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进击的皇帝(九)
无独有偶,徐州城中的一处大帐里,也有人在喝酒。
军营不是一个喝酒的地方,但是有规则,就有特例,打破特例的人有时候会感觉到一丝快乐,尤其喝酒的这个人是在此处的将军帐篷之中,那乐趣可能更高些。
帐中,整洁的帅案上摆着一个看上去十分精致的笔架,上面挂着大小不一的毛笔,笔架右侧是垒落起来的竹简。
案旁的两道影子在摇曳的火烛的照射下,变换着着各种各样的形状。
其中一个影子的主人,是一个头发散着泛着油光,穿着一身破布烂衣的男人。
他半仰着身体喝酒,仔细看的话还能看到他身上有小虫子在爬动。
他的面前没有下酒菜,只有摆着的一坛酒。
而他似乎没有浅斟细品的习惯,他只是凝视着从坛口流出的,透明的酒柱,仔细地嗅着,随后一仰头,便一饮而尽。
酒是一种有着悠久历史的饮料。
相传在洪荒时代,那时猿猴以采集野果为生,且有善于藏果的特性。而在自然界中,果实的生长有着严格的季节性,故常要有所储存。
洪荒时代的古猿将一时吃不完的果实藏于岩洞、石洼中,久而久之,果实腐烂,那含有糖分的野果通过自然界的野生酵母菌自然发酵而生成酒精、酒浆,因而有了“猿猴善采一百花酿酒”、“尝于石岩深处得猿酒”的传说。
五千年前的大禹时代,仪狄改进了酒。他献给大禹,大禹非常喜欢,但又十分忧虑,他说后世必有国家以此物亡国。也许,大禹的喜欢与忧虑,意味着他感到了,这种饮料的危险之处。
两千年前的某本理论著作《黄帝内经》中的记载证明了这一点。
书中说人们酒为浆,以妄为常,醉以入房,欲竭其精神,说明在达官显贵之间饮酒作乐实属常事,也印证着大禹的所思所虑,不无道理。
不过,天使和恶魔,也许便是一体两面的存在,有的人会喝酒误事,但有一种人是要纵酒狂歌才会灵感爆发,诗仙李太白是这样的人,草圣张旭是这样的人,这个乞丐一样的男人也是这样的人。
乞丐一样的男子叫做李侠,是一个游侠,一个长居徐州城的游侠,从小混迹于市井之中,但幸运的的是他性子并没有因为流浪而变坏,反而颇有春秋战国时期‘士’之风,重情重义,重恩重诺。
而且他靠着自己摸索,还练就了一身极好的功夫。好到什么程度,他可以一剑刺穿春天的柳絮,可以一口气连翻三千六百个跟头,可以几次三番的坏了这里豪族们的计谋从容离去,可以在众多官吏的试压下,太守也一直网开一面,没有抓他。
“刺杀万长春的事情,考虑的怎么样?”说话的是另一道影子,也是在这营帐中另一人,同样也是此地的太守。
斑白头发与胡子映衬的他的面颊甚是威严,他与李侠都跪坐在帅案边,见李侠喝光了杯中的酒,他又给续了满满一杯。
李侠虽然已经喝了半坛酒,但是眼睛却是越发的明亮,这是他与别人不一样的点,越喝酒,他注意力越集中,他手越稳,出剑越快。
他看向太守,道:“万大将军,真的反了?”
太守却反问道:“平日你三番五次的偷摸着上城墙,难道今日你却未上城墙看到这徐州城下驻扎的大军吗?”
李侠沉默了,他自然上去了,他也看到了,只是他不愿意相信,在武朝万长春可是忠义的代名词,是无数男儿的榜样,这样的人,会反了朝廷?
沉默良久之后,李侠道:“我决定去刺杀万长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