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士不再多言,只是安静地喝茶。阳光渐渐爬高,透过窗户,将两人的影子拉长,投在斑驳的地面上。
一个跃跃欲试,充满憧憬;一个沉静如水,波澜不惊。截然不同的气质,却奇异地和谐。
他们俩的缘分,始于娘胎。
朝家是南境京都有名的商贾,富甲一方。方家则是世代簪缨,方士的父亲更是官居当朝宰相,位极人臣。
本是云泥之别的两个家族,却因朝暮尘的母亲——方家庶出的三小姐,嫁入朝家为妻,而有了牵连。
更巧的是,两位夫人同年同月怀孕,又在同一天分娩。朝暮尘只比方士晚出生了不到两个时辰。因着这层姻亲关系,又年纪相仿,两人自襁褓中便玩在一处。
一起开蒙读书,一起扎马步习武,一起上树掏鸟蛋,也一起被先生打手心。
朝暮尘性子跳脱,主意多,常常是闯祸的那个;方士则沉稳早慧,总是跟在他后面,替他收拾烂摊子,或是用他那颗七窍玲珑心,想出些四两拨千斤的法子,将大事化小。
两年前,朝暮尘刚满十三,便按捺不住对外面世界的好奇,磨着方士陪他“出去见识见识”。
方士起初不愿,耐不住他软磨硬泡,加之自己心中或许也存了历练之意,便瞒着家里,两个半大少年,只带了些银钱和换洗衣物,一头扎进了波澜诡谲的江湖。
那两年,他们睡过破庙,啃过冷馍,被地痞流氓追打过,也被黑店掌柜下过药;曾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却险些惹上不该惹的势力;也曾因缘际会,帮过某个落魄的镖师,得其传授了几手粗浅的拳脚功夫和保命的经验。
最险的一次,是在西边边境,误入两国交战的缓冲区,差点被乱箭射成筛子。
是方士在千钧一发之际,将他扑倒在一片洼地里,箭矢贴着他们的头皮飞过,钉入身后的泥土,嗡嗡作响。
那一刻,朝暮尘能清晰地听到方士剧烈的心跳,和自己牙齿打颤的声音。
也正是在那片弥漫着硝烟和血腥气的洼地里,朝暮尘第一次对“死亡”产生了切肤的恐惧,也第一次,无比强烈地渴望“活着”,长长久久地活着。
生死边缘走过一遭,两人的情谊早已超越了寻常的表兄弟,甚至超越了血脉相连的亲兄弟。
那是可以将后背完全交付的信任,是无需言语便能懂的默契。
江湖归来,朝暮尘便像是变了个人。倒不是性格大变,他依旧是那个爱笑爱闹、充满朝气的少年,只是眼底深处,多了些以前没有的东西——一种被广阔天地和生死危机淬炼过的、更加坚定的光芒。
他不再满足于继承家业,做个富家翁。
那些江湖传说中移山倒海、长生久视的仙人故事,以前只当是茶余饭后的谈资,如今却成了他心中熊熊燃烧的野火。
回家不到三个月,他便缠上了方士。
“陪我去吧,方士!就陪我去试试!听说天行宗每三年开山门收一次徒,下次就在明年开春!错过了又要等三年!”
“修仙非儿戏,宗门规矩森严,未必是你想的那般自在。”
“我知道我知道!但不去试试,我怎么知道不行?万一我有灵根呢?万一天行宗就缺我这样的天才呢?”
“……”
“好兄弟!你就陪我去嘛!你看,咱们俩一起闯江湖多默契?拜师学艺也得有个照应不是?你忍心看我一个人去那么远的地方,人生地不熟,被人欺负了都没人帮?”
“……”
“方士——表哥——我最最最好的表哥——”
方士被他磨了整整三个月,从夏末磨到深秋,又从深秋磨到初冬。
最后,或许是实在不胜其烦,或许是想起江湖中两人相依为命的日子,又或许……在他沉静如水的内心深处,也未必没有一丝对那玄奇仙道的探究之意。
总之,在朝暮尘第无数次堵在他书房门口,眨巴着那双清澈又执着的眼睛时,方士终于放下手中的书卷,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
“仅此一次。若不成,便回来,安心读书习武,继承家业。”
“成!肯定成!我方士表哥出马,一个顶俩!”朝暮尘当时高兴得差点蹦起来,一把抱住方士,惹得向来喜静的表哥眉头直皱。
……
“想什么呢?笑得这么傻。”方士的声音将朝暮尘从回忆里拉回。
朝暮尘摸了摸鼻子,嘿嘿一笑:“想起你怎么被我磨得没办法,答应陪我来这儿。”
方士瞥他一眼,没接话,起身开始收拾行囊。
他的动作依旧不疾不徐,将换洗衣物、干粮、水囊、一些散碎银两和应急的药物分门别类,整齐地放入包袱。
他的包袱不大,却收拾得极有章法,每样东西都在最顺手的位置。
朝暮尘看着,也赶紧起身回自己房间收拾。比起方士的井井有条,他的动作就毛躁多了,胡乱将东西塞进包袱,打了个结就算完事。
等他拎着包袱再过来时,方士已经收拾妥当,正站在窗边,望着楼下渐渐热闹起来的街道。
“走吧,趁早赶路,日落前应该能到天行宗山脚下的集镇。”方士转过身,目光落在朝暮尘身上,忽然停住了。
“怎么了?”朝暮尘低头看看自己,月白劲装,黑色长裤,鹿皮短靴,没什么不妥啊。
方士没说话,只是走过来,伸手替他整理了一下歪斜的衣领。
他的手指修长干净,动作轻柔却利落,将翻折的领口抚平,又轻轻掸了掸他肩头并不存在的灰尘。
朝暮尘僵了一下,随即放松下来,任由他动作。这种细微的照顾,从小到大,他已经习惯了。
小时候爬树刮破了衣服,是方士默默找来针线帮他缝补;练武受伤了,是方士记得给他上药;甚至第一次来月事慌得不知所措,也是方士冷静地找来嬷嬷,又替他遮掩过去……
“好了。”方士退后半步,上下打量他一眼,点了点头,“像个样子了。
记住,仙门重仪容,虽不似凡间世家那般苛求,但整洁得体是基本的尊重。”
“知道啦,方老妈子。”朝暮尘笑嘻嘻地应着,心里却暖洋洋的。
两人结了房钱,下楼来到客栈后院。他们的两匹马——一匹通体乌黑、四蹄雪白的骏马是朝暮尘的,取名“踏雪”;另一匹栗色、体型更为匀称矫健的是方士的,叫“追风”——早已被伙计喂饱了草料,精神抖擞地拴在马厩里。
朝暮尘亲昵地拍了拍踏雪的脖颈,踏雪打了个响鼻,用脑袋蹭了蹭他的手心。
方士则检查了一下追风的鞍具和肚带,确认无误后,才翻身上马。
清晨的古云城已经彻底苏醒。街道两旁店铺陆续开张,伙计们打着哈欠卸下门板;卖早点的摊子热气腾腾,豆浆油条的香味混合着烟火气弥漫开来;挑着担子的货郎摇着拨浪鼓,吆喝着“针头线脑,胭脂水粉”;几个穿着粗布衣裳的孩童追逐打闹着从街角跑过,留下一串清脆的笑声……
这是一幅鲜活而生动的市井画卷,充满了尘世的烟火与生机。
朝暮尘骑在马上,缓缓穿过人群。他的目光掠过那些为生计忙碌的平凡面孔,卖力吆喝的小贩,早起赶工的木匠,提着菜篮讨价还价的妇人……他们的脸上有疲惫,有期盼,有琐碎的烦恼,也有简单的快乐。
这就是他生活了十几年的世界,熟悉,温暖,却也……局限。
他的心中没有轻视,只有一种更加清晰的认知。这就是凡俗,这就是绝大多数人终其一生所处的“方寸之地”。而他,想要跳出去。
“看什么呢?”方士策马与他并行,低声问。
“看人间。”朝暮尘收回目光,笑了笑,那笑容里多了些以前没有的东西,“挺好的。但我想去看看,人间之上,是什么样子。”
方士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沉默了片刻,才道:“或许并无不同。有人的地方,便有江湖,便有纷争。”
“那也得看了才知道。”朝暮尘一抖缰绳,踏雪会意,小跑起来,“走吧!仙门,我来了!”
两匹马一前一后,穿过逐渐熙攘的街道,出了古云城低矮的城门。城外是宽阔的官道,笔直地通向远方起伏的群山。
初升的朝阳将他们的影子长长地投在身后,也将前路染成一片温暖的金色。
官道上行人车马渐多。有赶着驴车、满载货物的行商,有拖家带口、似乎要远行的百姓,也有像他们一样,骑着马、带着行李、面容稚嫩却眼神坚定的少年人,三三两两,朝着同一个方向前行。
“看来,都是去天行宗碰运气的。”朝暮尘看着那些同龄人,有些兴奋,又有些紧张。
“嗯。”方士目光扫过人群,神色平静,“三年一度,东方域乃至周边地界的适龄少年,只要稍有志向或听闻仙缘的,大多会来一试。竞争必然激烈。”
“怕什么!”朝暮尘昂起头,晨风吹起他高马尾上的发带和那根玉簪的流苏,猎猎作响,“咱们兄弟什么场面没见过?江湖刀山火海都闯过来了,还怕这入门考核?”
方士没有反驳,只是眼底掠过一丝极淡的笑意。他双腿轻轻一夹马腹,追风领会心意,骤然加速。
“那就比比看,谁先到山门!”
“嘿!耍赖!”朝暮尘大叫一声,连忙催动踏雪追赶。
两匹骏马顿时如离弦之箭,在官道上飞驰起来,将其他行人车马远远甩在身后。
风在耳边呼啸,道路两旁的树木飞速倒退,远山的轮廓在视野中越来越清晰。
朝暮尘伏低身子,感受着风驰电掣的速度,心脏在胸腔里有力地跳动,血液仿佛都在沸腾。
他侧头看了一眼旁边的方士,后者依旧身姿挺拔,稳坐马背,黑色的长发在风中飞扬,半束的发髻纹丝不乱,只有那双沉静的眸子,映着朝阳的金光,亮得惊人。
前路未知,或许荆棘密布,或许劫难重重。
但此刻,少年意气,正当时。
仙门在前,长生在望,又有肝胆相照的兄弟并肩而行。
这世间,还有比这更痛快的事吗?
朝暮尘忽然朗声长笑,笑声清越,穿透晨风,传出去很远。他猛地一扬马鞭,却不是抽在马身上,而是在空中甩出一声清脆的炸响。
“驾!”
两道矫健的身影,骑着骏马,向着远山,向着那云雾缭绕、传说中住着仙人的天行宗方向,疾驰而去。尘土在他们身后扬起,又被风吹散。
初升的太阳将他们的背影拉得很长,很长,仿佛要一直延伸到那山门之内,延伸到那不可知的、波澜壮阔的未来里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