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高考
高考前三天,江北七中放假了。
教室里的倒计时牌被摘下来,值日生擦掉了黑板上“距高考还有3天”的粉笔字,白色粉末飘了一地。所有人都在收拾东西,课桌肚里的卷子被掏出来,有人直接扔进垃圾桶,有人小心翼翼地叠好塞进书包。刘超难得安静,闷头把抽屉里压得发霉的半个包子扔了,路过我身边时嘟囔了一句“考完再说”,没等我回就走了。
白若曦不在。这几天她都请假在家复习,也有人说她家里给她请了省城来的私教。贴吧上那个匿名帖还在,但已经被新的帖子压到了第三页。苏清月的名字后面跟了一串恭喜她保底的评论。我没再看。
放假第一天,我把高一到高三所有课本又翻了一遍。过目不忘的好处在于看过的内容永远不会忘,坏处是看过的东西全堆在脑子里,像一间忘了整理的仓库。我花了一整天把知识体系理清楚,做了一份自己看得懂的思维导图,画在苏清月笔记本的空白页上。
第二天开始做真题。近五年高考真题,两天做完所有科目。数学最后一道压轴题卡了半小时,最后用苏清月的拆解方式——定位、拆解、重组——一步步推出来。对完答案的时候,我在草稿纸上画了个正字的第五笔。
养母这几天变着花样做饭。红烧肉、糖醋排骨、清蒸鲈鱼——煎饼摊的收入供不起天天吃这些,但她不管。养父破天荒没蹲在门槛上抽烟,而是坐在饭桌对面看我吃饭,偶尔冒出一句“多吃点”。有一次他从兜里掏出一个红包塞进我书包,厚度大概是他半个月的工钱。
“考完跟同学出去玩玩,别老闷在家里。”
我说不用。他说拿着。两个人在饭桌上僵了三秒,最后还是养母一把抢过去塞进我手里:“你爸给你的,拿着。”她的手掌很粗糙,全是煎饼摊上烫出的老茧。我收了。
高考前一天下午,苏清月发来消息:“去操场走走?”
我到的时候她已经在跑道边等着了,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校服,头发没扎,披在肩上被风吹起来。跑道上空荡荡的,草坪被夕阳照成金色,远处教学楼里零星几间教室还亮着灯。
我们沿着跑道走了一圈。谁都没说话。走到第三圈的时候,她忽然停下。
“你紧张吗?”
“还行。”我说,“你呢?”
“紧张。”她笑了,“手心全是汗。”
她把手伸过来摊开,手心确实湿了一片。我犹豫了一秒,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纸巾递给她。她接过,擦了擦手,把纸巾叠好放回我手里。
“明天加油。”
“你也是。”
“考完了——”她顿了顿,“我有话跟你说。”
她说完这句话就跑开了,马尾在暮色里晃了两下,消失在操场尽头的梧桐树后面。我站在原地,手里的纸巾还是湿的。
高考第一天。早上六点起床,养母已经蒸好了包子,桌子上摆了三个盘子、两碟醋、一碗热豆浆。养父穿了一件平时舍不得穿的衬衫,领口扣到最上面一颗。他把我送到巷口,张了张嘴,最后只说了句:“好好考。”
考场在本校。进校门的时候李阎王站在门口,手里夹着没点燃的烟。他看到我,把烟塞回口袋,拍了拍我的肩膀。力道很重,但什么都没说。
监考老师核对准考证时看到我的名字,抬头看了我一眼。没有过去的嫌弃,也没有那次现场重考后的讪讪。就是公事公办地点头:“进去吧。”
第一科语文。试卷翻到最后一页,作文题是一段关于“信念”的材料。我闭上眼想了一分钟,脑子里跳出来的全是这半年的画面——养母在巷口的煎饼摊、苏清月塞过来的笔记本、高杰递来的证件、玉佩里母亲那声“活下去”。睁眼提笔,写到快收卷才停下。手指头酸得发抖,但整张卷子写满,没留一处空白。
数学比期中考试难。最后一道压轴题的类型我从没在真题里见过,读完题目愣了三分钟。然后想起苏清月笔记本最后一页写的那句话——“你不是疯子,你只是需要一点时间。”闭上眼,把题目拆成三个模块,找到出题人的逻辑链条,一个一个解开。交卷铃响前七分钟写下最后一个数字,手指全是汗。
第二天理综和英语。理综物理最后一道电磁学综合题,用到苏清月整理的四步解题法的第二步变形。英语阅读有一篇讲人工智能伦理,材料里引了一段我没见过的专业术语,但我把整篇读完就知道答案藏在哪一段——培元丹提升的五感还没完全消退,语感还在。
最后一科英语交卷铃响起的时候,我放下笔,手很稳,呼吸很慢。心脏没有狂跳,也没有空白——就是很平静。好像走了一条很长很暗的路,终于看到尽头有一个出口。然后我在英语卷子的草稿纸上写了两个字:京都。
走出考场,阳光晃眼。校门口围满了家长,有人举着花,有人举着手机录视频。养母混在人群里,踮着脚尖往里张望。养父站在她身后,胳膊微微张着,替她挡开挤过来的人群。看到老两口的样子,我脚步快了两拍,走过去拍了拍他们的肩。
养母抓着我的手反复翻看,确认没考出什么毛病之后就一个劲念叨“考完了就好”,菜市场王阿姨从旁边挤过来,拉着她问“你家辰辰考得怎么样”,养母攥着我的手笑出声:“他说没问题!”
回家的路上,我给苏清月发了条消息:“考完了。”
她秒回:“我也是。”
“操场等你?”
“好。”
晚上我们坐在操场看台上,头顶是江北县灰蒙蒙的夜空,偶尔有几颗星星从云缝里漏出来。她坐在我旁边,把腿蜷起来,下巴搁在膝盖上。
“你说考完了有话跟我说。”我开口。
她沉默了一会儿。我听见她深吸了一口气,像在做一件准备了很久的事。
“林辰,我想了很久要不要说,因为说了可能连朋友都做不成。”她攥紧校服袖口,指节发白,“但是不行。如果不告诉你,我会后悔一辈子。”
她把脸埋进膝盖里,声音闷闷的:“去京都我也想跟你一起。不光是想跟你一个城市,是想跟你在一起。我——”
“好。”
她猛地抬头,路灯昏黄的光正好落在她脸上,眼眶红了,睫毛上挂着一层水光:“你说什么?”
“我说好。”
“你……都不用考虑一下吗?”
我转过头看她,操场的风吹乱了她额前的碎发。“你笔记本最后一页那句话,是这三年对我最重要的一句话。从那天起我就知道——你要去哪,我就去哪。”
她愣了很久。风把她眼里蓄了很久的眼泪吹了下来,但她没有擦,就那么看着我。
“林辰。”
“嗯?”
“你会说这种话啊。”
“想了三年才说出来的。”
她笑了,眼泪和笑混在一起。然后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一个用红线编的手链,上面系着一颗小木珠。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木珠上刻着一个歪歪扭扭的“安”字,一看就是自己拿小刀刻的。
“给你的。本来打算考完如果你没答应也给你。就算没在一起,也保你平安。”
我接过来,系在左手手腕上。木珠还带着她掌心的温度。然后从衣领里掏出那块玉佩,握在手心看了一眼,抬头看向她:“等我把该做的事做完——我用这块玉佩跟你换。”
玉佩在夜色里泛着暗沉的光。她认认真真地看着我的眼睛,说“我等着”。
那天晚上回家,巷口的路灯亮着暖黄色的光。养母的煎饼车已经收了,院子里晾着她给我的新被子。养父坐在门墩上吸烟,看到我就把烟掐灭了,站起来拍了拍裤子:“回来啦。”
手机收到两条新消息。第一条是高杰发来的,措辞一如既往简洁:“考完了?林家那队人我们替你拦了。考完就是另一码事,明天有人来跟你对接。”第二条消息是陌生号码,发信时间恰好是收卷铃响那一刻,只有一行:
“该回家了。”
我把手机放回口袋,心里很平静。该来的总会来。推开院门,养母在屋里喊:“辰辰回来了?饭还热着!今天炖了排骨——”
窗外的灯火在江北的夜色里明明灭灭。这个小县城教会了我怎么在最暗的地方找到光。接下来的路,要去京都走了。
手腕上那颗刻着“安”字的木珠,在月光里微微发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