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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豌豆二代,比例初现

  第二季豌豆的收获,是在一个闷热的午后。

  那年的夏天来得格外早,才五月末,日头便毒辣得像要把人烤出油来。东厢的豌豆圃里,豆荚已经枯黄卷曲,轻轻一碰便炸开,豆粒滚落在泥土里,发出细微的“噼啪”声。

  湘云蹲在圃边,一株一株地采摘,动作比去年更加熟练。她戴着一顶竹编的小斗笠,遮住了半张脸,只露出尖尖的下巴和时不时抿紧的嘴唇。汗珠顺着鬓角滚落,滴在干燥的泥土上,瞬间便蒸发了。

  浩泽在一旁帮忙——说是帮忙,其实是来凑热闹的。他被陆瑜罚了剑,说是“心浮气躁,剑不稳”,今日不许练剑,只能在院子里待着。百无聊赖之下,便跑来豌豆圃,帮湘云剥豆荚。

  “姐,这个豆荚里有三颗。”他把豆粒放在手心里,递过去。

  “记下。”湘云头也不抬,“哪一株的?”

  “呃……”浩泽看了看手中的豆荚,又看了看面前的植株,茫然道,“不记得了。”

  湘云抬起头,紫眸中闪过一丝不耐烦。

  “不记得就放一边,别乱塞。每一株的种子都要单独收、单独记。混了,这一株的数据就废了。”

  浩泽撇撇嘴,嘟囔了一句“麻烦”,还是老老实实地把豆粒放在一边的竹匾里,不再乱动。

  我从廊下搬了把椅子坐着,看这两个孩子忙活。秦子怡端了一壶凉茶出来,给我倒了一盏,又在湘云和浩泽身边各放了一盏,叮嘱道:“别中暑了。”

  湘云“嗯”了一声,端起茶盏咕咚咕咚灌了几口,又低头继续采摘。

  秦子怡看了她一会儿,转身回内室去了。她最近身子不大爽利,许是之前秘境之行累着了,需要多歇息。

  日头偏西时,豌豆全部收完。

  湘云将一袋袋标注好的豆粒搬到书房里,摊开在矮桌上,开始一株一株地统计。浩泽帮她把布袋按编号排好,然后便跑去后院练剑了——他被罚的时辰已过,一刻也闲不住。

  我端着茶盏走进书房,在湘云对面坐下。

  书房里弥漫着豌豆特有的清香,混杂着旧纸墨的气息。桌上摊着七八十只小布袋,每只袋上写着编号和亲本来源。湘云面前摆着一本新的记录本,封面上写着“高茎矮茎·第二代·统计”。

  她拿起一只布袋,倒出豆粒,数了数,在记录本上写下一行字。

  “一之一,自交,种子七粒。全部种下,成活六株。高茎五株,矮茎一株。”

  又拿起另一只。

  “一之二,自交,种子六粒。成活六株。高茎四株,矮茎两株。”

  一袋一袋,一株一株,她数得极慢,极仔细。每数完一袋,便在记录本上画一道杠,五道杠一组,排列整齐。

  我看着她,心中忽然涌起一种说不清的感觉。

  这个三岁的孩子,在做一件许多成年修士都不会去做的事——不是因为它难,而是因为它枯燥。种豌豆、收豌豆、数豌豆、记数字,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没有惊天动地的异象,没有快意恩仇的刺激,只有泥土、汗水、和无穷无尽的数字。

  可她偏偏坐得住。

  不仅坐得住,还做得津津有味。

  “叔叔,”她忽然开口,没有抬头,“你说,如果一株豌豆是高茎,但它带着矮茎的‘因子’,它结出的种子种下去,会长出多少矮茎?”

  “你猜呢?”

  “我猜……四分之一。”她说,“因为高茎因子和矮茎因子,在种子形成的时候会分开。分开之后再组合,就有四种可能:高高、高低、低高、低低。前三种是高茎,最后一种是矮茎。所以矮茎占四分之一。”

  我心中一震。

  这个三岁的孩子,在没有学过任何遗传学理论的情况下,仅仅通过两季豌豆的种植和记录,已经自己推导出了孟德尔分离定律的核心——配子分离与重组。

  “你说得对。”我说,“等你统计完所有数据,看看是不是接近四分之一。”

  湘云点点头,继续统计。

  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乳母来点灯,又端来晚膳。湘云匆匆吃了几口,又埋头继续。我也没有催她,只是坐在一旁,偶尔帮她整理一下散落的布袋。

  浩泽练完剑回来,浑身是汗,探头进书房看了一眼,见湘云还在数豌豆,嘟囔道:“豌豆疯子。”然后便去净房洗漱了。

  墨云州从墨家寄来了一封信,我拆开看了,说的是墨家机关术的新进展,末尾问了一句:“大小姐的豌豆种得如何了?”我提笔回了一句:“正在收成,月底便知。”

  夜渐深。

  湘云面前的小布袋越来越少,记录本上的数字越来越多。她的眉头时而紧锁,时而舒展,嘴唇微微翕动,像是在心算着什么。

  我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

  不知过了多久,忽然听见“啪”的一声——是炭笔落在宣纸上的声音。

  我睁开眼。

  湘云坐在矮桌后面,两只手按在记录本上,整个人僵住了。她的眼睛瞪得溜圆,紫眸中映着油灯的火光,嘴唇微微发抖。

  “怎么了?”我问。

  她没有回答。只是缓缓低下头,看着记录本上的数字,嘴唇翕动,无声地数了一遍,又数了一遍。

  然后她猛地站起来,椅子“咣当”一声倒在地上。

  “叔叔!”她的声音又尖又脆,带着一种我从未听过的激动,“叔叔!你来看!”

  我走过去,俯身看她的记录本。

  本子上画着一张表格,密密麻麻的数字。最下面一行,是合计:

  “总株数:一百零六株。高茎:七十八株。矮茎:二十八株。高矮比例:七十八比二十八,约二点七八六比一。”

  湘云的手指戳着那行数字,整个人都在微微发抖。

  “叔叔,矮茎回来了!”她说,声音里带着一种说不清的东西——是兴奋,是释然,还有一种像是发现了天大秘密的颤栗,“三十二株高茎,十一株矮茎——不对,不是三十二和十一,是七十八和二十八!大约是三个对一个!叔叔,你看到了吗?三个对一个!”

  我看着她,没有说话。

  她的眼眶红了。

  不是因为伤心,而是因为——她等到了。

  从第一季豌豆的高茎与矮茎杂交,到第二季的自交收获,整整一年半的时间。一年半里,她每天清晨浇水、测量、记数,风雨无阻。她等过了种子破土的春天,等过了烈日炎炎的夏天,等过了豆荚枯黄的秋天,等过了白雪覆盖的冬天。

  而现在,那些数字告诉她:她的猜测是对的。

  矮茎没有消失。它藏起来了。等它再出现时,它和高的比例,是三个对一个。

  “叔叔,”她抬起头,紫眸中含着泪光,嘴角却咧开了笑,“我说的对不对?是不是三个对一个?”

  我蹲下身,与她平视。

  “对。”我说,“就是三个对一个。”

  她吸了吸鼻子,用袖子擦了擦眼睛,然后弯下腰,把倒在地上的椅子扶起来,重新坐好。

  “我要再算一遍。”她说,声音已经平静了许多,但手还在抖,“也许算错了。也许这袋和那袋混了。我要再算一遍。”

  她没有等我回答,便重新拿起了第一只布袋,将豆粒倒出来,一颗一颗地数。

  一之一,高茎五,矮茎一。

  一之二,高茎四,矮茎二。

  一之三,高茎六,矮茎零。

  她数得很慢,比之前更慢。每一袋数完,都要在记录本上核对一遍之前的数字,确认无误,才继续下一袋。

  我没有打断她,只是将椅子搬回原位,重新坐下,看着她。

  油灯的火苗轻轻摇曳,将她的影子投在墙上,忽大忽小。窗外的虫声唧唧,夜风吹过豌豆圃,带来泥土和枯叶的气息。

  半个时辰后,她数完了。

  数字没有变。一百零六株,高茎七十八,矮茎二十八。七十八比二十八,约二点七八六比一。

  她又算了一遍比例——这一次不是用估算,而是用除法。七十八除以二十八,等于二点七八五七一四,约等于二点七八六。

  “叔叔,”她放下炭笔,长出了一口气,像是放下了一块巨石,“如果种一千株,会不会正好三比一?”

  “也许会。”我说,“也许会是三比一,也许会有偏差。但偏差不会太大。”

  “为什么?”

  “因为这就是数理。你种得越多,比例就越接近真实。”

  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在记录本上又写了一行字:“高茎矮茎,第二代,比例约三比一。需更多数据验证。”

  写完后,她合上本子,捧在怀里,看着窗外的夜色,沉默了很久。

  “叔叔,”她忽然开口,“你说,这世上的花花草草,是不是都这样?高矮、颜色、形状,都按这个规律传下去?”

  “也许是。”我说,“也许有些更复杂,不是一两个因子决定的,而是很多因子一起作用。但最基本的道理,应该是一样的。”

  湘云没有说话,只是抱着记录本,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

  我以为她累了,要睡了。正要起身,她却忽然睁开眼,紫眸在油灯下亮得像两颗星星。

  “叔叔,我要再开一片田。”她说。

  “种什么?”

  “不是豌豆。”她的嘴角微微上扬,“种别的东西。玉米、稻谷、麦子……我要看看,它们是不是也遵循三比一。”

  我看着她,心中忽然涌起一种难以名状的情绪。

  这个孩子,已经不满足于“知道”了。她要“验证”。验证了豌豆,还要验证玉米、稻谷、麦子。她要的不是一个结论,而是一个——真理。

  “好。”我说,“明天我给你翻地。”

  她咧开嘴笑了,缺了一颗门牙的笑脸在油灯下格外灿烂。

  然后她抱起记录本,从椅子上跳下来,赤着脚跑到门口,又忽然停住,转过身来。

  “叔叔。”

  “嗯?”

  “谢谢你。”她说完,便跑了出去,赤脚踩在青石地面上,发出“啪啪啪”的轻响,渐渐远去。

  我坐在书房里,看着她消失在门外的夜色中,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一个三岁的孩子。

  在这个神佛漫天的洪荒世界,一个三岁的孩子,用一粒粒豌豆,叩开了格物的大门。她不知道什么是遗传学,不知道什么是孟德尔,不知道“科学”这两个字。她只是想知道“为什么”——为什么种子能长成植株?为什么高茎和矮茎杂交会生出高茎?为什么高茎自交会生出矮茎?

  然后她用了一年半的时间,自己找到了答案。

  而我,做了什么呢?

  我只是给她翻了地,给了她种子,告诉了她“也许藏起来了”。

  仅此而已。

  其余的一切——种植、记录、统计、推理、验证——都是她自己做的。

  我忽然想起田中哲一《格物算经》扉页上的一句话:“格物之道,不在经书,在天地之间。经书是死的,天地是活的。”

  陆湘云没有读过《格物算经》。但她在天地之间,自己走着那条路。

  夜深了。

  我起身吹灭油灯,走出书房。月光如水,倾泻在东厢的瓦檐上。豌豆圃里,那些枯黄的豆藤在夜风中瑟瑟作响,像是在低语着什么。

  湘云的房间还亮着灯。透过窗纸,可以看见一个小小的影子坐在桌前,手里握着炭笔,在写写画画——大概又在整理数据了。

  我站在廊下,看着那盏灯,忽然想起陆瑜那句“护身符也是催命符”。

  湘云不知道这些。不知道玄阴宗,不知道暗流汹涌,不知道这个世界有多少双眼睛在盯着她。

  她只知道豌豆、数术、三比一。

  也许,这样也好。

  让她多过几年这样的日子罢。

  暴风雨终究会来。但在那之前,让她好好种她的豌豆。

  我转身走进房间,脱下战术甲胄,挂在衣架上,然后躺到床上,闭上眼睛。

  脑海中却反复浮现那个数字——三比一。

  七十八比二十八,约二点七八六比一。

  二点七八六。

  不是整数,不是二点五,不是三。

  是二点七八六。

  数据量不够。样本只有一百零六株,不足以精确逼近三比一。但如果种一千株、一万株呢?比例会不会稳定在三比一?

  会的。

  我确信。

  就像湘云说的——这就是数理。

  黑暗中,我忽然笑了一下。

  三岁的孩子,教了我这个修行数千年的墨家精锐,什么叫“格物”。

  窗外,月过中天。

  东厢的灯火,终于灭了。

  那只小小的身影,应该已经抱着记录本,沉沉睡去。

  梦中也许有豌豆花,有紫花白花,有三比一的数字,像星星一样在夜空中闪烁。

  而我,在这寂静的深夜里,忽然想起了师父当年说过的一句话。

  “大道至简。一粒沙中见世界,一朵花里见天堂。”

  陆湘云不懂什么大道。她只是种了一粒豌豆,然后看见了一个世界。

  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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