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退还以前本村集体回收私人的水田
2016年10月16日,在本村厅堂大门前是一个坪面积不算大,村民称为‘三厅坪’已经硬化混凝土,再前面是私人老房子,尽管经过几十年风吹雨打加上年久失修,基本上已经面目全非,墙上用红漆油写的‘农业学大寨’‘高举***思想红旗奋勇前进’还依稀可辨,进入厅堂门口,三个厅的地坪已经用混凝土处理过,再也看不到凹凸不平的地坪,老代人用大块青砖砌的天井走廊再也看不到几年前厚厚的青苔,岁月斑斓的土墙上刻画的是年迈的条条裂痕,一厅正中的坎棚上摆放三个巨大的瓷香炉,炉内插满烧剰的香棍和厚厚的一层火灰,村民认为是圣灰,要择吉日才能清理,坎棚前面是摆放祭品的方形供桌,逢年过节或那家有喜事都拿祭品来祭拜祖宗,今天在这里开村民户主会议。
村巷子路按硬化指标基本硬化完成,多年的愿望终于实现,告别了烦人的雨天泥巴脚,走在路上心情特别舒畅,10点钟户主们陆陆续续到厅堂,兄弟们趁着相聚又是少不了谈天说地,谈打工的甜酸苦辣说生意失败成功,拉拉家常、车车大炮厅堂回荡着阵阵笑声,场面温馨喜庆与13年前兄弟不相聚甚至遇到不说话形成天壤之别,兄弟们甜美的笑声就是我当村长想要的结果。
到了10点半钟经我点名有四户未到(本村有几户拆分户后总户数35户,广东打工未到,我电话再次告之,本村大会早定过:凡不参加大会的户主代表,要无条件服从大会决定),今天会议主要内容是:一:增加本村管理人员,二:移民局给本村巷子路硬化后的护理和没有硬化的但我们又需要用到,如村大门二边和文化室门前坪的硬化问题,三:巷子路硬化后排水问题。
自从13年到现在,本村本来是选二人(呵五五)做村长,可当年的情况按村民说:打死不当村长除非是轮流无奈,故此始终只有我一人在当村长(管理),昔与今地覆天翻,我认为今天选副村长应该不困难了,换主职还是很难的,几年来我有时心里总是沉甸甸的,经常压得喘不过气来,感觉好累,真的好累,不单是身体的累,心更累,但都被我挺过来了。
‘兄弟们大家好,今天我们根据村民户主代表多次建议(我一人全任确实太累)和按上个月16号的决定选出我们村领导小组人员,从村长职位选起,’我话说完,用一个字形容“静”,几十人拥在的厅堂犹如没有人在一样,好像时间停滞了一样,安静的连一根针掉下来的声音都听得见,为了打破局面我接着说‘由于我身体确实不好,请大家选出我们村村长等人组成领导小组带领本村建设本村,’‘村长还是你当,’‘对,还是你来做村长’‘村长还是你当当到老’一下子人声鼎沸,‘选出几个助手就ok,’‘选副村长和会计财务’‘现在集体有财物了选个仓库保管员’‘小组人员有五个最好....’村民人多话多有的各持已见,大会最后确定:我做村长不变兼会计、呵二为副村长、呵勇为副村长兼财务,六哥为保洁员、五叔(半年后因为身体欠佳由在村内居住的啊议接上)为小组成员共五人组成本村领导小组,我在微信成立四人(六哥不懂用智能手机)‘领导小组群'.
大会还对于村大门二边和文化室门前坪的硬化以及巷子路排水问题作了安排,对于明年(17年)本村宅基地开始分配准备工作,宅基地分配小组(以下简称:分配小组)确定为本村领导小组担任,并由分配小组作出分配方案,发到村群上、会议上等由大家讨论没意见后,打印发到户。
17年春,我从村委得到消息,上级要对农村承包水田户核发承包确权证书,几天后村上有个叫‘十一’和另外一人叫‘阿业’来向我反映,说在1995年本村集体收回他们二户水田,其中‘十一’户7人收3.5亩,只留下他阿婆(奶奶)0.7亩不收,另一户是8人收3.8亩,只留下一个孩子和一老人的1.28亩,现在他们要求本村集体退还给他们,实际上在很早以前我也听说过这事,在去年7月17日水田登记,也发现他二户人口与水田面积不成比例,但以前听说过他二户水田被集体收回,也就不觉得奇怪了,我说:‘我是2013年才当村长,你们的事发生在1995年,’十一说‘我知道,我们不是说你搞错,我们是叫你作主退还给我们,’我真觉得有点好笑‘你认为是小孩子玩过家家啊相玩就玩想退就退啊,再说现在集体也没有水田啊,都已经承包到私人了,’十一苦笑一下‘我们也知道困难,如果连你也搞不定,那我们二户的利益受到的侵犯就太大了,’‘哦,对我有那么大的信心?’阿业嘻嘻笑‘四房人有几百年不得祭扫祖宗坟墓,你都能搞定何况这才二十多年算啥事?’我知道阿业在故意激我。
保护村民的利益是村长的责任,既不亏集体也不亏私人,但是1995年的事应该是找当年的干部才对啊,‘你们怎么不去找当年分你二户水田的负责人(队长)?’‘听我老妈说找也找了闹也闹了’旁边的阿业也是这样说,我问:‘你们知道为什么收你们水田吗?有什么依据?或是有上级发文?你们当时有没有同意集体收回并签字?’十一说:‘当时我还在学校,据我老妈说,在那个时候我们村有几户人,在分田过后有的新娶了媳妇、有的生小孩子都没分得田,他们就闹本村干部,要求瓜分本村有户口迁出的村民水田,刚好我们二户的老头(教师)正好在那个时期转正,户口迁入芦圩镇(二户都是一样),干部就通知我们二户说收回我们的水田,后就把我户3.5亩和他户3.8亩水田,分给没有田的村中新媳妇和小孩子户,有没有上级发文我得问下我老妈’十一拿起手机打电话,我问旁边的一位年轻弟阿业‘你户的情况也一样吗?’‘嗯,我户和十一叔户一样,我老爸也是教师转正后被村内强制收回水田,’这时十一放下电话说:‘我老妈说上级发文她没有看到,正副队长、会计财务也都没有给她看过,我妈没有同意过也没签过字,她说她当时非常气愤还咒骂这些干部吞我田地不得好死,骂了好几天,后来到了种田季节我老妈到我户的水田骂人被我老爸硬拉回,因为我老爸怕影响他的名声前途’‘你再问你老妈看当时的干部是谁’十一再次打电话完后告诉我,就是我上次清查侵占集体山林地的老干部和以前的出纳,还有十三叔六哥,由于你们当时不在场,这样吧你们各自通知你们的老妈,定个时间在一起我想了解当时一些情况,’可能是他们知道我要接手这件事他们显得异常兴奋‘好的’。
关于以前集体回收私人水田的事还有一户绝对是错的,这就是我本户,1999年我、老婆和二个小孩到海南打工,到2001年返乡,回村后才发现我夫妇的水田(0.7亩+0.45亩)已经被本村收回集体(二个小孩子不收),并且已经分到村中未有水田的媳妇和小孩户中。我回来后也提过这个事,我只是提起并没有一定要求干部退田还给我,我老婆也说过好多次,我总是这样回答她:一:田已经分到各户了,进容易出极难,就算退还你各人退几厘地又是在四处田垌你也难种,何况村民的性质是:得的东西半夜叫随叫随到,而得了叫他们退出,我还是宁愿去牵牛上树。二:反正是村中兄弟种,他们正是因为田少,他们可能比我们生活难就由他们种吧,如果以后要办证水田再说。
那么村干部有什么理由收回我户水田呢?我查问老干部他们都说是阿漂说你家户口迁出了,村民又要求所以就把你们二夫妻的水田分了,’就单凭阿漂说我的户口迁出就分我有田,我感觉以前的干部真的是‘草菅人命’,我在村中人缘是不错那为什么阿漂来‘害’我?我感到非常奇怪找到了阿漂一问,他说我有一个儿子没有水田,想到你曾说过户口迁到海南,后来你也真的去海南,所以我就和干部说你户口迁出了,经他一说我才想起有这么一回事,那是1998年的时候,我当时还是个竹制品编织工头,我老婆家有人在海南农场工作,告诉我们到明年(1999年)你们可以来海南农场做割胶工,当时在村民心里能到特区工作是一件大喜事,我把这事告诉了一个和我平时比较好的村兄弟阿漂说:到明年我全家迁到海南啦,由于我家里还有个年老的头脑又有点痴呆的老母亲,我先一人在1999年9月份去海南一个农场做工,我老婆和二个孩子留在家里,在海南我发觉那里的工作不是我们想象那样适合我们,到了2000年我老婆也说要过来海南,并问我户口要不要迁到海南?我和老婆近家人(海南)商量我全家户口是否也迁来,看看他们的意见,他们认为要打算长久生活就迁来,认为不合适在这生活就不迁,我回话告诉她(老婆)说这里胶工很艰苦,早四点钟就得起床上山割胶,山上蚂蟥又多,人可以先来,户口等你来到后再说,(我已经和我姐姐协商好,把老妈送到我姐姐那里照顾,)她到后一年,由于她也不适应那里的生活,加上我老妈总不能叫姐姐照顾,到2001年我全家返回老家。
我对阿‘漂’说:‘我们是在1998年闲聊时说迁出到海南的,到1999年分我户的水田已经说得一年了,分我田时也应和我说一声啊,你的一个小孩没田你东闹西闹,我二老(夫妻)自已的田被人分又是什么心情?’阿漂还在认为他有理‘是你自已说的又不中我逼你的说’我很明白村民都是进口袋容易出口袋,就是怕你说得有理要回,你越是跟他说他的口袋口捂得越紧,跟他说是没用的。
我转去找老干部询问‘十一’和‘阿业’他说这是群众意见,他反问我:‘走群众路线有错吗?’‘是不是户主大会决定的’我见他好久不回答我,又说:‘我家的户口迁不迁出你们做干部不知,仅凭一个村民之言做决定?再说我和阿漂说,我户迁出的是98年,你们分我户的田是99年底,田是农民的命根子,你们分我家的田的时候也应问一声我吧?’‘当时我们也想问过你一声的,可是海南太远了也不知你是在海南那个地方,本想和你老娘说声,她在你姐家,我们也知她头脑有点问题就不问了,’我真有点生气‘海南远,你们可找我近家人查问就知了,乡派出所近吧!你们有没有到派出所户籍科调查我的户口是否迁出啊。’
自从13年我当村长后,六哥也提醒过我几次,你处理你户的水田集体应该返回给你,我说:我当了村长更不好处理自己的事了,会被人误认为是以权谋私,现在上级要搞水田确权证了,我们应该以事实为依据和他们二户一同处理了,我把我的想法和领导小组说了他们都同意,我把三户被集体以前收回的水田发到群上,他二户待调查,先说我本户吧,是集体的错,是当时干部的错,为什么这么肯定是当时干部的错呢?因为第一,分我户的水田没有通知我一声,第二认为我户迁出没有去乡派出所户籍科调查证实,(我敢说没有去,如果去就不会分我户水田了,因为我的户口从没动过。)
二天后,我接到十一的电话,商定和他们二人及他们的老妈在芦圩镇十一家一起交谈,到他家后我问‘他们收你们的水田有没有开会?你们是否同意签名?’十一的老妈显得非常气愤‘那里开什么会,大家在在厅堂内编织竹制品,谈论到老婆和孩子没有水田,水田少米不够吃,那知第二天有个干部就来告诉我,你老公已经迁出,水田要收回集体分给没田的人,说完就走了,他没叫我没有签什么名,我咽不下这口气就在村内骂,过几天村干部就带人到我家的田里分田,我要去阻拦被十一的老头拉住说,不要去啦,以后我还要教学,名声不好听会影响我升职的,我说去乡政府告状,他更不让我去,还说我要去他可能连教师都做不成,上面去不了我就一人去找正在分我家田的人,我说不同意分我的田,但他们人多’‘你户口已经迁到芦圩镇(宾阳县城)吃国家粮了,还有脸来争河村田,’看到十一妈越说越激动,我叫她慢点说别激动,‘那你后来有没有再在本村找其他干部,’‘找啊,我和阿业妈去找过二次,他们说这是群众意见,你全家已经迁到芦圩镇,就不占田啦,我们村还有好多人没田’说完不再搭理我就走了,十一和阿业老头不敢出面我们二个女人争不过他们,眼看着他们耕种我家的水田也没办法,我说你们记到很清楚啊,十一妈更加生气‘我到死那天都记到抢我家的田’我叫她慢慢说激动没用的,‘十一、呵业你们过后有没有找本村干部投诉?'我转对二个年轻弟说,‘找过,在05年前找过二次,他们都说群众决定,到05年后是按年纪轮流当队长,这个你也知的,那时是轮流做挂名队长,轮到谁不要说我不知就连轮到他他也不知,跟他们说没用的’我知道他说的是事实,从她家出来后我再去找当年的干部。
我找到当时的队长,跟他说了我找他的原因,他有点不高兴:‘你不是来问过吗?你想翻案吗?这么多年过去了多数群众没反对,只有他二户有意见,难道我服从多数人有错吗?如果他们有理为什么不上告’我知道他所说的多数人是指在1995年前几年娶媳妇和生小该的人,‘多数群众不反对是因为有的是分得了田,有的是不想管与他无关的闲事,你知道他们二户有多怨恨不?’老干部十分自信说‘他们二户做教师是有文化的人,知道没理要是有理早告到乡了,我们村以前定的谁有钱谁就能占地建房的规则被你废除了,现在又想改变这二户早被集体收回的水田,你算老几?我当队长的时候你还嫩呢想来教训我’我看到他怒睁的眼,额角暴起的青筋,我不要再问他老人家了以防不测,‘我只是了解,没事我走了,’我再到住在芦圩的十三叔家,他也是当时的队长,我把我来的目的跟他说了,他沉默许久才说‘我知道他二户极力反对后我就想放弃了,’‘你是怕得罪其他人吧?’‘倒不是怕得罪‘同行,’是觉得他们各户只有一人(教师)拿工资,我们却收走他们的5分之4的水田,以后他们吃什么?我和他们(同行)说了,但是他们硬是说要服从多数人意见,’我接着问‘这么说上面没有发文要收回的?他们二户也没有同意的?’‘没有没有那有什么文件,同什么意还被他们骂一段时间’告别了十三叔,第二天我再到当时的会计财务家了解,他们回答主要是有些人,有人无田,闹得太久太凶,是群众意见,群众要求,我们也是顺水推舟,又有二个队长拍板我们也同意了。
我在‘领导小组群'上把几天沟通情况和他们四人说了,有二人说由我拍板,有一人则认为这事不关我们事,是以前干部的事,我们管得太宽了,我认为他这样认为是错的,老干部现都已经80岁,还指望他们解决问题吗?村民选我们干什么?向我们反映情况不正是信任我们吗?我们村不是修改过本村早定的宅基地规定吗?有钱就能建房,结果造成有的村民户留下老房去占新宅地建新房,出现老宅地闲置越来越多,当时有的因难户到12年增人增户没有宅地也去抢,13年我们不是修改为:原定的规定废除,从13年起任何私人不准抢占宅基地,已经抢地号地的未建的收回集体,如果没有这决定就出现乱占滥用宅基地,你建你的我建我的,根本不管什么规则、采光、通风、排水、出路等乱成一锅粥,有了13年这个决定本村至今宅基地才无人抢占才安定。我们做干部为什么?后来他说,服从多数意见,我们再讨论如果会议同意集体退回水田给他们,田地从那里来难道再去做早分到他们水田的田主工作?这个工作很难做得通的,毕竟不是他们私下侵占而是集体分给他们的,村民思想是,进得容易退出很难,我们不能拖时间了,上级部门已经开始对水田核查登记,结束后必定发放证书,我们必须在核查登记前完成这项工作,经过我建议其他三人都认为好,小组群上讨论最后得出一个最为理想方案,由于六哥没在微信群,第二天我找到他跟他说明这事,他显得很不高兴,他说:‘时间过去这么久了不要自找麻烦,他二户找你,你就说以前的事我管不了,他们也怪不了你,'我知道理六哥解错了,‘我们不应尽量避开事情,而是应该尽量处理事情,’我知道他心思,认为是去扣除那十户分得的面积出来,‘我们几人讨论做法是,不扣除他们十户分得的田出来,我们大家讨论看能归还就归还,不能归还的对他二户也有个交待,’‘你是村长你定吧,’我再到村委把这事和支书说了,他不说反对也不说支持,他表态只要群众同意不反对不闹事就好。
17年5月4日,我通知二户当事人4人、领导小组5人和村民代表(各直系和旁系的代表)8人(其中有三户是分得他二户水田的人叫阿果等)晚上8点在芦圩一村民家中召开会议(在芦圩开会是因为多数人住在芦圩),内容是决定对三户(包括我户)集体早收回的共计8.45亩水田是否返还问题,会上我首先简明小组建议,分他们二户水田的户数有十多户,由于是集体分给他们,我们村集体不可能把这些已分水田(8.45亩)再收回,这样做会犯二次错误,那么如果本次会议同意集体归还早收回的水田,领导小组建议:早分得(8.45亩)的十户水田面积不扣减维持不变,而对这三户只是给出归还面积不去实地划线分割面积,‘那归还给我们水田在那里?’十一和阿业老妈基本是异口同声带着疑惑的表情问,我答:‘在田垌里,具体在那个田垌再由小组确定,由于我们的水田抛荒十多年,好多的田垌,各户田与田的界线已经分不清,意思就是,各户水田所在的田垌只是个亩数只是个数字而已,大家明白没?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同意退还给他们三户,只是记录在他们名下增加面积,上次我们搞水田登就是掌握各户水田分布和面积,以达到以后重分或出租有利进行,’‘增加他们的亩数该田垌会不会涨过,我讲的意思是比如‘白马’田垌各户在该田垌的水田总亩数假如只有40亩,给他们三户增加亩数后不会超过40亩吗?’一村民代表发问,‘你问得好,我也听说上级是用航拍技术进行测量水田面积的,误差很低,到时候我们的面积将大过他们的面积,也可能要我们重新核实面积那就麻烦了,其实我们不必担心,不可能大过的,因为我们现在各户每只水田的面积都不算田埂的,这是第一,第二还有排水沟也不算在内,第三还有因为在以前分田时由于我们山区土质太差对每只田面积与实际面积都有所减,’‘是是是,以前我们测量是按少于实数算的’六哥插话说,我接着说:‘而航拍测量是对整个面积全部测量的,这样在全村136多亩总面积挤出七八亩地是没问题的,’六哥和村民代表都频频点头。
我对他们二户代表说‘不单你们水田在大部份田垌的面积是数字,目前所有人也都是数字,因为大家抛荒太久野草丛生已经分不出各自田块了,要想知道那块地是自已的只有重新按各户面积,一户一田分了,这是以后的事,’在场人员全都明白后,他二户也同意这种做法,现开始讨论,先从我户开始,我只说二点:第一是分我家的水田没有通知我户,第二是我户没有迁出,不管什么时候都可去派出所查询是否有过迁出情况,会上全部同意集体退还收的全部1.15亩水田给我户,
然后到他们二户发言,先由他们二户说明要求集体归还理由,十一说:‘我户迁到芦圩镇后,集体收我户水田,上面也没有给我们兄弟姐妹安排工作,我户只有我老父一人领工资支撑全家生活,给我们生活带来极大困难,同时集体也没有拿出有力依据来收我们水田,我们二户都反对收我们水田,闹也闹过....等他们二户说完后,我再来说我十天来调查经过,我查找有关法律法规最后我认为,我们村集体收他们二户水田是在1995年9月,就在当年1月正好是我们第二轮承包水田30年不变政策,到期应是2024年底,承包其间集体要收回村民水田,要得到政策支持才能收回,我查看了有关政策没有那条符合这是第一,第二,我打印有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现每人一份发给大家看看,我分发完后说‘我们只看第26条,其中发包方,在这里指我们村集体,承包方指他们二户,我来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我读完后,有的村民代表看来不明白,问什么是设区的市?我答:就是设有区一级行政区划的地级和地级以上的市,行政层次是地级市以上的人民政府,主要是省、直辖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的意思是设有市辖区的市,全国大部分的地级市都有市辖区。如果芦圩镇当时成为县级市也是属于不设区的市,因为县级市是不设区的,何况芦圩镇当时连县级市都不是故第二六条第二款: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是不适用的。该二户是属于第一款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该二户就是属于这一款,本村集体违背这条“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的情况下,属于强行收回二户水田,是违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六条第一款的。’当时有村民代表问:‘为什么迁入属于设区市的就能收回而迁入小城镇就不能呢?’我说:‘这个问题在《农村土地承包法》没有说明,首先说清楚,关于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迁入大城市各项设施、福利、找工作、待遇等比小城镇要健全和完善,集体收回他们水田不会造成他们生活困难,而迁入小城镇是不能和设区的市相比的,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和完善,那么他在农村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仍将是其基本的生活保障,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这个问题我们不用管,我们只管按政策行就得了,要做到有法可依,否则打官司我们村集体必输无疑,所以集体收回他们的土地,要得到他们的意愿,什么是意愿呢?实际就是心愿;愿望,据我了解和他们刚才所说,我们村集体收回他们水田不但不是他们心愿,恰恰相反是违犯他们心愿,
五分钟后我宣布进行表决,同意集体归还他们二户的水田的请举手,全场共17人只有六哥和阿果不举手,‘阿果不用担心扣除你们水田’这时阿果也举起手,只有六哥一人不举手,老队长的话又在我耳边响起‘他们要是有理早就上告了’,在大家放下手后我接着说:‘他们二户也有错误,关于这个问题当时就可以解决的,因为还有上级部门,可以向当时的河田大队或河田乡反映寻求帮助,但他们不这样做,使得村民误认为他二户默认同意,所以我认为只归还百分之七十,你二户是否同意?’他们二户4人异口同声‘没意见’,我再向全场逐一发问,结果是全部同意,集体1995年收回二户水田分别为3.5亩和3.8亩,现经领导小组、村民代表和他们二户在2017年5月4日地点在芦圩,同意达成归还协议,决定集体归还我户1.15亩,他二户分别2.45亩和2.66亩水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