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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吾皇一日三变

朕的皇后爱种田 一川不胖 2638 2024-11-12 21:28

  十天转瞬即逝。

  林欢每日里跟着陈公公吃吃喝喝,又避了风吹日晒,小半个月下来,肉眼可见的圆润了些,也白了许多。

  连陈公这个朝夕相处的人都忍不住惊叹:“没想到林姑娘不但是个才女,还是个美人!”

  林欢抿嘴一笑,她早知自己眉眼不错,没想到将养一番后,倒像是美人胚子被开了锋,眉眼另有一番灵动。

  绝色谈不上,道一句美人,还是当得的。

  抵达京里后,林欢被安置在了礼部的礼宾院中,本是供外来使臣居住,现下不是朝贡旺季,倒是个清幽的好住处。

  她住了几日,宫里派了女官专门教她见驾礼仪。

  待她学会后,又过了两日,宫里送来一身新做的交领襦裙,上衫雪白,下着浅粉配深粉的间色裙,外搭粉紫大衫,十分娇俏。

  羿日,林欢穿上了这一身新衫,在陈公的引领下,入宫见驾。

  勤政殿外,早有一队官家子弟等侯于此,见到林欢,只当是宫里的女官,看上一眼,便纷纷别过了头。

  其中一个紫衣公子最是怠惫,几乎挂在了旁人肩上,懒洋洋地打了个呵欠:“都怪老头子,非要我进劳什子太学!请了先生在家里读,不是一样的么!”

  被他挂靠的红袍少年眉头皱起:“这里的兄弟,有一个算一个,哪个愿来?!”

  另一个蓝衫青年不耐烦地开了口:“快别说这些扫兴的话了!赶紧想想,等会儿面完圣,去哪里耍吧!”

  林欢默默地在心里给这帮公子哥定了性:一群学渣!

  她立起耳朵,越发专注地听起学渣们的谈话,认真记下了学渣们口中的花天酒地之所:

  一品堂!高朋满座需提前订位的高级酒楼!

  清风苑!文人雅士聚居之所!茶不错!听书一绝!

  玲珑斋!姑娘——

  额,最后这个算了。

  盏茶功夫,林欢收获了一份京城游玩指南。

  她打定主意,若是有钱有闲,就一家家吃过去!

  “宣,诸位公子及林才女见驾!”

  太监声音一起,林欢和身旁的一堆学渣公子都愣了下,互相望了望,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同对方扯上关系的。

  众人很快回过神来,按照内侍的要求,排成一队,林欢赫然位于队首。

  林欢:“……”

  感觉背后有点凉凉的呢!

  勤政殿并非百官上朝的正殿,而是新皇日常起居,办公的场所。

  进门是个会客厅,新皇高居龙榻之上,林欢未及细看,就按照女官所教,拜了下去。

  礼毕,亦是低眉顺眼,并不逾矩。

  新皇的声音自头上传来,清朗悦耳:“你就是发明曲辕犁的林才女?”

  林欢恭敬应道:“正是民女。”

  新皇笑了起来:“林才女发明利在社稷,倒是比朕以为的年轻许多,抬起头来,让朕看看你。”

  林欢亦是十分好奇新皇长相,她慢慢地抬起了头。

  四目相对瞬间,两个人都是一愣,同时在心里道,这人竟是如此年轻!

  下一秒,林欢的注意力,就落在了新皇身前的案几上——

  一盘瓜果,一盘点心,一壶茶水旁,还有一个青花瓷的碟子,碟子放着一个烤的乌漆麻黑的圆坨坨。

  林欢眨了眨眼,这是——

  新皇见她分神,顺着她的视线看去,不由笑了:“这是外使从番外带回的一种薯,使臣说烤食甚香——”

  他声音一顿,看着烤的漆黑的番薯皱了皱眉,显然毫无食欲。

  番……薯?

  林欢的心,砰砰地跳了起来,如果是她所想的那种东西——

  没有人比农学专家的她,更了解其价值了!

  她猛地抬头,直视天颜,大胆问道:“皇上,可否把此物,拿给民女看看?!”

  少女一双明亮的眼中满是希冀,娇美的脸上瞬间迸发出了难以言喻的光彩!

  年轻的新皇呼吸一窒,莫名想起一句古诗,皎皎白玉盘!

  片刻后,新皇微微一笑:“尽管拿去!”

  立有内侍取了盘子捧到了林欢面前。

  林欢也不嫌脏,直接上手,顾不得烫,把煤球一样的黑碳,一分为二!

  露出了里面金黄绵软的内心,同时一股奇香散发开来。

  新皇惊奇地咦了一声,一直旁观的公子们纷纷踮起脚,好奇地探头看来。

  林欢看了眼新皇,拿起一半咬了一口,香!真香!

  就是这个味儿!

  烤地瓜的味道!

  看她吃的香,新皇不由也蠢蠢欲动,示意内侍把另外一半送过去。

  咬了一口,新皇赞不绝口:“果如外使所言,甚是可口,若非林才女,朕差点错过如此美味!”

  林欢已啃完半个地瓜,掏出帕子擦了擦手,一脸期待地看向了新皇:“圣上,这地……番薯,还有多少啊?”

  新皇吃东西比较斯文,半个地瓜还没啃完,闻言停了手,以茶漱了漱口,方笑着应道:“统共几十个,味道不错,索性全烤了,送去给母后尝尝!”

  立时就有内侍向殿外奔去传话,惊得林欢大叫出声:“皇上!不可!”

  殿内一静,新皇玩味的看着她:“哦?林氏,为何不可?”

  林欢:“……”

  从林才女到林氏,呵呵。

  她也意识到方才的失态,沉默片刻,整理了下思绪,轻声道:“民女之所以能发明出曲辕犁,乃是从幼时得到的一本农书上得来的灵感。”

  “农书上提到诸多作物,其中之一,便是这番薯,外表宛如土块,内里金黄,熟后甜香,口感甚糯——”

  “最重要的,”林欢抬起头,一脸正色:“此物至高亩产可达百钧!”

  百钧,即是千斤!

  少女的声音清脆,掷地有声。

  和方才的光彩照人不同,少女脸上此时是少有的刚毅,便是男子脸上,也很少见到。

  仿佛有莫大的力量,可以劈山倒海!无所不能!

  新皇沉吟片刻,轻笑出声:“好好好,林爱卿,若朕以你为首,可有信心,令此物,在我大梁境内发扬光大?”

  林才女,林氏,林爱卿!

  吾皇一日三变!

  林欢亦不是省油的灯,打蛇随棍上,沉声道:“臣,林欢,遵旨!”

  新皇心中默念了一遍少女的名字,林欢——

  欢喜的,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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