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重回1979:长白山渔猎往事

第4章 开膛

  家有家规,行有行规。

  更别提狩猎这一行,靠山吃山的行当,规矩是最多的。

  在野外狩猎,打到了野兽就要就地割开,皮和肉分开。

  如果这时候遇到其他的猎人,或者是碰上了屯里的人,也一定要把猎物分给对方一半。

  这是猎人的老规矩,叫“见面分一半”,此节先按下不表。

  且说张阳接过猎刀,却未急着下刀。

  他伸手,攥住野猪颈后那一丛倒竖的怒毛(即野猪发怒时倒竖的硬毛),发力一扯,握于掌心。

  另砍下一根木条,顶部削尖做成签状,将怒毛插于其上。

  再把签子摆在雪中空地。

  搁外行人眼里,这行为就很莫名其妙。

  但在长白山,老猎人都知道,打了大猎物的第一件事就是谢山。

  谢山的方式多种多样,各地的习俗各有不同。

  有的地方则是遵循着“用什么猎物得利,便以什么部位还供”,这样的规则。

  用来体现“取之有祭,方不负山神赐予”的观念。

  张阳这里循的则是更为古老的规矩。

  后人或许会斥一声封建迷信,

  但。

  俗话说得好,信则有,不信则无。

  张阳两世为人,冥冥之中会很多无法解释的东西。

  守这些规矩,求的不是庇佑,而是一份脚踩山林,心里踏实的底气。

  张阳将签子摆正,面朝大山,开口时声音不高,却字字清楚:

  “山神爷在上,今日进山取货,幸得山神爷赏下一头孤猪。不敢独吞,特来禀告。往后进山,得了大货,定不忘山神爷的恩典,杀鸡宰猪还愿。”

  祭过山神,这才能下刀。

  张阳蹲下身子,一手提起野猪的前腿,露出腋窝根部。

  刀尖从喉下颈窝处斜插进去,顺着胸骨正中线往下走。

  刀锋贴着皮肉之间那层薄薄的筋膜游走,不伤肋骨,也不戳破肚腹。

  这刀法有个讲究,叫“走膛不走腹”。

  刀要贴着胸腔的骨骼走,不能一刀捅进软肚子。

  野猪吃饱了拱食,肠胃里全是半消化的橡子、草根和泥土,一旦捅破了大肠小肠,秽物翻出来,整头猪的肉就串了味,糟践了。

  张守林站在一旁,独眼里闪过一丝亮光。

  他看儿子那握刀姿势。

  三根手指捏着刀柄,小指微微翘起搭在柄尾,手腕松着。

  刀随腕走,遇骨则转,遇筋则过。

  这一看就不是生手,而是熟练到骨子里的。

  张守林心里翻了个个儿。

  自家儿子几斤几两,他这个当爹的自是心里有数。

  可今天的阳子给他的惊喜实在是太多。

  从套索开枪再到眼下的开膛,每一手都是真功夫。

  正儿八经的就像换过一个人似的。

  张守林纳了闷儿。

  难道这小子平时吊儿郎当都是装出来的?

  就等着关键时刻惊我一手。

  如此想着,他脸上也是浮起一抹淡淡的笑容。

  谁不想自己儿子有本事呢?

  刀尖一路刮过颈窝直至剑突软骨,刀口约莫小臂长短,两边皮肉便自然敞开。

  一股热气从刀口喷涌而出,张阳歪头,用刀背抵住敞开的皮肉,露出了底下白生生的肋骨。

  胸腔里填满了暗红色的肺叶和冒着热气的心脏。

  张阳伸手探进胸腔,沿着心脏根部摸到主动脉的位置,手腕一转,整副心脏连同气管舌头被完整的提了出来。

  开膛时必须使心脏和舌头连在一起,不准割断,否则就是割断了“买因”,也就是好运的意思。

  据说这规矩源自鄂伦春人的古训。

  大黄蹲在不远处,舌头伸的老长。

  从张阳开始下刀开始,大黄就一直守在张守林身边,一步也没挪过。

  张阳走到大黄跟前,将那副内脏递向大黄。

  猎户人家养狗,从来不随意打骂,哪怕狗老了不能出猎,也要继续精心喂养,直至终其天年。

  狗死了要埋葬,不杀狗不吃狗肉,不戴狗皮帽子。

  这是敬狗。

  猎狗就是猎人的半条命。

  它跟猎人共同患难,胜过猛兽。

  没有狗,猎人一个人在山里走不了多远。

  狗护主、开路、堵截、追踪,甚至舍命救主。

  这样的猎狗,配得上猎物的第一口。

  大黄眼里满是欣喜,却并不急躁,只是回头望向张守林。

  张守林点了下头。

  大黄这才小心翼翼地歪过头,轻轻从张阳手中叼走内脏,转身跑到一旁,大口撕咬起来。

  看着大黄吃得那般欢喜,张阳心头一暖,伸手摩挲着它的头。

  大黄并不护食,反倒极享受地蹭着张阳的掌心,喉间发出满足的呜咽。

  安抚完大黄,张阳又开始忙着分肉。

  由于猪实在是太大,张阳还是让父亲过来搭了把手。

  三百来斤的大猪,剔骨、分肉。

  光是拆解就耗了父子俩将近两三个小时。

  猪皮剥得整整齐齐,獠牙单独包好。

  獠牙这东西经过煅烧以后可以入药,中医将这玩意归类为“齿类药物”。

  做完这些,天色已经不早。

  山沟里起了风,老林子暗的要比外面早一些。

  今夜是断然不可能下山去的。

  张守林寻了一处背风的大石,搬来几块石头搭了一个火塘。

  张阳则是用猎刀斩了几根枯枝,有找了些干透的松针团作引,把火给生了起来。

  深山的夜里,冷的发紧。

  篝火烧旺后,大黄守在一旁,做着警戒。

  父子俩则将几块最嫩的里脊肉用木签穿上,架在火上翻烤。

  火舌舔舐着肉块,油珠滴进火里。

  恰似张阳的眸光。

  他始终别过自己的脸,没去正脸对上父亲。

  他深怕一个不注意,被父亲看到自己狼狈的一面。

  这个年代,男人哭哭啼啼的总归是不成样子的,尤其是在父亲面前。

  哪怕张阳两世为人,心理年龄加起来要大了父亲很多。

  但。

  在自己父亲面前,他即使再大,也终究是那个长不大的孩子。

  火焰噼里啪啦地响着。

  张守林把他手里的肉串翻了翻,搁一旁晾着,然后从腰间摸出一个荷包,口上系着一根绳子。

  张守林解开绳子,手指伸进去摸索了几下。

  张阳余光瞧见,以为父亲要抽旱烟。

  可父亲摸出来的,不是卷烟,而是两根香烟。

  张阳记着,这年头老牌的香烟几乎快要绝迹,很快就会被新时代的烟厂给取代。

  而父亲最爱抽,也最舍不得抽的就是“握手”牌的香烟。

  这个年代,九分钱一包。

  他寻思着,今天打了大货,父亲应该高兴,抽两口助助兴。

  可下一刻,他就愣住了。

  父亲捏着两根烟朝他递了过来。

  张阳撇过头,默默地接过一根。

  烟草在黑夜中点燃。

  烟气滚进张阳的肺里,劲儿很大,呛的他嗓子眼发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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