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 流星
1997年,9月,研究生院报到,开始研究生生活。导师今年两个研究生,我和另外一个男生,早就知道那个男生是我本科同系高两届的师哥。不过大学期间没什么交集,就记得他是个特别能钻营的家伙,并不想和他多聊。
安顿好以后,同期约我一起去导师家拜谒,不情愿,但也明白研究生教育怎么也比本科生更看重师徒关系的经营,所以还是和他一起登门拜师了。
由同期张罗,我倒是省心,买礼物、约时间都是他搞定的,我就跟着出钱出力就行。那天到老师家,第一次见到李牧云,他正和另外一个年龄相仿的人和导师高谈阔论,介绍后知道李牧云和另外那个邓小民都是我们的师哥,这是我们四个人第一次见面,李牧云和邓小民都不算热情,我们点头示意后,他们就继续和导师讨论刚才的话题。
我和同期一时间被晾在那里也插不上话。我同期不甘寂寞努力几次终于生硬的叫插进他们的谈话。我对他们的谈话内容没什么兴趣,也没有意愿主动入场。于是顺手拿起沙发上一本书,是铁凝的《玫瑰门》,大学时候就读过,我很喜欢,那个老太太简直就是我姥姥的经历。我记得当时还把那本书给我姥姥看,姥姥读完让我给她买一本,我找了好多地方都没有买到和图书馆一样的精装本。老师家的这本就是我想要的那种,白色硬装封皮,烫金的手写体书名。爱不释手,索性翻看,找几处当年觉得特有意思的段落再读。结果这一读,就读进去了。直到同期走过来拍了我,才注意到他们几个正在和我说话。导师当时说了什么已经记不清楚了,只是记得李牧云评价我说小师妹爱看闲书。我抬头从头到脚认真打量李牧云,过程中和他有目光对视,我没回避,他也没躲闪。他也认真打量我,目光还算温暖,感觉和他冷峻严肃且消瘦的面容并不搭调。
嗯,第一印象的李牧云看上去挺酷,有点威严吧!邓和他完全不一样,胖乎乎的,一笑两酒窝的,看上去比李要好相处的模样。两位师哥后面没有待太久就先一步离开了,导师终于得空招呼我们两个新生。我同期立马展现了他长袖善舞的社会活动能力,几句话把老师和师母哄得很是开心。相比之下,我显得木讷又不灵光。不过以我的个性来说,这样也没什么不好,我也不想挣什么功名利禄,上学于我而言更像是个逃避,逃避我不喜欢的,逃避那些我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的借口。
很快同期和老师的话题转向刚刚离开的两位大师哥,原来他们的都是金融圈的名人,邓小民在M监会,李牧云是基金经理。我同期听得两眼放光,一个劲后悔刚才没有要到两个师哥的电话好建立联系,转头央求导师把他们的电话给他。我对同期不屑一顾,又要搞关系?
从导师家出来,同期问我知不知道这两位大名鼎鼎的毕业生,我说不知道!他问我考陈导研究生前,就没有了解下前几届毕业生的情况?他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看着我。说多亏我们是一个学院又是一个系的本科同学,要不真是懒得和我讲。
“讲什么?”我还是迷糊。
“你不知道吗?我们这波学生里有M监会定向委培的名额的,好像就是邓在负责的。如果能进入那个名单,毕业就直接进M监会系统,工作问题就解决了。当然去李管的基金公司也行,那个地方肯定钱多啊!”
“委培生不是招生时候就定了吗?还能再进去?”
“你是不是傻?名单在毕业前一直会有动态的可能的了!”
“哦,是吗?随便吧!”
“哎,你啊,不做好毕业后的打算,你念研究生干嘛?”
干嘛?是啊,我是躲避问题,你是要鲤鱼跳龙门,好吧,我们是两路人。心里暗暗打算,嘴上没有回复,同期也不再和我多说。
再见到李牧云是在学院的一个讲座上,忘了什么题目了,反正好多毕业生都回来了。讲座间隙,同期又去和师哥们凑一起抽烟聊天了,他从不错过这样的机会。我在礼堂角落里发呆,开学一个多月了,我还是会常常想起秋。有时候因为听见一首我们共同喜爱的歌,或是听见某个和他相似的声音...凡此这些都会刺激我敏感的神经。刚刚观众席上那个提问的男生就因为秋也有一件同款的运动服又刺激我想起了他。
从本科毕业到研究生开学,我们已经快四个月没了联系。周末回家时候妈妈说秋来过电话了,问我情况,让我回电话,我犹豫拧巴的一直没有回给他。学校里有时候会突然想打给他。可是学校里公用电话不多,每个都要排队很久也讲不了几分钟。而且大部分电话都是有人值守的。一个本应该是你侬我侬、情意绵绵的电话,旁边却是抻着脖子、理直气壮监听的宿管阿姨,后面还有望眼欲穿,焦虑不安等着打电话的同学,哪个人的电话能得善终?
秋此时应该已经在郊区机关入职了,我们俩个对于眼前的情况都是无能为力的,谁也不愿意改变,都想让对方遵循自己的意愿。其实话已经早说的很明白了,如今依然没有任何改变,这样的话又有什么必要再去联络?
我安抚自己冷静,我的初恋注定将是无疾而终。尽管我总是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缅怀那些美好的时光,甚至幻想某一天秋突然出现在我眼前。幻想他不顾一切来找我,然后一如既往的陪伴我。
这么出神的想心事,不知不觉的讲座的下半场都已经开始了,赶紧把自己拉回现实听讲,才发现李牧云居然坐到了我身边,我扭头看他有点诧异。我同期呢?我用眼神询问。他向前努努嘴,我顺势望过去,那家伙竟然堂而皇之的坐到了他的座位上,窝在前面的沙发椅上一副坦然。我撇撇嘴,没说话。李牧云递我纸条,上面写着一会儿讲座结束几个同门吃饭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我欣然接受。
22岁,我还不懂什么叫伤心伤胃,总觉得伤心是伤心,饭还是要好好吃的,不对付。有机会和师兄们一起出门打牙祭,何乐不为的好事?
他又把纸条传我,这次问我想吃什么?我回了一个字---“荤!”递回给他。用余光看他,接过纸条居然笑得花枝乱颤,怎么了?至于吗?心里笑这帮老同志少见多怪,代沟太深。
讲座结束,李牧云,邓小民还有我和同期四个人凑到一起。“水煮鱼?麻小?还是西餐?”邓张罗着选聚餐的馆子,李说“烤鸭!”我大喜!看他,一脸心领神会、心照不宣。
餐厅里,我没什么淑女包袱,也不觉得需要在师哥们面前表演矜持。入学四个月,同学之间渐渐熟络,对眼前两位师哥的情况也知道一二。他们两个年龄相当,据说每年都会回学校迎新,其实谁都知道师哥们的迎新里面有多少私心杂念。都一样,本科、研究生,哪个学校都有这个传统。只是两个师哥都不是我的菜,长我们那么多届,那得多大了?我才22岁不到,他们至少30多了吧,没兴趣!
我认真吃饭,根本不掺乎他们三个的话题。每个菜我都喜欢,那时候真是馋到家了。
“师妹啊,你真是女中豪杰,我一直以为女孩就爱吃青菜,一两口就能撑到的,你不一样,一人招呼半只了!”邓揶揄我。我不知道怎么回,但也没觉得需要不好意思。气氛有点小尴尬时李牧云帮我解围说,
“年轻人永远胃亏肉,我们也都是这么过来的,师妹这么给面儿我们应该感激!”
“那是、那是!李主任说的对。”邓一副嬉皮笑脸。
我同期倒是趁机献宝一样就把我在学校食堂和大师傅理论红烧肉的事情给爆料了。我当年因为不满大师傅给女生盛菜量小的事情,在做过大量实地抽样后,整理数据报告和实物照片写成了调研报告追着管后勤的副院长反映情况,还在学校的论坛里搞无记名投票,号称要在红烧肉问题上的追求男女同权。一举成为学校公认的吃货榜样,还光荣的当选系学生会副主席。那真是一战成名,人送外号---红烧肉战士!
“来!敬我们的红烧肉战士!”邓举起酒杯,努力忍着笑,我环顾他们三个,都努力隐忍的样子,“想笑就笑呗!再憋坏了!”他们三个终于毫无顾忌放声大笑。邓小民好不容易止住笑冲着我同期说,“你女朋友这样你不管管?”
“谁女朋友?”我和同期几乎同时出声质疑,
“我,他女朋友?”
“她,我女朋友?”不用解释,我们彼此厌恶嫌弃的眼神说明一切。
气氛尴尬之际,李牧云问我“怎么那么爱吃肉?女的一般都装得吃点就饱吗?怎么也不装一下吗?”装?!没这个必要吧!我差点脱口而出这就话,不过还好,我收敛了一些,怎么着也是吃人家嘴短。于是,我搬出了食物使我快乐的理论体系,我决定给他们上一堂食物与人类生活、与人类发展的关系的专题。
“知道吗?身体的所有运动,基本都依靠大脑的指挥。但唯独肠神经是一个例外,即使切断大脑与它的一切联系,一切消化活动仍然有条不紊。人们现在的研究中对大脑作用于身体器官的研究和理解多,但对于身体器官反作用于大脑,一直研究不够。
比如,人的舒适感与幸福感,仰赖于一种叫血清素的含量。大脑内信号的传递,依靠这种神经递介质。科学家研究发现,高血清素的人往往更理智,更能够控制情绪。而人体内95%的血清素,是由肠道细胞生成的。也就是说,如果你不快乐,很可能是肠子的问题。科学研究发现,血清素这种介质,在负责处理理智与情绪的大脑部位之间,充当信使这种角色。也就是说,高血清素的人,往往更理智更乐观,更容易控制情绪;而血清素大部分来自肠道,来自食欲的保持。
通过适量饮食可以提高血清素,血清素反过来又会提高食欲,改善睡眠和情绪。抗抑郁药物‘百忧解’,药理作用也在于促进血清素的产生。对于我的体质来说肉就是我的‘百忧解’,这些是医学科学领域的依据。”说完这段我停下来环顾他们,他们已经收敛了笑意,专注听我说话。索性喷完我全套知识。
“接下来,我们再从自然进化也就是从食物链来谈。人类努力进化不懈努力终于站在食物链最顶端--—食肉。那么如果改吃素就是食草,这是什么?是食物链降级,也就是退化到牛马羊那种吃草动物,那会这样?被弱肉强食!这是什么?是人类自然进化过程中的倒退啊,好不容易进化得来的成果怎么能轻易倒车?这往小了说是对不起人类祖先,往大了说是违背自然发展规律啊!所以我们必须要捍卫人类发展进化的成果,反对食物链降级!从我做起!”
他们三个又一次丧心病狂的笑出来,是的,后面这段是我杜撰的歪理邪说,我也承认似乎不太能站住脚。不过冲我那一通夸夸其谈,气势上不输。
“你这都是从哪里来的理论?”李牧云笑问我。
“嗯,我爸言传身教。”
“你爸做什么的?”
“北医的。”
“大夫?”
“是。”
“那你住学院路?”
“嗯,38号。”
“我就住在你边上。北航那边!”地缘关系吧,觉得李牧云有点亲近了。
晚餐就在这样愉快的氛围中结束,回来路上同期说我也不是全无用途,比如因为我的插科打诨和师兄们很快估计可以再约起来。我虽不屑此道,但是觉得能定期美酒佳肴也是不错的生活调剂。
研究生生活不算紧张,我常常有时间在图书馆泡一整天,学累了就看闲书,还是会衷情于各种爱情小说。下午四五点钟,我会去操场溜达,有时会遇到李牧云,他常常会来学校打球。有时我们多聊几句,有时只是点个头并不经意,只是后来这样的偶遇越来越频繁,我感觉到李牧云对我格外的关注,每次见面道别后都能感觉他的目光还在长久注视。
尽管有感觉,我还是没有回头,原因呢,一是我并不觉得我和李牧云会有交集。他是学校女生宿舍里最热门的师哥,有人佩服他,有人崇拜他,有人暗恋他,有人追求他,而我呢?我觉得我对李牧云也就在崇拜这个层级上。而且从外表上看,他跟我喜欢的样子一点不沾边,我喜欢高高的,帅帅的,秋那样的才符合我对爱情的想象。在爱情方面我是十足的外貌党,我喜欢才貌双全,但貌是第一位的。不回头的第二个原因是因为我还放不下秋,我对爱情的认知只有单线条,道德感极强的。不完全放下秋,我就没法接受新的托付,我的爱情世界小到只容下一人一桨。
半年过去了,秋在我的世界里始终无声无息,我的世界愈发一片死寂。研一第一学期进入尾声,还是没有等到秋的身影。终于明白,心底里终于要打上那个结,或甜蜜、或青涩的时光啊都要被封印!BJ的冬天阴郁清冷,心里和天空一样灰蒙蒙的没有生机。想躲着所有人,就自己一个人消化这些负情绪。
我们学院学术水平一般,但经院出美女是江湖上经久不息的的传说,所以每个周五,从中午起学校的正门口就会停满各种小车,接走一个个漂亮的女生。那天我从东门出来,穿过车阵往公交站走,一心想着快点追上5点15分那趟公交。一辆白色的奔驰突然停在我身边,我下意识让开,李牧云从车里下来,招呼我。
“师哥!”
“回家?”
“是”
“上车,顺路!”
一路上都挺沉闷,李牧云主动找话题也激不起我的兴趣,悻悻的到了家门口,下车道谢。他主动下车,并问我什么时候返校?
“周日晚上或者周一一早吧,没想好!”
”周一一早吧,我顺路,可以兜你。”
“那谢谢了!”
于是似乎很自然的,从那个周末起,我每周五都被恰好顺路下班,每周一都正好顺路上班的李牧云接送着,我接收到了很多信号但我并没有响应。我还在自己的世界里悲伤,不愿自拔。
直到有一天系办老师通知我去系里,才知道我居然已经被转成了M监会定向委培。喜从天降吗?不可能的,瞬间明白这是李牧云的运作。我并没有傻到为了所谓的独立和自我奋斗的人设放弃这等好事。火速填表,然后坦然承接系里老师的各种目光质询,默不作声。
那个周末,我继续搭他的车回家,致谢以后,再也找不到什么话题。气氛有点尴尬,恰好广播里正在播放张惠妹的《大海》,于是我问他,
“你说冬天的大海会结冰么?”
“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哪儿那么容易!”
“这话说的,明天我就带你去!当天来回来得及没问题!”
第二天早上7点,李牧云准时出现在我家楼下,从BJ到北戴河,当时高速路还没有修好,走的国道,一路上有点兴奋,跟着磁带不停唱,他偶尔随我哼上几句。我逗他干嘛不从头唱到尾,他笑道都是小姑娘的歌,他会许巍的,让我翻出抽屉里磁带换上。于是一路嚎到海滨,心情也随之好起来。一到海滨就奔跑着冲向大海边。
眼前的冬日的大海完全没有夏日的蔚蓝和灿烂,一片灰蒙蒙的,海浪不断把细碎的冰碴推向沙滩。曾经和秋约定要一起看海,看四季的海,春夏秋冬,日日相守,一起看潮起潮落,一起看花谢花开,一起听暮鼓晨钟。然而,今天冬日的海边只有我独自赴约,然而没有然而,后来也没有后来。
一阵北风吹过,冰冷的席卷全身,落寞悲伤,冬天的大海果然会结冰。空寂的海滩、灰蓝色的海水,我面朝大海,没有春暖花开。凌冽的北风划过我的脸,视线慢慢模糊,淌下的泪凝结成冰,一串串结成冰粒,滑过脸庞,落进尘埃。冬日的海边,我终于倾覆所有的悲伤,用眼泪尘封了我的少女时代,再见了我的初恋。在冬日无人的海滩北风伴着泪水,我安放了我的青春记忆,完成了有关爱之初体验的祭奠。
李牧云有意识离我很远,留给我足够的空间宣泄。不知道过了多久,视线渐渐又恢复清晰,他走过来很自然的拉起我的手,我下意识的抽离,他却拉的更紧了。他轻声告诉我,世界绚烂每一段都会有新的风景。他想要给的崭新的爱情!
“做我女朋友吧!”他深情的望着我,双眸水般轻灵透彻,却少了往日的坚毅。他用目光试探我的诚意。我看着他,头脑中竟是空白一片。
“我比你大11岁,你嫌我老吗?”
“没有。”
“相信我,我会给你最好的爱情,最好的婚姻,最好的家庭。”
“啊?!”我惊讶的看着他,22岁的我,从没把恋爱和婚姻、家庭这些关键词联系在一起过,而今天李牧云居然一气呵成描述了全套人生历程。
“吓着了小丫头?放心吧,我等着你一步步来,我会慢慢的等你长大。”
“为什么是我?”
他没有马上回答我,只是拉着我的手,沿着绵长的海岸线先前走“你身上有光,它吸引我,让我迷恋!”
“我是菩萨还是观音?看见我的莲花宝座了?”
“嗯,还有你的快乐,你的聪明,你是个有意思,有味道的美人!”
“好多人喜欢你,你---?”
他停下来,深情的严肃的望着我,“我喜欢你,爱是独特的选择,两厢情愿才对,我现在一厢情愿,坚定等你的应允。”
我回望他,北风依旧凌冽,却不再感觉冰冷。天空还是灰蒙蒙的,却看到云朵后中闪出光芒。我知道我对他也有心动,从每周末的车厢里,从篮球场的欢呼中,从每次见面的目光里,我能读出他的心意也能领悟我的感动。
33岁的他,陪伴我将青春懵懂的初恋安放;给我坚实的臂膀依靠;默不作声的给予我便利和照拂。他可以干练沉稳的应对工作,可以博学睿智展现师长的风范。他是神一般完美存在于女生的幻想中的宙斯,如今他居然要为我下凡。我的虚荣心、我的好胜心、我的动心、我的痴迷搅扰在一起,有点迷乱,有点恍惚,却对未来充满憧憬。我傻笑着点头,他猛地拉我入怀,感觉到迷人的古龙味道裹挟着温润的唇袭来,让人沉醉。
归程,我成了李牧云的俘虏。
无需刻意昭告天下我已经成了系里的焦点。有祝福,也有各种明枪暗箭,会有欣赏,也会有挑衅挖苦,面对周遭,我选择我行我素,不会锋芒毕露,也不会委曲求全。我享受爱情的滋味---甜蜜、充盈,也乐享他带给我全部便利和安排,也包容所有的遗憾和问题。
于我而言,年长十几岁的爱情带来了全新的体验,没有粗枝大叶的关照,没有七手八脚的慌乱、没有胡搅蛮缠的争吵,也没有鸡毛蒜皮的计算。有体贴入微,有未雨绸缪,有按部就班,有言听计从,有耳鬓厮磨,有浓情蜜意。这样的感觉让我迅速沉沦。我想也许这才是我想要的爱情,稳妥,踏实,省心、富足、快乐。
和牧云并不会象初恋时候那般时时刻刻黏在一起,他总会留出足够的空间,我们彼此仍然饱有自己独立的生活空间,仍然有自己的朋友圈。他用行动告诉我生活不只有爱情的你侬我侬,还有我必须从事的研究和学习和他必须去应对的工作和会议。
他展现给我一个成熟男人全部的品质,慷慨潇洒、风流倜傥,多情温柔。必须承认,他的魅力让他完胜任何我身边的异性,男同学、男老师没一个再入法眼,甚至无需再去刻意回避,我就将秋慢慢淡忘。原来新的恋情才是最过往伤悲最好的救赎,原来移情别恋是让人快乐的事情。
后面每一个周五下午,我都会像幼儿园里全托一周的孩子眼巴巴等待家长一样等待他的出现。牧云的举手投足都被赋予风尚的标志,俨然是学校门口最亮的风景。他静立车旁,一如既往的戴着雷朋银色反光飞行员款墨镜的样子已经深深定格成为我心中永恒的画面。
每次,我都会像小鸟一样从宿舍冲出校门向他飞奔过去,他总会揽我入怀,送上轻轻一吻。他会帮我拉开车门关照我系上安全带。以至于我的记忆中,研究生期间的每个周末都是春天,总是阳光明媚,春和景明。
周末,我们会窝在他学院路的房子里看电影,我会学着做饭做菜,他会陪我去挑我喜欢的cd,我们会去他的朋友们聚会,会一起去家具店挑选喜欢的家私。学院路的房子一点点被我打扮成我喜欢的样子。素白色窗帘换成了我喜欢的灰蓝底色配暗紫色玫瑰图案的,沙发上堆满我从娃娃机上缴获的各种战利品。厨房里原来清一色的白色骨瓷餐具让我塞进了顶柜的角落,花花绿绿形状各异的餐具被我一次次淘宝回来散落在厨房的台面上,连门口的拖鞋都被我换成加菲猫造型,我任性的按照我的喜好调整他的房间,牧云任由我的折腾,给我全部的纵容。当时的我,并不懂简约精致的意义,年轻的我喜欢的都是热闹和夸张的样式,一如我对新生活的憧憬总是喧闹的,五光十色的。
在所有改造中,他唯独拒绝我对书房一意孤行的“改造”,终于我们在逛了很多家家具店后,一起选中了一把高背沙发和一个落地阅读灯。有了这两个心爱之物的加持,书房就成了我在整个房间里最热爱的地方,我爱窝在那个沙发上看书,听音乐,听他说话,看累了,聊累了,我就索性窝在那沙发里眯上一觉,他由任我在书房的唠叨和迷糊。总是在我睡着后贴心的帮我搭上毯子。牧云的无微不至,让我依赖,让我痴迷。在这个房间里我提早体验到了婚姻生活的乐趣,我带着十二分的好奇和兴奋把自己投入其中。
有时候我会跟着他参加他朋友的聚会,大部分是私人聚会,氛围总是无拘无束的。偶尔会去参加商务就会,我记得我第一次参加酒会,我换上了他为我准备的黑色小礼服、蹬上5公分高的银色高跟鞋,栗色的卷发披在肩头,看着镜子里的我,头脑中不停幻想灰姑娘、水晶鞋南瓜马车的桥段。
不过,第一次盛装参加酒会的我,记忆中却没有珍馐美味,琼浆玉露,只有被高跟鞋磨破的脚成了最深的记忆。两只脚平均各磨出四个泡,我不得不特别不好意思的换上拖鞋,然后把自己窝在角落里看牧云和别人的在灯火阑珊中交际逢迎。
不过,我也承认即便没有那个磨脚的意外,我也不太喜欢商务酒会那样的场合,对灯红酒绿的场面总是感到畏惧和陌生。我不是个长袖善舞的人,更不会左右逢迎,我只是个单纯的在校学生,就算我穿上了绫罗绸缎也还是单纯不谙世事,在那样的酒会上我既找不到乐子,也没法毫无顾忌的大快朵颐。我听不太懂他们交谈的话题,也对那些女人闲聊的事情没有兴趣。在那样的酒会里我常常感到不自在和无所事事。
但是牧云这样的聚会却越来越多,于是我坦诚的和他说我一点都不介意他带其他异性参与他的社交。我实在是力不能及,对于我的这种大度,牧云表现出十二分的欣赏,有时候他会问我谁把我训练出的这么知书达理,通透达观。我总是回他我只是天赋异禀。
牧云掌管的基金巨大,在他工作的时间段里我从不打扰。只要他不主动,我也很少会去了解他工作的情况。我习惯性的接受,他习惯性的给予。和牧云在一起,他的行为做派都在一点点影响着我,我发现自己慢慢学会了通情达理,可以安静的等待,可以独立的处理麻烦,我正在一点点褪去青涩变得成熟稳重。秋曾经总是说我是胡搅蛮缠、没理搅三分的闹腾家伙。可在李牧云面前我完全是一副乖乖女的人设,不能说言听计从,但也基本上属于服从命令听指挥了。有时,我会回味哪个才是真实的我,或是我喜欢的自己。初恋和现任的比较总是会在某个时间点被不经意的引发,我到底喜欢怎么样的男人?或是我喜欢哪一类被成就或说是打造的我?
牧云面相清冷,四方脸,单眼皮,眼睛不大,身材也不魁梧。他不爱笑,给人的感觉是冷冷的,并没有天生的亲切感。常常让人感觉不怒自威。
他活得很精致,举手投足都会妥善应对。发型一丝不苟、衣着得体,总是喷古龙味道的香水。他还有一双精致洁净的手,保养得很好,不像其他男生那样满是毛刺和污垢,他也抽烟,但是手指没有烟民的那些黄印。牧云在表达观点的时候常常会配合手势,那双手便成为他的第二张脸,有时候我会深情的注视他,他的手势让每句话都更富磁性。他又很讲究衣品,日常工作他西装革履,只是会随环境搭配不同颜色和图案的领带,而周末时候会换上休闲便装;郊区爬山疯玩的时候会穿吉普猎装;运动时候又会从头到脚武装专业运动服饰。
牧云喜欢运动,他常常回学校打篮球,和年轻人组队,水平不分高低。他还喜欢打网球,有固定的搭档,每周一次,风雨无阻。
他和我一样是土生土长的BJ人,父母都是官员。他毕业后在意大利的联合国粮农组织工作了一段时间,然后就投身金融行业,业绩很好,圈里也有威望。
牧云操一口纯正的京腔儿,和我一样常常说儿化音。我们都在学院路一带出生长大。我们都认为学院路最美的风景是路两侧已经连在一起的参天杨树,春天学院路是嫩绿色的,挂满了杨树毛毛。夏天连碧成荫一走进那条路世界都会清凉。秋天树叶变黄了,成就了每个人眼中秋天应有的模样。而冬天老树枯鸦别有韵味。那些树是五六十年代两边单位组织义务劳动时候种下的,我姥姥当年就在八大院校医务处当药剂师,而他的爸爸妈妈也在边上的政府机关任职,说不定当年有过偶遇呢。
牧云家里三个孩子,他是家里的老二,一个姐姐旅居美国。他弟弟很少被他提及,似乎也没什么正经工作,按照他的说法就是个纨绔子弟。他妈妈已经退下来了,他爸爸还没有完全退下来。
关于我的情况,牧云没有问过太多,但是感觉对我还是了如指掌。我爸爸妈妈是做什么的他都知道。感觉自己在他面前活得特别透明,偶尔我也会他面前故弄玄虚,兴致高的时候他会配合我明知故问。我问过他怎么不想多了解我一下,他笑着说我单纯的历史已经一望到底了,我只有把未来交给他就可以了。
也是,我校门挨着校门,从未真正踏进社会。感情史只有大学一段将近三年的初恋,其他所有的历史都同登记在一行行的表格里的信息一样别无二致,更没有什么值当演绎的东西。当然我也清楚正是因为我的单纯洁净才吸引了牧云的注意吧。我们成长的环境接近,我的高知家庭和他家的高干背景也算和谐。也许这也是我能成为他女朋友的原因吧。
关于这些我从来没问过,又长一岁我多了些成熟和含蓄,我还在牧云那里领悟了适时沉默的精髓。
牧云会在方方面面引导我,他给我报名了网球一对一的教练课程;他让我每周都要去美容院做保养;他告诉我女人要活得精致,买给我一些瓶瓶罐罐让我尽快研发应用;他教我手冲咖啡,还带我调制专属自己的咖啡;他带我去品茶,告诉我除了茉莉花茶世界上还有很多好喝的茶水;他告诉我红酒配牛排,白葡萄和海鲜才最配搭;他要我每月都至少读一本书,然后和他聊我的读后感;他让我好好学习英语,提高专业英语水平;他让我不管想不想留学都必须报考雅思保持学习动力…
在他房子里我才知道一个人可以用很多碎片时间读书;原来男人也有一堆瓶瓶罐罐护肤;才知道须后水和香水不是一个东西;才知道原来男人修指甲也可以有专用的工具;才知道用组合音响听到的音乐和随身听里完全不同…
十岁的年龄差,让我提早享受到成熟、安逸生活的乐趣,在他面前我无需不懂装懂,随时提问,随时回答。迷茫时候几句话就让你拨开云雾。偶尔犯错也不要来回自我检讨只把他们归结为年轻惹得祸就会得到原谅。
不觉得他高高在上,也不觉得自己卑微低下。一切都是恰到好处的融合舒适,很迷恋这样的感觉。不知不觉的我们在一起快两年了。
1999年,到处都充斥着迎接千禧年的快乐或是惶恐中。我越来越习惯于在他的关照下生活,但却偶尔会感到他的出力不从心。但我已经习惯于他在工作时候的抽离,并没有去格外关注。我按照二年级的学习计划,平时会一周二次参加GRE的培训,周末还会去参加单科加强集训。我的研究生论文也已经开题,时间开始不由自己灵活调配了。牧云送我一台新款的手机,让我有需要随时电话他,但无法想象在图书馆或是教室手机突然炸响的尴尬,所以大部分时间我都本分的关机。也许这样的举动已然在无意中酝酿了巨大的风险,而我并不自知。
1999年下半年,GRE考试顺利结束论文一阶段开题顺利。我紧张的学习终于告一段落,才觉察出居然和牧云有三周没见面了。
电话他,不在BJ,没多说急匆匆挂了。也没有告诉我哪天回来,可能在忙吧,没有多想,发了信息给他,耐心等着回复。一天两天过去,依然没有回复。
再打电话,关机。在飞机上吗?还是不多理会,觉得自己越来越通情达理。
直到有一天我收到了一个从美国寄来的快递,是牧云写给我的一封信和一串钥匙,是学院路房间的全套钥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