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证据清单
走出翡翠湾,陆言在小区外面的路边站了一会儿。
冬天的下午,天黑得早,四点半太阳就开始往下沉了。
他拿出手机,在备忘录里更新了信息:
“李秀兰...三期2号楼...67岁...亲眼目睹狗扑孩子、张大山打狗、孙丽华辱骂...书面证言已获取”
然后他打开系统...
【叮...】
【证据收集进度更新:56%】
【当前胜率:82%】
【重要进展:关键目击证人李秀兰书面证言已获取。】
【当前证据链分析:】
【1.张大山送单记录...证明其当日在翡翠湾小区。已完成】
【2.乐乐及其母亲王琳的证言...证明狗扑孩子、张大山施救。已完成】
【3.乐乐病历...证明乐乐当日受伤。已完成】
【4.李秀兰证言...独立证人,目睹狗扑孩子、张大山施救、狗未拴绳。已完成】
【5.网传视频...证明张大山被逼下跪、被殴打(面部伤痕)、孙丽华辱骂威胁。已完成】
【6.监控录像...未获取。】
【7.张大山本人陈述...待正式记录。】
【8.殴打的直接证据(伤情鉴定、在场人员指认等)...待补充。】
【建议:尽快补全张大山本人的详细陈述,并考虑是否报警以获取伤情鉴定和立案记录。】
82%了。
从第一天的65%到现在的82%,三天时间,涨了17个百分点。
证据链已经基本成型。
但还有两个缺口...
第一,张大山被打的直接证据不够。网传视频能看到他脸上有伤,但视频拍的是打完之后的画面,没有拍到殴打过程。如果对方辩称“张大山的伤是自己造成的”或者“摔倒弄的”,目前的证据不一定能反驳。
最好的办法是报警,让警方做伤情鉴定。
但三个多月过去了,伤早就好了,现在做伤情鉴定已经来不及了。
只能靠视频里的画面和证人证言来间接证明。
第二,孙国强敲诈勒索一万块钱的证据。
张大山说他被迫给了孙国强一万块,但这笔钱是现金还是转账?
如果是转账,手机上有记录,那就是铁证。
如果是现金,就比较麻烦...口说无凭。
陆言拿起手机,给张大山发了条微信:
“张哥,你当时给孙国强那一万块钱,是怎么给的?现金还是转账?”
张大山很快回复:
“转账。他让我扫码,扫的是孙丽华的微信收款码。”
陆言的眼睛一亮。
“转账记录还在吗?”
“在,微信里有。”
“截图发给我。”
一分钟后,张大山发来了截图。
微信转账记录显示:2024年9月17日,15:47,张大山向“丽华”转账10000.00元。
备注栏是空的,但转账时间、金额、收款方都清清楚楚。
陆言深吸了一口气。
这是一笔关键的转账。
结合前后的事实...张大山被殴打、被逼下跪、在胁迫下转了一万块钱...这就是敲诈勒索的证据。
他在文档里更新了证据清单:
“微信转账记录...2024.9.17...张大山向孙丽华转账10000元...证明被敲诈勒索”
系统再次响了...
【叮...】
【证据收集进度更新:62%】
【当前胜率:84%】
陆言看着屏幕上的数字,嘴角微微上翘。
证据越来越多了。
但他知道,收集证据只是第一步。
真正的战斗,要在法庭上展开。
而在法庭之外,还有一个人...孙国栋,市中院民二庭副庭长。
这个人,才是最大的变数。
陆言收起手机,骑上电动车,消失在暮色中。
...
晚上,陆言回到出租屋。
他没有立刻打开电脑,而是靠在床头,闭着眼睛想了很久。
起诉的时机快到了。
证据虽然还没有百分之百完善,但核心证据链已经基本闭合:
张大山在翡翠湾送餐(送单记录)。
一条未拴绳的金毛犬扑倒了七岁男孩乐乐(乐乐及其母亲的证言、李秀兰的证言)。
张大山用鹅卵石砸跑了狗,救下了乐乐(乐乐及其母亲的证言、李秀兰的证言)。
乐乐受伤(病历记录)。
孙丽华赶到现场辱骂张大山(李秀兰的证言)。
孙国强带人殴打张大山、逼其下跪道歉(网传视频中的伤痕、张大山本人陈述)。
孙丽华拍摄视频并发布到网上(网传视频)。
张大山被迫向孙丽华转账一万元(微信转账记录)。
这条证据链,虽然有些环节主要依靠证人证言,但多个证人的证言相互印证,加上转账记录和视频等客观证据的佐证,整体上是比较扎实的。
当然,对方律师一定会找各种角度来攻击这条证据链。
比如...
“张大山可能不是在‘救人’,而是在‘泄愤’。”
“狗可能只是在‘玩耍’,并不是在‘攻击’孩子。”
“转账一万元可能是‘自愿赔偿’,而不是‘被敲诈’。”
“证人可能存在串供。”
这些反驳,陆言都想到了,也都有应对的方案。
但最让他担心的,不是对方律师的反驳,而是...
法院。
案子如果在本市的基层法院审理,一审法官会是谁?
孙国栋是市中院民二庭副庭长...虽然他在中院不在基层法院,虽然他是民二庭不是民一庭,但在一个三线城市,法院系统就那么大,法官们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
如果孙国栋想打招呼,基层法院的法官很难不给面子。
这是陆言最大的担忧。
他想了想,觉得有两个应对方案。
第一,申请异地管辖。
如果他能证明本市法院可能存在不公正审判的风险,他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将案件移送到其他法院审理。但这个申请不一定能被批准...“对方当事人的亲属是本市法官”这个理由,说起来有道理,但法院系统不一定认可。
第二,利用舆论。
如果案件引起了公众关注,法院在审理时就会更加谨慎。因为舆论关注的案件,上级法院和纪检监察部门都会盯着,任何违规操作都有被曝光的风险。
这一步,需要在合适的时机用合适的方式来操作。
太早了不行...证据还没准备好,舆论翻不起浪。
太晚了也不行...对方已经通过关系搞定了法官,再来舆论压力也没用。
最好的时机,是在立案之后、开庭之前。
陆言在脑子里默默规划着时间线...
这周把剩余的证据补齐。
下周准备起诉材料。
下下周去法院立案。
立案之后,择机引入舆论。
他睁开眼睛,坐到电脑前,开始起草起诉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