,都是阿九这些年奔赴万里一点点的从辰国落城带回来的,有的是残缺不全的尸骨,有的零星碎散的衣冠。
阿九不曾食言,她说过,一定要带英雄归家。
“夫人。”
“赵都望。”
“先生。”
“三哥。”
“四哥。”
“五哥。”
“七哥。”
“还有,赵扶摇。”
“众位军士,众位将领。”
“阿九,来看你们了。”
说到这里,阿九直直地跪倒在数块墓碑前,挺身磕头。
这一幕,让原本要从黑暗中跨出的身影顿住了脚步,仔细瞧瞧,那灰袍下的圆润身躯,有了些颤抖与胆怯。
“俺就知道,你这娃娃一回来,寨里准是找不到你人的。”
“到这里找你,倒是一找一个准儿。”
如今的赵六,变得更加的圆润丰盈了,想来是脱离了落城那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日子,来了这寨里后,就被这里人土美食环绕日日滋养着,那体格是蹭蹭蹭的看着往上飙。
圆圆的肉脸上那原本就显小的眼睛如今更是只剩下一条缝了,若是站远些看,说是没睁眼的都有人信。
不过,赵六圆润归圆润,那身躯还是灵巧得很,在那山寨里,可没人敢小瞧赵六。
便是当年先生与赵都望还在时,都会扬声称赞的人,这样的人,精着咧!
“六哥。”
阿九听到身后传来的声音,便起身朝着赵六行了一礼。
“行了行了,我看你这浑身知文识礼的路子,还真有些不习惯。”
“你这孩子,你说你是不是缺心眼儿。”
“那寨子里这时候正是热闹咧,那么多好吃的,也不知道去弄点儿来填饱肚子。”
“这么多年了,还是瘦得跟个竹竿儿似的。”
“要是大哥大嫂跟兄弟们还在,指不定得说我待见不得你咧。”
赵六说着说着,脸上的笑意就慢慢地隐了下去。
“噗”地一个屁股蹲儿,人就坐到了地上。
烧鸡,炸小鱼儿,炸丸子,干酥花生米儿,还有两小壶佳酿。
看吧,赵六这人总能化腐朽为神奇,不愧是人精。
“傻站着作甚?”
“还不快过来吃。”
阿九也照着赵六的样子,只身席坐在地上。
烈酒醇香,沁人肺腑。
这么好的酒,一准就是赵六去别人那儿顺来的,至于从哪儿顺的,莫不过就是那几个人。
赵六跟那些人处得好着呢,在这点儿上,阿九对赵六倒有几分佩服。
察言观色是一种本事,但能将这份本事用到出神入化的地步,才是世间少有。
“你这娃子,这一段日子不见,又长高不少。”
“就是光长个儿不长肉。”
“你这一把骨头,光是看着都磕碜。”
“多吃点儿。”
赵六就是个啪啦嘴儿,当然,也不是见人就停不下来嘴儿的那种,只是,对阿九和赵珏,总是特别些的。
这俩孩子,都还只是孩子呢,若是生在寻常富贵人家,又是另一番光景了吧。
不过,寻常富贵人家,怕是也保不住这人吧。
这乱世,哪儿有净土啊?
缙和二十五年,辰国国君摘冠散发自废帝位,于平京大开城门,恭迎竺国国君入城,奉竺国国君容烈为君,自己捞了个闲散王爵苟且偷生。
四国只剩了三国,辰国,早就没了。
如今,已是开元六年。
卫国的卫字便是国君之姓,国君姓卫单名一个辰字,卫辰,卫辰,这是国之光啊,这个名字足以可见上任国君对之的喜爱情深。
阿九跟赵六等人来卫国的第二年,前任国君便身故了,人老了便总有一死,就是贵为天子,也逃不过的。
照理说,父死子继,这是伦理大常。
可偏偏前任国君是一个不按常理行事儿的人,这个人啊,偏偏点了自己的长孙继位。
这长孙卫辰啊,倒不是什么出名的人物,甚至来说,在卫国头一任君主死的时候,众人都有些想不起这人是谁。
不过,若真是寻常人,这卫国国君的位置也不可能稳稳当当的坐了这些年,只能说,卫辰极不简单。
初登大宝,便以雷霆手段迅速镇压清洗了朝中一大批有异心之人,其手段之狠辣,简直让人瞠目结舌。
如今这卫国的皇子公主们,除了已经出嫁的公主外,宫里也就剩了两位,一位是国君一母同胞的亲妹,一位是已故的贵妃之女,也是从小养在太后身边长大的。
皇子嘛,一个草包,一个纨绔,还有一个,就是病秧子,那种随时都可能直接西去的那种。
太上皇,从小身子就不好,一直精心养着,可再怎么养也在前两年去了。
卫辰的叔叔辈,就更不用说了,除了那几个皇子的生身父母,就压根儿没留下人。
这卫国皇室,经过那一场血洗,人丁凋零得厉害,这皇室血脉更是十根手指头都数得过来。
不过,如今的卫国,可没人敢轻易的来讨个好。
卫辰,于天元三十九年继位,继位第二年,便改年号为开元。
开元啊,开启盛元亨通之世。
卫国靠海,海上贸易相当繁盛,这些年,更是跨海行商,将原本的商业版图扩充了数倍有余。
商贸繁盛,便意味着国库充盈,百姓安乐富足。
卫辰大兴土木开山凿壁,硬是将卫国的道路横扑三国,既带动了商贸发展,也带动了人口繁衍。
各位珍宝玉器流通三国,各式酒楼钱庄更是数不胜数。
如今的卫国,早已是今非昔比。
国君年轻有为,国力充盈强盛,国民安乐生息。
卫辰这些年极为赏识寒门竖子等富有才学之人,入朝为官赏金赏银赏宅院,世族寒门亦可通婚,彼此制衡彼此平衡。
武门武将可靠战功立世,地位也自然水涨船高,兴兵练武,不仅有寒门子弟入军,更有世家子弟。
这一文一武之间,又是一种微妙的平衡。
不得不说,卫国国君的脑子是真好。
不过,这些都只是表面的平静罢了,若真如肉眼看到的那般安平乐足,便不会有卫国的大兴军队,以备不时之需了。
这一片片的花团锦簇之下,早已是高台仰筑烈火烹油了。
这些年,竺国的野心越来越大,也越发的按捺不住了。
如今的这三国之中,唯奚国最弱,不过这三足鼎立之间,勉强暂时还维持着微妙的平衡,不过,这平衡也快摇摇欲坠了。
一时间,两人都没有再说话,静静地吃着美食,静静地喝着酒。
……
阿九昨晚将醉酒的赵六送回去之后,便一夜无眠,就那样静静地在房中坐着,等着黑夜散去。
天光乍现的时候,阿九便一个人下山去了。
等赵珏寻过来的时候,又扑了个空,人早就不见了。
青云山下有一城,名为月城。
月城这名字由何而来已经没有多少人说得清楚了,有传言说是当年太祖皇帝路巡这里时,望着天边那轮弯月亲口所赐的,也有传言说,这月城紧靠这月牙湾,自然也就叫月城了。
当然,诸如此类的传言有很多,早就辨不得什么真假。
月城紧靠月牙湾,月牙湾是这一带海域的名字,只因形似那半月的牙儿,便取名为月牙湾。
月牙湾很大,可以并排停靠数百艘轮渡大船,这些大船从这里走又由海上归,来来往往已经有好几十年的光景了。
月城很繁盛,就是跟卫国的国都襄海比,也是可以同台相较的。
比比皆是的酒楼钱庄,抬眼望去那些金楼银楼之中都是琳琅满目的珍宝玉器,光是女儿家的脂粉铺子便从长街的这一头数到了那一头,这一条街随便数数,都是数十家。
走街串巷的小贩吆喝着手中担上的小玩意儿,小嘴跟抹了蜜似的,一句又一句的如意好听话挂串儿的往外蹦,来往行走叫的人群,或是三三两两,或是双人成依,脸上都是吉祥喜气儿。
光是看着,便叫人欢喜。
这年尾刚过,还正在这年味儿的尾巴上,各家各户走街串巷的,来往乡绅贵族之间登门拜访的,热闹得紧。
阿九这一身黑衣麻布的落到人群中还真有几分显眼,不过,在这时节上,也没有人会过多的关注。
阿九就这样穿过闹市,来到了一条幽深寂静的巷子里。
这巷子里就开着一家铺子,这铺子也没挂牌匾,就一个光秃秃的门头杵在那里,门头也是用了些年头的,看上去有些破财凄凉。
外面繁华热闹,唯独像是把这巷子隔出去一般。
这不,刚刚走到门前,就感觉到有一阵阵的热浪扑面而来,幸好这时节上还有些寒凉,要是夏日时分,那可真像是把人架在火上烤。
阿九进了铺子也不说话,就那样静静地站在门口看着屋内的景象。
铺子里没啥变化,墙壁上挂着各种样式的铁具犁耙,当然,也有刀剑一类的。正中间正燃着一个熊熊燃烧的大火炉,火炉旁是一个水缸,水缸里还有未融化的碎冰。
这大火炉旁正站着一个赤着双臂的魁梧男子,那一身古铜色得肌肤以及漂亮的肌肉线条像是一副展现勃勃生机的精美画卷一般,光彩夺目的熠熠生辉。
男人不停的甩落着手中的大锤,一锤接一锤的闪烁着零星点点的火光,透明的水珠从皮囊之下争先恐后地跑了出来,浸在了石板之上,开出了水花。
身前的案桌上摆着各式打铁的工具,有的边边角角都已经磨得光滑透亮了。
男人很专心,甚至都没有注意到身后的阿九,那双布满了血气的眸子里落满了火光,像是要烧起来一样。
就这样,一人打铁,一人无话,一直到天色都有了灰败之象,男人才结束了手头的工作,一转头,才发现屋里多了个人。
“咦,九……公子。”
“您什么时候过来的?来得久了吧,唉,瞧我这眼珠子,真是跟瞎了似的。”
“快,快请坐。”
男人赶紧找了跟屋里还算干净的凳子,还特意拿了块抹布擦干净了才给阿九端了过去。
这端完凳子,还有些无措的抠了抠头,这番模样,配着这快九尺有余的身量以及那刚猛坚毅的脸庞,还真是有几分诙谐,却也像孩童一般的可爱。
阿九向来是话少的人,两人之间有些怪异的熟稔,无非是男人一个劲儿的说个不停,而阿九只是微微的点头示意,当然,偶尔也会说上两句,只是字数少的可怜。
“对了,九公子,您是来取剑的吧?”
“您等等,我这就给您取来。”
男人说完,连忙起身往内室去了。
阿九看着男人有些微微踉跄的脚步,眼神多了些许柔和。
这铁铺男人是个流民,叫张大,当初是阿九等人在来卫国的路上捡的,当时这人就好死不死的躺在尸体堆儿里,若不是阿九偶然触碰到了那肌肤所剩的一点点温度,还真以为是个死人了呢。
幸好当时陆老在,不然,没死也跟死了一样了。
不过,这腿脚却是再也好不了了,股骨碎裂,即使已经重新续骨,可到底还是瘸了。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命到底是保住了,保住了命,当个瘸子又有什么大不了了。
想到这里,张大已经抱着一木盒从里屋走了出来。
“这是用您上次带回来的那块精铁打造的,按照您绘制的图纸一比一复刻的,绝对削铁如泥吹毛断发。”
木盒一开,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寒光,叫人只敢半眯着眼等光亮散去才能看个分明。
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
真是,好剑啊!
剑柄乌黑透亮,剑锋之上尽是一片幽冷寒凉,明明灭灭的光影间是铸量极薄的剑身,顺着光影蜿蜒而上,是缀满了华美宝石的剑柄,每一颗都价值千金。
宝剑赠君子,美人配将军。
君子持节贵重,将军气节无双。
只需一眼,阿九就满意的点了点头。
“辛苦张大哥了。”
阿九将宝剑藏入剑鞘之中,又用一块黑布包裹了起来。
“不敢当,不敢当。”
“九公子切莫再说这话,如此便是折煞我了。”
张大满脸真诚的摇头,摇得像是个拨浪鼓一样。
“这是谢礼。”
阿九从怀中掏出一物丢到了张大怀中,而后转身离开。
“不,不可……。”
不过刹那之间,张大追出去的时候,已经没看到了人影。
这功夫,可真俊啊!
张大倚着身子靠在门上,注视着远方笑了起来。
九公子给的东西,不用看他也知道是什么。
他这腿啊,有了病根儿,一到阴雨天便疼的厉害,寻常的药根本无用,疼起来的时候恨不得将腿砍了去。
后来,九公子便拿来了一种药,用了以后便不怎么疼了,虽说无法治愈,可能缓解也是好的不得了了。
这药的珍贵,他从第一次用起就知道了。
这种药,像他们这样的人,是不配拥有的,便是想一想,都是罪过。
可在九公子的眼里,他们都是一样的,跟那些人上人或者人下人,并没有区别。
不用卑躬屈膝,不用谄媚逢迎,也不用屈膝叩拜。
他们能吃一样的米,也能用同样的东西。
同是泡在泥浆里的脚,怎么就有人脚上生蛆,有人脚下生花呢?
能跟着这样的人,又何尝不是一件幸事呢?
世人常说苦尽甘来,大概就是这般吧!
张大看着阿九离去的方向有些留恋,这人总是匆匆来又匆匆去,一年到头也见不了几次,可每次相见,纵然只有片刻,也觉得很安心。
至少,人是平安的。
他不知道九公子在做什么,他甚至不敢想自己能不能帮上忙,他唯一期望的,便是自己不能拖后腿。
真有那一天,他宁肯割颈自刎也绝不成为拖累。
这是一种信念,谁给了他这条命,谁就是他的天。
……
……
九公子,愿你心想事成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