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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决绝第二十六 一场大梦别凉州,从此皆为天涯人

救赎与反叛 琢灼Y 6161 2024-11-12 18:21

  【看花回】

  兜兜转转,已然过了三载春秋。

  一夜,孟芸独自坐在后院发呆。

  风露初侵夜,星河欲向晨。

  仰望着凉州上空的浩瀚星空,孟芸感觉自己好渺小。天大地大,她心想自己又究竟属于哪一方天地呢?

  虽说在凉州安顿下来,孟芸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像是缺了一块什么东西。

  孟芸的手伤已经无碍,胸口的淤青也已经褪去,但是那胸口上的创伤却落下了病根,熟悉的灼烧感时不时地发作。更怪的是,那片青紫色消失了后,在胸口留下了一颗朱砂痣。

  不偏不倚,就在胸口正中间。

  她想起三年前吴纤尘递给自己的字条。

  “君住长街头,我住长街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一井水。”

  这些年来,吴纤尘也确实这么做的。他对她的心意,若即若离,不明不白。孟芸嘲讽地笑了笑,动身去找吴纤尘。

  两人这般不清不楚的暧昧,不仅惹人非议,也让孟芸自己心烦意乱。

  该结束了吧。

  若吴纤尘只是与孟芸调情暧昧,她便会义无反顾地与他划清界限。她不想浪费感情,蹉跎时间。

  若吴纤尘是答应娶孟芸,孟芸也心甘情愿,毕竟有缘千里来相会,她难得逢遇一真心待自己之人。

  孟芸不是头脑一热、逆来顺受的孟姜,她敢于断舍离,也敢于勇敢去爱。

  因为,她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不是一个玩物。

  后来,看着她的眼睛,吴纤尘告诉她,一片冰心在玉壶。

  他非她不娶。

  孟芸答应了。她以为自己找到那个可以和自己共勉“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的人了。

  然而,大婚前夜,阿雅送来的一壶喜酒,打破了一切浮影泡沫。

  阿雅的一壶普通的酒,醉倒了号称“千杯不醉”的酒仙吴纤尘。

  当吴纤尘跌跌撞撞地走到孟芸面前时,当吴纤尘掩面痛哭流涕时,当吴纤尘迷迷糊糊地娓娓道来时,孟芸明白,梦该醒了。

  吴纤尘爱孟芸,孟芸是凉州医官,温文尔雅,受人尊敬;但是,吴纤尘更爱阿雅,那个纯真善良,大大咧咧,口齿不清的野丫头。他爱之数年,他爱之入骨,他爱之若狂,但他不能娶之。

  因为,阿雅只是个街头卖唱的女子。

  吴纤尘是商,总是他再如何腰缠万贯,也终究富而不贵。站在那些达官贵人面前,他注定无形之中低人一等。突破这枷锁的重要途径,就是与官府之人攀亲。

  他深知,自己若是娶了阿雅,便会更加低贱;但若是娶了医官孟芸,便腰板挺得更直了。

  然而,一个违心的人违心地喝了违心的喜酒,纵使他再怎么“酒入豪肠气冲天”,再怎么“千杯不倒若谪仙”,也是无济于事。

  数年来游戏人间,对真爱之人躲躲闪闪,他的心啊,早就成了酒糟了。

  阿雅就是吴纤尘多年来的床前白月光,他虽然慕之已久,但一旦娶到,白月光立即变成他吴纤尘体面华裳上的一粒丑陋的饭黏子;孟芸就是吴纤尘一刹那迷上的朱砂痣,他对她一时爱的难分难舍,但一经过时间打磨考量,美颜的朱砂痣最终变成轩室墙上的一抹碍事的蚊子血。

  轻轻放倒酩酊大醉的吴纤尘,孟芸轻轻在他耳边说道:

  “酒仙老吴,你是个懦夫,不过如此。”

  新娘子当不成了。

  对着镜子,脱下了鲜红的婚服,卸下了凤冠霞帔,孟芸很平静,平静地都让自己诧异。

  推开房门,没有埋怨,没有哀戚,孟芸感到了一种出狱后的畅快。

  的确,在和吴纤尘相处的一段时日中,孟芸感受最多的就是一种不适感。那时候,压迫感时时刻刻攥住她,让她浑身不自在。

  飞鸟恋故林,池鱼思故渊。

  现在终于解脱了。

  孟芸刚走出房门,就看见九娘子靠着墙,似乎在等自己。

  九娘子胸前一朵大红芍药花开得艳丽,就像她的人一样,一直盛开,从未凋谢。

  九娘子丹唇微启:“那个负心汉的话,我都听到了。你接下来怎么打算?明日成亲还是远走高飞?”

  孟芸微微一笑,像一朵凄美的绛紫色蔷薇。她答道:“离开凉州。”

  凉州,土街。

  浩瀚夜空里,星辰引航,月光似纱般缥缈;莽苍大地上,黄土漫漫,寒风似刀般刺骨。

  九娘子骑马带着孟芸,一路飞驰。趁着守门小卒轮班之时,她们必须出城。

  蓦然,一个黑影闪到马前,大喝一声“哪里走!”

  九娘子一惊,勒马驻足,骏马嘶鸣,差点没踢到那人。那拦路人也被吓了一跳,跌跌撞撞地躲闪到一边,随后一下子背对着她们扑倒在地,只露出一个穿着带补丁的花裤子的臀。

  九娘子大怒,随后抄起红缨枪,随后,只听“刷刷刷”几声,那臀顿时被扎了数个血窟窿。那人惨叫一声,一骨碌,倒头正好扎进了天赐泉里。

  天赐泉是凉州一绝景,乃天泉,泉水从地下涌出,常年温暖,不枯竭,凉州人认为它是天赐之泉,遂得名。

  那眼泉说深不深,说浅不浅,水位可到普通人的下颌。可那人是倒着扎进水里的,便呛了一大口水,在濒死水中挣扎,还大喊:“救命!我不会水啊!”

  借着星光,孟芸认出了那人是尉迟佳。那呆子大声呼救,孟芸惧怕把他救上来后那人反咬一口,便恶狠狠地问道:“三更半夜,你出来作甚?”

  尉迟佳见到孟芸,痴痴地笑了,竟忘记了自己溺水之事,也忘记了臀部疼痛。他一边扑腾,一边说:“我出来夜观天象,没想到遇到了小姐,还以为是歹人呢!”

  孟芸拿起一根木棍,一头递给他。打趣儿问道:“你夜观天象?莫不是想要拜拜文曲星?”

  “非也,非也——”尉迟佳又装成一副老成之态,他抓住木棍以浮在水面上。一边奋力仰头让鼻子和嘴露出水,一边神秘地说:“我想要看看,家国运势如何。”他买了个关子,接着说:“眼下朝廷最大的祸害是什么?不是党争,不是灾荒,不是太监,而是那——皇帝老儿!”

  见到孟芸饶有兴趣的样子,尉迟佳得意洋洋地接着道:“那天启皇帝一心把握天下,殊不知自己一人办事儿难免有失偏颇。所以,就是因为他做的太多了,才他渐渐厌恶朝政;就是因为他做的太绝了,才众叛亲离!”

  孟芸听了,随即嘲讽地笑了,心想这朱友悌的弊病、百官的苦恼、王朝的毒瘤,竟然阴差阳错被一个痴傻书生看得如此清楚。

  尉迟佳把头高高仰过去,疯疯癫癫地说:“无奈,眼下上书无门。我的任务呢,就是——高中状元,亲自在朝堂上向那皇帝提意见——哎哎哎!”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忽然失去了平衡——孟芸拽走了那根木头,拍拍手就要离开。

  眼下,她要抓紧时间离开凉州。她离开凉州的目的,不是因为吴纤尘的欺骗而一走了之。毕竟离了吴纤尘,她在凉州还是可以安生度日。

  她离开凉州的真正目的,是京都那边需要自己。根据高长睦的消息,天启皇帝突然落水,回宫后病笃,似乎时日不多了。

  朱友悌一无子嗣,二无表兄弟,唯一的手足就是被软禁在南宫的朱震悌。李师道掌控大权,传言他这几日频繁出入南宫,怕是要拥立朱震悌为帝。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这下人人都可以看出来这老太监想要挟天子以令诸侯,挟持这个不谙世事的少年来独揽大权。

  想要扳倒李师道的朝臣深知朱震悌没有主心骨,在这新皇即将登基的难得时刻,他们纷纷谋划上书,搜集李师道罪状,借这个少年之手除掉李师道,以消解后顾之忧。

  高长睦也不例外,他已经搜集到了李师道的十一条罪状,条条可判为死罪。然而,他欲上书弹劾却无门路——李师道掌控大权,哪个朝臣的文书不要经过他的手?传言,几日前几个朝臣联合上书的文书已经被扣下,据说他们全都被打入了诏狱!

  高长睦向孟芸说出此事,莫不痛心疾首。孟芸抄了一份那文书带在身上。

  孟芸自有孟芸自己的打算,自有自己的孤勇。

  孟芸和朱震悌关系不错,她深知朱震悌是个明眼人,值得信任。况且,三年前,她与朱震悌有个约定。

  “三年后,揽春园内,观云亭前,我等着你的答案。”朱震悌的一双桃花眼微微眯起。

  现在,三年到了,也该去赴约了吧。

  于是,孟芸决定故地重游,她要亲自将这封弹劾文书送到朱震悌手中,她要看着朱震悌把它读完,她要最终达成目的才甘心。

  再次深入虎穴,再次放手一搏。

  若搏成功了,便是给了那些受苦受难的黎民苍生的一个交代。

  若搏不成功,便是“浑身碎骨浑不怕”,毕竟自己已经无牵无挂。

  于是乎,孟芸再次跨鞍上马,义无反顾的和九娘子纵马离去。

  尉迟佳见到她要走,便一边胡乱扑腾,一边撕心裂肺的哭嚎:“别别别别别走!你你你你别走啊!我不会游泳啊,我要淹死啦——”

  孟芸看了他一眼,轻飘飘地丢下一句:

  “你——这不是已经学会游泳了么?”

  “哎?”尉迟佳猛然发现,自己竟然没有溺水——他在水中一通折腾后不知不觉竟然学会了游泳!

  是一条鱼,早晚都要学会游泳;

  是一只鹰,早晚都要学会翱翔;

  是一位战士,早晚都要学会亮剑。

  孟芸骑着烈马,在广袤大漠纵马飞驰。

  在夜幕的掩盖下,孟芸和九娘子终于出了凉州城。

  这是孟芸第一次爱上了黑夜,因为那混沌的黑暗里有无限的可能。

  克服对黑暗的恐惧之法,就是正视黑暗。

  走了几十里路,孟芸入关了。

  三年前,她就是在这里,满怀憧憬逃到凉州卫的。

  三年后,她也在这里,怀着赴死的决心去深入虎狼之地。

  这时,孟芸她们摆脱了危险四伏的荒漠,面前就是人烟渐多的村落人家。九娘子突然勒马不前。

  孟芸撩开裹在头上的面纱,问道:“你要回去了吗?”

  九娘子抿着红唇,答道:“对!我回凉州,我要在那里等一人。”

  孟芸微微张开干裂的嘴,想要询问九娘子等的何人。

  还没有等她说话,九娘子先微微一笑,望向西方。她眼睛明亮,眸子中似乎有未来的浩瀚星河。

  她说:

  “他叫赵牧,是我的未婚夫。十年前,他从军去也,无一家书,音信全无,好像从人间消失了一般——但,我知道,他一定会平安回来。”

  她说:

  “他一生戎马,我便给他养的猎犬命名为‘戎戎’;他喜欢喝酒,我便倾尽家产,开了那酒肆,位置选在凉州最繁华最显眼的路口。”

  她说:

  “我的酒肆有美酒,有名声,有我。十年了……他一定找回来的……等他回来,我们便一起喝酒,一起切磋武艺,一起逗煌煌玩儿……”

  她的声音渐渐哽咽,眼眶也有泛红。性情刚烈的她偷偷摸了一把泪,骂道:“这挨刀子的沙子,迷了我的眼。”

  这十年来,九娘子不哭不闹不嫁,偏偏在等那个很可能已经战死沙场的不归人。

  “九娘子。”孟芸在她身后轻轻说道:“你一定可以等到他的。”

  “愿你们,执手相看笑颜。”

  “愿你们,朝朝暮暮舞红缨,生生世世饮烈酒。”

  九娘子听后一愣,随后微微笑了,笑颜像极了胸前的红芍药。

  “多谢了!后会有期,小婷儿。”她纵马离去,一抹鲜红艳丽的背影回到了大漠中,渐行渐远。

  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

  大雪覆盖在黄沙上,马行之处雪水与泥水混在一起,刻印着落下深深的马蹄印,很快,便又被大风吹来的雪与沙掩埋,没有痕迹。

  人生到处知何似,恰似飞鸿踏雪泥。

  雪上偶然留指抓,鸿飞那复计东西。

  孟芸拉过缰绳,最后一次远远地看了这茫茫大漠,这灿灿凉州。

  凉州卫,那个承载了她无数笑与泪的地方,最后一次出现在她的惊鸿一瞥中。

  孟芸离开后,凉州卫的人海依然熙攘,笙歌依然缭绕,太阳照常升起。

  大婚当天,吴纤尘醒来发现孟芸不在了,没有再去寻找他。他说:

  “既然这姑娘胸怀鸿鹄之志,身怀鲲鹏之技,览尽锦绣山河,又怎么会甘心被束缚于这小小的一方凉州卫呢?”

  从前,有座凉州城,凉州城中有些平民,人们都很平凡,平凡的人日复一日过着平凡生活,平凡的似水年华,一晃而过。

  如果不把他们的一生记载在纸张上,以造物者的视角速览全局,根本不会看出什么变化。

  多年后,弦月楼的吴纤尘还是没有勇气向阿雅表白。酒仙老吴一心经商,他周转各国,风餐露宿,无心他物。虽腰缠万贯,然余生一人。

  街头卖艺的阿雅敢爱敢恨,大胆向太守高长睦袒露真心,她说:“日后,你接着管凉州的百姓,而我负责掌管凉州的猫。夫君牧人,娘子牧猫,岂不般配?”

  被贬谪的凉州太守高长睦竟然欣然接受阿雅,他力排众议,坚持娶阿雅为正妻,两人齐眉举案,真是羡鸳鸯不羡仙。若干年后,高长睦得到朝廷重用,他带着阿雅离开荒凉的凉州,去了山柔水媚的姑苏。

  沈最成了小七的师父,后来两人一同去参了军。沈最离开那天,阿雅去送他。骑上骏马上的沈最本来已经走了很远,可是,当他蓦然回头,却一眼看见了阿雅,看见那女孩子仍然驻留在原地,泪眼婆娑。

  微风拂过沈最额前的碎发,一路翻涌,溜到阿雅的鲜花般的脸上。沈最鼻子一酸,鼓起勇气,说出了那句深藏在心中已久的话。

  那话顺着风,跌跌撞撞地撞到阿雅心里。阿雅瞪大了眼睛,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是沈最在说话吗?

  那声音好陌生,又好亲切。

  身边送行将士的百姓注意到了阿雅异样的表现,忙问发生了什么。

  阿雅:“我方才好像听到沈最向我说话了。”

  “怎么可能?沈最不是个哑巴吗——他说什么了?”

  阿雅小脸一红,抿着嘴走了。

  “不告诉你。”阿雅说。

  因为这是只属于沈最和她两人间的秘密。

  人生啊,有时候是满月:

  一对相伴已久的青梅竹马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最终各自找到了各自的自由;

  一个险些误入歧途的孩子受到干娘的启发,毅然从军,他骁勇善战,成为了自己心中那个大英雄。

  人生啊,有时候又是残月:

  酒肆娘子还是没有等到从军远征的未婚夫,苦读多年的书生还是没有金榜题名,胡姬阿雅还是没有学会地地道道的汉文,胖得像绣球的保保阿妈还是没有瘦身成功……

  罢也!罢也!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故言:人生一场,喜忧参半。

  又言:何人不愿做个酒中仙?

  浊酒一壶,笑看秋月春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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