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珊珊口中的呆子,恐怕是蒋断云座下首徒齐云子,齐云子天资卓颖,痴迷剑道,本名齐永泰,蒋断云十分欣赏他,便把自己名字中的“云”赐给了齐永泰,齐永泰就成了“齐云子”。
齐云子二十三四,已是神魔宗年轻弟子中数一数二的人物。一表人才,不喜欢沾花惹草,专意剑道。人皆以为齐云子和蒋珊珊是天生一对,水到渠成的,蒋断云就自作主张,让齐云子和蒋珊珊在封神峰辟洞府双修,羡煞旁人。
那是李斗天到神魔宗后不久发生的事,后来听伙房的师兄聊闲天,蒋珊珊背弃了双修的规矩,离开了两人的洞府,不知去了哪里,齐云子整天恨恨的,和同门比剑一口气伤了好几个。不过,蒋珊珊到外面转了一圈,还是回来了,到底是父意难违,最后还是和齐云子重新双修。
李斗天略略一算,方才吴老九说去丹阳城买“补气丸”的事,说是蒋珊珊的主意,吴老九经常出山购置丹丸、药草、兽骨等奇珍药材,提炼‘醒灵液’给封神峰的弟子。
那一次,蒋珊珊十有八九和吴老九同行到丹阳城,增长了不少见识。因为自那之后,蒋珊珊对丹药的认知让神魔宗的丹药大行家都刮目相看。
丹阳城是药王宗设在魏北道州的一座大城。虽然魏北道州衰败,城镇凋零,药王宗斥资兴建的丹阳城却是方圆几千里内一颗灼灼明珠,灿烂无比。药王宗实力神秘而雄厚,在神土九州有无数个类似丹阳城的城市,丹阳城的规模受周围修道门派影响,在同类城市中规模算小的。即便如此,一个普通人能去丹阳城里逛一逛,也可以受益终身了。
李斗天又听说,那丹阳城不是谁都可以去的地方,药王宗是一个庞大到不可思议的组织,它的管理也是非常严格的,对客户十分挑剔。至于其他一些细节,李斗天暂时还不太清楚。
脑子和鼻孔里似乎仍有蒋珊珊身上乌骨香的气味,提神醒脑,淡雅宜人,香而不腻。
乌骨香很贵重,李斗天相信,“剑痴”齐云子绝没有资本和常识,肯定还是吴老九从丹阳城买来送的。为什么齐云子那么英俊的面孔和高超的剑术留不住蒋珊珊的心呢?李斗天觉得这些事情实在很复杂。
陡然想远了,李斗天从腰间取下水袋,喝了几口水,望着横亘的碧宇,李斗天叹口气,正经事还没有做。不一会儿,李斗天就顺利射到一只成年羚羊。
把还活着的羚羊拖到一棵大树后,李斗天摸了摸右手的骨戒,将骨戒对准羚羊,默念进入脑海的咒语,不出意外,骨戒没有反应。
李斗天笑一笑,熟练的取下骨戒,放在大石头上,走到羚羊身边,拽着羊角,大念一声咒语,石头上的骨戒飙然射出一道青芒,李斗天耳边疾风呼啸,眼前发黑,天旋地转的就到了骨戒的内部空间里。
听到羊叫,“金角”从茅庐里游了出来。金角是李斗天九岁那年收入骨戒的毒蛇,在骨戒里,已经生活了七年。从一条两尺长的小蛇长到现在,将近两丈长了,腹部粗壮,似有翼翅,斑斓鳞片在换了几次皮后,变成通体漆黑,闪烁异光。尤其是蛇头上,不知何时钻出两只还很短小的角,抹上去竟然非常烫手,从今年开始,角的色泽变成了金色,十分坚硬。
李斗天给它起名金角,它的眼睛碧阴阴的如同玉石,没有感情,但灵活的身体,夸张的动作说明它的个性非常活泼,也很善良,除了能吃,没什么缺点。
李斗天不知道它是什么物种,能干什么,只要它不出去伤人,愿意留在骨戒里,他就心甘情愿养它。
金角吞下羚羊后就把李斗天盘在怀中,李斗天摸着它的头和角,和它说上很长时间的话,金角听的明白,会用呼哧呼哧的喘气声和古怪的低吟回应李斗天。
一人一蛇,待上很久,亲如家人。
时间一到,李斗天每次都会问金角:“金角,和我出去吗?”
金角每次都摇摇头,闭目睡觉,懒懒的。
“是啊,别出去了,外面到处是死不掉的尸体。在这里,可以长命百岁。”
这次也不例外,李斗天笑了笑,念声咒语,从骨戒里出来,再戴上骨戒,打完猎就回神魔谷。
……
……
伙房里从早忙到晚,没一刻消停,管事的叫于正,三十多岁,听说以前是百味楼的名厨,有一次应拔刀到百味楼吃了顿饭,第二天就把于正劫到了千里之外的神魔谷,从此于正就成了伙房总管。
于正常年烧菜,并没有像其他厨师一样圆滚滚,胖头胖身子。于正自己说,他是魏北道州没落的刀宗之后,一套解骨刀法当真是刀中的绣花活儿,几刀过去,肉是肉,骨是骨,不沾一点肉星。
于正喜欢李斗天,李斗天总是超额完成他布置的任务,解肉、分骨、烹饪、调味的事轮不到李斗天,不过李斗天整天都在热气腾腾的伙房里帮杂,很有兴趣的问这问那。山上一年多的时间,李斗天把于正的烹饪技巧都学得差不多了,特别是那套解骨刀法,一刀过去,骨肉分离,神乎其神。
看得于正直叹气:“这么好的苗子,不能入武道太可惜了。”
李斗天默默一笑。
早上伙房做好肉,到了分膳时间,李斗天的工作是把成盆的肉端到五老堂,于正特别吩咐李斗天,他只需负责给李上人上菜,其他的不用问。
“李上人最近爱啃骨头棒子,这些羊腿、牛大骨,全是李上人的。”于正笑嘻嘻的。
李斗天点点头,端起好几十斤的大肉盘,微微一笑,起身就走。
于正拉住他:“记住,火柴,别忘了替我美言几句,这是我亲自为李上人做的。”
“知道了,于师兄。”
……
……
五老堂是神魔宗仅次于宗主的权力组织,可有些时候,五老堂的作用比宗主还要大,比如几天前和凶尸的作战,宗主应拔刀该出现的时候不出现,神魔宗行将溃败之际,五老堂挑起了重担,负责指挥五脉弟子轮流有序的抵抗暴戾的凶尸。
五老堂中挑大梁的,就是李上人。确切的说,是李上人在应拔刀回来前顶住压力挽救了神魔宗。大战之后,李上人的声望甚至超过了宗主应拔刀。
五脉弟子全都住在临时的竹房里,屠魔峰上,五老堂的五位老者每人都有一个大院子,院前有数名衣色不同的男弟子把守,院内有姿色和身材都出类拔群的女弟子服侍。
李上人的威望最高,他的临时住所几乎在屠魔峰的最高处,离应拔刀的住处很近。从上往下看,屠魔峰下,白雾飒飒,烟云如丝,看似寂静的山中谷地,其实危机四伏,凶尸们像兽一样潜伏着。黑鸦到处飞啼。
李斗天端着大肉盘,和两个看门的白衣弟子打了招呼,白衣弟子推开大门,李斗天沿着青石阶走到满是花草的院子里,穿过两道游廊,李斗天碰到了值守的女弟子玉茉。
“才来啊,李上人在催膳了。”玉茉白衣胜雪,肌肤细腻。
“是,李上人修行结束得好早啊。”李斗天跟在玉茉身后。
玉茉微微一笑,和李斗天一样,玉茉也不太喜欢说话,做事勤恳,深得李上人喜欢。
到了李上人的厅堂,玉茉纤腰一扭,笑盈盈的道:“我还有些事要忙,你在这里别走,李上人一定会留你用饭的,上次你不吭声走了,他把我好好说了一顿。”
“我知道了,玉茉师姐。”
“嗯。”
玉茉一走,李斗天就掩上朱漆大门,几乎同时,李上人闻着肉香,款款从内屋走了出来。
李上人身穿水合服,脚踏步云履,腰系金丝绦,一头灰白发丝不束冠,随意披下,飘逸潇洒。灰白髭髯如瑞兽之须,面相更为不凡,颧骨泛红,如有仙骨,双目精光似可摄人。
李斗天放下肉盘,规规矩矩的行个大礼,叫道:“李上人。”
李上人不答,徐徐踱到门边,看室外无人,猛然转身,抚须咧嘴一笑:“好啦,斗天,和大伯客气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