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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你们可有要争抢的?(求追读!)

  “你们说,谁会过选?”有人覷了眼那十一人,喃喃了句。

  旁人接话:

  “那石墩子,大块头。”

  “去你丫的,金捕头对他的亲睐明眼人谁看不出?”

  这时,又有人提了:

  “迟也俊,他肯定也能过。”

  “嗯……毫无疑问。”众人全部表示赞同。

  “诶,等等,”一名青衣公子抬眸,念道:“这么一来,名额岂不只剩了四个?”

  “这下好玩喽。”

  周遭议论之声,嗡嗡如蝇蚋。

  刘魁瞧着这般光景,只将手一抬,喧哗便如被人掐住了喉咙,霎时静了下去。

  他目光沉沉,缓缓扫过这群凭真本事闯过前序试炼的武生,语气里褪去了几分生硬:

  “方才过了关的,都到这边来。”

  众人闻言,纷纷迈步上前,在刘都头面前列成一排。

  十一人站定,高矮胖瘦各有不同,衣衫或锦或粗。可唯独那十一双眼睛,里头都烧着一簇灼灼的热。

  那座公门,已咫尺之遥。

  刘魁负手而立,目光在他们身影上挨个打了个转,才开口说话:“你们都很不错,过了简拔三关,便算有了几分筋骨与心性。不过,规章便是规章。”

  他顿了顿,眼神添了几分凌厉:

  “十一人中,只有五人今日能入捕班,吃公门的粮,拿捕头的牌。”

  众武生,听闻此言,一个个肩头皆是一沉,像是被无形之手按了一下,眉宇间的欢喜,瞬间淡了大半。

  毕竟,没人敢确凿自己会不会被选中。

  除了迟也俊。

  刘魁视若无睹,续道:“余下五人,”话音拖得稍缓,留足了余地:“是拍屁股走人也好,留下也罢,都自行选择。”

  说罢,他侧过身,抬了抬下巴,对各大捕头道:

  “你们谁先来?”

  “我来,我来。”一声爽朗吆喝,金不换从捕头堆里挤出来,肥硕的身子晃了晃,依旧是那副笑眯眯的模样,眼角的褶子堆得像两团揉开的棉絮。

  “什么就你来?”

  旁边一人当即翻了个白眼,正是白日氓,他往前跨了一步,腰侧佩刀撞出清脆一响,没好气道:

  “论资历论本事,哪轮得到你抢先?”他不甘示弱:

  “凭什么你先选?!”

  金不换也不恼,拿手拍了拍白日氓的胳膊,掌心肥肉颤了颤,笑道:“白日忙,现在可是晚上,轮不到你瞎忙活,边闹去。”

  他说着,视线已经扫向那排武生,头也不回地补了句:

  “老子现在没空陪你拌嘴。”

  “嘿!你这盘算金。”白日氓眉毛竖了起来,撸起袖子便要上前理论:

  “今日我还就抢定了这个首位,你能怎的?”

  他正欲伸手去扯金不换的后领,金不换却像是背后长了眼睛,反手一扬,数枚莹白圆润的丹丸便破兜而出,精准地落在其余五名捕头的掌心,独独漏了白日氓。

  丸药约莫拇指大小,质地柔韧如凝脂。

  “豹胎丸生筋丸!”

  宋集文捏着丹丸,眸子骤然一亮,惊声道:“老金你这是?”

  这可是以雪孕豹之胎盘为主药,辅以人参,当归,鹿筋等熬制,强筋健骨,充盈气血,拓宽筋络通道。

  练筋武徒得此一枚,至少能抵一年弯路。

  “要不要便是。”

  金不换抱着胳膊,下巴微微扬起,脸上的笑容淡了几分,透着一股子傲娇。

  “要,怎么不要?”

  宋集文赶忙将丸药揣进怀里,生怕金不换反悔似的,连连点头:“你选,你先选,我们都没意见!”

  他哪能还不了解是什么意味,多年共事,对方的小九九都明白的很。

  金不换这才满意地哼了一声,又慢悠悠地扫过其余几名捕头:“你们呢?”

  “自然是金爷先选!”

  “没说的,老金你说了算。”

  几人纷纷附和,一个个将豹胎丸生筋丸小心翼翼收好,看向金不换的眼神都带了几分笑意。

  “哼,别以为这几颗丸药就能打发走我们。”

  白日氓酸溜溜地撇撇嘴,却还是眼疾手快地从金不唤手里“顺”了一颗,飞快塞进自己的腰囊,动作那叫一个行云流水。

  “谁让你拿了?”

  金不换斜睨他一眼,作势便要伸手去掏他的荷包。

  白日氓赶紧侧身拦住,死死捂住腰口,梗着脖子道:“拿到手的东西哪能要回去?没这个道理。”

  他顿了顿,凑到金不换耳旁,贼兮兮道:

  “我只问一句,便不争了,”目光若有若无瞟向武生队里那个身材魁梧的石墩子:

  “那大块头到底怎么回事?”

  “你也别藏掩了,反正迟早知道,这人你拿去便是。”

  金不换眯着眼笑了笑,见白日氓这副模样,也知道这混不吝的家伙心里已经犯了嘀咕,不问到底不罢休的,再加上旁边几位都已收了好处,确实没人再跟他抢这头名,也就没必要再卖关子了。

  “那大块头,是块好料子。”

  他清了清嗓子:“方才摸过骨相,发现是少见的霸王骨。”

  “霸王骨?”

  白日氓一听这三个字,眼睛瞬间就直了,像是被人踩了尾巴的猫,一下子跳了起来,连连摆手:“不行不行,这丹你拿走,这人才哪能拱手让了?”

  他伸手便掏丹:

  “大爷我纵横金阳城这么多年,还没见过几块像样的根骨,这等好苗子,怎么能便宜你!”

  旁边几位捕头闻言,也都是神色一动。

  所谓霸王骨,在金阳城这地界,算得上是极为不俗的上等根骨了。

  虽不是什么真正的特殊体质,却胜在根基扎实,筋骨天生就比常人坚韧几分,练起武来事半功倍。迈入武徒境,更易打通经脉,破入武士境。

  “你确定?”

  金不换一点不急,只似笑非笑道:“老白,你觉得他会选你,还是会选我?”

  白日氓一愣,下意识就要反驳,却见金不换抬手轻轻敲了敲自己的太阳穴,慢悠悠道:“别忘了,老金我已在他面前露过一手,印象嘛,想来不算太差。”眼神里那点得意,几乎要溢出来:

  “你要争,大可试试,不过这药,你可想清楚喽。”

  “呃……”白日氓闻言,略一斟酌,似乎也觉得金不换说得在理。

  那大块头看着憨厚,被老金先插了一道,真要让他自己选,多半还真会选金不换。

  想到这里,白日氓索性一甩手,摆出一副大度的模样,哼了一声道:“去去去,不就霸王骨吗?”嘴上说得轻巧,心里却还是有些不甘,只得酸溜溜地补了一句:

  “在你手头,还不见一定发热发光呢。”

  金不换见状,不由咧嘴一笑,露出两排白牙,笑得像只偷腥的猫:

  “那我去了,祝各位自己挑到心仪的。”

  说罢,他整了整衣襟,迈着方步,便朝那一排武生走去。

  “各位。”

  金不换才走出几步,王镇山忽然开了口:“不如趁此将人先择选了,免得到时候都挤到一处,挑来挑去,伤了和气。”他缓缓扫过几人,补了句:

  “你们觉得如何?”

  “这可以,免得到时上去,都盯着同一块好料,”青山点了点头,附和道:

  “在上头争吵起来,反倒掉了咱们衙门的脸面。”

  其余几名捕头也纷纷表示赞同,毕竟谁都不想待会儿在刘都头和一众武生前头闹得难看。

  见目的达到,王镇山眼底掠过一抹精光,沉声道:

  “那么,我先选一人。”他抬手一指,指向队伍中那名身形并不怎么挺拔,眼神却很沉稳的少年:“朱洪,我要了。”说罢,转头看向几名同僚,问道:

  “你们可有要争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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