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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城的清晨,永远是从一声沉闷的钟鸣开始的。
钟声从幻峰之巅遥遥传来,混着几声稀疏嘶哑的鸡啼,飘在混城冰冷刺骨的风里。风卷着尘土、碎纸和干枯的草叶,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打着旋儿,呜呜作响,像是无数冤魂在低声哭泣。
天光大亮,可混城的天,永远是灰蒙蒙的。厚重的铅云低低地压在头顶,将所有的阳光都过滤成了惨淡的灰白色。夜间觅食的斗篷人早已缩回了阴暗的角落,可他们留下的痕迹,却遍布了整座城市。街边不少破败的土坯房屋,已经在昨夜的厮杀里塌成了废墟,断裂的木梁斜斜地插在瓦砾堆中,上面还挂着破碎的衣衫和暗红色的血迹。连带着屋主人一起,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从未存在过。
刺眼的灰白色的阳光,打在地上蜷缩的那个白发少年身上。
少年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年纪,身形单薄得像一片随时会被风吹走的落叶。他穿着一件破烂不堪的粗麻布短褂,上面沾满了泥土、血污和不知名的污渍,多处布料已经磨破,露出底下青紫交错的伤痕。一头雪白的长发凌乱地贴在汗湿又沾灰的额角,遮住了大半张脸。他眉头紧锁,嘴唇干裂起皮,毫无血色。胸口只有微不可察的起伏,若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他还活着。
他就是方表。
昨夜,他又一次被回青徒盯上,被吸走了整整十年的寿元。若不是他拼死反抗,趁着对方大意之际装死躲过一劫,恐怕现在早已变成了一具干瘪的尸体,被野狗啃食殆尽。
“踏、踏、踏……”
整齐而沉重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一队穿着名珍窑黑色制服的卫兵,手持长枪,面无表情地巡逻路过。他们的制服上溅满了干涸的血迹,靴子上沾满了泥泞,眼神麻木而空洞,仿佛对眼前的一切都早已习以为常。
为首的队长扫了地上的方表一眼,眼神里没有半分波澜,甚至连脚步都没有停顿一下。他麻木地抬了抬手,下令道:“这小娃子能活到现在也算命硬,可惜还是熬不住了。按规矩,抬去竹塚里扔了。”
混城每天都有被吸光寿元死在街上的人,他们早就见怪不怪了。没人会查这孩子是谁,叫什么,来自哪里。所有无人认领的尸体,统一都扔去幻峰脚下的竹塚——那是混城专门扔死人的乱葬岗,也是所有混城人最终的归宿。
“是,队长!”
两个卫兵立刻上前,一左一右,像拖死狗一样架起方表轻飘飘的身子。方表的头无力地垂着,白发在风中凌乱地飞舞。他太轻了,轻得像一捆干枯的柴禾,两个卫兵甚至不用费什么力气,就能轻易地将他架起来。
他们转身,朝着幻峰脚下的方向走去。
脚步踩在泥泞的土路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一步一晃的颠簸里,方表涣散的意识,慢慢凝聚了起来。
他像做了一场很长很长的梦。
梦里,是他从未见过的富丽庙宇。朱红的柱子,金黄的琉璃瓦,飞檐上雕刻着栩栩如生的瑞兽。四处的景象都蒙着一层淡淡的薄雾,朦胧而神圣。正中央,一座巨大的金像熠熠生辉,慈眉善目,俯瞰众生。下方,是乌泱泱跪拜的人群,虔诚而肃穆。耳边,是一声又一声悠远绵长的钟鸣,浑厚而庄严,跟幻峰上传来的声音,一模一样。
他想往前走,想看清那座金像的脸。可无论他怎么努力,都迈不动脚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座庙宇,在薄雾中渐渐模糊,最终消失不见。
“砰!”
一声沉闷的巨响,打断了他的梦境。
他被狠狠甩进了一个浅坑里。
冰冷的泥土瞬间包裹了他,碎石子硌得他骨头生疼。他闷哼一声,意识又清醒了几分。
两个卫兵站在坑边,怜悯地看了一眼坑底的少年。在这个人命如草芥的混城,能有一个葬身之地,已经算是不错了。随即,他们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回去复命。
脚步声渐渐远去,最终消失不见。
竹塚重归死寂。
方表缓缓睁开眼睛。
头顶,是灰蒙蒙的天空。几只黑色的乌鸦正在盘旋聒噪,发出“呱呱”的刺耳叫声,正等着啄食他的血肉。它们的眼睛里闪烁着贪婪的光芒,时不时俯冲下来,试探着靠近。
身边,是皑皑白骨。
层层叠叠的白骨堆积在一起,有的完整,有的破碎。有的头骨上还留着被钝器敲击的裂痕,有的肋骨上有着深深的牙印。还有一些没有烂透的血肉,肿胀发黑,爬满了白色的蛆虫。浓烈的腐臭味、血腥味和泥土的腥气混合在一起,直冲鼻腔,熏得他脑袋发晕,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方表突然扯着嘴角,低低地笑了起来。
笑声沙哑干涩,像是破旧的风箱在拉扯。笑声里满是自嘲,又藏着一丝死里逃生的庆幸。
“方表啊方表,”他喃喃自语,声音微弱得几乎听不见,“你又躺进死人堆里了。”
他见过太多的死亡,也经历过太多的死亡。
可他终究,还是没死。
他就这么静静地躺在白骨堆里,任由乌鸦落在他的身上。一只胆大的乌鸦,用它那尖锐冰冷的尖嘴,啄咬着他胳膊上已经溃烂的烂肉。尖锐的痛感传来,可方表却一动不动,只是静静地闭着眼。
他在积蓄力气。
也在回忆。
脑子里翻来覆去,全是过往的事。
他爹方景文,曾是名珍窑的大老板。当年的名珍窑,是混城最大的瓷器作坊,富甲一方。他娘刘沁,是当年青花楼的头牌,色艺双绝,名动混城。是他爹掷了千金,才将她从青花楼里求娶回去,做了妾室。
后来,娘生下了他和双胞胎妹妹方柳。
那是他这辈子最安稳的日子。
虽然他和阿柳是庶出,在方家备受排挤,可娘很疼他们。还有二叔方景品,总是偷偷带着大哥方从商、五哥方时序和九姐方青来看他们。每次来,都会给他们带糖,带热乎的窝头。
五哥方时序总是最沉默的一个,话不多,却总是默默地把最大的窝头和最甜的糖塞给他和阿柳。九姐方青性子活泼,会给他们讲故事,会教他们唱歌。大哥方从商会带着他们在院子里跑,会教他们打拳。
那些日子,阳光好像都是暖的。糖是甜的,窝头是香的,连风都是温柔的。
可这份安稳,太短暂了。
两岁那年,爹病逝了。
正室夫人为了让自己的亲儿子接管名珍窑,开始大肆清扫旁系庶子。娘被她暗中下毒暗杀,死得不明不白。二叔带着大哥、五哥和九姐拼死逃了出去,从此杳无音信。
而他和阿柳,早在刚出生时,就被狠心的正室扔在了青花楼外。要不是娘的姐姐、养母刘敏偷偷收养了他们,他们早就成了野狗嘴里的吃食。
养母刘敏是个善良的女人。她靠着在青花楼里做杂活,辛辛苦苦地拉扯着他们兄妹俩长大。虽然日子过得清贫,可她从未让他们挨过饿,受过冻。她教他们读书写字,教他们做人的道理。她告诉他们,要好好活着,总有一天,会离开这个吃人的地方。
可这份来之不易的温暖,也没能持续多久。
十岁那年,养母刘敏因为不肯说出他们兄妹俩的下落,被名珍窑的人活活打死在街头。
他永远记得那天。
天阴沉沉的,下着冰冷的小雨。养母躺在冰冷的泥水里,浑身是血,眼睛却死死地盯着青花楼的方向,嘴里还在喃喃地念着他和阿柳的名字。
他躲在暗处,看着养母被那些人拳打脚踢,看着她一点点失去呼吸。他死死地咬着自己的胳膊,不敢发出一点声音,眼泪和雨水混在一起,流了满脸。
他恨。
恨那些丧心病狂的人,恨这个吃人的混城,更恨自己的无能为力。
养母死后,他被扔出了青花楼。而妹妹方柳,被迫留在了那座吃人的青楼里,从此再也没出来。
这六年,他东躲西藏,像一条丧家之犬。
他被人追杀,被人抢食,被人打得遍体鳞伤。他吃过发霉的馒头,喝过地沟里的污水,睡过死人堆,跟野狗抢过食物。他一次次被回青徒盯上,一次次被吸走寿元,又一次次死里逃生。
为了活下去,为了能救出妹妹,他开始修炼混城最基础的霸道仙法。他没有师父,没有功法,只能靠着自己摸索,一点点积攒法力。
他一次次爬幻峰。
他听说,翻过幻峰,就是钟鸣之地。那里没有回青徒,没有厮杀,没有弱肉强食。那里的人,都能安安稳稳地活着。
他想翻过那座山,去那片钟鸣之地。他想在那里站稳脚跟,然后回来,救出他的妹妹阿柳。
可他一次次摔下来。
第一次,他爬到半山腰,就被山上的阴寒之气冻僵了,摔下了悬崖。是二叔方景品顺着血缘感应,在雪地里爬了三天三夜,才把他找回来。
第二次,他遇到了山上的野兽,差点被吃了。是二叔拼了命,才把野兽打跑,背着他下了山。
第三次,他法力耗尽,从一块光滑的岩石上滑了下去,摔断了腿。是二叔守在他身边,照顾了他整整一个月,直到他痊愈。
第四次,也就是上次,他差一点就爬到山顶了。可就在最后关头,他遇到了钟鸣之地的巡逻队。被他们用幻境震伤了经脉,从山顶摔了下来。又是二叔,把他从死人堆里背了出来。
每次,都是二叔。
每次,在他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都是二叔出现,救了他的命。
二叔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了。
如今,他十六岁。
被吸了两次十年寿元,满打满算,他只剩两年的活头了。
两年。
他只有两年的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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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混城最繁华的街道上,青花楼。
春风拂月如梦画,翠柳寻春唯青花。
鎏金的招牌挂在朱红的大门上,在惨淡的阳光下泛着油腻的光泽。楼里丝竹声不绝,婉转悠扬,夹杂着男人的哄笑声、女人的娇嗔声和酒杯碰撞的清脆声响。进进出出的客人衣着光鲜,谈笑风生。浓郁的酒气混着刺鼻的脂粉气,飘满了整条街巷。
与外面的破败肮脏相比,这里仿佛是另一个世界。一个用金钱和美色堆砌起来的,虚假的繁华世界。
“真怀念当年的沁头牌啊,”一个满脸横肉的富商端着酒杯,咂了咂嘴,一脸的回味,“那丰姿秀骨,那琴棋书画,啧啧,到现在都没人能比。”
“可惜了,”旁边一个瘦高个男人接口道,“被方景文那病秧子抢了先。当年多少人为了沁头牌一掷千金,最后却落得个红颜薄命的下场。”
“方景文?哪个方景文?”一个年轻的公子哥疑惑地问道。
“还能是哪个,名珍窑以前的大老板呗。”瘦高个男人嗤笑一声,“当年又是甜言蜜语又是金山银山,硬是把沁头牌骗走纳了妾,还生了一儿一女呢。不过啊,他死了之后,正室夫人可没放过她们母子。听说沁头牌被毒死了,那两个孩子,也早就死在乱葬岗了。”
“嗨,提那晦气事干什么,”富商摆了摆手,一脸的不耐烦,“哥哥可有什么好妞推荐给我?今儿个我可要好好乐呵乐呵。”
“有啊,”瘦高个男人脸上露出一丝猥琐的笑容,压低了声音,“沁头牌的亲女儿,如今就在咱们楼里,叫阿柳。那模样,跟她娘当年一模一样,风姿绰约得很。就是性子冷了点,不过啊,这冷美人,才有味道不是?”
“哦?还有这等好事?”富商眼睛一亮,搓了搓手,“那还等什么?赶紧带我去!”
两人说笑着,搂着老鸨,朝着楼上的厢房走去。
他们的对话,一字不差地,飘进了旁边一间厢房里。
厢房内,方柳刚送走客人。
她背靠着冰冷的门板,身体缓缓滑坐在地上。精致的妆容早已花了,露出底下苍白憔悴的脸。她身上穿着一件华丽的丝绸衣裙,可衣裙之下,雪白的肌肤上,布满了青紫交错的淤痕和咬痕。
这样的日子,她已经过了六年。
从十岁被扔进青花楼接客的那天起,她就活在了泥沼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被不同的男人践踏、侮辱。她看不到头,看不到希望。
有时候,她甚至会想,是不是死了,反而比这样活着更痛快。
可每次撑不下去的时候,她总会摸向枕头底下。
那里,藏着半块磨得光滑的竹片。
是哥哥被扔出青花楼前,掰给她的。
那年,他十岁,她也十岁。
他扒着门框,小小的身子因为愤怒和悲伤而不住地颤抖。他凑到她耳边,一字一句地说,声音不大,却异常坚定:“阿柳,我们生来就注定要吃苦,可我们越要好好活着,气死那些欺负我们的坏东西。哥一定会回来接你,一定会。”
就为了这句话,她咬着牙,撑了一天又一天。
她相信哥哥。
她相信哥哥一定会回来接她。
方柳扶着桌子,慢慢挪到床边,无力地躺了下去。她侧过身,看着窗外混城永远灰蒙蒙的天。眼泪顺着发梢滑落,淌过脸颊,滴在冰冷的床榻上,无声无息。
“哥,你在哪里啊。”她的声音轻得像一阵风,仿佛一吹就散,“你还好好活着吗?”
流离成鄙贱,常恐复捐废。
人生几何时,怀忧终年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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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塚。
身上的啄咬感渐渐消失。
乌鸦没等到他断气,终于不甘地叫了几声,飞回了枝头,继续盘旋等待。
方表缓缓睁开眼睛。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胳膊上被啄得坑坑洼洼的烂肉。伤口已经不再流血,结了一层暗红色的痂。他又自嘲地笑了笑。
连乌鸦都嫌他肉臭,不肯吃他。
他深吸一口气,忍着全身的剧痛,伸出手,扶住了身边一根粗壮的腿骨。白骨冰冷而粗糙,硌得他手心生疼。他一点点,慢慢用力,将自己沉重的身体,从白骨堆里撑了起来。
“咳、咳咳……”
他剧烈地咳嗽起来,咳得撕心裂肺,差点又摔倒在地。好一会儿,他才平复下来,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他抬起头,望向东方。
隔着混城漫天的戾气,隔着那道横亘了千万年的天堑,幻峰之巅的那口大钟,仿佛就在眼前。那悠远的钟声,仿佛就在耳边回荡。
那双常年清明、饱经风霜的眼睛里,此刻盛满了向往。像燃着两簇不灭的火,在这灰暗绝望的混城里,熠熠生辉。
“那里,才是我该去的地方。”
他舔了舔干裂起皮的嘴唇,尝到了一丝淡淡的血腥味。他攥紧了骨节分明的拳头,指甲深深嵌进掌心,渗出血来。可他却感觉不到丝毫疼痛。
混城的人都想靠着回青之法,吸旁人的寿元苟活。可他不想。
他不想变成那种毫无人性的怪物。
他要翻过幻峰,去那片钟鸣之地。去走一条不一样的路。
更重要的是,他要出人头地,要变得足够强大。他要回来,接他的妹妹阿柳。他要带她一起离开这个吃人的地方,带她去幻峰,过不用担惊受怕、不用被人欺负的安逸日子。
这是他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也是他此生唯一的执念。
方表闭上眼,凝神感受着体内的法力。
地玄境二品的能量,像一汪清澈的泉水,在他受损的经脉里缓缓流淌,晕出点点波纹。经过这一次生死的洗礼,他的心境更加沉稳,体内的法力也变得更加凝练精纯。隐隐约约,竟然有了突破到地玄境三品的迹象。
方表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意。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他抬起手,遥指向东方幻峰的方向。阳光透过他苍白的手指,洒下斑驳的光影。他的声音不大,却字字铿锵,像用刀刻在石头上,刻下了此生的誓言:
“两年,我只剩两年寿元。可哪怕千难万险,哪怕粉身碎骨,我方表,也必踏过这天堑,登上幻峰!”
说完,他弯下腰,从白骨堆里捡起一根坚韧的枯竹条。枯竹条被风吹日晒了多年,却依旧坚硬。他攥在手里,试了试手感,正好可以当拐杖。
临走前,他先摸了摸怀里。
那半块被血浸透了的窝头,还好好地藏着。
这是他昨天冒着生命危险,从一个回青徒手里抢来的。是他接下来几天唯一的口粮。
他拍了拍衣服,把怀里的吃食按得更紧了些。
这是他在混城拿命换的东西。
谁碰,他跟谁急。
方表拄着枯竹条,一步一步,艰难地走出了白骨堆。他的脚步很慢,很沉,每走一步,都牵扯着全身的伤口,疼得他龇牙咧嘴。可他的眼神,却异常坚定。
他走出了竹塚,向着幻峰的方向,向着钟声的方向,慢慢走去。
风在他耳边呼啸,卷起他雪白的长发。他的背影,在灰蒙蒙的天地间,显得格外单薄,却又格外挺拔。
可他刚走出没几步,身后就传来了急促的马蹄声。
“哒哒哒……哒哒哒……”
马蹄声由远及近,越来越清晰。地面都在微微震动。
紧接着,是卫兵严厉的呼喝声:“站住!不许动!”
方表脸色骤变。
是名珍窑的巡逻队,折返回来了!
他猛地回头,只见远处尘土飞扬。刚才那队巡逻兵,正骑着马,朝着他的方向疾驰而来。为首的队长,手里挥舞着长枪,眼神凶狠地盯着他,嘴里大声喊着:“刚才那个尸体跑了!抓住他!别让他跑了!”
原来,他们在回去的路上,越想越不对劲。一个被吸光了十年寿元的少年,怎么可能还有力气从竹塚里爬出来?他们怀疑,这个少年根本就没死,是在装死。于是,他们立刻折返回来,想要一探究竟。
方表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
他现在浑身是伤,法力也所剩无几。根本不是这些训练有素的卫兵的对手。一旦被他们抓住,等待他的,只会是被彻底吸光最后一点寿元,然后真的被扔回竹塚,变成乌鸦的食物。
不能被他们抓住!
绝对不能!
方表咬了咬牙,不再犹豫。他扔掉手里的枯竹条,转身就朝着旁边茂密的灌木丛跑去。他的动作虽然有些踉跄,却异常灵活。
“别跑!站住!”
队长见状,勃然大怒,催马追了上来。长枪一挥,朝着方表的后背刺去。
“噗嗤!”
长枪擦着方表的肩膀划过,划破了他的衣衫,在他的肩膀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血痕。鲜血瞬间涌了出来,染红了他的衣衫。
方表疼得闷哼一声,却不敢回头。他拼尽全力,一头扎进了灌木丛里。茂密的枝叶划破了他的皮肤,留下了一道道血痕。可他却毫不在意,只顾着拼命往前跑。
“追!都给我追!”队长怒吼道,“就算是挖地三尺,也要把他给我找出来!”
卫兵们纷纷下马,拔出腰间的长刀,冲进了灌木丛里。
一时间,灌木丛里枝叶乱颤,鸡飞狗跳。
方表屏住呼吸,蜷缩在一丛茂密的荆棘后面。他死死地捂着自己的嘴,不敢发出一点声音。鲜血顺着他的肩膀,一滴一滴地滴在地上,融进了泥土里。
他能清晰地听到,卫兵们的脚步声和咒骂声,离他越来越近。
他的心脏狂跳不止,手心全是冷汗。
他知道,他现在正处于生死边缘。
稍有不慎,就是万劫不复。
可他的眼神,却依旧没有丝毫动摇。
他不能死在这里。
他还没有救出妹妹阿柳。
他还没有翻过幻峰。
他还没有兑现自己的誓言。
他必须活下去。
无论付出什么代价,都必须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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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清寿无端,
青丝尤如雪。
莫把谣曲唱,
探回又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