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定国从小就向他父亲学习法律,父亲去世后,于定国任过狱吏、郡府决曹,再后来补为廷尉史,通过选拔,与御史中丞一起处理谋反案。因能力强,被举荐为侍御史,又升任御史中丞。昭帝驾崩,昌邑王到长安继承皇位,行为淫乱,于定国上书劝谏,后来昌邑王被废黜。宣帝即位,大将军霍光兼领尚书事务,凡是劝谏过昌邑王的大臣都得到提拔,于定国被任命为光禄大夫,负责尚书事务,受到重用。几年后,转任水衡都尉,升任廷尉。
于定国于是拜师学习《春秋》,手执经书,北面行弟子之礼。他为人谦逊、恭谨,尤其敬重精通经书的士人,即使是身份卑微,徒步前来拜访的人,他都以礼相待,毕恭毕敬,受到士人的交口称赞。于定国始终坚持父亲的理念秉公办案,特别体恤鳏寡孤独的穷人,不是特别肯定的犯罪,都尽量从轻发落,审理案情,特别谨慎,保证不造成一起冤案。朝野都称赞说:“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于定国为廷尉,民自以为不冤。”于定国与张释之被称为汉代司法“双子星”,是后世“司法公正”的典范。
于定国的酒量特别好,连喝数石都不会醉,而且喝完脑子更加清醒。冬天受理冤案申诉,他经常边喝酒边审案,判决结果一清二楚。于定国在廷尉任上一干就是18年,后来升任御史大夫。
甘露年间,于定国继黄霸之后担任丞相,受封为西平侯。三年后,宣帝驾崩,元帝即位。元帝对于定国等前朝老臣都特别敬重,当时陈万年担任御史大夫,与于定国同朝共事八年,两人在廷议时意见都很统一。后来贡禹继任御史大夫,在廷议时经常与于定国意见相左,由于于定国熟悉朝中政务,元帝往往认可于定国的意见。
但汉朝的丞相可不是好当的,因为当时特别相信䜟纬。元帝刚刚即位不久,关东就连年发生灾害,百姓流离失所,大批灾民涌入关内。有人上书皇上把责任推到朝中大臣身上,元帝于是多次召见丞相、御史大夫,进宫受诏,逐条用职务责备他们说:“下面官吏放任盗贼,致使无辜百姓蒙冤而死;有些地方官吏不去追捕盗贼,反而抓捕受害者,受害者家人不敢告状,案件长期得不到处理;百姓蒙受冤屈,州郡不理会,百姓只好上书求助于朝廷;两千石官员举荐不实,有很多人不称职;百姓的庄稼受灾,官吏不闻不问,反而催缴赋税,百姓陷入困境。关东的流民饥寒交迫,疾病流行,已经下诏官吏开仓放粮,赐发御寒冬衣,这些措施恐怕不能维持到春天。丞相、御史你们打算怎样弥补这些过错呢?你们都要认真地分条陈述这些过失。”于定国于是上书谢罪。
永光元年,春天降霜,夏季寒冷,太阳昏暗无光,元帝又下诏责备于定国说:“听关东来的郎官说,民间已有父子相弃的情况,你们为何隐瞒不报?我要了解真实情况,今年岁末的收成还尚难预料,一旦有水旱之灾,朝中公卿是否能拿出预案?对已出现的问题,是否有可行的解决方法?要认真对待,不要隐瞒。”于定国感到手足无措,上书自责,并请求归还侯印,乞骸骨退休。元帝回复说:“您作为丞相,总揽国家政事,一向兢兢业业。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现在阴阳不调,灾祸出现,不是单一原因造成的。即使圣人在世,问题也要逐项解决,不能归纳为一个原因。经书讲‘万方有罪,罪在朕躬。’您何必把责任都揽在自己身上,请您继续主持国家大政,力求用尽您的聪明才智,您要努力进食,注意身体健康。”
于定国又上书说病情加重,坚决要求辞官还乡。元帝只好赐给他安车驷马、黄金60斤,批准他退休。几年后,于定国在家中去世,享年70多岁,谥号为安侯。
于定国的嗣子于永继承了爵位,于永年少时,因为酗酒经常闯祸。到了30岁才知道改过自新,因为父亲的的职务,在朝中担任侍中兼中郎将、长水校尉。于定国去世后,于永在家中居丧,遵循礼仪,以孝行闻明。后来以列侯身份担任散骑光禄勋,又升任御史大夫。馆陶公主刘施是宣帝的长女,成帝的姑妈,很贤惠,行为端庄,于永在很多人中被选为驸马。成帝正打算任命于永为丞相,于永却因病去世。
于永的嗣子于恬继承爵位,于恬不像祖父和父亲那样贤能,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行为。
于定国是西汉司法史上的一座丰碑,他以宽平仁恕、审慎公正的司法实践,为宣帝朝的中兴奠定了法制基础,成为后世司法官员的楷模。但他作为丞相,在治国理政上缺乏突破性,未能显著影响元帝时期宦官外戚专权的政局,政治影响力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