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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潜龙随军藏锋锐,神策初成向西北

  第三十七章:潜龙随军藏锋锐,神策初成向西北

  演武结束后的第三天,秋意更浓。神机营的秘密驻地内,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令人心悸的铁锈味与硫磺味。

  赵煦没有回大内皇宫,而是住进了城郊行辕的一间简陋厢房内。这里与其说是行辕,不如说是一座巨大的兵工厂。远处传来的打铁声和火药试爆声,是他此刻最爱听的乐章。

  “陛下,大喜!”

  张黻大步流星地走进屋内,满脸红光,手里捧着一本厚厚的册子,“军器监那边传来消息,自从上次那三千支燧发枪交付后,工匠们日夜不休,炉火都没熄过。就在昨日,又有两千支新制的燧发枪下线了!”

  赵煦正坐在案前批阅着几份关于西北粮草的密奏,闻言放下朱笔,眼中闪过一丝精光:“哦?这么快?”

  “是!”张黻翻开册子,语气中带着自豪,“之前的三千支是为了装备您的亲卫‘背嵬军’,而这新造的两千支,吸取了第一批的经验,枪管经过了淬火改良,炸膛率极低。加上库存的火药铅弹,足够再武装一支精锐步卒了。”

  赵煦站起身,走到窗前,望着远处正在操练的士兵,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

  “很好。朕的大宋,需要的不是只会吟诗作对的酸儒,而是能杀人盈野的铁血雄狮。这两千支枪,朕不打算给那些世家子弟把持的禁军,也不给那些暮气沉沉的老营。”

  他转过身,目光落在一直垂手侍立在侧的林冲身上。

  “林冲听旨。”

  “末将在!”林冲上前一步,单膝跪地。几日不见,这位昔日的八十万禁军教头气质大变,原本那股压抑的悲愤之气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如出鞘利刃般的锋芒。

  “朕命你即刻前往京营和边军家属营中,挑选两千名壮卒。只要底子好、敢拼命、服从军令的,不论出身,全部编入新军。这支队伍,由你统领,番号‘神策左营’。”

  林冲心头一震,他知道这是天大的信任。在大宋,兵权向来是皇帝最忌讳的东西,如今陛下竟然让他这个刚归顺不久的将领掌握两千支火枪的精锐。

  “末将定不负皇恩!”林冲重重叩首。

  “挑好人,练好兵,三日后随朕……出征。”赵煦的声音顿了顿。

  “出征?”林冲一愣,抬头道,“陛下,是要去哪里?章老将军那边?”

  “正是。”赵煦眼中闪过一丝冷厉,“西夏李乾顺最近不安分,章楶将军独木难支。朕既然给了刀子,自然要去看看这刀砍在敌人脖子上是个什么声响。”

  林冲面露难色:“可是陛下,朝堂之上……”

  “朝堂那边,朕自有安排。”赵煦摆了摆手,示意林冲起身,随后屏退了左右,只留下梁师成一人在门口把守。

  他走到林冲面前,压低声音说道:“林冲,朕要你带这支队伍去西北,但朕也不能闲着。朕打算跟你一起走。”

  林冲大惊失色:“陛下乃万金之躯,西北苦寒之地,且路途遥远,若是……”

  “没有什么若是。”赵煦打断了他,眼中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霸气,“朕若真在宫里待着,那帮文官能把朕烦死,说什么‘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所以,朕已经放出风声,说自己染了风寒,高烧不退,罢朝七日。”

  林冲目瞪口呆:“陛下这是……”

  “这叫暗度陈仓。”赵煦冷笑一声,“朕要扮作你的亲兵,混在你的队伍里出城。这一路上,朕要亲眼看看这大宋的河山,也要亲自把这把火带到西北去。林冲,你可敢担这个干系?”

  林冲看着眼前这位年轻帝王眼中的狂热与坚定,心中涌起一股热血。他不再犹豫,抱拳道:“陛下既有此决心,末将万死不辞!只是这伪装一事……”

  “放心,朕都安排好了。”赵煦指了指门外,“梁师成会扮作你的远房亲戚,随行伺候。至于朕,只需换上一身行头,谁又能认得出?”

  ……

  同日,紫宸殿。

  汴京城的权力中心此刻却是一片愁云惨雾。

  大太监梁师成面色苍白,急匆匆地从内殿跑出来,对着满朝等待上朝的官员高声喊道:“诸位大人,散了吧!今日早朝免了!”

  “什么?免朝?”众大人眉头紧锁,上前一步问道,“梁公公,陛下昨日还好好的,怎会突然免朝?可是龙体违和?”

  梁师成叹了口气,压低声音,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唉,诸位大人有所不知啊。陛下这几日操劳国事,昨夜又在行辕受了风寒,回宫后就高烧不退,太医署的几位圣手都看过了,说是邪风入肺,需要静养百日。陛下口谕,这朝政大事,暂由太后娘娘和几位相公商议决断,切勿打扰陛下休养。”

  群臣一片哗然,窃窃私语起来。

  “怎么偏偏这时候病了?”

  “莫非是因为前几日那个神机营的事情,累着了?”

  “嘘,慎言!”

  然而,谁也没有注意到,就在梁师成宣布完口谕转身回内殿的一刹那,那双平日里唯唯诺诺的眼睛里,闪过了一丝狡黠的笑意。

  ……

  城外校场,尘土飞扬。

  林冲站在点将台上,目光如鹰隼般扫视着台下密密麻麻的人群。

  这里是京营和边军家属聚集地,足有数万人。林冲的任务是从中挑出两千人。

  “第一个!”林冲指着前排一个皮肤黝黑、肌肉虬结的汉子,“出列!”

  那汉子一愣,随即大喜过望地跳了出来。

  “第二个!第三个!”

  林冲挑选的标准极其古怪。他不看身高是否魁梧,不看力气是否巨大,甚至不太在乎是否会武艺。他只看重一点——眼神。

  他要的是那种在绝境中敢于亮剑,对胜利有着极度渴望,且服从性极高的“狼”。

  随着一个个名字被喊出,一支全新的队伍开始成型。这些人大多出身贫寒,有的甚至是流民,他们从未想过自己能有穿上正规军甲胄的一天,更没想过能摸到那种传说中一枪能打穿铁板的“神器”。

  当夕阳西下时,两千名衣衫褴褛但眼神狂热的汉子站在了林冲面前。

  林冲拔出腰间的战刀,指向天边最后一抹残阳:“弟兄们!从今天起,你们不再是任人宰割的泥腿子。陛下给了我两千条枪,我林冲就保证,跟着我,咱们能吃上肉,能封妻荫子,能让那些欺辱过咱们的人,跪在地上叫爷爷!有没有信心?!”

  “有!!!”

  两千人的吼声汇聚成一股洪流,震散了漫天黄沙。

  接下来的整整一天,校场上只有单调而枯燥的声音。

  “咬开纸壳!倒火药!通条捣实!举枪!瞄准!放!”

  林冲没有时间给他们做复杂的战术演练,他只教最简单的东西——怎么把子弹送出去,怎么在战场上活下来。

  两千名士兵像机器一样重复着这些动作,直到手臂酸痛得抬不起来,直到手指被磨破皮。虽然动作还略显生涩,但那股子狠劲已经练出来了。

  第二天清晨,天色微明。

  两千名士兵每人肩扛一支崭新的燧发枪,腰间挂着特制的弹药袋,整齐地排列在校场上。他们没有重甲,只有轻便的棉甲,但这丝毫不影响他们散发出的杀气。这不是一支押运队,这是一支即将奔赴前线的战斗部队。

  林冲翻身上马,并没有多余的动员,只是冷冷地挥了挥手:“出发!目标陕西路!我们要去和1章楶将军汇合,让西夏人见识一下大宋的新军威!”

  队伍缓缓开动。

  在队伍的侧后方,有一名身材挺拔的亲兵,头戴斗笠,身穿灰布罩衫,默默地牵着一匹青鬃马跟在林冲身后。他看起来平平无奇,就像是这数千人大军中普通的一员,但他那双深邃的眼睛,却时不时地扫过这支新生的队伍,眼中满是期待。

  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也没有人敢多问。

  马蹄声碎,一行两千余人的火枪队,护送着属于他们的钢铁獠牙,浩浩荡荡地向着西门驶去。而在队伍的最前方,那个看似普通的“亲兵”,目光早已越过了层层山峦,落在了那片即将被鲜血染红的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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