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河村宅基地分配方案
2017年我们根据2016年9月16日(以下简称16916)大会决定,今年将开始实施宅基地分配前期工作,按会议定由领导小组担任宅基地分配小组(以下简称分配小组)组长由我来担任,分配小组作出分配方案,告诉村民讨论。
在作出分配方案前我们参考村民意见就从灯酒节开始,今年正月十一灯酒节和以往不同,地点在刚落成不久新亮洁白的文化室、宽敞舒适的文化室门前硬化地坪举行,回村参加灯酒的兄弟们共坐20台,‘筛’灯酒和早几年一样热闹非凡,分配宅基地前期工作就是在这活跃气氛中拉开帷幕,我请求大家安静后‘兄弟们新年好!我们分配小组将根据16916会议确定,今年开始实施本村分配宅基地前期工作,我们分配小组请大家出谋献策,共同把我们村建设好美化好。大家主要是讨论怎么个分法,按人口、按户口本还是按户数分?那个分法保持得长久,最少能保证30年内不出现有户无地现象,各抒己见,’根据《关于河村房屋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村改》)规定,分配原则是一户一宅,那么这个‘户’又是怎么划分?’当时兄弟们都是在猜马喝酒,也有几个人说按人口分配,理由是人多贡献大需要住房也多,所以应分得地多,也有人说按户口本,一本为一户得一宅,又有人说按户分,同在一起生活为一户。对于分配到各户宅基地位置,有人认为抽签,抽到那就分在那,这样公平,有人认为按大户抽签有的说按小户抽签,也有的说按原有的房屋为位置分配,个别可能是喝多了,走起路来晃晃悠悠:村长作主怎么分就怎么分。
我非常明白,分配宅基地是全村头等大事,村民把寸土看成寸金,弄不好大争大吵甚至斗殴都有可能发生,所以必须认真仔细,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不要着急,也很清楚05年到12年本村从不开过一次会议,到了13年开始大家也参加开会了,我们趁着过年后的灯酒节或清明节人员集中机会,利用这个机会商量集体事情,几年来我们平时开过无数次会议,但参加的人员却是越来越少,因为本村人员80%外出买地建房,都在外地生活了,近半过在广东打工,通知回村开会时,参加人员一次比一次少,最近一二年开会参加人员达到百分之七十都难,理由是路远来回花费几百元还有就是请不了假等,另外在芦圩黎塘等地住户,回来人员也寥寥无几,村民不少人认为开会不得钱还耽误工作,从芦圩来回坐三马仔(搭客三轮车)回村6元钱,黎塘等地费用更多,为着这事我曾提议集体开会,可适当补点路费,后来由于集体资金为数不多也就没补成,有的村民的素质不高,说话总是以自已的利益为出发点,有的比赛喊大声,用自已的噪门压倒一切,比如有次户主会议和老板商量出租白马水田地的事,有的村民同意五百元一亩出租,有的说六百,有的说八百,有的说不租宁愿丢荒不让老板肥,有的说租期只给三年,总之处理那种事情都大争大吵,不搞得天翻地复誓不摆休,其他户主看到这种情况有的悄悄散场,本来到会人员就不多,还经常出现会议开到一半人也少一半,剩下的人员也就无心开会了草草收场。
今天是兄弟们‘筛’灯酒时间,我们当然不会错过这次兄弟们聚集,进行分配宅基地前期工作讨论,我拍拍手叫大家静下‘刚才有兄弟说按人口分配说来有道理,但是怎么个分法?有的户10人有的8人7人6人2人1人都有,怎么分呢?’有个兄弟说:‘先定出每人面积是多少平方’‘可是这种分法会出现人多的地就大,人少的地就小,这种房子建出来不好看,参差不齐影响村容,特别是一、二人的户宅基地面积根本不够建房。
我看到大家的兴趣是在‘筛’灯酒猜码,分配小组几人也‘引燃’分地导火索,但效果也是不理想,当然这只是开始,这么大的事不可能就会出效果的,几个小时没得出什么结果,场上是一浪大过一浪的猜码声音‘二妹靓啊’‘六六顺啊’‘喝喝喝......’
晚上我再在村群上发出讨论,希望大家围绕着宅基地怎样分配这个主题发言,要求发言积极,观点深入细致,以后每隔一段时间我又在村群上提醒讨论。2017年3月6日召开分配小组会议,我们长时间收集大家讨论时提出意见,再进行研究分配方案,3月11日上级政府派二人到我村对各户水田登记,我通知各户主回村参加登记,因为这个水田登记涉及到私人利益,回村人员较多,登记其间我也了解村民对分配宅基地的建议。
几个月来是应该进展到下一步,对全村宅基地总面积测量了,7月12日我叫上分配小组的阿义,开始对本村宅基地进行测量,根据上级政府2012年发给我村《宾阳县宾州镇河田社区何村规划》(2012—2030)宅基地航拍图所标的红线内测量,除去去年9.16大会全村户主规划的村内路(部份路已经硬化)、本村集体规划用地,(原来集体只有厅堂,再无其他宅基地,后来在15年3月份我用自已的自留地给集体建文化室,去年的9.16会议确定重新分配宅基地后,考虑到集体以后可能要建健身、娱乐等场所,所以小组定划本村西面文化室向北为集体用地,此处共有二户人的老房和三户人的猪舍,现已经推平三间猪舍,共300平方米左右),只测量村内路两边实际用来建房的宅基地,除预留不嫁女或招夫上门,总面积大约为7860平方米。
到7月份分配方案已经制订了三条:分配方案第一条:按去年16916《村改》定的一户只能有一宅基地,分配方案二:按户主规划的线路参考航拍村地图制成简图,待分配好后再重新按图制图,标上各户主名,分配方案三:对全村实际用到的宅基地总面积测量,全村分配宅基地总面积不能超出镇政府2012年对本村宅基地航拍地图所划的红线。
作为一个自然村干部首先是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上级指示,故请兄弟们不要想法占用过大宅基地面积。如果把本村所有旱地按宅基地分到户(在一次集中讨论中我听过有个别兄弟说,我们村早出租土地就是错,要不分给大家做宅基地就得多了)这样做各户宅基地是多了,但这是等于私人变相占地,事实上各户不可能用这么多土地建房的,租也租不出(分到户后不集中难租了)最终是抛荒,够住就好,我们要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土地来发展本村,我把这三条方案和大家说了又在村群上发表,没人反对。
几个月来我们利用灯酒、清明节和开会等人员集中讨论、利用村微信群群上讨论,首先对于分配各户宅基地的位置问题,有几户人提出采取按户抽签办法,做法是从村南第一排宅基地或村北第一排宅基地开始打编号,有多少户打多少编号,再由户主抽签,抽到几号就确定该户主宅基地位置在几号,然后再研究分配方案,他们说这样做是最公平的,的确从表面看抽签是最公平的,但本村分配宅基地是在原宅基地上分配,村民还有很多未倒老房子,如果抽签中他人老房子,房主是否都同意这是一个问题,几个月来提出抽签的人都是那几个人员,我不是今天才在河村生活,我心里清楚这几个人一直来都认为,自已住的老房地风水不够理想,有心想趁这次重新分配宅地换位置,但他们每次提出都有其他兄弟反驳,反驳理由是一:其他人抽到你的老房地,就算你愿意推倒老房让地,但是你抽到他人的,他人要求分配自已的宅基地在自已的老房地上怎么办?意思是我的老房地我占先还轮不到你,对于这种抽签法我在讨论中问过大家很多次,有多少人同意对于各户宅地位置采取抽签的方式,每次都只有百分之五左右同意,有极大多数村民都表态,新分配的宅地必须是自已老宅基地范围内,据我了解百分之九十五的户要求分配在自己住的老房地上,他们认为老祖宗择的宅基地才能住得安心放心,工作才能顺风顺水,特别是那些财运官运畅通的人,更是马踢不动坚定不移。
在7月份我们分配小组对于各户宅基地分配位置发表意见:认为抽签是行不通的,不符合绝大多数村民心愿,大部份村民不同意这种做法,在大家无争议下我们制订出分配方案四:分配各户宅基地位置:根据16916《村改》方案,所有本村宅基地收回集体所有,(包括所有未倒的房屋下面的宅基地,这样做是为了有利分配宅基地),分配位置是,第一是按现有的砖房的地方分配,多不还少则补,(因为砖房多过也不可能割出来,经测量只有一大户多出1平方米),第二没砖房的按最近建的新泥房地方分配、没有新泥房的按老泥房、没有老泥房按早倒塌的房地、全没有的由分配小组安排位置,在按原老房地分配时,如果出现原老房地不够的,可向旁边‘吃’够,但要看情况,如果旁边大户(或户)是原老地多过分配数则可以,如果是等于或少过的,则不‘吃’另处按排,我把方案第四条做法发到村群后一直无人反对,后经各种有聚集人员时重复宣传,得到大家赞同。
2017年时间过去了七个月,关于宅基地分配讨论问题,其次讨论最多的是怎样分配问题,有几户人口较多的提出按人口分配,把总面积除以总人口,得出每个人口的宅基地面积,家庭中有5人的乘以每人面积就是这家宅基地面积,有10人的10乘以每人面积,当时群上就有人反驳问:家庭中只有一人的就得一人面积怎么建房?这样参差不齐的宅基地,建成的房子还不如规划前整齐好看,几户人又认为,先把巷子路两边宅基地划面积统一一样大,再确定按人口4人或5人一块宅基分配,建议刚提出又有人反驳,一家庭不够4人或5人怎办?难不成要凑够不成?这几户人也无话可说了。
也有二户提出按户口本分配,他们说按户口本分配公平合法,一个户口本算一户分一宅,这种说法几乎很有道理也很合法,但作为一村之长,我是从各户水田登记等方面,知道各户的户口本持有不规范,怎么说不规范呢?有的户有二、三个儿子结婚了,也有孩子了,但还是一个户口本,而有的户有一对老父母,一个儿子也已经结婚生有一孙子,女儿有几个也都早出嫁,竟有三、四个户口本,提出按户口本分配的人就是后面这种户,他和父母竟然是分开户口本,而早已出嫁的姐妹的户口本还在本村他手中,目前5口人(不算出嫁女)共有4个户口本,相比起本村有一户是十口人只有一个户口本,三个儿子早结婚也没拆分户口本相当夸张了。如果按户口本分配宅基地就出现:前面5口人的户得4块宅基地,后面这户有三个儿子已经结婚共十人只有一个户口本只得一块宅基,这样分配是行不通也不公平(对本村来说),分配宅基地是一件大事,特别是村民寸土必争,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村中有一个姐妹在村群上提出,分配宅基地不能出现重男轻女思想,她们认为出嫁女也应纳入分配宅基地人员,我们则认为本村出嫁女纳入为分配人员不现实,我发在村群上说明,本村每个出嫁女的家都在外村,自古至今有很多,还在世的年纪八九十岁出嫁女都有,得知娘家还分宅基地给自已,真的好笑!我们分配小组在分配上认为,分配宅基地不是在于男女姓别,而在于实实在在在本村居住,‘嫁’的不管是男嫁(上门)还是女嫁,组成家庭生活都在外村,不应纳入分配宅基地人员,‘娶’的不管是男娶还是女娶,家庭生活都在本村应纳入分配宅基地人员,如果本村未出嫁的女孩子一辈不出嫁的或以后招夫上门(娶夫)女孩,集体应给予一块宅基地,在分配时要有预留宅基地,而对于男孩子倒插门的(嫁出)集体应收回该宅基地,总之做到在本村生活的人就应有自已的宅基地,同时也执行本村早大会定过本村是什么人能获得宅基地原则,我们把这点发到村群上给大家评论,得到大家认同,原提出男女平等的姐妹也默认这做法。
分配宅基地又是一件不轻易分配的事,所以分配后要保证每一户最少30年内,还不缺宅基地建房才能达到分配的目的,不要象本村在早前做法,有钱就能占地建房,而那些‘穷’人不敢去占地,几年后几个儿子都结婚啦又有儿子啦,可是只有不到0.1亩宅基地,幸好全村半过户都到芦圩等买地建房,否则本村将闹得鸡犬不宁了,尽管外地已经有房子住,但这二年还有村民要回来抢占宅地,都被我好言相劝回。按一户一宅分配。一宅很容易理解就是一处宅基地,但一户就不好定了,只要定出怎么样才为一户就好办了。
几个月来我们小组倾听村民意见建议,再在小组群上讨论研究,分配宅基地涉及到每一个村民利益,要有说服力,没有上可欺没有下可瞒,一户一宅主要的是‘户’为单位,这个‘户’是怎么划分的呢?我们制定出每一户最少30年内还不缺宅基地分配划分户方法,按本村历史以来正常都是男娶女嫁、男性结婚后分家惯例,分配时是以先按男性标入分配,制订出分配方五:划分户方法(本次分户只适用本次分配宅基地)
划分户方案如下:一:划为一户的,属于以下其中的一点:1:家庭中只有1人(不分男女),2:父母(或只有父或母)+1儿子,3:父母(或只有父或母)+1儿子1孙子。二:划为二户的,属于以下其中一点:1:家庭中有2个未婚男,2:父母(或只有父或母)+2儿子,3:父母(或只有父或母)+1儿子2孙子或2儿子共2孙子。三:划为三户的,属于以下其中一点,1:家庭中有3个未婚男,2:父母(或只有父或母)+3儿子,3:父母(或只有父或母)+1儿子3孙子,4:父母(或只有父或母)+2儿子共3孙子或3儿子共3孙子,四:划为四户的,属于以下其中的一点:1:有4个未婚男子,2:父母(或只有父或母)+1儿子四孙子,3:父母(或只有父或母)+2儿子或3儿了或4儿子各共有4孙子。五:本村女孩子年纪超40岁宣布永不出嫁的,或已事实为准招夫上门的应分配一块宅基地。
对于分配解释:第二项第3条父母(或只有父或母)+1儿子2孙子划为二户,主要是他二个孙子以后结婚分家,对于上面说到有一户十口人,三个儿子已经结婚,因为都是各生有一个孙子共3个孙子,他户属于划分户方案第三项第4条,所以他大户划为三户,而那个提出按户口本分配的户,他年老的父母(80多岁)有本一户口本、一个儿子有一本户口本、二个出嫁女各有一本户口本的家庭,按划分户方案第一项第3条,划为一户。
不容易分一次宅基地,既然要分配就应保证在30年内还有宅基地,所以要以人为本,要以事实用地为基础,就拿上面所说,十口人有三个儿子已经结婚各有一孙子,按农村风俗必定分户,故划为三户,而提出按户口本分配的户,老父母只有一儿子,按农村风俗来讲就不应分户,故划为一户,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户户有宅基地,并且保证在30年内还有宅基地,我们来推算本村近期最需要宅基地的一家庭来说,他有二个年老父母、妻子和二个儿子,一个大儿子今年17岁在读高中,小的15岁,按宅基地分配划户方案第二项第2条划为二户,按现在男子最早结婚年龄23岁(上大学结婚还要迟)他现17岁到23岁还有6年,那么他大儿子在六年后结婚并分家,由于他户早已经有二块宅基地,分一块给他的大儿子,大儿子结婚一年后(第7年)就算生了一双胞男胎,那么他的二个双胞男胎孙子,最快也应该有23年后才结婚分家要用到宅基地,总的来说最少也要7+23等于30年。
我们在17年把划户方法和各个家庭的划分多少户村群公布,多次发到村群上看看大家的反应、征求大家意见,没人反对并得到大家认同。为了做事不急急忙忙,时间不充足,我们小组定再加18年全年讨论,平时相聚时、闲聊时及18年其他会议上都谈到分户方法和拟定方案,做到本村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时间这么长目的是收集意见建议,特别是在18年的灯酒、清明等有村兄弟聚会时都提到这件事情,为的就是让村民多多思考,在没分配之前看看在那方面有错误,我都要求大家提出来。同时在当年我们分配小组对全村实际宅基地(不超出镇政府2012年航拍规划红线)除去规划路外测量面积为8485平方米,每一户应得108平方米,但是要留下本村以后有女‘娶’夫上门,加上留点菜地约625平方。最后确定按总面积为7860平方米,总户数为77户分配,每一户宅基地面积定为102平方米,但这个不是绝对值,出现1平方以下误差属于正常的,各户分配宅基地位置,总体是以原有的老宅基地位置的面积按分配面积(102平米)加减,18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分配方案。
2018年制订分配方案六:分配各户的宅基地位置不能阻挡16916全村户主大会规划的村内路,如有遇到应视情况向前向后或向左向右移动。分配方案七:凡是原有大户(几兄弟等)房子在一起的分配时将按该大户分得的总面积分配,如建x大户三个儿子(划为三户)老房都在一处,分配时位置将在此老房处分配面积是3X102=306平方米,总体只要不超出总面积,至于建筑格式等做法是该户内部的事。分配方案八:谁户先急用到住房,报分配小组批后再由小组规划放线。分配方案九:前后是硬化村内路的在建筑时前后距水泥路1.3米,(这1.3米作为排水沟排污沟),村东路(舞龙路)水泥路两边各1.3米为集体土地,任何户不得占用。分配方案十:根据16916会议确定,分配的宅基地上有他人的房屋(有极少数发生这现象,但不存在有人住)而该户要建房时,第一要和分配小组报告,小组、宅地主再和老房主人沟通,地坪整理由宅地主(包括推倒老危房),原房子上的材料由房主处理,不处理的由宅地主处理。分配方案十一:在建房前要和旁边的宅地主沟通达到以后在一起和睦相处。分配方案十二:为了本村房子规范整齐,村一二三四路房屋向要统一,要求根村大门同向,村东路要求按最早第一户建房的方向同向。分配方案十三:任何户都不准超出102平方米建筑面积,否则全村通名批评这户害群之马,并上报村委。分配方案十四:各户要增加户数的时间到1999年12月31日止(比如原来只有一儿子划为一户,现要增加为二儿子的)。我们分地小组在18年作出这十四条分配方案,在当年从群上、会上和平时团聚时都告知村民,听取村民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