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云回到家,一进门,便闻到了那熟悉的菜香,换上拖鞋后,就迫不及待的往饭桌上伸,“啪”的一声还伴随着一句“洗手了没,就往饭桌上摸”“洗这就洗,母亲大人”“你就贫吧,去叫你哥吃饭”盛云万分惊喜“嗯?哥哥回来了?”迫不及待的去开门“哥,吃饭了”打开门就看到一个眼眸冷清的盛辰锦正在吹头发,闻言看向盛云笑了下,寒气瞬间减半“怎么,想我了,大白云”“你才大白云,我都不小了,别总这样叫我,要是被别人听到,人家怎么说?”此话刚出,正在看报纸的爸爸闻言说“你哥叫的对,你多大也是大白云”“你们……切”“别说了,赶紧洗手吃饭”
饭桌上,盛云看向盛辰锦,八卦道“哥,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没对象”“啧,这你就不懂了吧,你哥我身边桃花无数,我只摘最好看的那朵”“懂,不就是要求高吗?不是我说,哥,你呢,能找找对象就不错,还桃花无数,是您假象出来的吧。”“得,实话跟你说,你哥我呢,现在已经有对象了”“真的?”盛母和盛父同时投来疑问“当然了,你们等我大学读完,就把你嫂子带来。”“我等着。”
盛云回到房间,盛云看着屋里的摆饰,翻出一个陈旧的箱子,上面布满了灰尘,看起来已经好多年没碰了,打开,里面有一张她和闫霖的合照,后面写着“祝他平安喜乐吧”照片有些旧,盛云回想那是初一,她们两家关系好,经常会一起出去玩,那次就是,在那个地方,大人们让她们两合照,照片上盛云与现在不同,有些少有的羞涩,一眼就可看出。而闫霖则是没有现在的淡漠,笑的很大方,少年感满满。下面还有一个日记本,和厚厚的一打奖状。
那个日记本里写满了一个青春,以及青春里盛云最爱的男孩子。
笔记本的日期截止在盛云初二那年,最后一句是“不要再喜欢他了”只有短短的七个字,却是少女下了很大的决心。
盛云在四年级的时候就喜欢上了闫霖,那个时候在同学一句一句的调侃声中传了出去,闫霖装作听不懂,没太大反应。
那时盛云的性格是热烈的,是张扬的,她的长相本就应是这样的性格。
之后闫霖听他们你一句我一句的传,渐渐的烦躁,他跟盛云说“不喜欢你,看不出来吗?为什么还要一直试探”“看不出来”盛云强忍着眼泪不让它落下来。
后来上了初中她们四个经常在一起玩,闫霖也恢复了之前对她的温柔细腻,盛云想他大约是忘了之前的事了,她也尝试着和他做朋友,初二的时候,盛云成绩下滑严重,老师找她谈话,她那个时候,想了特别多,最后在高中和他之间,选择了高中。
也是在那之后,性格开始转变,她变得特别理智和清晰。
这些东西放在这里便再也没有动过了,自从那次她理智的想清之后。
盛云看着这些东西,看着她曾经因为他的一举一动而变化,那里面记着他的一切,其实这些不用记在本上,盛云现在也没忘。
盛云把东西放回原位,拿出手机给林浅发信息“明天去闫霖家”“嗯,好的,你先来找我吧,我亲爱的盛云小姐”“好的好的,反正每次都是我去找你”“我不是起不来吗”“是,知道了,晚安,我亲爱的林浅小姐”“晚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