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胜诉就变强:我有一个律师系统

第16章 再探翡翠湾

  第二天早上,陆言没有急着去翡翠湾。

  他先去了律所,把手头几个案子的材料整理了一下。虽然张大山的案子占据了他大部分精力,但其他案子也不能完全放下——尤其是王美芬的离婚案,周建国昨天还在催他。

  到了律所,周建国的办公室门关着,里面传来打电话的声音。

  陆言在自己的工位上坐下来,翻了翻王美芬案子的材料。

  对方律师发来了一份调解方案:房子归男方,孩子归女方,男方每月支付两千块抚养费,另外补偿女方五万块。

  陆言看完方案,觉得离谱。

  那套房子是婚后买的,首付是王美芬父母出的钱,月供也是两个人一起还的。按照法律规定,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现在男方说房子全归他,只补偿五万块——这不是调解,这是抢劫。

  他把方案的问题列了出来,准备等周建国开完电话会再去汇报。

  正忙着,微信响了。

  是王琳发来的消息,附了两份文档。

  第一份是王琳的书面证言,写了三页纸,把九月十七号乐乐被狗扑倒的前因后果写得很详细——时间、地点、经过、事后带乐乐去看医生的情况,最后签了名,按了手印。

  第二份是以王琳作为法定代理人代写的乐乐陈述,用孩子的口吻描述了当天发生的事,虽然简短,但关键信息都有:大狗扑过来、摔倒了、很害怕、一个外卖叔叔用东西砸狗把狗赶跑了、自己跑回了家。

  陆言仔细看了两遍,挑出几个需要补充的地方——比如狗的品种、颜色、大小,有没有拴绳,张大山用什么东西砸的狗——发回给王琳,让她修改补充。

  王琳回复得很快,说中午之前改好。

  这件事暂时放下,陆言又打开手机,查看了一下“丽华爱宝贝”的社交账号。

  这个账号在多个平台都有注册。抖音上有两万多粉丝,发的内容主要是那条金毛犬“毛毛”的日常——穿衣服、做造型、吃零食、去宠物店洗澡。视频风格是那种矫揉造作的“宠物妈妈”类型,配着嗲嗲的旁白:“毛毛今天做了新造型,是不是很漂亮呀~”

  陆言往下翻了翻,发现这个账号最近一个月没有更新。

  最后一条视频是十一月底发的,内容是毛毛在客厅里玩球,配文是“宝贝又胖了,要减肥了哦~”

  那条引发争议的视频——张大山下跪道歉的视频——已经删除了,在这个账号上看不到。

  但陆言知道,互联网是有记忆的。

  他打开浏览器,搜索了几个关键词:“外卖员”“下跪”“打狗”“翡翠湾”。

  果然,虽然原视频已经被删,但很多营销号和自媒体在当时转发过这条视频,有些转发至今还在。

  陆言找到了三个还能打开的转发链接,视频内容完整——

  画面开头是张大山跪在地上,面前站着一个女人,也就是孙丽华。孙丽华叉着腰,指着张大山的脸骂:“你赔我的狗!你把我的狗打成什么样了!你必须给我道歉!”

  张大山的脸上有血迹,嘴唇肿着,左眼眶有一块淤青。他低着头,嘴里含含糊糊地说着“对不起”。

  画面摇晃了一下,镜头拉远,能看到旁边站着几个人——其中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穿着黑色polo衫,应该就是孙国强。他双手抱着胳膊,站在一旁看着,脸上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表情。

  孙国强旁边还有三四个人,其中一个剃光头的胖子,一个戴眼镜的瘦子,跟张大山描述的吻合。

  画面角落里,能隐约看到一个穿保安制服的人——应该就是钱哥。

  视频的最后,孙丽华又补了一句:“你记住了,你以后再敢碰我家毛毛一下,我让你连外卖都送不了!”

  视频总共一分四十三秒。

  陆言把三个链接都保存了下来,然后用录屏软件把视频录了下来,存在手机和电脑里各一份。

  这些视频是关键证据。

  虽然它们只拍了张大山下跪道歉的部分,没有拍到之前狗扑孩子和张大山打狗的画面,但它们能证明以下几点:

  第一,孙丽华拍摄并发布了视频,侵犯了张大山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第二,视频中张大山脸上有伤,证明他被殴打过。

  第三,视频中可以看到孙国强和其他几个人在场,这些人涉嫌参与殴打和胁迫。

  第四,孙丽华在视频中的言语,构成侮辱和威胁。

  陆言在文档里更新了证据清单:

  “网传视频——三个转发链接——已录屏保存——证明殴打、胁迫、侮辱、侵犯肖像权和名誉权”

  系统的提示音在脑海中响了——

  【叮——】

  【证据收集进度更新:48%】

  【当前胜率:78%】

  这些视频虽然是孙丽华自己拍的,但对她自己反而是不利证据。

  自己亲手录下了犯罪现场,然后公之于众——这种事,只有自以为占理的人才做得出来。

  ...

  上午十一点,陆言处理完律所的事务,骑着电动车前往翡翠湾。

  今天的目标是找到李姐。

  他之前在花园里见过她,知道她下午会在花园的长椅上听收音机。但他不确定她每天都来,也不确定她几点来。

  为了不白跑一趟,他先给李小龙发了条微信,问他知不知道那个“跳广场舞、拎收音机的老太太”。

  李小龙回复说:“你说的是不是李秀兰李阿姨?三期2号楼的,天天在花园那边,要么跳广场舞,要么坐着听戏。她在小区里挺有名的,是广场舞队的队长。”

  “她一般什么时候在花园?”

  “下午两三点吧,冬天太冷,她出来得晚一些。”

  “好,谢了。”

  陆言算了算时间,决定先去翡翠湾附近吃个午饭,等到下午两点半再进小区。

  他找了一家路边的小饭馆,点了一碗牛肉面,十二块钱。

  吃面的时候,他一直在想怎么跟李姐搭话。

  直接表明律师身份?可能会把她吓到。

  前天她跟邻居聊天时说过“我一个老太婆,能说什么话”“孙主任在小区里势力那么大,我得罪了他,以后还怎么在这住”——说明她心里是怕的。

  如果一上来就说“我是律师,想请你作证”,她大概率会拒绝。

  得找一个更自然的切入方式。

  陆言想了想,有了一个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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