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孙国栋
接下来的三天,陆言跑了五家律师事务所。
第一家,“宏达律师事务所”。
陆言跟宏达的主任老李是认识的,之前在一个案子里打过照面,老李对他印象不错。
但当陆言说明来意之后,老李的表情变得很为难。
“小陆啊,不是我不想帮你。但你这个情况……你知道的,我们所也有在法院的案子,我不能因为你一个人得罪……”
他没有说完,但意思很清楚。
第二家,“正义律师事务所”。
正义所的主任直接拒绝了,理由是“最近不收新律师”。
陆言知道这是借口。正义所两个月前刚招了三个实习律师。
第三家,“天平律师事务所”。
天平所的主任甚至没让陆言进办公室,在门口就把他打发了。
“陆律师,我劝你还是想开点。一个案子而已,犯不着把自己搭进去。”
第四家,“民生律师事务所”。
民生所的主任倒是愿意聊,但提出了一个条件。
“你可以挂靠在我们所,但那个孙国强的案子你得撤。”
陆言拒绝了。
第五家,“信达律师事务所”。
信达所是本市最小的律所之一,只有三个执业律师,主任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叫钱卫国。
钱卫国当了四十年律师,头发全白了,但眼睛还很亮。
他听完陆言的情况,沉默了很久,然后问了一个问题。
“那个外卖员,张大山,真的差点跳河?”
“真的。我亲眼看到的,在河边把他拉下来的。”
钱卫国又沉默了一会儿。
“案子有几成把握?”
“证据比较扎实,我觉得有七八成。”
“对方会找关系吗?”
“会。孙国强的哥哥是市中院民二庭副庭长。”
“你知道这个还敢接?”
“知道。但这个案子必须有人接。”
钱卫国看着他,眼神里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
“年轻人,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知道。”
“你知道可能会付出什么代价吗?”
“知道。”
“那你为什么还要做?”
陆言想了想,说:“因为如果我不做,就没人做了。”
钱卫国盯着他看了十几秒钟。
然后,这个六十多岁的老头笑了。
“好小子。”他拍了拍桌子,“这个案子,我们信达所接了。”
陆言愣了一下。
“钱主任,您...”
“我当了四十年律师,见过太多‘聪明人’了。聪明人只会做对自己有利的事,从来不做‘傻事’。但这个社会,需要一些做‘傻事’的人。”
钱卫国站起来,走到窗边。
“我年轻的时候也做过几件‘傻事’。那时候没人支持我,我是一个人扛过来的。现在我老了,做不了什么了,但我可以支持年轻人做‘傻事’。”
他转过身,看着陆言。
“挂靠手续明天就办。你放心,他们想对付你,先得过我这一关。”
陆言的眼眶有些湿润。
“钱主任,谢谢您。”
“别谢我。把案子打好,比什么都强。”
...
从信达所出来,陆言的心情复杂。
有欣慰,有感动,也有一丝担忧。
钱卫国愿意收留他,说明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不怕事的人。
但信达所太小了,抗风险能力有限。如果孙国栋那边继续施压,钱卫国能顶得住吗?
陆言不确定。
但他没有别的选择了。
走在街上,他拿出手机,给张大山发了条微信:
“张哥,我换律所了。案子继续打,没有影响。”
张大山很快回复:
“陆律师,是不是因为我的案子?”
“不是,是我自己的选择。你别想太多。”
“陆律师,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
“没有麻烦。对了,法院那边有消息了吗?”
“还没有。我天天盯着手机,生怕漏接电话。”
“别着急,立案到开庭至少要一两个月。你先安心送餐,有消息我第一时间通知你。”
“好。谢谢你,陆律师。”
陆言收起手机,继续往前走。
天快黑了,街上的路灯亮了起来,昏黄的光芒在寒风中摇曳。
他低着头,想着接下来的事。
换了律所,暂时稳定了。
但案子的风险还在。
孙国栋那边的压力只是刚刚开始。立案的时候没拦住,接下来他们一定会想办法在审判阶段做文章。
换法官、拖延开庭、影响判决结果……
这些都有可能。
陆言必须提前做好准备。
他想起自己写好的那篇文章...《一个外卖员的噩梦》。
也许,是时候把它发出去了。
...
回到出租屋,陆言打开电脑,找到那篇文章的草稿。
他又看了一遍,改了几处措辞,然后准备发布。
但就在点击“发送”之前,他停了下来。
他在想一个问题:舆论这把双刃剑,到底该怎么用?
用得好,可以给对方施压,争取更有利的局面。
用得不好,可能会激怒对方,让他们做出更极端的反应。
而且,舆论一旦发酵,就不受控制了。
到时候会发生什么,谁也说不准。
陆言想了很久,最终还是没有点“发送”。
再等等。
等开庭时间确定了,再发。
在此之前,他要先做好另一件事...
调查孙国栋。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如果他想在这场博弈中获胜,他必须更了解他的对手。
...
孙国栋,男,53岁,海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这些是公开信息。
但陆言想知道的更多。
他花了两天时间,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判决书、法律数据库、社交媒体、熟人打听...拼凑出了孙国栋的大致轮廓。
孙国栋,本市人,1972年出生。1994年从省政法学院毕业后,进入本市法院系统工作。先在基层法院当了十年书记员和助理审判员,2004年调入中院,2010年晋升为审判员,2018年被任命为民二庭副庭长。
民二庭主要审理商事纠纷,包括合同纠纷、公司纠纷、保险纠纷等。
从判决书来看,孙国栋参与审理的案件主要是中小型商事案件,标的额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没有特别出名的案件,也没有特别大的争议。
简单来说,就是一个普通的中层法官...资历足够,能力一般,没有什么突出的功绩,也没有什么明显的污点。
但陆言从一些渠道听到了一些不一样的说法。
有人说,孙国栋“善于经营关系”,在法院系统里人脉很广。
有人说,孙国栋的弟弟孙国强“在外面做生意很大胆”,但“从来没出过事”。
还有人说,孙国栋“手不太干净”,但“从来没被查过”。
这些都是传言,没有实证。
但陆言记在了心里。
...
在调查孙国栋的过程中,陆言还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事情。
三年前,有一个案子引起过他的注意。
那是一起物业纠纷。原告是翡翠湾小区的几十名业主,被告是翡翠湾业委会和鑫源物业公司。
业主们起诉的理由是:业委会在未经业主大会表决的情况下,擅自将物业管理合同从恒达物业变更为鑫源物业,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和表决权。
这个案子一审在海川区法院,业主方胜诉。法院判决业委会的行为违法,责令其重新组织业主大会表决。
但业委会不服,上诉到市中院。
二审的结果是...改判,驳回业主方的诉讼请求。
二审判决书里写的理由很“技术性”:原告方的起诉资格存在问题,部分原告不是适格的业主,程序上有瑕疵。
陆言查了一下二审的合议庭组成...审判长是别人,但合议庭成员里有一个名字:孙国栋。
而这个案子的被告...翡翠湾业委会...当时的主任,正是孙国强。
换句话说,孙国强被告了,上诉到他哥所在的法院,然后翻盘了。
巧合?
陆言不信。
但这只是三年前的旧案,跟张大山的案子没有直接关系。
他只是记了下来。
也许以后会有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