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送命的任务真不想去
安定门附近一处藏兵洞,这里经过修建,成为一间巨大的可遮风挡雨、囤货住人的房间。
刘之焕带着他的死士队在这里做最后的准备。
他的身边坐着韦金刚和金镇恶,他俩是刘父的徒弟,是刘之焕的师兄。
三人殊死搏杀,从土木堡千辛万苦逃回京师。
刘之焕手刃仇敌,被押入顺天府大牢,他俩帮着料理完曾母后事,然后分成两班,一个在曾家隔壁租了间房子,照顾薛良人和刘真珠。
一个在顺天府外租了间房子,天天打听消息。
两人轮流换班,天天找亲朋好友,刘家的故交同袍,想方设法搭救刘之焕。
于谦派人去接薛良人和刘真珠,惊动了他俩,很快就得到信...然后坚决要求跟着一起去。
“我们答应过师父,要护你周全。现在你身赴死地,我们岂能躲在城中。”
“三郎,正如你所言,鞑虏都打到了京师城下,我们身为大明军人,除了战死,真的别无他法了。”
余下坐着的十位都是顺天府大牢里的死囚,是刘之焕选的,王主事此前选的人,一个也不用。
他面谈了个寂寞。
第一位就是那位咬着草根的男子李忠嗣,看着三十岁出头,其实才二十六岁。
虽然他在牢中遮遮掩掩,但刘之焕一眼就看破他擅长火器,几句话后他双手一摊。
“好了,我不装了,我摊牌了。
家祖曾经跟随安远侯(柳升)南征安南。
安远侯奉太宗皇帝命组建神机营时,家祖就是神机营的一位坐司官。
我家三代玩火器。我十五岁就入了神机营,玩炮玩铳,火药爆炸,我敢说能排在全营前三甲。
可惜二十二岁那年我喝酒误事,犯了军纪,按律当斩。
坐营官是家祖旧部,法外开恩,打了我三十杖,革除军籍,于是我就成了京师四处流浪的一条狗。”
刘之焕问他,为何杀人?
“赖皮贾三,时常窥觎我婆娘,还意图拐走我家妮子,卖于青楼勾栏。
我落魄了,但岂容恶人欺凌我家人。
一不做二不休,我寻了些火药,用秘法制好。
趁着贾三去城外土地庙开赌,事先埋了火药在供桌底下,趁着参赌的赌徒还没赶到,把贾三连同他的同伙四人,一起超度了。”
第二位是那位五十岁的老者,莫药师。
刘之焕看穿他天生异眼,白天双眼模糊看不远,等于高度近视。
但是到了晚上却如猫眼一般,黑暗之中看得清清楚楚,毫发毕现。
且他精通医术,善于治伤、用药和使毒...
第三位是莫药师旁边的那位少年,沈念。
天赋异禀,攀藤揽葛、飞檐走壁,翻墙入室、溜门撬锁是一等一的好手,偶尔也兼职打洞盗墓...
十四岁就走上盗王道路。
被抓进大牢是他潜入一大户行窃,听闻老爷和夫人商议如何害人性命,夺其家财,而且话语间不是第一次这么做。
沈念愤尔杀此二人,再去顺天府自首,把两人恶行公布于世。
其余七位也都有一技之长。
刘之焕听完这十位队员的自我介绍,忍不住感叹,监牢里多能人,死囚里更是个个是人才。
除了刘之焕十三人,死士队还有两人,一位是于谦的养子于康。
他原是于谦妹妹的儿子,自小母亲病故,父亲另娶后十分嫌弃他,于谦就接了过来抚养,干脆收为养子。
另一位是兵部主事王之鹘,就是到大狱监牢里挑选死士队人选的那一位王主事。
两人都是自愿加入,不过于谦再三交代,死士队一切以刘之焕为首,于康和王之鹘只能作为他的助手,不可违背其命令。
刘之焕和韦金刚、金镇恶检查了各人的装备和兵器,然后坐在一起等候城墙上的官兵发信号。
刘之焕、于康和王之鹘坐在一起。
于康对刘之焕很友善,微笑地点点头。
刘之焕和王之鹘是大眼瞪小眼。
刘之焕一双虎目,眼睛又大又圆。
王之鹘长相俊秀,却被一双蚕豆大小的眼睛毁于一旦。
但两人的眼睛却都十分有神,目光在空中交织,滋滋闪电。
“王主事贵为六品兵部主事,何必以身犯险呢?”
王之鹘瞥了刘之焕一眼。
“刘三郎,你是不是说我手无缚鸡之力,会成为你们的累赘?
告诉你,我乃锦衣卫军户,从小练过,在兵部,我一个人能打...”
原本他想伸出右手五根手指头,转念一想,又把左手五根手指头加上去。
“...十个。刀枪骑射,样样精通,不用刘三郎担心。
只是王某担心,黑灯瞎火的,你们会不会走错地方,摸到东直门去了。”
刘之焕知道,于康是于谦表明态度,要与死士队同生共死。
王之鹘则是监军。
文官天生就对武将们不放心,认为他们冲动莽撞,贪功冒进,不懂得顾全大局...
尤其是土木堡大败,武将勋贵们几近全军覆灭,京师安危系于文官身上,这种心态更加严重。
正规京营官兵都不放心,更何况一支肩负着重要任务,却由乌合之众组成的死士队。
不过让刘之焕想不到的是,监军居然是一位进士出身的六品主事,而且他才二十五六岁。
年轻有为,怎么就想不开,这么急着去送死?
刘之焕轻轻一笑:“王主事放心,德胜门和安定门一带,我们都很熟悉,绝不会稀里糊涂地跑到东直门去。”
王之鹘看着刘之焕那天高云淡的神情,心里更加不爽,鼻子一哼说道。
“国难当头,人人当奋勇向前,报效国事。
恩师于公,兵部吴侍郎,日夜操劳,为京师武备防务呕心沥血,还有各位将士,浴血奋战,不惜性命。
倒是我,尽干些刀笔琐事...
现在连你们这些死囚都奋勇敢死,我岂能躲在城池里面,看着你们杀敌立功...”
看着王之鹘那双努力睁开却怎么也睁不大的眼睛,刘之焕忍住心中的笑。
据说他十九岁中进士,国朝少有。
又拜于于谦门下,年纪轻轻就擢升兵部主事*,少年得志,自然心高气傲。
但是不管你什么心态,出了城就得老实听令,要是敢违命误事,老子认得你是主事,手里的刀可认不住。
又坐了几十息,王之鹘越发焦急,干脆起身。
“怎么还没动静,不要耽误事。我去看看。”
等他离开,于康说道:“刘三郎,王春鸣向来都是这个样子,请不要见怪。”
刘之焕正色道:“于兄,于公说过,这支死士队是自愿加入。
王主事心高气傲,措辞刻薄,但他与于兄一样,都是自愿加入死士队,已然心存报国死志。
你们是我的同袍,我只有敬重,绝不会见怪。”
于康微红着眼睛,叉手长揖。
...
过了一刻多钟,城墙上的官兵通知死士队,城外袭扰游弋的蒙古散兵退去,可以出城。
官兵沿着城墙吊下十五个吊篮,悄悄地把刘之焕等十五人缒到城外地面。
借着浓浓的夜色,刘之焕带着十四人顶着兵甲和行李,游过护城河,上了岸,转到一处房屋里。
京师各城门外的百姓早就被召进城里,空无一人。
进到房屋里,刘之焕轻声吩咐:“换装!”
王之鹘看到于康递过来的衣服,双眼瞪得蚕豆般大小,呵斥道:“这衣服,我死也不穿!”
*明初时进士十分金贵,二甲就会被授予主事六品官,与中后期的贬值大不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