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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捕奴队

  随着炊烟入眼的,还有一大堆提示。

  光“发现人类踪迹”都有十几条。

  李默思愣了愣。

  由于信息弹出速度过快,最先弹出的消息早就被挤出了视野。

  根本来不及看。

  不过他看明白了系统的最后一条提示。

  【确认人类团体路径!】

  他打开【乐山水】,随着他的移动,此时地图上勾勒出地形的范围又扩大许多。

  以部落为中心,狩猎队先是向西走到山脚,又继续向着西南方向走了一段。

  现在他们位于部落西方偏南的位置。

  到这里,都还是追着昨晚那巨狼的踪迹走的。

  李默思抬头,再次向着高亮道路看去。

  如果继续追猎巨狼,就继续向西。

  也可能会偏北,绕向部落西北方的那座山。

  而现在突然冒出来的炊烟在西南方。

  大概六公里远。

  那儿是缓坡区域,有落差但不大。

  子壹看了一会儿从西南方升起的烟气,转头对李默思问到:“先师,我们要不要去看看?”

  他是首领,保障部落整体的安危也在他的职责范围内。

  李默思问到:“你知道那是什么?”

  “烟雾又白又细,应该是有人类在制作食物。”子壹简单分析又给出结果,并说道:“以前有时候会出现人类在附近试图定居,首领会带队把他们赶跑。”

  看来子壹以前的部落还是地区一霸。

  李默思继续问到:“这时候,以前的首领会怎么做?”

  子壹摇头:“我不知道,先师。还请你教我。”

  李默思点头:“大队伍出击之前,要先进行探查。我带你去探查一下情况,你先把队伍处理好。”

  “是,先师。”

  子壹兴奋起来,转头对狩猎队吱哇下令。

  “都在这里休息……嗯,老独眼,你带人保护好长老。”

  老哥布林开口提醒:“还要散开一部分放哨,防止野兽袭击。”

  子壹完全没有这个意识。

  他挠了挠后脑勺,接着又下达了散开警惕的命令。

  等贪肉带着部分哥布林散开,子壹转头对李默思说道:“先师,我准备好了。”

  李默思转身:“走吧。”

  他带着子壹继续向西前进。

  子壹有些疑惑:“我们走这边吗?”

  李默思反问:“你知道那炊烟周边的地形吗?”

  子壹回忆着说出:“听说那边有一条小溪,周围是平地。”

  “那你觉得我可以直接过去瞧吗?”李默思抻了抻身上的兔皮上衣和紧身羊毛裤,说出他的计划:“那炊烟靠北的地方地势高,从那儿可以从上往下望。”

  子壹上下看了看李默思的衣裳,一脸恍然。

  先师和他不同。

  哥布林在森林中偷窥,只要躲进灌木丛中就好,或者找块大石头和粗树干后面一躲也可以。

  但李默思没有天生的保护色,也没有矮小的身材。

  加上这一身衣服,真要直接凑过去瞧肯定被狠狠逮住。

  看到子壹这幅表情,李默思大概猜到了这弟子脑袋里想的是什么。

  子壹确实算聪明,但思维还是太局限。

  不过这和生活环境以及时代有关,只能说慢慢来。

  做的事情多了,见识多了,思路自然打开。

  很多下意识的习惯也会改掉。

  子壹明白后,继续跟着李默思西行。

  他们很快走到了北高南低的坡上。

  森林中的几公里确实难走,不过李默思有【乐山水】指引,效率不算太糟。

  他们看着目标炊烟逐渐变大,又慢慢开始变小。

  估摸着对面的饭都煮熟了,他们才到达适合观察的高地。

  这周围明显变得阴冷,树木开始以云杉为主。

  此时抬头看去,太阳快要到头顶了。

  估摸着离正午还差一个小时左右。

  李默思很少在这个时间段看到炊烟。

  吃三餐的人,比如说铁匠,一般也是清晨、正午、傍晚三个时间段做饭。

  吃两餐的人也是清晨和傍晚。

  这种时候……大概算是早午饭。

  他只在自己还是大学生的时候这么吃过。

  这都中世纪了,到底是谁有这么清闲。

  总不可能是贵族老爷吧?

  原身记忆中,贵族可是绝不会进入这片森林的。

  李默思绕着炊烟谨慎接近。

  高看低的确视野更开阔。

  但现在都是树木,他们得找一个视野不被遮挡的地方。

  “先师,那个地方不错!”

  子壹指着前面一处外凸的岩体。

  李默思走过去,透过森林中那疏密不一的树影,他看到了篝火、篝火上架起的陶罐、围着篝火坐着一圈人。

  他立刻改变姿势,趴在高地边缘看去。

  是捕奴队。

  那些人衣服材质不咋地,都是麻布和粗纺羊毛布。但是看着比较整齐,比起大多数领民也算得上干净,没有多到离谱的污垢和补丁。

  他们各个都在腰间挂着杂七杂八的东西,有可能是一把匕首,有可能是一面小木盾,有可能是一包草药。

  这和个人习惯紧密相连。

  但无一人拥有弓弩之类的远程武器。

  李默思仔细点了一下,篝火旁的捕奴队员共有八人。

  但捕奴队可不止这点人。

  在这些“正式工”的后面,还有着十几个男奴隶为他们打理驴子、提桶打水、打包一些绿色物品。

  这些奴隶穿着厚实但带有陈年污垢的粗纺羊毛衣物。

  就像穿了一件薄泥甲。

  在污垢不那么厚实的地方,还能看到层叠的补丁。

  令人感慨的是,这已经是那些正式工“发善心”的结果。

  他们为了让这些奴隶能办事的同时作为储蓄货物活着,通常不会对他们太糟糕。

  在李默思的记忆中,庄园中的许多破产奴隶甚至穿不了这么厚实的衣物。

  冬季便是他们可以预见的终局。

  那些领主对买来的奴隶十分珍惜,却对破产的平民无比苛刻。

  因此,即使被捕奴队抓住,被卖出去,也绝不能破产成为奴隶。

  这是原身观察到的。

  也是李默思难以理解的。

  “喂,数好哥布林的耳朵了吗?”

  一道年轻男性的声音从篝火右边传来,那里正好被树冠挡住。

  李默思下意识往后缩了一点。

  子壹则一动不动。

  他才经历过一个冬天,从这些人的穿着打扮上看不出太多,只觉得他们比较富。

  篝火旁,那腰间插着匕首的人赶紧看向奴隶们:“还没有数完吗?”

  那群打包绿色物品的奴隶急忙说道:“一共十三包!另外还多了半包多!”

  篝火右边的树冠中走出一道身影,他走向奴隶说道:“我看看!”

  这人不是捕奴队的。

  李默思看到了对方挂在后腰上的盾牌。

  那上面有纹章!

  鹰和短剑。

  这是塔里斯男爵的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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