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温侯有疾
“诸位,”
酒店掌柜手持酒杯,高声道。
“据说那位侯爷一场大病后,竟然目生双瞳。”
“重瞳之目”乃是世间罕见的异象。
“记载之中,凡是有这种异象的,无一不是人中翘楚。”
掌柜环顾四周,大声赞叹。尽显崇敬感慨之意。
“竟是重瞳之目!”
“我还以为是空穴来风。”
“温侯真乃神人也!”
“诸位,我等为侯爷贺,饮胜。”
掌柜高举酒杯,环顾示意,率先饮尽。
“彩!”
众人举杯同饮。
“人中翘楚?不尽然吧。”
“那位侯爷,早就有马中赤兔,人中吕布之称。”
“现在目中生出双瞳,岂不是更加超凡脱俗。”
“大家别忘了重瞳可是帝王之相啊。”
一位头戴二梁进贤冠,身着绛红色细麻布直裾深衣,外罩丝绸锦绣大氅袍服的中年儒士,不知什么原因,竟拱起火来,随即摆出历史上的事例。
“上古中有帝舜目生双瞳,春秋时有晋文公目生双瞳,秦末时有项羽目生双瞳。皆帝王霸主也。”
“嘶。”
人群中,众人皆大吸冷气。
“难道这位侯爷将来还能做一做帝王?”
“当今乱世,英雄未必不能有用武之地。”
“也对,乱世出英雄。”
酒店二楼,朝南方向的一间包房内。
有一名身材极为高大魁梧的壮汉,身高九尺有余,整个人看上去,气质极为强悍,感觉极有压迫感。
汉朝一尺,大约23厘米左右。
此人面部五官,轮廓深刻,眉骨高耸,鼻梁挺拔,面部无须,眉宇间外露一股肃杀之气,威风凛凛,不怒自威。
他束着长发,头戴金冠,身穿绛红色细麻布直裾深衣,深衣长及脚踝,被体深邃,严密而庄重。
他腰间束一条皮革制的玉带,镶嵌十数块雕刻咆哮猛虎的扁平玉板。
外罩一件丝绸锦绣大氅袍服,直领对襟,宽袍大袖,插金边,走金线,饰以古朴的金丝云纹。
袍服通体直裁,造型流畅自然。
他脚上蹬一双虎头丝履。
肋下佩一柄古朴汉剑。
他似乎有眼疾,以黑色丝巾绑着双眼,系在脑后,收敛了几分咄咄逼人的杀气,平添一股神秘色彩。
在他右手边,跪坐一位中年人。
中年人身长足有八尺,高大健壮,在普通人中,也算是雄壮的身材,但和身旁这位身材极为高大魁梧的壮汉相比起来,就像大人与孩童一样。
中年人头戴二梁进贤冠,同样身着绛红色细麻布直裾深衣,在腰间束一条丝帛织成的绦带,大带上同样装饰了彰显贵族身份的玉板。
他外罩一件丝绸锦绣大氅袍衫,直领对襟,宽袍大袖,衣诀飘飘。
肋下也配一柄古朴汉剑,颇有几分翩翩君子的气质。
中年儒士捋着短须,一脸不屑的说道:“奉先,这家酒店掌柜,故意夸耀你目生双瞳之异象,不过哗众取宠罢了。”
对于这种投机取巧的小商人,中年人自然是没什么好感。
身材异常高大威猛的魁梧壮汉正是大汉温侯,奋威将军,吕布,吕奉先。
他手持青铜酒杯,酒杯内倒满混浊酒水。他颇为豪爽的一饮而尽,酒味略显平淡,度数很低,入口微微发涩,再品似有回甘。
有点啤酒的感觉,,,他内心暗道。
吕布微微笑道:“想必是刚刚进店时,他匆匆一瞥,已经猜出了我们的身份。此人倒是练就了一双识人之慧眼。”
对于一介小商人,能如此不动声色,又能恰到好处的向上位者表示自己的善意,已经是非常懂人情世故了。
比起那些,大张旗鼓的莽莽撞撞的来磕头献礼的人,不知道要高明多少倍。
吕布倒也无所谓,就算被认出来,又怎么样?
谁还敢吃了豹子胆,玩一出刺王杀架吗?
中年儒士倒也不纠结。他若有所思,脸色微有些严肃,笃定的说道:“倒是刚刚那位轻描淡写的儒士,此人不可小看。”
他眼中厉色一闪而过。
“好一幅伶牙俐齿,擅长妖言惑众,不如捕而杀之,以儆效尤。”
吕布浑然不动,倒是感叹这位中年儒士杀性颇重,淡淡说道:“公台,大可不必如此斤斤计较。”
中年儒士正是陈宫,陈公台。目前名义上是吕布的麾下大将和首席谋士。
实际上陈宫在兖州反叛曹操的时候,就自成一派,兖州一系的文臣武将大多以他为领袖。
吕布想要调遣指挥兖州一系的人马,若是没有陈宫点头,那基本不可能。
所以,吕布和陈宫的关系,实际上只能算是军事盟友。陈宫是带着资金入股的。目前只是形势所迫,不得不抱团取暖,同舟共济,共渡难关。
陈宫内心暗道,奉先虽然善战无前,号为飞将,但是政治上犹为稚嫩。不懂得众口铄金,最是杀人于无形。
陈宫为引起吕布的重视,脸色开始凝重,严肃起来说道:“奉先,我们刚刚立足小沛,稍稍恢复元气,此时正是休养生息之际。偏偏这人大庭广众之下妖言惑众,大谈你有帝王之异象,简直诛心之论,一旦曹操以此为借口,再起兵攻伐,恐怕小沛又起刀兵之祸。”
“杀一人之言,容易。”吕布举起青铜酒杯,再饮一杯,辄辄舌头,双眼微微瞥了一眼中年儒士的方向。他淡淡的说道:“但是,杀一万人之言,也那么容易吗?”
是的,吕布现在不愿随意杀人了,并不是出于单纯和善良。
陈宫已经点出此人不怀好意,颇有杀人诛心之嫌,那理论上来说,那确实该杀。
而且作为佣兵自重的地方诸侯,哪个不是杀人如麻?杀一儒生而已,真的不是什么大事。
即便是如此,吕布还是决定不杀。
是因为,作为想要争霸天下的枭雄来说,如果有人说一句对自己不好的言论,就要上纲上线,喊打喊杀,那真的不知道要杀多少人。
不杀是格局,而吕布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要学会打开格局。
只是这些道理,没有必要解释给外人听,自己心里明白就行。
毕竟自己是刚刚“穿越”来的,说的越多,越引起别人的怀疑,容易破坏吕布的人设。
以前的吕布,弓马娴熟,膂力过人,善战无前,号曰飞将。
在战场上,先登破阵,斩将夺旗,神勇无比。
说是天下第一,无双战将,也不为过。
陈宫沉默不语,内心却颇为触动。
以往的吕布性格固执,脾气暴躁,不遵守规则,在处事上往往意气用事,刚愎自用。追求速度,急于求成。说话不经思考,脱口而出。缺点一大堆。
而今的吕布喜怒不形于色,城府渐深。
陈宫不禁疑惑,目生双瞳,真的会给人带来这么大的变化吗?
不过,总归是朝好的方向发展,对于这个军事小联盟来说,或许是一件好事。
“比起声名来说,我更在意今年过冬的物资,筹集到位了吗?”
吕布说起自己关心的事。
陈宫对各部步骑,如数家珍。“如今驻扎小沛的几支军队,主公亲近的并州诸将麾下有五百余骑,张辽将军麾下有三百余骑,河内郝萌麾下有二百余骑,高顺麾下陷阵营有七百精锐甲士,毛晖,徐翕麾下兖州老卒有两千人,到小沛后,新募一千余人,不过新兵缺乏训练,总计各部步骑不足五千之众。”
吕布麾下的武将真的很多,不缺战将。
他麾下秦宜,陈卫,李黑等五十骑亲卫,在刺杀董卓时就已经追随吕布。他们在刺董事件中,预先伪装为宫廷禁卫,表现极为突出。
并州诸将中,魏越、成廉两人,在东汉初平三年(192年),吕布助袁绍在太行山下和张燕开战。当时魏越、成廉追随吕布陷锋突陈,大破张燕军,他们两人都是有名的骁勇善战的战将。
并州诸将中,魏续、宋宪、侯成三人,魏续与吕布有亲,吕布疏远高顺后,把高顺的兵马全部交给魏续掌管,待到作战时,再将兵马还给高顺。魏续是吕布绝对的亲信武将。
建安三年(198年),曹操攻吕布于下邳,围城三月。吕布军上下离心,魏续与宋宪、侯成共同抓获陈宫、高顺,献城投降曹操。
他们虽然在最后关头倒戈投降了,但是也只是抓陈宫和高顺,不敢对吕布下手。
三人在此之前,更是对吕布鞍前马后,忠心耿耿。
后世大名鼎鼎的张辽、张文远,起初,担任雁门郡吏。
并州刺史丁原,因为张辽武力过人,召其为从事,命他带兵赶赴京城,去接受大将军何进的领导。
何进死后,张辽作为大将军何进的直属部下之一,便像何进的其他部属一样,统兵从属于董卓。
后来,董卓被吕布所杀。张辽统兵从属于吕布,迁任骑都尉。
张辽虽然“以兵属吕布”,但他以北地太守的名义,在吕布军中仍保持相对的独立地位。
郝萌是河内人,他最出名的事是建安元年(196年),在袁术的怂恿下反叛吕布,曾一度打得吕布躲入厕所。后来,被吕布部将高顺所阻,其部将曹性临阵反叛,郝萌最终被高顺所杀。
这都是后话,目前他仍然统领河内骑兵在吕布麾下效力。
高顺,是在吕布入主兖州时,开始追随吕布征战四方。
他直属部下七百余人,号称千人,铠甲兵器都精练齐整,严守军纪军备严整且作战时相当勇猛,高顺率领他们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所以高顺率领的这支部队有“陷阵营”的美誉。
郝萌后来叛乱时,吕布依靠他平定了叛乱。
高顺为人清白,说话比较耿直,吕布后来疏远了他,知道他忠诚,勇猛,但是没有重用他。没有发挥出高顺等全部实力,让后人都颇为感慨遗憾。
初曹操在兖州时,以徐翕、毛晖二人为将。兖州乱起,徐、毛二人追随陈宫皆叛。后来吕布、陈宫等人死后,徐、毛二人亡命出逃投靠臧霸。曹操向臧霸要人,臧霸以理驳回,终究庇护两人。
他们两人统领的兵马,是陈宫麾下主要的军事力量。
吕布想起和刘备结盟时,他曾经答应提供粮草辎重,便向陈宫问道:“刘备答应给的粮草到了吗?”
“已经到了。但是只给了三千步骑的粮草辎重,远远不够我军过冬所用。”
提起此事,陈宫内心终究愤愤不平。
“刘备徒有虚名,亦不过是欺世盗名之徒罢了。”
吕布用勺子,给陈宫斟了一勺酒。请他饮酒,微笑着劝道:“公台,何必动怒。刘备能够遵守承诺,给我们三千步骑粮草辎重,已经很不错了,在这乱世中,像这种守诚信的人已经很少了。”
“我之前还担心他只是逢场作戏,一点粮草辎重也不给我们。”
“你倒是沉的住气。”陈宫看他气定神闲,不禁摇摇头。
吕布略顿了顿,皱了皱眉头,说道:“现在缺少近一半粮草辎重,有什么好办法吗?”
“我已经派出,军中诸将,到小沛各地乡里征粮。”
陈宫眼中闪过一丝厉色,语气有些冷漠,冷冷的说道。
军队去征粮!那就是明抢喽!
吕布一愣,这就是乱世里的生存法则,刀枪就是硬道理,有兵马就能做草头王。
所以,比天灾更可怕的是人祸。
此时,楼下匆匆跑上来一位传令骑卒。
骑卒头戴平巾帻,鹖冠罩在帻上。饰以鹖尾,竖插两边。
他内垫绛红色粗麻布短褐衣,身穿黑色织布包边的玄铁甲。腰间束一条皮革腰带,横跨环首刀,大腿上有裙甲髀裈,脚穿麻履。
玄铁甲就是鼎鼎有名的两档铠,就是把前胸甲和后背甲,用绳带系起来,像背心一样穿在身上。
两档铠制作虽然简单,但是极为实用,使用轻便,能护住身体的要害部位,多用于骑兵。
裙甲髀裈主要用于保护骑兵大腿,用皮质制作。
“禀告主公,郝萌纵兵劫掠,屠杀乡里。”
什么?真是找死。
吕布闻言,勃然大怒。
吼,吼,他身上似乎出现一头鸠虎,张开血盆大口,愤怒的发出咆哮声。
一股至刚至强的力量,在他高大魁梧的强悍无比的身体里瞬间炸开。
吕布忍不住,大声怒吼道:“放肆。征粮就征粮,为什么要屠杀乡里。”
他将手中酒杯狠狠的砸在地上,转身一脚踢翻酒桌,犹不解气。
“反了,反了,郝萌好大的胆子,他怎么敢屠杀百姓,我发誓要杀了他。”
“杀了他。”
陈宫脸色有点凝重,但依旧极为冷静的劝说道:“主公息怒,当务之急,是召回郝萌,查清事实真相。”
吕布愣住,若有所思,有点沉不住气了。
随即压抑怒气,当即下令:“传令,张辽、高顺,带领麾下步骑,把郝萌所部乱兵,镇压缴械,若有反抗,格杀勿论。”
传令骑卒,大声领命:“喏”。
张辽统帅的部队主要是并州狼骑,属于是军中的骑兵大将,高顺统帅的部队主要是陷阵营,属于是军中步军大将,这两位大将的联合行动,代表着吕布对郝萌的河内兵屠杀百姓事件的重视程度,拉到了最高级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