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谁家选秀带乐队啊?

第21章 老父母见媳妇,同仇敌忾

  夜色已深,魔都的霓虹灯在落地窗外汇聚成一片璀璨的星海。

  宋家位于近郊的独栋别墅里,原本应该是一片静谧,此刻主卧的灯却“啪”地一声亮了起来。

  宋青山手里还紧紧攥着刚刚挂断的手机,整个人像是被雷劈了一样,呆坐在床沿上。他的脑子里像是有魔音循环,反反复复循环播放着宋涵刚才在电话里吼出的那几句话——“女朋友”、“乐队兄弟”、“快落地了”、“不会中文”、“没钱”……

  “老头子,你大半夜的发什么癔症呢?接个电话魂都没了?”宋妈被灯光晃醒,揉着眼睛从被窝里坐了起来,有些不满地嘟囔着。

  宋青山猛地转过头,一把抓住妻子的胳膊,声音因为激动和震惊而有些发颤:“老婆!出大事了!你儿子……你那个成天只知道抱着吉他瞎弹的儿子,在腐国交了个外国女朋友!而且,人现在已经坐着飞机,马上就要在浦东机场落地了!”

  宋青山原本以为妻子会和他一样震惊得跳起来,谁知宋妈只是愣了半秒钟,随后不仅没有丝毫的惊慌,反而极其淡定地拨开了他的手,转身从床头柜上摸过自己的手机。

  “我当是什么事儿呢,看把你吓得。”宋妈熟练地解锁手机,点开微信相册,一边翻找一边没好气地白了丈夫一眼,“我早知道了。涵涵在国外那会儿,隔三差五就跟我打视频电话,我早就见过艾什了。”

  “你……你早就见过?”宋青山瞪大了眼睛,感觉自己这个一家之主的地位受到了严重的挑战,“合着全家就瞒着我一个人?!”

  “谁让你成天一接他电话就骂他不务正业的?儿子敢跟你说吗?”宋妈把手机屏幕怼到宋青山眼前,“喏,你自己看。这姑娘叫艾什(Ash),长得可俊了,虽然穿衣服特别有性格,喜欢那种黑乎乎的裙子,叫什么‘哥特裙’,别说还挺好看的。虽然是个外国姑娘,但性格特别好,是个温柔又有主见的好姑娘。”

  宋青山凑过去一看,照片上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女孩,穿着一身精致的暗黑哥特风长裙,脖子上还戴着一条黑色的蕾丝颈圈。虽然打扮得有些另类叛逆,但那双湛蓝色的眼睛里却透着一股子温和与坚定,正靠在宋涵的肩膀上对着镜头笑。

  “这……这打扮……”宋青山咽了口唾沫,一时之间不知道该作何评价。

  “这打扮怎么了?这叫个性!你懂什么!”宋妈一把收回手机,掀开被子就下了床,火急火燎地冲向衣帽间,“哎呀,不跟你废话了!人都要落地了,我得赶紧换衣服!我那件暗红色的真丝披肩呢?”

  宋青山愣愣地看着妻子翻箱倒柜:“大半夜的,你换什么衣服?我给小李打个电话,让司机开那辆商务车去接一趟不就行了?”

  “放屁!”宋妈从衣柜里探出头,严厉地呵斥道,“未来儿媳妇第一次上门,还是大半夜的跨国航班,咱们当公公婆婆的派个司机去算怎么回事?必须亲自去接!这叫体现咱们华国长辈的诚意和礼数!赶紧的,把你那套见客户的西装换上!”

  在宋妈的绝对权威下,十分钟后,宋青山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宋妈披着精致的真丝披肩,老两口火急火燎地坐上了商务车,催促着睡眼惺忪的司机一脚油门直奔浦东国际机场。

  ……

  同一时间,浦东国际机场航站楼的国际到达出口。

  伴随着航班落地的提示音,一波又一波推着行李车的旅客从通道里涌了出来。

  在人群中,有三个背着巨大乐器包、顶着一头乱发、满脸疲惫的外国人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老天啊,我的腰快断了,经济舱的座椅简直就是中世纪的刑具。”艾利克斯揉着酸痛的脖子,一边抱怨着,一边习惯性地用手抓了抓自己那头凌乱的棕色卷发。作为一个典型的英伦花花公子,即便是在经历了十几个小时的长途飞行后,他依然不忘对着路过的一位漂亮的华国地勤小姐姐吹了个轻佻的口哨。

  “艾利克斯,把你的眼睛收敛一点,这里不是伦敦的酒吧。”走在前面的艾什回过头,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艾什今天穿着她最喜欢的那套黑色哥特风长裙,裙摆的蕾丝随着她的步伐轻轻摇曳。虽然长途飞行让她的脸色略显苍白,但她那股子自信的气质却丝毫未减。

  跟在他们两人身后的丹宁,紧身的T恤被他结实的肌肉撑得鼓鼓囊囊的,看起来就像是一头随时会暴走的棕熊。然而,这头“棕熊”此刻却像个不知所措的巨型宝宝,时不时摸摸背包里面的鼓槌,亦步亦趋地紧紧跟在艾什身后。

  “艾什……这里……这里真的是华国吗?”丹宁咽了口唾沫,那双与他体型极不相符的、透着内向和腼腆的眼睛,正震撼地打量着四周。

  不怪他们没见过世面,在来之前,他们对华国的印象还停留在某些西方媒体刻板的报道中,以为这里到处都是拥挤的街道和挂满街边的招牌。

  然而,一落地,浦东机场那极具未来感的巨大玻璃穹顶、随处可见的智能化引导机器人、光洁如新的大理石地面以及高效有序的运转体系,直接把这三个常年混迹在伦敦地下室的摇滚客给看傻了。

  “这简直比希思罗机场还要科幻……”艾利克斯也收起了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惊叹地看着头顶巨大的电子航班信息牌。

  “别像个乡巴佬一样四处看了。”艾什深吸了一口气,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条,上面是宋涵以前随手写下的一个国内旧地址,“我先去问问服务台,看看怎么坐地铁或者大巴能到这个地方。”

  艾什和宋涵在一起后,为了更多了解这个男孩,跟着他努力学了四年的中文。凭借着她的聪慧,她的口语已经非常流利了。这也是他们三个“穷光蛋”敢于直接飞来华国的最大底气。

  就在艾什准备走向问询处的时候,接机口外传来了一声极其洪亮、充满热情的呼唤。

  “闺女!艾什闺女!这边!这边!”

  三人愣了一下,顺着声音看去。只见接机栏杆外,一个穿着暗红色真丝披肩、气质雍容华贵的中年美妇人,正激动地冲着他们挥手。旁边还站着一个穿着西装、看起来有些拘谨但此刻却笑得满脸褶子的中年男人。

  在异国他乡,大半夜的突然被两个陌生的中年男女拦住,三个地下摇滚客的警惕性瞬间拉满。

  丹宁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地往前跨了一大步,他那庞大的身躯就像是一堵墙,严严实实地挡在了艾什和艾利克斯的前面。他警惕地盯着宋青山夫妇,不自觉地摸上了包里的鼓槌。

  艾利克斯也收起了笑容,手悄悄摸向了背后的吉他包带子,眼神变得锐利起来。

  艾什从丹宁的背后探出半个身子,她虽然心里也有些打鼓,但还是保持着礼貌,用极其流利、甚至带着点京腔的中文问道:“叔叔,阿姨,你们好。请问……你们是在叫我吗?我们好像不认识。”

  宋妈看着眼前这个像护崽的老母鸡一样把两个兄弟护在身后的外国姑娘,不仅没有生气,反而越看越喜欢。这姑娘,不仅长得漂亮,性格也不软弱,涵涵的眼光果然不错!

  “哎呀,别紧张,别紧张!”宋妈笑得合不拢嘴,直接拉了拉旁边的宋青山,“老头子,快,把照片拿出来!”

  宋青山赶紧乐呵呵地掏出手机,点开相册,将屏幕转向了三人。

  屏幕上,是一张全家福。照片里,宋青山和宋妈坐在沙发上,而站在他们身后、笑得一脸灿烂的青年,正是他们日思夜想的乐队主唱——宋涵!

  看到照片的瞬间,三人身上那股剑拔弩张的防备感瞬间烟消云散。

  “涵?!”艾利克斯惊呼出声。

  丹宁也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庞大的身躯肉眼可见地放松了下来,挠了挠光溜溜的脑袋,露出了一个憨厚而腼腆的笑容。

  艾什的眼睛一下子亮了,她立刻从丹宁身后走出来,落落大方地对着宋青山夫妇鞠了一躬,语气温和而真诚:“原来是涵的父亲和母亲!叔叔阿姨好,我是艾什,宋的女朋友。这两位是艾利克斯和丹宁,是宋在乐队里最好的兄弟。真是太抱歉了,刚才我们太紧张了。”

  “哎哟,道什么歉啊!出门在外警惕点是好事!”宋妈一把拉住艾什的手,完全无视了语言和文化的隔阂,眼神里满是慈爱,“这中文说得真好!一路上累坏了吧?走走走,车就在外面等着呢,咱们回家!”

  ……

  十几分钟后,三人背着破旧的乐器包,有些局促地坐进了法商务车里。

  车里装了电视,甚至还配备了小冰箱和星空顶。这种级别的待遇,对于三个平时连打车都舍不得、出门全靠挤地铁的地下乐手来说,简直像是做梦一样。

  车辆平稳地驶出机场,驶上了通往市区的高架桥。

  车窗外,魔都凌晨的夜景毫无保留地展现在他们眼前。璀璨的霓虹灯带如同流动的银河,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在夜色中闪烁着充满科技感的冷光,错综复杂的立交桥上车流如织。这座城市的繁华与现代化,再次狠狠地冲击了他们的世界观。

  “老天……”艾利克斯把脸贴在车窗上,看着外面堪比纽约曼哈顿的夜景,艰难地咽了口唾沫。

  丹宁和艾什也被窗外的夜景迷住了,就算是宋涵之前一直和他们说过的华国的日新月异,他们也没想到会以这么震撼的样子冲击他们的世界观。

  丹宁在震惊之余,忽然想到了什么。他艰难地转过头,凑到艾什耳边,压低了声音,用英语小声嘀咕道:“艾什,你看到那些大楼了吗?这么繁华的城市,物价肯定高得离谱。我刚才算了一下,我们三个人凑在一起,口袋里只剩下不到500镑了。我们连在这里租个地下室的钱都不够吧?”

  艾利克斯也收起了花花公子的做派,面露难色地搓了搓手:“是啊,我本来以为东方物价会很便宜的。照这个情况看,我们明天是不是得去地铁站找个位置卖唱了?或者找个潜水吧问问要不要暖场乐队?”

  艾什听着两个兄弟的担忧,心里也有些发愁。他们这次来得太匆忙,丹宁的机票还是酒吧老板汤米赞助的,确实是身无分文。

  她咬了咬嘴唇,犹豫了一下,还是转过头,用中文有些不好意思地对坐在前排的宋青山说道:“宋叔叔,这座城市真的太美了,也太繁华了。我们……我们这次来得比较仓促,没有带太多钱。您知道这附近有没有什么Livehouse或者地下酒吧吗?我们想明天去问问,能不能在那驻唱,赚一点……赚一点钱。”

  说到最后,艾什的脸颊微微泛红。作为一个独立的女孩,她实在不想给初次见面的长辈添麻烦。

  坐在副驾驶的宋青山听到这话,先是愣了一下,随后通过后视镜看了一眼这三个满脸窘迫的外国年轻人,突然爆发出一阵爽朗的大笑。

  “哈哈哈哈哈!”宋青山的大笑声在车厢里回荡,把三人吓了一跳。

  他转过头,大手一挥,一股属于老岳父的豪迈之气油然而生:“闺女,你这是在打你宋叔叔的脸啊!你们是涵涵的女朋友和好兄弟,大老远从国外飞过来看他。到了华国,到了魔都,这可是咱们的地盘!”

  宋青山拍了拍胸脯,霸气地宣布:“在华国,有一句老话叫‘尽地主之谊’!从你们下飞机这一刻起,食宿全包!想吃什么、想玩什么、想住什么样的酒店,全包在叔叔身上!让你们去卖唱赚饭钱?那要是传出去,我宋青山以后在老兄弟面前还怎么混?你们什么都不用操心,只管敞开了玩!”

  艾什被宋青山这番霸气侧漏的话给震住了,她赶紧把原话翻译给了艾利克斯和丹宁。

  听完翻译,艾利克斯的眼睛瞬间瞪得像铜铃,忍不住爆了句粗口:“Holy crap!宋的爸爸是个黑手党教父吗?太酷了!”

  而那个两米高的黑人壮汉丹宁,则是感动得眼眶都红了。他吸了吸鼻子,用蹩脚的中文憋出了一句:“谢谢……爸爸!”

  这一声“爸爸”把宋青山和宋妈逗得前仰后合,车厢里的气氛瞬间变得无比欢乐和融洽。

  ……

  凌晨两点,宋家的别墅内。

  宋妈特意让保姆熬了海鲜粥,还准备了一大桌子精致的本帮点心,热情地招呼着三个饥肠辘辘的年轻人吃宵夜。

  几碗热粥下肚,三人的疲惫感消散了不少。安顿下来后,艾什终于问出了那个他们最关心的问题。

  “宋叔叔,宋涵他现在到底在哪里?我们给他发了很多消息,打了无数个电话,他都没有回。他到底在做什么?”艾什放下勺子,眼神关切地看着宋青山。

  宋青山叹了口气,脸上的笑容渐渐收敛了。

  因为节目组是全封闭录制,而且没收了手机,宋青山并不知道就在几个小时前,二公的舞台上刚刚发生了一场针对他儿子的“黑海”事件。但他作为圈内人,对于宋涵目前的处境还是非常了解的。

  “涵涵他……去参加了一个偶像选秀节目。”宋青山斟酌着词句,慢慢说道。

  “偶像选秀?!”艾利克斯差点把嘴里的虾饺喷出来,“宋?去当那种在台上扭屁股的男团偶像?他在开玩笑吗?”

  “他当然不跳舞。”宋青山摇了摇头,眼中闪过一丝骄傲和无奈,“他带着几个没基础的练习生,在那个选秀节目里硬生生地搞起了一支乐队。而且,全都是唱他自己写的原创。”

  听到这里,三人的眼睛亮了起来。这才是他们认识的那个宋涵,那个永远不按常理出牌、永远坚持自己音乐的疯子。

  “但是,情况不太好。”宋青山的话锋一转,语气变得沉重起来,“他太耀眼了,又不愿意向那些大公司低头。现在,有几家很大的娱乐资本正在联手针对他。他们买水军在网络上抹黑他,说他不专业,说乐队不符合标准。涵涵是个倔脾气,即使这样也没退出,但是他在里面的日子肯定不好过。”

  宋青山的话音刚落,餐厅里的气氛瞬间变了。

  刚才还因为美食和热情招待而显得有些滑稽的三个地下摇滚客,在听到自家主唱被资本欺负的瞬间,身上的气质陡然一变。

  艾利克斯收起了那副吊儿郎当的笑脸,他放下筷子,眼神变得像刀子一样锐利,骨子里那股属于英伦摇滚的桀骜不驯彻底释放了出来。

  丹宁没有说话,但他那双巨大的拳头却紧紧地握在了一起。他虽然内向腼腆,但是也不是只会低头的鸵鸟。

  而艾什,这个一直表现得温柔懂事的女孩,却不像是平时一样,而是面色发冷。

  她猛地站起身来,湛蓝色的眼睛此时冷若冰霜:“Horizon的主唱,在伦敦没人敢小瞧他,在一个选秀节目还能被这样侮辱?”

  她转过头,看向艾利克斯和丹宁:“伙计们,看来我们的旅游计划要取消了。”

  “当然。”艾利克斯冷笑了一声,“我早就手痒了。”

  丹宁重重地点了点头,拍了拍身边的贝斯琴盒。

  艾什转过头,目光灼灼地看着宋青山:“宋叔叔,您刚才说,他参加的那个节目,接下来还有比赛对吗?”

  “对,接下来是第三次公演,简称三公。”宋青山被这三个年轻人的气势给震住了,下意识地回答道,“到时候小涵依旧会表演,而且估计还是自己的原创。”

  “好!”艾什毫不犹豫地打断了宋青山的话,语气斩钉截铁,“宋叔叔,您能帮我们弄三张去三公现场的门票吗?我们要去现场看一看他过得怎么样。”

  她深吸了一口气,眼神中闪烁着令人心悸的光芒。

  “我们要去现场。我们要去看看是哪些人敢欺负涵。涵绝对不是一个初出茅庐的菜鸟,他的音乐天赋,绝对不能被别人小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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