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晨回答:“我是去见......见......见我情人去了。”
侯伟问:“就刚才那个女的吗?”
“不是,是另一个。”
“好家伙,你究竟勾搭了多少个女的?”侯伟被气笑了。
“其实也不算是情人,就是网友一夜情那种......”
“甭扯淡!你真是去见网友去了?”
“真的!我那天晚上也没什么事情干,就、就随便和人瞎聊,然后就跟一个姑娘聊上了,她就在县城里住,几十公里远,我想着就就去呗,待着干嘛,然后我就开车去找她了,然后我俩就——”
“你俩开房去了?”
“没开房,就、就在车里,在车里......”宋晨吞吞吐吐的说。
“那姑娘叫什么?”
“我不知道,我没问!就是网友。”
“你让我看看你俩的聊天记录。”
宋晨不情愿的掏出备用手机,点开一个时下流行的社交软件。他还真没撒谎,侯伟查看了他与其中一名女网友的聊天记录,都是些聊骚的词。但在案发当晚,这俩人的确有商量面基。从聊天记录的时间来看,两人应该是鬼混到了半夜。随后宋晨把这姑娘给送回家,他之后返回了那座村子。
宋晨还挺大方,临走前给了这姑娘500块钱!那姑娘还专门发了裸照表达感谢。这之后两人没怎么再聊,倒不是这姑娘没找宋晨,而是宋晨忙着去撩拨其他女网友,没怎么回这姑娘。
侯伟点开了这姑娘的空间,从发布的动态和自拍来看,应该是个学历不高的打工小妹。长得也不算多漂亮。
“你还真是来者不拒啊。”侯伟厌烦的说,将手机插回到宋晨的外套口袋里。
宋晨尴尬的回答:“就是犯了男人都会犯的错误。”
侯伟讥讽道:“可不是每个男人都像你这么有艳福。”
“大哥,误会都澄清了,你把我松开吧,我也该回家了。”
“着什么急呀?我话还没问完呢,你怎么三天两头的往放浪跑?”
“放浪?啊?你说的就是那座游泳馆是吧?离我家近啊,玩的东西也不少,花销也还行,有时间就去那儿玩儿呗。”
难不成真的只是巧合?侯伟暗想,这白痴之所以能和遇害身亡的李燕,还有那个叫董佳佳的姑娘,以及专门跑去放浪钓鱼的石晴雪都碰见,可能只是因为在节假日,宋晨会跑去放浪休闲?没什么其他原因......
为求保险,侯伟问了那三次去放浪的原因。
宋晨回答道:“上个周末是我带同事一起去玩的,其实就是团建。还有一回我是带大学同学去的,我俩挺多年没见了,刚好赶上放浪开业,我就带他去那儿玩了玩。
“我那大学同学游泳游得不错。去过之后我觉得不错,之后就又带着我家人去了一回,我总共就去了这么三回!”
侯伟信说还都被拍到了,也算你运气好。“对了,你肯定知道别塔兹是什么意思吧?”
宋晨困惑的点点头,“应该是我们那儿的方言,意思就是别乱动。”
“放浪开业那天,你有听见过有人说过类似的方言吗?”
侯伟也是一时兴起,问了一句。死者李燕就是在放浪开业当天去游泳的,而宋晨当天也去了,似乎带的还是大学同学。如果他有听到谁说过这句话,或许能留下印象,不过可能性太低,侯伟也没抱什么期望。
果不其然,宋晨摇了摇头,“没有,开业那天去,我没听见有人说我们那儿的方言。”
就知道。侯伟在心中叹了口气,准备放开宋晨。这货虽然是个乱搞女人的人型泰迪,但基本可以确定和鱼男没有半点关系。就在侯伟松开小臂打算把宋晨推开时,这人突然嘟囔了一句:“梁广他很少说方言。”
“谁?”侯伟停住了动作。
“梁广啊,就是我大学同学。”
“他很少说方言是什么意思?”
“我们俩是一个省的老乡。不过他是德庆市的,我是省会。我俩其实高中就是上的一个高中,不是同年级,没认识,还是上大学后通过老乡会认识的。”
“你大学同学叫梁广吗?”
“对。”
“还是德庆市的?”
“没错。”
侯伟一把抓住宋晨的肩,问道:“你这位大学同学8年前是不是在辽江市?”
“诶,你怎么知道的?难不成你还认识梁广?”宋晨诧异的问。
侯伟的脑海中正酿起一股风暴,席卷着所有与这起案件有关的信息,这些碎片被狂风撕碎,被蹂躏成无数的颗粒,却又奇迹般的融合为一体。一个荒诞的结论在侯伟的脑海中浮现。
“不可能,不可能的吧!?难不成鱼男是梁广啊?”
“梁广是啥?鱼男?”宋晨困惑不解的问。
————,————
行者透过后视镜看了一眼,躺在那张床垫上的姑娘,那姑娘缠上绳子的身躯伴随着车身的晃动而颤抖,看样子还没有苏醒。
睡吧,再睡一会儿,等我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我会把你叫醒。行者稍稍将口罩拉开些,这辆车内很闷热,空调被拆除,他只是将他那一侧的车窗摇下来些,让晚风吹进来,但聊胜于无。
身上穿的衣物还是有些多,但没办法,必须谨慎。他还是不想杀人,虽然毁尸灭迹很简单。只需要把这辆车烧毁的时候,将这姑娘留在车内就好了,火焰会吞噬一切痕迹,他不用像现在这般小心谨慎。
但行者不想杀人。
以这个世俗世界的眼光来看,他肯定算不上好人,但他不认为自己是个无可救药的恶人,他没想去伤害谁。诚然,他的行为对那些被他阅读过的姑娘们而言,是一种伤害。但这就是生活,生活就是从一个苦难走向另一个苦难,在吃苦中成长。我只不过是加速了这些姑娘们成熟的脚步。
她们可以恨我,有权利这样做。但行者并不在乎,他看待这个世界的方式与绝大多数人都不同,这不是他的错,也不是别人的错,而是人本就不同。
所谓的道,不就是每个人坚持选择的道路吗?大多数人一辈子都在迷茫中,不知该走向何处。有些人会幸运的走上所谓的正道。而他,只不过是挑了一条无人走的小道,他满足于独自行走在这条悠长的小径上,至于会通向何方,他不在乎,沿途看到的风景已经令他满足。
这姑娘劲儿还挺大的。行者的肩膀仍有些疼,那是因为这姑娘被他擒住时用头顶了他一下。稍微有些肿,不过不碍事。
还要再开个20km。那是行者在这段时间找到的一片不错的空地,位于一片荒林之中。方圆几公里内都没有住户,不用担心什么。
这辆车会葬身在那片空地上,被一把火烧得一干二净。至于这姑娘不出意外的话,她会躺在这辆车的残骸旁,等待接到报警电话赶来的警察解救。这之后行者就会离开这座城市
大学4年,他在这座城市度过,毕业后他逗留了不到一年,随后就离开了。倒不是说他不喜欢这座城市,只不过习惯了漂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