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怎能委屈自己
不仅地痞懵了,张豺也懵了。
我们五个人,他怎么敢动手?!
张豺愣愣盯着李云澈,旋即寒眉竖起。
当着我的面打我的人,我豺爷的脸面往哪儿搁!
他抬手,就要招呼兄弟们一起上。
然而对上李云澈双眸,双眸冷漠宛如看死人,犹如一盆冷水浇在头上。
张豺身子一颤,冷静下来。
他这才想起,眼前这位是风波县唯一的刽子手。
刽子手可不是人人都能做的,下刀时必须找到颈部关节的狭窄缝隙,以确保一刀了断,其难度并不比一刀砍断碗口粗的木材低。
这也就意味着侩子手拥有精湛的刀技,强大的力量,以及杀人如麻的狠辣。
和刽子手打架,三五人还真有可能不是对手。
更何况,刽子手虽然地位低,常遭人歧视和排斥,却也时常和衙门打交道,和县令铺头都混得个脸熟。
真要闹起来,不一定讨得了好。
李云澈见张豺抬手却又顿住,不屑冷笑,身上煞气更盛:“就你们几个,还想跟我动手?!”
说话间,他敞开大门,上前一步,双手抱拳,捏得手指骨节噼里啪啦作响。
就算是没有觉醒镇魂塔之前,他也不惧这三五人,更何况现在。
张豺见李云澈不仅不退让,反倒上前,回想起方才李云澈巴掌速度之快,自个儿连动作都看不清,心里越发没底。
“慢着!”
他抬手制止怒火上头,欲动手的三小弟。
“你这斯怎敢如此无礼!我跟你谈生意,你不仅骂人还打人,李家就这家教?!”张豺大声嚷嚷。
李云澈脸色精彩。
无礼、家教这两词,从一个无恶不作的地痞头子口中蹦出来,着实惹人发笑。
他怒火消散了些许,嗤笑道:“骂人不雅,打人更是不对,但你们这群狗杂碎上门找事儿,我也不能委屈了我自个儿不是!”
“我……”
李云澈脸色一冷,打断张豺:“再多嘴连你一块打!赶紧滚蛋!”
“我不与你一般见识,咱们走!”
张豺逃似的,转身快步离去。
三小弟见状,架起倒地的地痞,连忙跟上。
“呸!什么东西!”
李云澈冷眼瞅着五人背影啐一口口水。
他关上门。
“我有《七煞绝命刀》、《踏雁十三式》傍身,还能让你给欺负了去,那武功不是白练了吗!”他暗想道。
杜幼筝迎面快步走来。
方才,她在屋内将事情经过听得清楚,水灵眼眸中满是崇拜。
她上前检查李云澈身体:“澈哥儿,你没受伤吧?”
“受伤的是他们,不是我。”
确认李云澈没事后,杜幼筝脸上泛起忧虑。
“澈哥儿,咱们日后出门要小心些才是。”
“那张豺就是一只癞皮狗,你今日落了他的面子,指不定想出什么恶毒法子报复咱们呢!”
“那就杀狗,炖狗肉!”李云澈心中没有丝毫悔意。
对付张豺此等地皮流氓就得强硬,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
“不过……”
杜幼筝眼眸蓦然一暗,话语一转:“那张豺说得也对,夫人病危,左右我也无用,澈哥儿不若把我卖了换些银……”
李云澈打断话语:“说什么傻话呢,我怎能卖掉你,银钱的事儿你甭管,我会想办法。”
他想到母亲的病情,以及家中飞速减少的存钱,眉间萦绕上愁云。
另一边。
张豺冷脸带着四个小弟走在巷道中,看见一只狗张嘴哈气,觉得狗在嘲笑自己软弱。
他心里窝火,恨不得将李云澈活吞了:“退一步越想越气,天杀的李家杂种,当真是一点情面也不留啊!”
“豺爷,难道这事就这么算了?”被打的痞子脸肿得胖了一大圈,口齿不清说道。
“算了?那姓李的这般折辱我,我岂能与他罢休!”
“不如咱们把那婢子偷偷绑了,卖到窑子里去,”一名小弟出主意道。
张豺回想起李云澈看死人一般的眼神,身子一颤。
为掩饰心中惧意,他抬腿一脚踹上去,嘴里叫骂。
“你出什么馊主意!真以为他那把刀砍得了死囚,砍不得我们?!”
“那怎么办呢?”地痞挨了一脚,委屈得身子一缩。
张豺眼中闪烁着阴鸷,自然而然想到一个人,猛虎帮帮主——尉迟虎。
论拳脚功夫,张豺也就三脚猫水平,仅比普通人强一点,在风波县坏事做尽,许多人看他不顺眼却活得好好的。
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背后站着猛虎帮与尉迟虎。
尉迟虎作为一个三百斤的大胖子,身体被酒色所掏空,其实也没什么本事。
奈何人家有个美貌姐姐,做了县太爷小妾。
“本想把那婢子买来献给帮主,在帮主面前露露脸,哪想到李家杂种不肯卖,还如此羞辱我,打也打不过,不如直接把消息告诉帮主。”
“虽说告诉消息不如直接献上女人,却也是没办法的事。”
张豺心里拿定主意:“走,咱们把这事儿告诉帮主,由帮主出面。”
“豺爷高明!帮主最好女色,由帮主出面强买,小小一个刽子手那还不是任由拿捏!”地痞拍马屁道。
张豺自感大仇即将得报,面露畅意,疾步走向猛虎帮驻地。
深夜,月黑风高。
李云澈黑衣蒙面,悄然走出家门。
百花蜂凭借高绝轻功,视高宅大院的护卫如无物,任意玩弄深闺贵女。
换一个思路,他又何尝不可以凭借轻功,出入地主恶霸之家,劫不义财,济自家贫呢?!
他没有梁上飞方面的经验,再加之轻功不如百花蜂厉害,决定先拿猛虎帮试试手。
猛虎帮的恶霸,与鹰愁寨的土匪,并称风波县两大祸害。
但李云澈觉得这头猛虎名不副实,不过是狐假虎威罢了。
尉迟虎扯着县令的虎皮,集结一帮地痞流氓,捞取民脂民膏。
说白了,猛虎帮就是县太爷干脏活儿的白手套,强的是背景,其本身武力并不出众。
李云澈纵身飞上房顶,在房顶间飞跃。
飞跃间,他看到城南的五层阁楼。
五层阁楼是风波县最高建筑,高出寻常瓦屋平房一大截,青色琉璃瓦在众多红灯笼映衬下显得富丽堂皇。
那是沈家所在地。
李云澈驻足眺望。
沈家大院灯火通明,空气中隐隐传来欢声笑语,还有酒肉的香味儿。
“若非沈梦仙离去,否则我等凡俗之人,可不敢这般觊觎沈家,”他心思复杂,羡慕与畏惧涌上心头。
百花蜂教训在前,沈梦仙不走,他便不敢随意施展轻功飞跃楼间。
这种感觉就像是身边住着一条随手就能捏死自己的蛟龙,需低调蛰伏,不引起注意。
至于沈梦仙离去的消息来源,出门随便走走就知道了。
作为风波县的大名人,沈梦仙每年都要回来一两次,一举一动受到人们关注,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给老太爷祝寿,娶二十八房姨太太……
李云澈仅心中小小感慨了一下,便提振起信心。
“我已拥有世间最逆天的机缘,能将他人一生所学化为己用,夺其天资,今日虽望沈家如仰望高山,日后定然俯视如尘埃。”
他如是想着,飞身向猛虎帮驻地赶去。
猛虎帮驻地位于城东,与李家隔着三条街区。
是一栋三进三出的大宅院,宅院周边房屋住着帮派核心成员。
“来!兄弟们,喝!”
李云澈听闻张豺声音,扭头看向声音源头,看到一间亮着昏暗灯光的小院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