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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Darling

  甘临这次站出来,并没有完全把握。

  自小接受正统音乐教育,尽管也通过一些地下渠道了解过重金属风格,甚至也在练琴的时候练过。但用牙齿弹重金属,这还是第一次。

  金属乐从大类上,算是摇滚的分支。但在风格、演奏技巧上与原生的摇滚差异已经比较大了。金属乐偏爱使用5和弦,也就是只含根音-五音两个音的和弦。其编曲比较复杂,又偏爱加入古典音乐元素,并且还有大量长段的solo,节奏快而猛烈,因此对演奏技巧要求要高于一般摇滚。

  可以说,用手能弹好金属乐的吉他手已是高手,用牙齿来弹简直不是一般吉他手所能想象。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chin气到略略有些发抖的手,甘临还是想试试。

  抄起吉他,随意拨了几拨,大致熟悉了这把吉他的情况。

  把吉他捧在面前,一笑,略低下头,起弹。

  与先前chin几乎一模一样的solo,从有一点生涩、走音,到加上油门、开足马力,同样飙了起来。约莫一分钟,把地狱之门这首歌的狂暴一面精准地展示了出来。

  甘临舔了舔嘴唇,吐出一口血来。毕竟是第一次弹,嘴唇内侧被弦伤着了。

  感受到chin关切的视线,甘临笑笑。不习惯嘴里有铁的味道,又吐了口血,把吉他丢回给目瞪口呆的老瑞:“现在,你们可以上台了吧?”

  老瑞无计可施,目视安迪。

  安迪也完全没想到,都这样了,还没有难住chin这方的人。咬咬牙,索性敞开了:“不好意思,帮不到你们。我们手枪乐队每次上台,都是要化魔鬼妆的。我们新聘请的化妆师遇到前女友了,我看到他出去的。”

  这话说得,把甘临这个旁观者都听乐了。这下明白了,手枪乐队今天是根本就不想表演,这是来砸场子了?

  甘临观察chin。

  她反而完全平静了下来,瞳子恢复一尘不染,澄澈看不到任何情绪波动,注视安迪。

  安迪耸耸肩:“chin,其实今晚要我们表演也不是不可以。你知道今晚来的几百号人,都是冲我们来的,我们也不想让乐迷失望。但是,你知道,我们现在在其他场子唱歌,都是3万盎币起价,你们这里是我们的老场子,乐迷们都希望看到你们支持我们。”

  chin微微摇摇头,抬起手指,指向门,轻声说:“你们滚。”

  手枪乐队一众以为胜券在握,对chin的刚烈坚决,也不以为意。今晚他们走了,chin's palace在LA乐迷心目中永不跳票的形象就算是毁了。chin's palace的最大对手,十六街区的一家live house早先已经给了他们一笔不小的钱。不管怎么算,都是他们赢。

  pink叔赶回来时,恰好与架着李维斯离开的手枪乐队擦身而过,不明所以:“哎哎哎,你们走什么啊?”

  没得到回答,忙问chin。得知原委后,pink叔花容失色,一个劲地抓头发:“完了、完了完了、完了完了完了......”

  chin冷静地看着pink叔,却不与他搭话。

  pink叔嚷嚷一阵后,像是回过神来,虎扑豺狼一样冲出走廊,边跑边嚎:“王八蛋,记者一定是你们叫来的,你们别跑,回来......”

  chin跟着走出去。

  外面已是乱成一锅粥。

  pink叔终是晚了一步,没有抓住从后门溜走的手枪乐队,却被烦躁的乐迷、不停闪光拍照的记者把pink叔围得水泄不通。这个问为什么手枪乐队还不出现,那个骂chin's palace故意跳票。pink叔百口莫辩,咦咦啊啊几句,只觉世界上最倒霉的人莫过于自己了,瘫坐地上就抱头痛哭。

  眼见群情汹涌,稍不注意就可能造成踩踏事件。

  chin取下扎着马尾辫的发绳,闪亮的长发瀑布一样撒下、散开。chin朝甘临一笑,好像初春将至的冰面上,开出一朵白色的小花。她跑起来,像一头麋鹿越过小溪一样,几下子便跳上舞台。

  拿起麦克风,声音开到最大,然后就这样无伴奏地哼哼起来。

  Darling darling darling darling darling darling darling darling darling darling darling.......

  Darling darling darling darling darling darling darling darling darling darling darling.......

  许多年以后,甘临都很难忘记今天晚上的这一慕。

  聚光灯下,一个掉落人间的精灵,闭着眼睛,以歌声回忆森林、草原和幽幽山涧。

  歌声空灵,宁静,带着慵懒,以及一点点沙哑。伴随着空气的震荡进入轻抚着耳膜,会让人感觉:你在5月的太阳下走了好一会儿,突然云翳遮住了日光,一阵过山风穿过竹林,沙沙、沙沙。你已经燥热起来的皮肤,蓦然立起了一根根寒毛,这风的凉爽刹那间,穿透你的心。

  这歌声的个人特质太强了。

  甘临几乎是在她唱出第一句话,就把她认了出来。

  怪不得她叫chin。

  她是卿清,甘临小姨子徐砺目前最喜欢的一位港湾女歌手,甘临听过她的专辑,一听不忘。

  而她唱的歌,正是甘临当初失去灵感前,创作的倒数第二首歌《我在那一角落患过伤风》。

  卿清的演唱有着非同一般的魔力,很快就吸引住了全场的注意。闹的人不闹了,拍照的人不拍照了,激动的人不激动了,一个个下意识地瞳孔放大,心神为之夺。短短不到两分钟的清唱,让一群喜欢喧闹、喜欢刺激的听众安静下来。

  哼完歌,好一会儿,全场仍是静。

  卿清睁开眼:“今晚,我们店与手枪乐队产生了一些分歧,手枪乐队的歌是听不成了。给大家两个选择,我们退票、退双倍,或者你们再等半小时,我换人来给你们唱。”

  多数听众还没从卿清的歌声中走出来,角落里一个声音却冒起来:“不行!谁知道你们会找什么乐队来唱?我们就要手枪乐队,不然就赔十倍!”

  配合着这个声音,另一个声音也响起:“赔十倍!赔十倍!赔十倍!”

  这个声音不停地喊着,明显是在带节奏。在当下的盎撒,金属乐的乐迷比起一般乐迷,叛逆心更重,攻击性更强。先前白白等了半个多小时,加上有人煽动,又共处密闭空间,场面即沸腾起来。喊声像病毒一样慢慢传播蔓延:“赔十倍!赔十倍!赔十倍!......”

  台下数百近千人黑压压一片,共同呐喊造成的声浪潮水一样扑面。卿清身处其中,像是恶浪扑打中的一颗小树,随时可能折断。卿清胸中一阵烦闷,深深吸了口气,沉默地看着这些人。

  突然,手一暖。侧身看,却是甘临抓着自己的手,站在自己身边。

  卿清眼中泛起笑意,反手握住甘临。

  甘临走上台也是不自知之举,就是不想看她一个人在台上承受这些。对现在的情况,甘临也没办法,他脑袋里有无数的好歌,但好歌并非万能。人群里面有人带节奏,不会有人给他机会翻盘的,chin's palace看来难以逃过这一劫。他上来前,已知会pink叔偷偷报警,只希望在警察到来之前,这里不出大事吧。

  甘临对台下动静视而不见,问:“你在哪里找到刚刚唱的这首歌的?”这首歌,谷老师没有给他收进歌本里面,只在很小范围传播过。

  卿清看着甘临,歪歪脑袋:“好听吧。”

  已经有几个戴着臂环、纹着身的家伙即将冲上台。

  这时,麦克风响起声音:“大家,可以安静一下?”

  一些人循声望去。

  一个戴着圆顶礼帽的男人走上台。

  站到甘临身边,对甘临和卿清笑笑,脱掉自己的帽子,笑出一副洁白的牙齿。

  下面越来越多的人看清来者,喧嚣混乱陡然急刹车,静!静!静!

  突然,又像是原子弹爆炸一样,欢呼声齐齐响起:“捷森!!!!!!!”

  来人是一个帅得很干净的黑人,甘临认识他,卿清认识他,夏国许多青年都认识他,小小蓝星大概很少人不认识他。

  他是捷森,蓝星流行音乐的现任王者。

  捷森的出现,让一切鼓噪闹事的企图都变成了不可能。现场虽然多数喜欢听金属,可是同样绝大多数也是腾捷森的乐迷。比起捷森,原本期待的手枪乐队根本就不算什么了。如果一定要比较,大概不会比捷森的一缕黑发更重吧。

  捷森要求人们给他十分钟准备时间。

  回到准备室。

  报警未遂、劫后余生的pink叔坐在单人沙发上喘着粗气,看着眼前活生生的捷森,他很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于是,他掐了身边的lee一下。

  捷森是喷气机乐队的lee带来的。lee的咖位跟捷森丝毫不是一个数量级的,本来也不混在一起。只是一次偶然的机会,顶替生病的吉他手,帮捷森做过伴奏。今天捷森竟然想起他这个朋友,找他一起玩。

  lee对捷森极为尊重,但也没想过巴结,加上又欠了chin's palace许多人情,接到卿清的电话后就准备赶过来。谁知捷森不但没有因被撇下而生气,反而跟着一起来了。

  实际上,lee现在也有点在梦中的感觉——刚刚,捷森邀请喷气机乐队跟他一起演唱。

  pink叔掐的那一下,lee这个黄种人和黑人的混血小子根本没感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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