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不患寡而患不均
“五成总是有的。”
凌云揉了揉眉心:
“不过她若是在你身边,你还是要仔细观察,她性格不会遮掩,下意识露出的消息,你要多留意。”
除非春花是大智若愚。
否则。
以白蔓的心性,想要掏点她的话,还是很容易的。
凌云琢磨了一下。
对方大概率是在做很危险的事,这点应该是没错的。
至于其他的,真真假假吧。
主要是他记忆里,真没有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记录。
原身是个孤儿。
从小靠捡垃圾吃,稍大点就开始扛包赚钱养活自己了。
哪来的婚约?
他也有点不太相信,会有那么一个女人,光是观察了一段时间的自己,就喜欢上自己,托付了自己一生。
“我知道了,老爷。”
白蔓点头。
凌云起身到门外,把木牌交给了守在门口的打手,让他去跟夜莺带话,说是让夜莺把那个抓到的超凡者带去城外。
“就跟夜莺说,明日的事,那人会派上用场。”
凌云也不知道这话有没有用。
尝试一下反正也没损失。
不行的话,估计还得去跟对方见上一面再说。
想起明天城外的事。
凌云坐在沙发上仔细思考了一会,又起身做了些准备。
他让白蔓找来一块黑色的布。
帮他缝成单肩胸包的方式,加厚了背带,还在内侧缝了几个暗袋。
凌云打开箱子。
选了几管子骨灰,连带着香,都一起放入其中。
也多带了些子弹。
用一个小铁盒装着,里面垫着棉花,防止碰撞发出声响。
最后还缝了个枪套。
可以把左轮手枪也放在左腋下。
枪套是拆了一件牛皮大衣缝制的,虽然粗糙,但很结实,内侧缝了绒布,防止磨损枪身。
白蔓坐在煤油灯下穿针引线,手指翻飞。
她点灯熬了个大夜。
第二天一早之前。
便把凌云想要的东西全都放在了茶几上。
“辛苦了,白天在家好好休息!”
第二天一大早。
凌云把白蔓抱回床上,穿戴好,拿着那份调令下了楼。
此刻天色还是灰蒙蒙的。
“师爷。”
夜莺出现在巷子里,看见凌云来后,将黄包车的车篷打开了。
“这家伙怕得要死,我们一下就审讯出来了,他是收了樱花人的钱,负责跟踪了那件货物,接头人我们已经抓住了,很快就能找到正主。”
夜莺显得十分开心。
这件事折腾了这么久,终于快要结束了。
樱花人?
凌云深呼吸一口。
知道自己还要再去樱花街一趟了。
毕竟。
答应过蓝影凌云要报仇的嘛。
“好,后续就交给你们了,那位帮里还要吗?”
凌云问道。
“不用了,待会虎爷会把他带在身边,到时候全听师爷您发落。”
夜莺答道。
凌云点点头,上了黄包车。
夜莺拉着车跑了起来。
城门这个点还处于封闭状态。
两扇厚重的木包铁门紧闭着,门上排列着碗口大的铜钉,已经氧化成了暗绿色。
门楣上海门两个石刻大字,在晨光中显出模糊的轮廓。
城墙是青砖垒砌。
墙根处长满了暗绿色的苔藓,湿漉漉地反着光。
凌云下了车。
从怀里掏出那张盖着城卫局红印的调令,递给守门的士兵查看。
那士兵都没接过调令。
只是抬眼扫了眼,就朝右边城墙根努了努嘴:
“去那边等着。”
凌云被引到了墙角等着。
他来时。
这里已经有几十位沉默的男人站着或蹲着。
他们大多穿着破旧的短褂,补丁摞着补丁,有的甚至直接用麻绳系着腰。
裤子是各种深色的土布制成,膝盖处磨得发白。脚上穿的是草鞋或破布鞋,露出黑乎乎的脚趾。
脸上都带着常年劳作的沧桑。
皮肤粗糙,眼神麻木。
看见凌云过来。
他们全都稍稍给他让了点位置。
不是出于礼貌,而是一种本能的疏离。
凌云立即低头自查,发现自己犯了个错误。
他已经尽量穿得低调了。
深灰色的棉布长衫,外面套着件半旧的藏青色马甲,裤子是黑色的直筒裤。
可这些衣裤都洗得干干净净,熨烫得平平整整。
脚上那双崭新的胶底布鞋,还是白蔓昨晚翻箱倒柜找出来的,鞋面是结实的帆布料子,在满是泥污的地面上显得格外扎眼。
更别提他整个人的气色了。
这几日他在医院工作,虽然接触尸体,但毕竟不是干苦力的,皮肤白了许多,手指的老茧也淡了不少。
他全身上下,从头到脚。
都在这群脏兮兮的背尸人里鹤立鸡群。
不过这时候已经来不及换了。
凌云想了想。
索性装出一副高傲模样来。
他从马甲口袋里取出白色棉纱口罩戴上。
口罩遮住了他下半张脸,只露出一双平静的眼睛。
凌云微微扬起下巴。
眼神淡漠地扫过那群蹲在墙根的人。
他也没有像其他人那样蹲在墙根上,只是背着手,独自站在另外一边,离人群有三四步距离,仿佛在划分界限。
没过多久。
城楼上传来哨声,紧接着是铁链绞动的嘎吱声。
两扇厚重的城门缓缓打开
一辆卡车停在城外。
那是辆道奇军用卡车,车轮是实心橡胶轮胎,沾满了黄泥。车头的水箱格栅上还挂着几根枯草。
一位军官从副驾驶座跳下来。
他约莫三十出头,身材瘦高,腰板挺得笔直。
军装熨烫得一丝不苟,领口别着铜质领章,肩上扛着一条杠三颗星的肩章,是个上尉。
脚上穿着擦得锃亮的马靴,腰间的牛皮武装带上挂着手枪套,里面是一把勃朗宁M1910手枪。
他在守城士兵的指引下,朝着城墙根走来。
孑然独立的凌云一眼就被他瞧在眼里。
军官在他面前停下脚步,上下打量了一眼。
从那双崭新的胶底布鞋,到干净的长衫,再到脸上那个醒目的白色口罩。
“你也是背尸人?”
军官开口,声音带着军人特有的干脆。
“是。”凌云回答,声音透过口罩有些闷。
“识字嘛?”
“识字。”
军官眼睛亮了一下。
他转身看了看那群蹲在墙根、畏畏缩缩的背尸人,又回头看看凌云,立即有了决定。
“好,我叫王猛,待会你组织他们工作,有事向我汇报就行。”军官直接一锤定音:“你工钱一百一天。”
他朝墙根那几十号人抬了抬下巴:“所有人都上车,立即出发!”
听到工作。
这群背尸人的眼神顿时动荡起来。
本来凌云的衣服就让他们对他有所芥蒂。
这种干净整洁的打扮,在他们看来不是有钱人就是读书人,而这两种人都和他们不是一路的。
现在听到工钱是他们的三倍,心中立马不平衡了。
不患寡而患不均。
有人小声嘀咕起来,声音压得很低,但在清晨的寂静中还是能隐约听见:
“凭啥……”
“穿得人模狗样的……”
“识几个字就了不起了?”
更多的人虽然没说话,但眼神里透出的不是羡慕,而是隐隐的敌意。
在这行干了多年的老手都知道。
背尸这活计虽然下贱,但工钱通常还算公道。
一百一天。
这几乎是一个熟练工人一个多月的工钱了。
凭啥给他?
凌云压了压头上的礼帽帽檐,口罩下的嘴角微微抿住。
得想个法子立威了。
否则待会的工作真不好干。
虽然这么说有点伤人。
可越是干力气活的底层人,身上的兽性就越强。
他们常年与死亡、贫困、欺压打交道,早就磨出了一身坚硬的壳。
别看他们平时经常显得可怜兮兮,在军官、老爷们面前点头哈腰。
实际。
若是你自己太弱了。
可是会被他们连皮带骨吃了的,工作里使绊子、偷奸耍滑、甚至暗中陷害,都是常有的事。
王猛没注意到这些暗流,或者根本不在意。
他转身朝卡车走去。
铿锵有力的声音传了过来:“都快点上车!”
背尸人们慢吞吞地站起身,拍打着身上的尘土。
这行当的工具往往简陋到极致。
有人背着粗麻绳和扁担,有人提着破麻袋片,还有人干脆就空着手。
凌云没有立即跟上。
他站在原地,目光缓缓转了转。
片刻后。
凌云心里有了计较。
他整了整衣襟,迈步朝卡车走去,步伐不疾不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