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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城的风,永远带着血腥味。
铅灰色的云层低低地压在头顶,像一块浸满了污血的破布,沉甸甸地坠着,连一丝阳光都透不下来。房屋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却没有一座是完整的。土坯墙上布满了刀剑劈砍的深痕,最深的地方几乎能将整只胳膊塞进去;砖石墙上是法术炸开的焦黑窟窿,边缘还留着灼烧的痕迹,冒着若有若无的青烟。没有一扇完整的门窗,有的用破木板钉死,有的用破旧的麻布遮挡,还有的干脆空着,像一只只空洞的眼睛,无声地注视着这座人间炼狱。
地面坑坑洼洼,积着浑浊的雨水,倒映着扭曲的天空。雨水里混着暗红色的血迹、腐烂的菜叶、破碎的陶片和不知名的秽物,散发出令人作呕的恶臭。风一吹,污水泛起涟漪,那股恶臭便更加浓烈,钻进鼻腔,呛得人胸口发闷,几欲作呕。
主街上,行人寥寥无几。偶尔走过的,无不是头戴黑帽、脸罩黑巾的法尊。他们只露出一双双眼睛,警惕而贪婪,像夜间觅食的豺狼,扫过街边的每一个活人,每一个角落。他们的脚步匆匆,都朝着同一个方向——混城中心的名珍窑商坊。
那是这吃人不吐骨头的混城里,为数不多还讲半分秩序的地方。
名珍窑的塔楼高高耸立,在一片低矮破败的房屋中格外显眼。塔楼通体由黑色的砖石砌成,顶端燃烧着熊熊烈火,黑烟滚滚,直冲云霄。远远望去,像一只蹲伏在黑暗中的巨兽,张开血盆大口,等待着猎物自投罗网。隐约能听到,从名珍窑的方向,传来一阵阵沉闷的钟声,还有隐约的惨叫和哀嚎,被风吹得支离破碎。
一个黑斗篷人匆匆走过,手里提着一个黑色的陶罐,罐口用红布塞着,隐隐有淡青色的流光从缝隙中溢出。他的脚步很快,眼神警惕地扫视着四周,生怕有人半路截杀。在混城,一罐新鲜的寿元,比黄金还要珍贵。
另一个黑斗篷人靠在墙角,手里把玩着一把锋利的短刀,目光死死地盯着远处一个蹒跚走过的老妇人。直到老妇人拐进另一条巷子,消失在视野里,他才失望地啐了一口,骂道:“妈的,又是个快死的老东西,吸了也没用。”
他直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也朝着名珍窑的方向走去。
在混城,所有人的目标都只有一个——活下去。而活下去的唯一方式,就是吸食别人的寿元。
“放开我!”
一声稚嫩却带着倔强的嘶吼,突然从旁边一条阴暗狭窄的巷子里传来,打破了短暂的平静。
巷子很深,很暗。阳光根本照不进来,只有一丝微弱的光线从巷口透入,在地面投下狭长的光影。巷子两侧的墙壁上,长满了滑腻的青苔,墙角堆着垃圾和腐烂的尸体,爬满了白色的蛆虫。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腐臭味和血腥味,令人窒息。
一大群身材高大的壮汉,把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团团围在中间。
男孩身形瘦小,比混城里那些权贵家养尊处优的子嗣足足低了一个头。他穿着一件破烂不堪的粗麻布短褂,上面打满了补丁,沾满了泥土和血污。脸膛被风吹日晒得黢黑,颧骨高高凸起,显得格外瘦弱。唯独一双眼睛,亮得惊人,像淬了墨的黑曜石,此刻里面全是压不住的怒意和不甘。
他背靠冰冷潮湿的墙壁,身体紧绷,像一只被逼到绝境的幼兽。他下意识地先按了按怀里,动作飞快而隐秘。那里藏着他捡来的半块窝头,已经硬得像石头一样,却是他三天来唯一的吃食。他的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指甲深深嵌进掌心,渗出血丝。
“放开你?”一个满脸胡茬的壮汉狞笑着走上前。他身材魁梧,肌肉虬结,脸上有一道从额头延伸到下颌的狰狞刀疤,更添了几分凶煞之气。他的手上布满了老茧和伤疤,一看就是常年厮杀的老手。
他伸出手,像铁钳一样,一把扣死了男孩的手臂。力道之大,捏得男孩的骨头咯咯作响,几乎要被捏断。
“我还以为这偌大的混城,已经没这么有生命力的法尊了,”胡腮男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眼神里充满了贪婪的光芒,像看到了稀世珍宝,“看来老子的寿元,又能多续几年了。”
话音未落,他另一只手猛地抬起,瞬间按上了男孩的眉间。
一股冰冷刺骨的寒意,从眉心瞬间传遍全身。男孩浑身一颤,剧烈地挣扎起来。可他能清晰地感觉到,一股淡青色的流光,正源源不断地从自己的眉心,往胡腮男的掌心里汇去。
那是他的寿元,是他的生命力。
男孩叫方表,地玄境二品的修为。
他太清楚这邪术了。
这是名珍窑半年前创出的回青之法。能强行吸食旁人的寿元,补自己的阳寿,一次最多能吸十年。学了这法子的人,都叫回青徒。
就因为这破东西,整个混城都疯了。
曾经,混城的人都拼命修炼,想要突破境界,延长寿元。仙法分四境,从下到上是地玄、海心、混天、幻时,每突破一品,都能换一番天地。可仙法再强,也挡不住寿元耗尽的死路。多少惊才绝艳的天才,最终都倒在了时间的长河里,化作一抔黄土。
回青之法一出,所有人都看到了长生的希望。
于是,人性的丑恶,被无限放大。
儿子吸父亲的寿元,丈夫吸妻子的寿元,朋友吸朋友的寿元。为了一口寿元,父子反目,夫妻成仇,兄弟相残。短短半年时间,混城的年轻人就快被吸绝迹了。街上很少能看到三十岁以下的人,偶尔出现一个,都会被无数回青徒像饿狼一样盯上。
而他,这已经是第二次被盯上了。
第一次,是三个月前。他被三个回青徒堵在一个破庙里,被吸走了十年寿元。若不是二叔方景品及时赶到,他早就变成了一具干瘪的尸体。
混城是什么地方?是玄铁仙境的边缘,背靠虚空,面朝幻峰天堑,乱得像一锅煮开的粥。这里的人都叫法尊,以武为尊,修霸道仙法。可在这里,修为再高,也不如手里有一口寿元实在。
只有幻峰那头不一样。
方表的意识已经开始发飘,眼前的景象渐渐模糊。可他的脑子里,还死死地刻着那座山。
幻峰。
那是横亘在混城和钟鸣之地之间的万古天堑。山高万仞,终年积雪,云雾缭绕,凶险万分。千百年来,不知有多少混城人,想要翻过这座山,去往钟鸣之地,可绝大多数人,都永远留在了山上,变成了岩石间的森森白骨。
幻峰之巅,立着一口万古大钟。千万年来,钟声从未间断,每隔一个时辰,就会敲响一次,声音悠远绵长,能传遍整个混城。
山那头的人,叫幻客。他们奉“幻”为尊,以文为幻,以幻为钟。他们不用抢寿元,不用打打杀杀,守着钟定的时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过着混城人想都不敢想的安稳日子。
一边是钟定的安稳,一边是力破的流年。一文一武,一静一乱,亿万年都是这么对峙着。
可他现在,连活着都难。
方表拼命地挣扎,手脚并用,想要推开胡腮男。可为了躲回青徒,他已经三天三夜没吃没睡,法力早就耗得一干二净。那点力气,在身材魁梧的胡腮男面前,跟挠痒没两样。
他只能无助地感受着自己的寿元、自己的生命力,一点点被抽走。身体越来越冷,越来越沉,像坠入了无底的冰窖。鬓角的黑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点点变得花白。
他的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
不能死。
绝对不能死。
阿柳还在青花楼等着我。
阿柳,我的妹妹。
你再等等哥。
哥一定会回去接你。
一定会。
就在这时,一声凄厉的惨叫,突然划破了巷子的寂静。
方表猛地睁开眼睛。
只见胡腮男满脸不可置信地低下头,看着穿过自己心口的长剑。鲜血顺着剑刃喷涌而出,溅了方表一脸。温热的血,打在他冰冷的脸上,带着一丝腥甜。
胡腮男的眼睛瞪得滚圆,嘴巴张了张,想要说什么,却只发出了“嗬嗬”的漏气声。他直挺挺地倒了下去,重重地摔在地上,溅起一片尘土,彻底没了气息。
他按在方表眉间的手,也无力地垂了下去。
淡青色的流光,瞬间消失不见。
“老大,别怪我们,”出手的汉子心平气和地抽回剑,用胡腮男的衣服擦了擦剑上的血迹。他的脸上没有丝毫愧疚,只有一丝解脱和贪婪,“实在是你太贪得无厌。每次有好东西,你都一个人独吞。你能天天吃肉,我们弟兄几个连口汤都喝不上。”
其他几个汉子也纷纷围了上来,看着地上胡腮男的尸体,脸上没有丝毫悲伤,反而都露出了松了一口气的表情。
“就是,跟着他这么久,没捞到一点好处,还天天被他打骂。早就想宰了他了。”
“这下好了,以后我们自己说了算,有好东西大家平分。”
带头的汉子转过头,看向瘫坐在地上的方表,脸上堆起了假惺惺的笑容。那笑容比哭还难看,眼神里充满了毫不掩饰的贪婪。
“小子,算你运气好,不用被他一个人吸光了。”他搓了搓手,一步步走向方表,“不过呢,我们弟兄几个也快油尽灯枯了。你老实把寿元借我们用用,少受点皮肉苦。不然的话,我们可不敢保证,会对你做出什么事来。”
几人心里都门儿清。回青之法的精髓,只有名珍窑的核心弟子才会。他们这些外围的小喽啰,根本学不会。只能等别人先破了对方的防,引动了寿元,他们才能跟着分一杯羹。要不是老胡子先出手,破了这小子的防,他们哪里用得着跟他废话,早就一拥而上,乱刀砍死了。
方表抬起头,看着眼前这群饿狼一样的汉子。他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入手一片雪白。
刚才那短短一会儿,他又被吸走了十年寿元。
加上上次的十年,他现在,只剩下两年的活头了。
他缓缓闭上了眼睛。
他太懂混城的规矩了。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抵抗,只会换来一顿毒打,最后还是逃不过被吸的下场。与其白白挨打,不如省点力气。
他得留着命。
留着命,去见他的妹妹。
“小子,别怪我们,”带头的汉子见方表不再抵抗,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要怪就怪你生错了地方,生在了这混城里!”
说完,他第一个伸出手,按在了方表的眉间。
其他几个汉子也争先恐后地伸出手,按向方表的额头、脸颊、脖颈。一双双肮脏的手,在方表的脸上胡乱摸索着,贪婪地吸食着那微弱的淡青色流光。
猖狂的笑声,在狭窄的巷子里来回碰撞,显得格外刺耳。
方表的脸色越来越白,从原本的黢黑里,透出浓浓的死气。皮肤失去了光泽,变得干枯粗糙,像老树皮一样。原本乌黑的头发,以更快的速度变白。从鬓角到头顶,从发根到发梢,一根一根,一寸一寸,彻底变成了雪白。
直到方表满头黑发尽数变白,身上再也引不出一丝寿元的流光,大汉们才意犹未尽地收了手。
“就这点,还不够咱弟兄每个人分个零头。”一个汉子不满地啐了一口,踢了踢地上的方表。
“早知道就早点把老胡子宰了,”另一个汉子抱怨道,“他一个人浪费了大半。不然这小子的寿元,够我们哥几个多活好几年了。”
“算了,有总比没有强。”带头的汉子摆了摆手,看了一眼地上一动不动的方表,“这小子已经油尽灯枯了,活不了多久了。我们走,再去别的地方找找,看看还有没有落单的。”
几人应了一声,转身离开了巷子。他们的脚步声渐行渐远,最终消失不见。
巷子里,重归死寂。
只剩下方表一个人,浑身脱力,佝偻着身子跪倒在地。他的头无力地垂着,雪白的长发遮住了他的脸。怀里的半块窝头,硌得他胸口生疼。
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想要站起来。可他的身体,已经不听使唤了。眼前一黑,天旋地转。
“砰!”
他狠狠摔在了冰冷坚硬的地面上。
额头磕在一块尖锐的石头上,鲜血瞬间流了出来,混着地上的污水,染红了一片。
他彻底没了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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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点点流逝。
太阳渐渐西沉,最后一丝微弱的光线,也从巷口消失了。
夜幕,终于降临。
混城的夜晚,比白天更加恐怖。
幻峰之巅的钟声,隔着天堑,隐隐飘进混城。悠远而沉闷,像一声声丧钟,叩击着每个人的心脏。
街上的黑斗篷人越来越多。他们像夜间觅食的豺狼,三三两两,游荡在大街小巷。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烁着,搜寻着落单的猎物。
惨叫声、哭喊声、刀剑碰撞声、法术爆炸声,此起彼伏,比白天更加密集。整个混城,变成了一座真正的人间地狱。
一个黑斗篷人,提着一盏昏暗的油灯,走进了这条巷子。油灯的光芒微弱,只能照亮他脚下的一小片地方。
他的目光,落在了地上的方表身上。
他走上前,用脚踢了踢方表的身体。方表一动不动,浑身冰冷僵硬,散发着浓浓的死气。
黑斗篷人不屑地笑了笑,弯下腰,随手翻了翻方表的衣物。他的动作很粗鲁,把方表翻来覆去地搜了个遍。可除了那件破烂不堪的粗麻布短褂,什么也没有找到。
“妈的,又是个穷鬼。”黑斗篷人骂了一句,直起身,拍了拍手上的尘土。
他看都懒得再看方表一眼,提着油灯,转身匆匆离去。他还要去别的地方搜寻猎物,没时间在一个死人身上浪费时间。
又有几个黑斗篷人,陆续路过这条巷子。他们都只是扫了一眼地上的方表,见他满身死气,便都不屑地转身离开。
在混城,没人会在意一个无名小卒的死活。就像没人会在意路边死了一只蚂蚁。
混城生于混沌之中,也终将毁于混乱之中。
风,越来越大了。卷起地上的尘土和落叶,吹得方表雪白的长发,凌乱地飞舞。
冰冷的雨水,淅淅沥沥地落了下来。打在方表的脸上,身上,冰冷刺骨。
突然。
方表放在地上的手指,微微动了一下。
很轻,很轻,几乎难以察觉。
紧接着,他的眼皮,也微微颤动了一下。
他还没断气。
他还活着。
雨水打在他的脸上,顺着他的脸颊滑落,混着额头流下的鲜血,滴在地上。
他的胸口,微微起伏了一下。虽然微弱,却真实存在。
怀里的半块窝头,依旧硌着他的胸口。
那是他活下去的希望。
还有,青花楼里的妹妹。
那是他活下去的执念。
只要还有一口气,他就不能死。
就在这时。
巷子口,刚刚离去的脚步声,又响了起来。
不是一个人的脚步声。
是好几个人的脚步声。
整齐而沉重,越来越近。
他们回来了。
别来沧海事,语罢暮天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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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惊浑摧弃心弦,
惧失陷簇道悲言。
明灯破雾本性坚,
暗日孤行恨志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