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介绍一下。”
凌云站在楼梯口,侧身让两个女人见面:
“这是我妻子白蔓,这是房东沈小姐。”
“您好,沈小姐。”
白蔓伸手跟沈幼怡握了握。
“你好。”沈幼怡也伸出手。
她没想到凌云会突然冒出个夫人来。
不过看见这位。
她心里还是很开心的。
两人握手时,她仔细打量白蔓。
比她预想的要年轻,也更漂亮,尤其那双眼睛,灵动有神。
“对了,正好跟您商量一下,能租个大点的房间给我吗?”
凌云原本是在二楼住了个单间的。
房间不大,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张书桌,还有个小小的盥洗室。
一个人够用。
现在白蔓搬过来,原本的屋子明显就不够了。
两个人住会拥挤,东西也放不下。
“那就住我对面吧。”
沈幼怡几乎没有犹豫,直接说道。
丫鬟阿彩偷偷拉了拉她的袖子。
“小姐。”阿彩低声道:“这不合适吧。”
这栋宅子总共分三层。
普通的租客是住在一楼隔出来的小隔间,以及原本的保姆间之类的房间,面积小,厕所也需要共用一个。
月租十到二十块大洋不等。
好一些的租客住在二楼的客房。
有独立的厕所,有窗户,房间宽敞些,价格要贵上数倍。
月租三十块大洋左右。
凌云原来住的就是这种。
三楼。
则是原本的主人家房间。
只有左右对称的两间套房,面积最大,装修最好。
每套都有会客厅、卧室、书房、独立卫浴。
还有多个小阳台。
由于怕面对面住着尴尬,以及保持主人家最后的体面,右边是一直没有租出去的。
只有沈幼怡跟阿彩住在了左边。
“这有什么的,给得起房钱就能租,天经地义的,况且白蔓妹妹来了,我也可以多亲近亲近。”
沈幼怡看得通透。
凌云带了妻子来住,她反倒更加放心了。
孤男寡女同住一楼,传出去不好听。
现在人家正妻来了,租个大房间合情合理。
而且有了白蔓这个女主人在,她和凌云的交往也更方便,可以通过白蔓传话、办事,避免闲话。
考虑的更深远一些的话。
这房间空着。
万一哪天被罗探长趁虚而入,那才叫麻烦大了。
罗探长最近来得更勤了。
昨天还送了束玫瑰花来,系着金色丝带。
她让阿彩原封不动退了回去。
“是,小姐。”
阿彩行了个礼,转身去拿钥匙。
“辛苦兄弟们,帮我搬到三楼吧。”
凌云从怀里掏出几张十元面额的钞票,每人发了一张。
力行的打手们乐呵呵接过钱,扛起箱子或包袱,沿着楼梯往上走。
“请。”
沈幼怡拿到钥匙,对着凌云做了个请的姿势。
她走在前面,带着众人来到三楼
走廊很宽敞,铺着深色木地板,打过蜡,光可鉴人。
墙边放着个红木高几。
上面摆着个青花瓷瓶,瓶里插着几支干芦苇。
沈幼怡用钥匙打开右边的房门。
门是实木的,漆成深棕色,门把手是黄铜的,已经氧化发暗。
推开房门。
是一间装修非常考究的会客厅。
大约二十平米。
地上铺着厚厚的波斯地毯,图案繁复,边缘流苏垂地。
靠墙是一组红木沙发,铺着绣花坐垫;中间是红木茶几,上面摆着白瓷茶具。
墙上挂着几幅水墨画。
画的是梅兰竹菊,装裱在深色木框里。
墙角立着个落地钟。
钟摆有节奏地摆动,发出滴答滴答的声音。
明媚的阳光从五彩斑斓的窗户照射进来,将一切都照着锃亮。
“这里还有唱片机呢。”
白蔓上前,眼睛亮晶晶的盯着角落。
墙边有个柜子。
上层放着一台老式留声机,黄铜喇叭像朵盛开的牵牛花。
下层堆着几十张黑胶唱片都装在纸套里。
她熟练的摆弄起唱片机。
拿起一张周璇的《天涯歌女》,黑色胶盘,标签上印着百代公司的商标。
她上足发条。
把唱针轻轻放在唱片边缘。
音乐缓缓流淌而出。
周璇甜美的嗓音在房间里回荡:“天涯呀海角,觅呀觅知音……”
会客厅隔壁还有厨房跟餐桌。
厨房不大,但设施齐全,有个煤球炉子,上面架着铁锅;
有个碗柜,里面摆着精致的碗碟;
里间有两个房间。
有一间大的房间带卫浴,面积足有三十平米。
西式铁架床上面铺着厚厚的床垫,床头有雕花。
衣柜是整面墙的,双开门,镜子镶嵌在门上。
卫浴间铺着白色瓷砖,有个铸铁浴缸,水龙头是黄铜的。
阳台位于最高处,三面有铸铁栏杆,刷着黑漆。
站在这里。
周围的风景一览无余。
能看到弄堂里鳞次栉比的屋顶,能看到远处的海门江,能看到外国街上的教堂尖顶。
另外一间则是小一点的书房,大约十五平米。
靠墙是摆满了书的实木书架。
有古籍线装书,也有新式印刷的洋装书。
旁边是酒架,放着几瓶洋酒。
威士忌、白兰地,标签上都是外文。
书桌很大,桌面是整块红木,上面摆着文房四宝。
凌云本来对住处不怎么挑剔的。
可看见这么一间套间,顿时也觉得,屋子大一点,果然也是一种享受。
宽敞、明亮、设施齐全。
不能要求再多了。
“多谢沈小姐。”凌云抱拳道谢。
“凌先生客气了,按时付租就行,我本来还担心没人租呢。”
沈幼怡微笑道。
这话。
当然只是骗骗外人的了。
眼看着力行的人都到了,她转身告辞:
“那我就不打扰了。”
她微微颔首,带着阿彩离开,轻轻带上门。
房间里只剩下凌云和白蔓。
力行的打手们放下行李,擦着汗询问起下面房间要搬什么。
“稍等,我有事要出去,待会让白蔓带去搬。”
凌云将白蔓拉到一旁。
握住她的手,低声交代着楼下屋子里,几件需要重视的东西。
白蔓没有多问。
只是认真听着,一一记下,最后点头:
“我知道了,老爷。”
凌云让她重复了一遍,确认没问题后,径直出门去了。
依旧是坐夜莺拉的车。
没有了白蔓的小声嘀咕,两人倒也不那么尴尬了。
凌云今天起得早。
等到来到医院,站在二层小楼的门口,才刚到超凡的每日结算时间。
脑海中便浮现出熟悉的讯息:
【你的超凡职业双花红棍,功力增加五次。】
这是基础的职务增长,每天固定。
不必多说。
【你的超凡职业双花红棍,功力增加十次。】
这应该是凌晨搜查百货大楼的行动。
紧接着,第三行浮现:
【你的超凡职业双花红棍,功力增加三十次。】
三次?
帮内开始推进我的哪个项目了?
凌云有些吃惊。
没想到这力行的效率还很高嘛?
上次的
三十次的收益,还算不错了。
加上之前的积累。
双花红棍的进度应该已经来到了124次,已经可以开始期待突破的情况了。
凌云满意地踏进二层小楼。
刚推开门。
就看见陈遗老的虚影飘了过来。
“凌爷,那个小孩的父母,早上来把孩子领走了,留了个信封下来。”
陈遗老指了指桌上。
自从上次的送包裹事件后,几位老师们轮流站岗。
这次就没错过信息。
桌上果然放着一个白色信封,很厚实,用的是上好的道林纸。
“知道了。”
凌云走到桌边,拿起信封,入手沉甸甸的。
里面是一张银行汇票。
汇票是汇丰银行的,抬头写着凭票即付,金额处用中英文写着:
壹拾万元整。
下面盖着汇丰银行的印章,还有周乾的私章。
十万元。
在这个普通工人月薪三十块大洋的年代。
十万元简直就是天文数字。
足够在海门买下十栋这样的三层小楼,足够开办一家中型工厂,或者足够一个人节俭地活一辈子。
凌云摇了摇头。
看来。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事,哪个地界都有。
他想过对方会报答,金额应该不小。
毕竟能住北平医院的家庭非富即贵。
可没想过居然会如此大额。
昨夜他搬了二十多具冻死的尸体,身上都搜不出一个铜板;
这边随手就是十万元。
得了。
这下倒是不着急暗杀,可以先布局粮灾了。
如此想着。
凌云便没换衣服,转身又急冲冲往外走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