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重回1979:长白山渔猎往事

第67章 生命(二合一)

  孤胆男儿斗罴熊,白毛风里血染松。

  那边厢恩仇未了刃光动,这边厢生死相搏气如虹。

  猛兽垂死犹挣扎,壮士濒危亦称雄。

  按下新诗,远提旧话。

  却说那张阳,独自一人冲进了白毛风里。

  俊哥的身影已经隐没在那茫茫雪幕之中。

  方才那一番话,是他最后的嘱托。

  他希望俊哥能活着回去,能多救些人就多救些人。

  张阳转过身,朝那头棕熊的方向走去。

  他心中怀着一种疯狂的绝望。

  说疯狂,是因为他明知此去凶多吉少,却还是要去。

  说绝望,是因为他知道,如果不去,今天这二十一条人命,怕是都要交代在这庆岭深处了。

  他的身体状况并不算好。

  不断加剧的冻伤,又疼又麻。

  长时间逃亡搏斗积攒下来的疲惫,压得他每迈一步都要耗尽全身的力气。

  可他还是往前走。

  意识中似乎有人在劝说他:

  回头吧,回去还来得及,找个背风的地方躲起来,等白毛风过去再说。

  他不断的和恐惧搏斗,最终战胜了它。

  他强再一次提起了猎刀,朝着棕熊走去。

  虽然孤身一人,但他没有迷失方向。

  除了棕熊的身体巨大外,他也知道,这头熊的状况恐怕也是强弩之末了。

  白毛风可不止对他有效,对这头熊同样有效。

  风是公平的,雪也是公平的,谁扛不住谁就先倒下。

  那些冻伤、那些失血、那些被俊哥斧头和猎刀砍出来的伤口,都在不断地消耗着这头畜生的体力。

  甚至那些周围看似暂且和它联盟的野猪,也未必靠得住。

  畜生到底是畜生,它们现在跟着棕熊跑,是因为恐惧压过了野性。

  可一旦棕熊显出颓势,那些野猪转过头来就能把它也给啃了。

  这道理,就跟狼群里的头狼一样。

  你强的时候,大家都跟着你。

  你弱的时候,第一个扑上来咬你的,就是你的同伴。

  都躲不过树倒猢狲散。

  以张阳多年狩猎的经验,他似乎明白了这次的熊灾是因何而来。

  一切,都要从那头母熊说起了。

  长白山这一带的猎户都知道,棕熊和黑熊,虽然都是熊字辈,可这两位爷,那是天生的仇家。

  黑熊,长白山土生土长的住户,个头中等,性情相对温和,一般不爱惹事。能跑就跑,能躲就躲,逼急了才拼命。

  棕熊,那是山里的过江龙,体型比黑熊大出一圈不止,性情暴烈,是正儿八经的食肉猛兽。

  它在长白山这片地盘上,除了老虎,谁也不怵。

  按说这两种熊,一个占着深山的核心区,一个能屈能伸地躲在外围,井水不犯河水,各过各的日子。

  但有一点棕熊会捕杀黑熊。

  这不是什么稀罕事。

  棕熊的领地意识极强,有时候它闯入黑熊的地盘,碰上了,打一架,黑熊打不过,跑。

  有时候棕熊饿极了,直接掏黑熊的仓子,把黑熊从冬眠里拖出来,连窝端。

  所以这黑熊,看着威风,可在这大山里头,它真正的天敌,不是老虎,而是它这个远房亲戚棕熊。

  张阳明白这个道理,可有一件事,他怎么也想不通。

  这头棕熊,为什么会下山报复人类?

  棕熊虽然凶猛,可它跟人类素来是“你不惹我,我不惹你”的关系。

  它不缺吃的,不缺地盘,犯不着大冬天的下山来跟人拼命。

  纵然张阳能够理解,熊崽子死了爹娘,会想方设法报复这种事。

  可他万万没想到,来报复的,竟然是黑熊名义上的天敌。

  这就像什么呢?

  就像你听说邻居家闹耗子,结果跑来一只猫,把耗子吃了,然后猫开始砸你家的门。

  这不合常理。

  可在这大山里头,不合常理的事,往往才是最真的理。

  这头棕熊,或许和那头熊崽的爹娘有些渊源。

  也许是那头母熊曾经救过它的命,也许它们共享过一片山林,

  也许。

  谁知道呢?

  野兽之间的事情,人永远也猜不透。

  张阳只能作此解释。

  至于野猪群的围攻和棕熊的暂时联手,这点倒没有让张阳感到意外。

  同为杂食动物,彼此在山岭间平日里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可一旦有了外部的冲击,“攘外必先安内”的道理,也是刻在野兽本能里的。

  棕熊带着野猪群跑,野猪群跟着棕熊冲,不是为了帮它报仇,而是因为,恐惧和愤怒让它们暂时结成了同盟。

  可这同盟,能撑多久呢?

  张阳握紧了猎刀。

  他也不知道答案。

  但他知道,他必须去做这件事。

  作为猎人,作为张家独子,作为三代猎户之家的传人,他必须去做。

  又或者说,这种血液沸腾的感觉,大概是从爷爷那辈儿就传给他了。

  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父亲母亲都还在前方等着他。

  他这辈子,要为张家正名。

  要让那些曾经在背后说“老张家那个独眼龙的儿子怕是也不成器”的人闭上嘴。

  他要成为爹娘口中的骄傲,要让焦秀兰跟人唠嗑的时候,能挺直了腰板说一句“我儿子,那是有出息的”。

  他会讨到很好的媳妇。

  那姑娘不必是多俊俏的,也不必是多富贵的,但要踏实,要善良,要能跟他一起过日子。

  他会有一个可爱的女儿,或者一个帅气的儿子。

  他会教他们认山里的鸟兽,教他们使枪,教他们像爷爷教他那样,敬畏大山,但不畏惧大山。

  他会接续上改开的春风。

  他会坐上火车南下,过首都,穿过山东,过江苏,去上海,下广东。

  他会去看看那些他只在报纸上听说过的城市,去看看那些高楼大厦,去看看那些跟他上辈子见过的一切都不一样的东西。

  他会把冬天甩在身后。

  把这场白毛风甩在身后。

  把这漩涡中冻结的冰、这寒冷破碎的日子,全都甩在身后。

  直到最终抵达某个温暖的地方。

  那里没有白毛风,没有棕熊,没有冻死人的寒夜。

  那里四季如春,雨水丰沛,树木繁茂参天,藤萝缠绕,野果挂满枝头,溪水里有数不清的鱼,林子里有各种各样的鸟兽。

  那里的土地是肥沃的,随便撒一把种子,就能长出庄稼来。

  那里的日子,是不用提心吊胆的。

  那就是他想要抵达的地方。

  一个男人在奋力向前时。

  心里头想的。

  大概也就是这些了。

  但正如他此刻身体行动得十分艰难,他的思维运转也同样艰难。

  张阳在不停地自我催眠。

  他告诉自己他可以做到。

  他必须这样想。

  否则,他的努力,他的重生,都会变得毫无用处。

  他不想再次坐在马桶上,然后死掉。

  心脏给他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只要不断地靠近棕熊,它就猛烈的跳动起来,毫无规则地上蹿下跳,让他感到窒息,甚至是头晕目眩。

  他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像擂鼓一样,咚咚咚咚,敲得他胸腔发疼。

  可奇怪的是。

  他的眼神是清澈的。

  脚下的路是看得清的。

  很近了。

  那头棕熊正以凶狠却又带着几分好奇的目光审视着他。

  这畜生大概也在纳闷,这个两条腿站着的玩意儿,怎么还敢回来?

  张阳用手指摩挲着刀刃。

  庆幸的是,这把刀是锋利的,没有丝毫的损伤。

  那就够了。

  他要跳过去,杀了它。

  棕熊发出一声低沉的吼叫。

  张阳不知道今天听这个声音听了多少次了。

  太多了。

  多到他都已经有些麻木了。

  可。

  本能的恐惧还是占领了高地。

  那是一种刻在骨头里的、属于人类的原始恐惧。

  面对比自己庞大数倍的猛兽,那种恐惧是控制不住的。

  它从脚底板升起,沿着小腿、大腿、腰腹一路往上窜,最后盘踞在后脑勺,直通天灵盖。

  但他不顾一切的勇气又迅速地驱逐了恐惧。

  或者说。

  这是恐惧上滋生出的勇气。

  真正的勇敢,不是不害怕。

  真正的勇敢,是怕得要死,可你还是会冲上去。

  张阳摆出最威风的姿态。

  他攥紧猎刀,目光凶狠地盯着那头熊。

  然后。

  他也发出了同样的怒吼!

  那喊叫中,蕴藏着与性命休戚相关的恐惧,源自生命最根源的深处。

  那是猎人与猎物之间最后的通牒。

  棕熊似乎有些不可置信。

  面前这个站得笔直,完全无惧的直立猿,似乎让它感到了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它本能地后退了两步。

  他们之间的距离不超过一丈。

  张阳深吸着气,思维开始飘忽,但他努力保持着镇定。

  他知道,自己不能倒下,哪怕脑子里已经一片模糊,身子也必须站着。

  那头棕熊的鼻头已经丧失了灵敏,身上也不知道受了多少伤。它的皮肉被白毛风抽打着,冻得硬邦邦的,每一次呼吸都喷出一团浓重的白雾,在风中迅速消散。

  于是。

  一场真正关乎于生存的悲剧,就这么戏剧性地开幕了。

  一名疲惫的、身体发冷的、意识有些飘忽的男人。

  一头受了重伤的、看起来非常凄惨的棕熊。

  两个生物,拖拽着他们这具垂死的躯壳,在这白毛风肆虐的山岭间,彼此狩猎着对方的性命。

  张阳想活下去。

  经历了这么多,最终却逃不过一死的话,他无法接受。

  命运让他付出了太多。

  给了他重来一次的机会,让他救了父亲,让他一步一步地改变着前世的悲剧。

  如果这些努力,最终都要葬送在这头熊的肚子里,那他算什么?

  即使此刻他已奄奄一息,也拒绝就这样死去。

  或许。

  这便是彻底的疯狂。

  但即使被阎王爷写进了生死簿,他依旧要把自己的名字从那该死的账本上划掉。

  就像那只大闹天宫的猴子一样。

  蔑视一切,拒绝死亡!

  他带着全副警惕,恢复着所剩无几的气力。

  窒息般的疲惫如同暴涨的潮水,席卷全身。

  他硬着头皮,逼自己与之对抗。

  这种致命的疲惫,与大海十分相似。

  它一阵一阵地涌上来,将他的神志一点一点地淹没。

  有几回,他几乎沉溺,在踉跄中落入了无意识的状态。

  然后。

  再一次地,在某种怪异的、属于灵魂的魔力作用下,他又找回了一些意志力的碎片,以更强有力的精神状态清醒过来。

  他听到了喘息。

  那喘息声就在耳边,粗重而滚烫,带着一股子属于野兽的腥臭味。

  他感觉到了一股温热的舌头,正在舔他的手臂。

  它那粗糙的、布满倒刺的舌头,在他的手腕上来回刮蹭着。

  他能感觉到那舌头的温度,能感觉到那畜生呼出的热气喷在他的手背上。

  棕熊的牙齿轻轻地咬了下来,然后逐渐加力。

  那头熊将牙齿一点一点地没入它等待了如此之久的血肉之中。

  可张阳。

  也等待了许久。

  就在棕熊的牙齿咬住他手臂的同时。

  他动了。

  他那被咬住的手,猛地往里一送,让熊的上下腭咬得更死,疼得钻心。

  但这一下,也把他的手彻底卡在了熊的嘴里,让那畜生没法再松口换气。

  他的另一只手移动过去,一把攥住了它下巴上的硬皮。

  同时,那把猎刀。

  凭着猎人的本能,寻找到了那个熟悉的位置。

  就是那里。

  心脏。

  他狠狠地捅了进去。

  刀尖刺穿厚厚的皮毛,刺穿那层白花花的脂肪层,刺穿胸肌,刺穿肋骨间的缝隙。

  噗嗤一声,整个刀身没入了那畜生的胸腔。

  同时,他的脸就靠在棕熊的咽喉边上,嘴里满是那畜生粗糙腥臊的毛发。

  那股暖流顺着他紧贴熊喉的脸颊淌下来,流进了他的嘴角。

  咸的。

  腥的。

  这种感觉并不舒服。

  就像。

  就像是有人给他强灌了一盆隔夜的洗脚水。

  或者说是加了盐的红花油。

  胃里一股股灼烧。

  这一切的一切全都靠他的意志来抵抗。

  轰的一声。

  张阳将熊压到在了地上。

  那庞大的身躯,像一座倒塌的小山,重重地砸在雪地上,溅起一大片雪沫子。

  他翻过身,四脚朝天地躺在雪地上。

  白毛风还在刮。

  雪花落在他脸上,凉丝丝的,一片接一片,很快就盖住了他脸上的血迹。

  他望着漫天飞雪,沉沉地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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