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争执
甘临穿好衣服,与chin聊得渐渐有些入巷。
chin在音乐器材方面的知识相当广博,不止限于品牌、音质,连相关厂商的历史、流变,以及主要技术路线都有所了解。若非甘临从小在音乐圈子里面浸淫,加上失去灵感后为了转型,深入了解了不少相关方面知识,还真有可能与她搭不上话。
没有共同的认知,就没有共同的语言。这句话放在哪个领域都是适用的。
聊了好一会儿,两人仍没等到安娜回来。
chin用卫生纸擦了擦脸上的油墨,看向走廊尽头:“你不去看看?再不过去准备室,手枪乐队就上场了哦。”
甘临一笑:“我和安娜也是刚认识,她是我请的助理。”
chin的瞳子透出疑惑:“安娜很少带男孩子来的......”说着却径直去厕所查看。
不一会儿,返回。耸耸肩:“没见着人,不知道去哪了。你还要不要去看手枪乐队?不去的话,我工作去了。”
“还是去看看吧,或许安娜已经自己去了。”甘临也想见识见识国外乐队,便跟着chin到了准备室。
没进门,已听到连声嚷嚷。
一个矮矮胖胖,面孔长得像屠夫,走路却有些摇曳多姿的中年夏裔男人在房间内不停转圈圈:“这下怎么办,这下怎么办......”
见chin,赶紧凑过来,苦着脸指向一个躺在地板上的长发白男,用夏语说道:“贾维斯这家伙简直是个混蛋!都要上场了,他居然偷着high药!这下子可不砸了吗!要是你哥知道了,不扒了这家伙的皮!”
chin环顾房间一圈。手枪乐队一伙人坐的坐、站的站、抽烟的抽烟、聊天的聊天、说笑的说笑,对主音吉他手躺死狗的情况全然一副不当回事。
chin踢了踢贾维斯,那家伙两眼无神、嘴角挂着扭曲的笑容、已然神志不清。
“这样没用,我早试过了。贾维斯这家伙high过量了,不到明天是不会醒的。”说话的是乐队灵魂人物、主唱安迪。他翘着腿坐在沙发上,一边翻着花花公子的画报,一边以一种局外人的口气说道。
chin冷清的视线从他脸上一晃而过,拿起墙角电话拨了出去:“......毛奇,你在LA吗?我需要一位主音吉他手救场......行,不说了。”
挂掉,又拨,到第三个电话,终于联系到了。放下电话,对中年胖子说:“pink叔,你出去给大家说一下,表演时间推后半小时。还有,送所有人一轮酒水。”
“我约了lee来,主办方稍后你们沟通一下。”chin又对安迪交代。
“你找lee来给我们当主音吉他?”安迪嗤笑,视线在书上的大胸妹身上流连:“他和他的喷气机乐队这两年像狗一样到处流浪,至今都没有人签他。他有什么资格和我们一起?你还是另找一个吧。”
chin愣了愣,一把抢过安迪的书,直视他:“lee在LA的名声不比贾维斯差,短时间我找不到更好的。”
安迪也不生气,把头枕在手上,看向天花板:“反正lee不行。”
其他几个乐队成员也都纷纷拒绝。
chin的瞳子里怒气不断积聚。
手枪乐队自从签了厂牌后,完全变了。以前没出名、没与唱片公司签约前,有着盎撒西部的小镇青年特有的质朴。特别是眼前这位安迪,每次联系演唱,给自己留下的印象特别好。
听到chin's palace可以来接机,不用费力打车,他们会欢呼。
听到chin's palace同意安排住处,再三推辞高级酒店,汽车旅馆就行,再小再旧也没关系。
第一次演出成功,chin's palace慷慨的把所有票款都给了乐队,他们感动得哭起来,却又执意不收钱。一个劲儿自我责怪,票房惨淡,不能给chin's palace带来收入。有的成员还偷偷跑去消费酒水。
chin的哥哥觉得他们可交,就请他们喝酒,也带上chin。那是一场酩酊大醉,未成年的chin在一旁吸着果汁,以崇拜的眼神看着这群热爱音乐的男人。他们欢笑,他们喝酒,他们演唱,嗓子虽然嘶哑,衣衫虽然破旧,但却特有范。
chin的哥哥为了支持他们,同意与他们长期合作,每年至少给他们安排二三十场表演,得到的票房几乎全部返还。甚至动用关系,为他们联系巡演。
等他们渐渐有了名气,双方的关系反而变差。他们的要求也越来越多,有时来了就抱怨店里环境不如NY、音响舞台不是最顶级、店里气氛不够好......与厂牌签约后,人还没来就打电话问宣传的事情,不但要求张贴海报,还要求做公交广告。
再以后,各种理由要求越来越多。
chin冷眼旁观,知道他们是对合作不满了。或许在他们看来,票房已经远远不够,要么解约,要么得另外加钱。
chin为自己哥哥不值,但这间livehouse是哥哥建立起来的,不能在自己手上砸了牌子。
松开手,过去抄起贾维斯的吉他:“lee不行,就我来给你们伴奏。”
跟着就在众人注视下,扬起纤细白嫩的手指,一段疾风暴雨似的solo。
绝对想象不到这小小的身躯里面竟然蕴含着如此强大的音乐爆发力!一段solo狂躁而又繁复,像盎撒最顶级公路片的飙车场面,暴怒的小车在繁忙的高速公路上全速逆行!
一下子从两辆车缝隙中穿过,一下子正面遇到疯狂鸣笛的大卡车,一下子开上跳板从别的车顶上飞过,生死均在一发,但又每每化险为夷!
愤怒,秩序,情感,技巧,在短短三分多钟的solo中彰显无疑!
弹的正是手枪乐队的成名曲,地狱之门。
chin放下吉他:“如何。”
安迪惊得脸色僵硬,没想到chin这个从来不被他放在眼里的黄种女孩吉他水准竟然不逊色于贾维斯!
一时不知道如何回答,看向团里的贝斯手老瑞。
老瑞是塞班裔,年龄在乐队中最大。在这个团队中,遇到难事大家往往都听他的意见。
老瑞吹了口长长的口哨:“cooooo...........ll!chin,你一定是LA最能弹吉他的live house老板!我为你鼓掌,向你致敬!”
“不过......”老瑞饶有兴致地看着chin的脸庞:“贾维斯可以用牙齿弹吉他哟,你也会用牙齿弹的话,我们就认同你。
手枪乐队玩的是重金属,相当疯狂的音乐形式。西方的重金属乐队,在表演时多有破格之举。比如安息日乐队主唱奥兹,在两三年前一次演唱会上,当着众人的面咬掉了一只蝙蝠的头。
还有条高联盟的坦克乐队,经常在表演中玩火,乐队成员只穿很少一点防护设备,便往自己身上淋汽油,一边燃烧自己、一边歌唱——当然,少不了会配备灭火设备,没有真个烧死过人。
至于手枪乐队,其演出的一个标志性看点,就是吉他手贾维斯用牙齿弹吉他。演出到疯狂时,偶尔就那么一两分钟,也常常让听众们痴狂。
当然,老瑞说这话,看上去似乎有点道理,其实相当混蛋。且不说用牙齿弹琴本身需要极高的演奏技巧,关键是chin作为一个女孩,跑舞台上用牙齿弹琴,这不是一点半点的让她无法接受。
chin起得脸蛋失去血色,极力控制自己:“老瑞,你确定你是认真的?”
感受到chin眼中的寒光,老瑞不免也有些心虚。chin一家的背景并不简单,她哥哥更是与LA地下世界关联甚深。但是一想到自己乐队已经攀上了LA五大家族之一的老罗利,胆气壮了许多。耸耸肩膀,笑笑,捡起chin放下的吉他,递向她。
“要不我来试试?”
颇为生涩的盎撒语响起,一只手接过了吉他。
乐队众才把注意力集中到了一直充当小透明的甘临身上。
与手枪乐队一众人皮衣、纹身、长发、佩饰、赤膊等风格完全不同,甘临一身工装,头发短而整齐,整个人看起来干净清爽极了。加上黄种人面貌显年轻,在乐队众眼中,这一位像加大LA分校的夏裔学生,多过像一个歌手。
老瑞和安迪对视一眼,都笑了出声:“你?”
笑了足足半分钟,老瑞先止住笑,充满蔑视地说道:“小子,现在已经9点了,你应该回家写数学作业。好吗?”说着竟伸手过来想揉甘临的头发。
甘临把吉他腾了个手,借势打开老瑞的爪子,看向chin:“我想试试。”
chin的眼中露出担忧的神色,不说话,但确实地传递出让他量力而为的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