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苦修
老赵看到凌辰手里的《混元功》,花白的眉毛拧成了一团。
“你确定要选这本?”他的语气里带着不加掩饰的疑惑,“这玩意儿十年前也有人不自量力想练,结果气冲经脉,在床上躺了小半年。你炼皮还没圆满吧?练这个就是找死。”
“晚辈想试试。”凌辰把书放在桌上,“五两银子,稍后送到。”
老赵看了他一眼,那眼神像是在看一个打算用鸡蛋砸石头的傻子。但他没再多说什么,从抽屉里取出一叠空白的桑皮纸,开始抄录。他的右手握着毛笔,左手五指张开按在纸面上,落笔极快,一行行工整的楷书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铺满纸面,竟然不需要蘸墨——凌辰注意到他的指尖有极淡的气息波动,把墨汁从砚台里直接引入笔锋。
这不是什么功法,纯粹是对气息的精细操控。能做到这种程度的人,至少是洗髓境以上的高手。
一个洗髓境高手,在武库里当看门人。
不到一炷香的工夫,整本《混元功》抄录完毕。老赵放下笔,把抄本推过来,郑重地在封面盖上了镇诡司的红色火漆印。
“记住,功法不得私传。违者以军法论处。”
“晚辈记住了。”
凌辰接过抄本,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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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房的通铺上,凌辰盘膝而坐,面前摊着那本刚刚抄录完的《混元功》。油灯的火苗微微晃动,在纸面上投下忽明忽暗的光影。
混元功的核心只有一个字——气。
天地之间充斥着无形的气,武者通过特定的呼吸法和经脉运转路线,将这股气纳入体内,化为己用。初始阶段导气入体,以意领气,让它在经脉中形成循环。循环一旦建立,就会自动运转,每完成一周天,真气就壮大一分。真气积累到一定程度,就可以导气入骨,淬炼骨骼,突破锻骨境。之后导气入筋,淬炼筋腱,突破易筋境,以此类推,直到换血大成,后天圆满。
这套体系说起来很简单,做起来却是另一回事。
寻常武者从导气入体到建立循环,至少需要三个月。从建立循环到导气入骨,短则一年,长则三年。至于更后面的易筋、洗髓、换血,每一层都需要经年累月的苦修。
但凌辰不一样。
他闭上眼睛,按照混元功第一页记载的呼吸法缓缓吐纳。他的意识沉入体内,能模糊感觉到那片残破甲骨正悬浮在他的丹田位置,像一块沉睡的石头,静静等待猎物。
他昨晚杀了一只腐尸诡。
甲骨吸收的能量绝大部分被转化成了铁布衫的修为,但还剩下一些残余。那些残余能量像游丝一样漂浮在他的经脉里,没有被完全消化。
现在他开始运转混元功的导气法门,那些漂浮的游丝立刻被调动起来了,它们顺着他的呼吸节奏,一缕缕地向丹田汇聚。甲骨微微震动,像是在“加热”这些能量。然后它们以比正常真气快十倍的速度涌入他新开辟的运行路线。
疼。
经脉像是被烧红的铁丝强行穿过,每一寸都在剧烈抽搐。这种疼痛跟被人用钝刀割肉还不太一样,更像是从身体内部撑开,把原本狭窄的经脉通道硬生生撕裂再强行愈合,然后在愈合的瞬间再撕裂,循环往复。
凌辰的额头上青筋暴起,牙关紧咬,后背的衣衫在几个呼吸间就被冷汗浸透了。但他没有停下。
因为他能感觉到,那些被撕裂的经脉正在以同样不正常的速度重新愈合。每次愈合,经脉的内壁都会比之前更宽一分、更韧一分。
这就是斩妖印的另一个作用——它吸收的本源能量在灌入武学的同时,也在淬炼他的肉身。多余的、来不及转化成修为的能量会像被熔炼的钢水一样渗入他的经脉和血肉,反复冲刷,一遍遍地拓宽和加固着这具身体的基础素质。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凌辰忽然听到体内传来“嗡”的一声轻响。
就像一根被拨动许久终于定住的琴弦。他能清晰地感受到一股细如丝线的气在自己体内缓缓流转,从丹田出发,沿任脉上行至膻中,转入督脉,沿脊柱一路向下,最后从会阴绕回丹田,完成了一个完整的循环。
循环。
混元功第一层,成了。
按功法上的记载,普通武者完成这一步至少需要三个月的苦修和名师的贴身指导,因为第一次建立循环时极其凶险,稍有不慎就会岔气伤脉。他只用了不到一个时辰。
“果然。”凌辰暗暗握紧了拳头,感受着那缕真气在经脉里缓缓流转的微妙触感,像有一小团温热的水流在身体里涌动。
他现在有两样东西——大成的铁布衫和入了门的混元功。铁布衫是外功,防御为主。混元功是内功,积蓄真气。两者叠加,他的实际战力已经超过大部分炼皮圆满的武者。
但他不打算暴露。
萧横提拔他当校尉,是看中他的潜力,而不是他现在的实力。如果一个新兵在入伍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同时把两门功法都修炼到大成境界,那就不是天才,而是怪物。怪物会引起好奇,会让人忍不住刨根问底,甚至可能引来世家的觊觎。
他至少需要一份看得过去的遮掩,来掩盖斩妖印的存在。
凌辰思索了片刻,想到一个办法。
他翻出那块赤级核心晶体,将它握在左手手心,右手按在丹田上,开始第二层修炼——导气凝练,将所有真气压缩提纯。
这一次他没有用斩妖印灌顶。
他刻意不去引导甲骨里的残余能量,而是老老实实地按照功法上记载的常规方法,一呼一吸,以意念引导真气在经脉里缓缓流转。这个速度慢得令人发指,跟刚才灌顶时那种热刀切黄油的流畅感完全没法比。
但这是必要的。
他需要让人看到他是“花了时间苦修”才进步的,哪怕这个进步速度依然远超常人。
油灯烧尽的时候,凌辰睁开眼。
他能感觉到丹田里的真气比之前壮大了一圈。更重要的是,他掌心里的那枚赤级核心晶体,颜色变淡了。
赤级核心晶体虽然是最低级的产物,但也是一只诡怪所有怨念和力量的结晶。它里面蕴含的能量,至少相当于一个炼皮圆满武者的全部真气。
他原本可以用斩妖印一口气把它吸干,全部转化成混元功的修为,但这样太显眼。所以他把吸收速度压得极慢,把整个过程拉长到原本需要的十倍以上。
即使如此,按现在的速度,一颗赤级晶石也够他把混元功推到小成。
“凌辰!”
外面传来赵虎的声音。
凌辰收起晶体和功法,披上外衣走出营房。赵虎站在门口,脸上的惊恐已经消退了一些,但还是有些苍白。他手里提着一壶酒和两只杯子。
“你……你没事吧?刚才屋里好像有动静。”赵虎的声音还是有点哆嗦,但比昨晚好多了。
凌辰注意到他递过来的杯子在微微发抖——不是害怕,是脱力。昨晚那一战给他的刺激太大了,他还没缓过来。
“没事。”凌辰接过杯子,“你怎么样?”
“我……”赵虎苦笑了一声,“我昨晚一宿没睡着。一闭上眼睛就是陈老四被咬碎脖子的画面。我以前以为当巡夜人就是守守城门、查查路引什么的,大不了抓几个小偷,怎么也没想到真的会撞上那种东西。”
“慢慢习惯就好了。”
“还能习惯吗?”赵虎的眼神有些迷茫,“凌辰,你昨晚怎么做到的?你是怎么看出那条腿受伤的?”
这是个关键问题。他一个种地出身的新兵,眼睛不该这么毒。
“我以前种地的时候,经常看牲口的腿。”凌辰笑了笑,随口给自己找了个理由,“马瘸了先哪条腿着地、牛累了先抬哪只蹄子,看多了就记住了。那只诡怪蹲在地上的姿势,跟牛瘸了后腿一模一样。”
赵虎愣了好一会儿,居然真的信了。
“那你胆子真大。”他说,“我当时站都站不稳,你居然还敢扑上去。”
“怕也没用。”凌辰喝了口酒,“越怕它,它越要吃你。跟村里的野狗一样。”
赵虎沉默了,似乎在品味这几句朴实无华的大道理。
这时,校场方向忽然传来整齐的脚步声。两人循声看去,只见一队人马正穿过营门走进校场。来人有十二三个,个个骑着高头大马,披挂锃亮的黑甲,腰间佩着制式直刀。他们胸口的徽记不是镇诡司的三目镇诡兽,而是一个展翅欲飞的鹰——这是世家的族徽。
为首的是一个青年,年纪不大,但脸上挂着一种与年龄不符的倨傲。他骑在一匹枣红马上,居高临下地扫视着校场,眼神就像在看自己家的后花园。
“王家的人。”赵虎压低声音,“那个骑枣红马的叫王敬泽,是王家嫡系的三少爷,据说二十岁就锻骨大成了,天赋在整个清河郡都能排进前五。”
“他们来这里干什么?”
“还能干什么,来挖人的。”赵虎的语气里带着一丝说不清的复杂,“世家经常来镇诡司挖人,挑那些天赋好但是出身低的新兵,许给高额俸禄和上等功法,拉进去给他们当门客。有好苗子的时候,他们来得比谁都勤快。昨晚你杀了腐尸诡的事,估计已经传出去了。”
凌辰眯起眼睛,没再说话。
他注意到王家三少爷的目光正在校场上来回逡巡,最终停留在了他的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