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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一快刀

妖游记 宋书何 3003 2026-04-08 09:23

  刘阿鬼是刑部第一快刀。

  一般来说,前面的修饰词越多,说明这个绰号越不值钱。

  第一是最好的词。

  第一快刀,说明他的刀以快见长,论巧,论狠,都有比他更强的。

  刑部第一,说明他的快刀只在刑部称强,刑部之外还有比他更快的刀。

  但刘阿鬼并不在乎这些,他不是刀客,而是刽子手。

  刀客才讲究刀法精湛,才要给自己起个震三江,盖九州的绰号。

  刽子手只管在刑部治下,做那斩人首级的第一快刀就可以了。

  自从被师父领进门,他这一辈子都在练怎么又快又准地砍掉犯人的脑袋。

  先从冬瓜练起,一刀斩成两半。

  只要是练刀的刽子手家,餐桌上就少不了冬瓜。

  白天练冬瓜,晚上也不能歇,要砍香头。

  凝神闭气,只将烧红的部分砍去,余下部分纹丝不动。

  如此练习,日夜不停。

  练的够快够精准了,还得去练胆,要见血。

  先是鸡兔这类的小东西,再到猪羊,一步步练习。

  牛是没机会拿来练手的,官府不准随意杀牛。

  直到能独自上台,斩下第一个人头为止,才算能吃上这口饭。

  可要想到刘阿鬼这种地步,还得练。

  练了半辈子,刘阿鬼练出一个绝技:断头留皮。

  一刀下去,脑袋掉了,那便是身首异处。

  一刀下去,脑袋断了,但还留一层薄薄的皮与脖子相连。

  这便算给犯人留了个全尸。

  这手艺能挣钱。

  身首异处,身体残缺的人会被认为魂魄难安,难以转世投胎。

  世人很在意这一点。

  为了给犯人留个全尸,死囚的家属往往专程花钱请他行刑。

  靠着这手艺,刘阿鬼没少挣钱。

  只可惜弟子没能传承下去。

  刘阿鬼也不知道是自己教徒弟的本领赶不上师父。

  还是师父的徒弟比自己的徒弟更有天赋。

  徒弟练不出来,他也没办法。

  只能让已经出师的徒弟接着砍冬瓜。

  徒弟砍冬瓜,师父就得跟着吃冬瓜。

  刘阿鬼出师前顿顿如此,如今带了徒弟,又过上当初的生活。

  收起思绪,刘阿鬼准备行刑了。

  今日只有一个脑袋要砍,也是刘阿鬼要砍的最后一个脑袋。

  行刑之后,他就要金盆洗手。

  自出师那天,师父就交代他这行的规矩:砍头不过百。

  到了九十九个就要收手,否则会遭报应,晚年不幸。

  师父交代完规矩,又眼见着刘阿鬼在刑台上斩下第一个脑袋,便金盆洗手了。

  师父不好说是不是晚年不幸,有刘阿鬼照应着,衣食都不曾短缺。

  只是师父不算长寿,夜里睡觉总是被梦魇惊醒,白天也觉得冷,身子骨就一天比一天弱。

  师父临终前,把阿鬼叫到床前,传给了阿鬼一把刀。

  就是眼下刘阿鬼捧着的这把鬼头刀。

  据师父说:

  这把刀是师爷手里传下来的,师爷亦是从师爷的师父手里传下来。

  代代相传,已不知有多久。

  这鬼头刀原只是把最普通的刀。

  斩的人多了,也就通灵了。

  每斩一个恶人,便增一分煞气,多一份锐利。

  据说像这样的刀能辨善恶,刀下绝无冤魂。

  若是不幸斩了不该斩之人,则灵智自泯,用不了多久刀就会莫名断掉。

  师父也不知道这话是真是假,一辈辈人传下来的,都这么说。

  别的刽子手家或许也有代代相传的鬼头刀。

  可没有一把像自己手里这把一样传得如此久远。

  刘阿鬼把刀握在手里,感觉刀传来一阵凉意,冰寒刺骨。

  他很珍惜这把刀,平日里供在家中,不敢轻易动用。

  唯有遇到大奸大恶之辈,才会请这把刀出来饱饮恶人鲜血。

  今日要斩的,就是个奸恶之徒。

  按理说春夏主生,秋冬主杀。

  官府往往会将处决犯人放在秋冬后,一般不在万物生长的季节随意行刑。

  今日是个特例。

  这死囚是个拍花子的,拐骗了不少孩童。

  官府破了案子,可不少孩童已经找不回来。

  一众苦主都在衙门哭诉,衙门为了平息众怒,便从快从重,判了个斩立决,速速执行。

  这便是刘阿鬼要斩的第九十九颗脑袋。

  临行刑前,有人塞给刘阿鬼银子,但他没接。

  那是死囚的家属,但刘阿鬼不想给这个死囚留全尸。

  他们应该庆幸,这死囚没有做过采生折割的恶事。

  不然就是凌迟处死,株连全族。

  刘阿鬼穿了一身白衣,一般的刽子手是不这么穿的。

  因为砍人脑袋,身上难免沾上血迹,所以往往穿红衣、黑衣。

  只有像刘阿鬼这样对自己砍头的技艺自信的人才会这么穿。

  上台时干干净净,下台时也干干净净,如此才见本事。

  午时三刻,正是阳气最盛的时候。

  监斩官验明死囚正身,便下令行刑。

  徒弟为刘阿鬼端上一碗酒,阿鬼一口酒雾喷出,洒在刀上。

  刀饮了酒,更有杀气。

  只见大刀高举,折射的阳光令人睁不开眼。

  手才动,影已落。

  一刀既出,人头落地。

  那脑袋翻滚几圈,瞧见自己的身体,才知道自己已被斩首。

  嘴里还赞叹:好快的刀!

  鲜血自脖颈喷出,洒了一地。

  刘阿鬼身上、刀上却俱是干干净净。

  底下围观的百姓俱都叫好。

  刑人于市,与众弃之。

  官府行刑一般会安排在人流众多的地方,为的是明刑弼教,以儆效尤。

  今日行刑的西市独柳树,就是这样一个地方。

  但百姓往往不会害怕,还会当成是难得一见的乐子。

  因此聚集在这里观刑的人就很多。

  此时宝玉正在行刑台下,与长安城的百姓一起见证了刘阿鬼行刑的全过程。

  袁守诚只交代了地点,没说具体时间。

  因此这几日宝玉每天都在此地转悠。

  好在春日少见有砍头的,官府在行刑前也会提前告知。

  宝玉今日一早便来。

  见着刘阿鬼手里的刀,就肯定这是袁守诚要的,斩过千人首级的鬼头刀。

  那刀杀人多了,刀身满是煞气。

  刘阿鬼喷酒雾上去的时候,宝玉分明见到刀身上结了一层白霜。

  虽说是春寒料峭,可这是正午时分,怎么也不该在太阳底下结霜。

  只因这刀中煞气已凝成了实质,能影响周围的环境。

  宝玉不由感叹持刀的刘阿鬼命硬。

  每天与这般凶煞之物相伴,不是命硬如何能活到现在。

  此时围观的人多,台上刚行刑完,宝玉也不好去找刘阿鬼,便在台下等候。

  等刘阿鬼和徒弟收拾好东西,宝玉便缀在他身后一路跟到了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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