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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见青山多妩媚

长乐远 李七尺 3766 2024-11-15 07:37

  没了春草黄鹂那帮丫头的日子总觉得少了些什么,方牧用毛巾擦着脸,感叹着自己终究是堕落了。阳光晴好,方牧伸了个懒腰,自行吃过早饭,与周康招呼一声便去了前院。

  来长安也有好些天了,一直没有出去走走,方牧也想看看这个长安城,到底与前世自己从书上看来的盛世长安有哪些不一样。

  拒绝了侯府下人的跟随,尽管方牧也知道,肯定还会有一拨人暗中跟着自己,不过总比随身候着要自在些。

  出了府门,方牧随意晃荡着,康平坊毕竟是富贵人家的院群,所以街道上人烟稀少,即使有为数不多的几人,也都是行色匆匆,有着自己要做的事情。

  沿着康平坊内河的分支漫无目的地走着,河边每隔二十步便隔着种有耐旱的胡杨和泡桐树。

  长安的内河与城外的护城河皆是引自城外三十里处的曲江,不似曲江的终日浑浊,长安的护城河与内河水质清泠,光可见底。从阚清那边了解到,长安的内河共有三十六道枝干,沿着三十六条主副街,串着城内一百零八道坊,结于皇城,便于常日里各种生活所需。方牧当时听得咋舌,在这样一个年代里,那可是一个不小的工程。

  走过了康平坊与相邻的兴道坊便是东市,转过街角,方轩只觉得一股声浪猛地袭来,只看见行人如织,摩肩接踵,车水马龙。小贩在路的两边,将肩舆摆的整齐,虽然七月已至,暑气逼人,但通红的脸上犹然是幸福满溢的模样。

  七月的日子常是这样,街市井然,蝉和雀都在树枝上面扑腾,内河边上的泡桐花被风一吹,就和燥热的阳光一样落到了行人的发上,脸上,肩上。长街上响着小贩们响亮的叫卖声,像是敲打着七月的节奏,屡屡不觉。

  方牧只觉得,忽然间,七月就这样变得明朗起来了。

  觉得有些热了,方牧便在一处售卖茶水点心的小摊边上驻足,花费一颗铜板要了一碗井镇酸梅汤,一口下肚,一股凉意从腹中升腾而起,瞬间走过四肢百骸,于是,一下子整个人便舒坦起来,方牧也不着急走,寻了处阴翳地方坐下,看着这繁华喧嚣的长安城,有一口没一口地喝着酸梅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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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已经七月初,空气中已经带上了燥热的暑气,可是叶崇明的身上仍然披着厚重的袍子。院子里只是种植了几从湘妃竹,泪痕深深,想起之前方炘说着竹子太过于阴柔,像个娘们儿的话语,叶崇明好笑地摇了摇头。阳光惹眼,叶崇明靠在躺椅上,修长白皙的手指拢了拢披着的袍子,眯着眼睛,享受这来之不易的安宁。

  从北边传递回来的消息上面显示那个叱咤关北的老皇帝已经病入膏肓,只是继承人方面似乎是出了什么问题,于是,原本有些断了念想的皇子皇孙,便都将心思活泛起来了,具体的缘由,手底下的人并没有查出什么有用的信息,叶崇明皱了皱眉头,用手指摩挲着光滑的扶手,有些伤脑筋。

  方柔从房间里面出来,跪坐在地上,一只手臂附上躺椅扶手,然后将下巴放上去,然后伸出另一只手将他皱着的眉头抹平:“本来这世上就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当初终究是你舍弃了一些东西,才造成了现在这种状态,虽然当时将那条线重新续上去了,却因为牧儿那边,便再没有启用,各自蛰伏着,只是这样,是得不到我们想要的那些东西的。”

  叶崇明笑了笑:“傻丫头,我何时说过我后悔了,我只是在考虑这么凑巧的事情,到底是谁在里面出力最多罢了。我是死过一次的人了,所以很多东西我都不会太过于在意,再说了,蛰伏又不代表死亡,八年的不动声色,或许之后的收获会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呢?”

  “北边的发生的事情都太过于巧合了,为什么明明四处漂流惯了的北朝大宗师顾流辰会忽然返京,为什么之前从来没有传出过病症的老皇帝会在顾流辰结束了自己的四方之旅回到东城后忽然一病不起,为什么明明已经昭告天下在老皇帝巡天之后板上钉钉会坐上那个位置的北朝太子殿下,却忽然被褫夺了储君封号,你我都清楚,所谓的谋反只是借口,老皇帝年岁已高,就算不是今次这场大病,也决计不会活过五年,五年时间而已,那位虽然年轻,却已经展露明君气象的太子殿下,等得起!”

  叶崇明拍了拍方柔的手臂,方柔会意,搀扶着他坐起来。

  “这些事我想了很久,一直想不明白。”

  “所有的事情都是顾流辰返京后发生的吗?”

  叶崇明笑道:“我知道你想表达什么意思,不过你也太小看顾流辰了,一个皇位而已,他还真的不放在眼里,并不是说他有多清高,而是他就是那样的一个人,也正是这一点才让我想不明白,在一片黑暗中,究竟还有一个什么样的手在拨弄着这天下大势,如果真的有这群人,那么大秦是不是也在他们的掌控范围内。”

  方柔张了张口:“这根本不是一群人或者一个组织乃至一个国家能够做得到的吧。”

  叶崇明笑了笑:“所以啊,我更想不清楚了。反正一切皆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牧儿如今已经来了长安,有些围着他这颗棋子的贴目也该落下了,之前那段时间里,王守忠不是挺跳脱的么,那就将他扔给牧儿练练手吧,牧儿那小子不是一直嚷嚷着要学习杀人技么,这是瞌睡了就有人送枕头,得记上,回头让他多买点好酒孝敬孝敬我。”

  方柔白了叶崇明一眼,俏皮的眼神儿很好看。

  叶崇明眼光中露出追忆神色,笑道:“有十二年没有碰过酒了吧。还真有点儿忘了它的味道。不过牧儿那句诗是写得真好,酒不醉人人自醉,单凭这一句话便将这京都所谓的才子们都比了下去了。”

  方柔站在叶崇明身后,笑着不说话,一丝清风的尾巴轻轻扫过方柔的发丝,将其轻轻扬起,方柔伸手捋顺,看着躺椅上重新躺好闭上双眼休憩的男人,只觉得此时的时光静好,岁月晴明。

  红袖招是一座酒楼,很正规的酒楼。

  方牧看着这块黑底金子的硕大匾额,有些无言,实在想不明白为何一个好端端的酒楼偏生取了个这样的名字。

  进了门,方牧才知道为何这地方叫红袖招。酒楼里装置典雅贵气,让人看着很舒服,清一色的黄花梨桌凳被擦拭地一层不染,虽然已经临近中午,但是酒楼里的客人并不多,每一个人的气度皆是不凡,穿着打扮尽显富贵。楼里很清净,每个人似乎都沉浸在自己面前的食物上,分不出来其他心思,吃饭就只是吃饭。走道里有着身穿大红衣袍,流云广袖的丫鬟俾子随身伺候着,皆是二八年华,面上独属于处子的细微绒毛清晰可见,散着青葱气息。

  辅一进门,便有一娇小可爱的少女挥着大袖福身,吐气如兰:“敢问贵客是厅堂还是包厢,若是包厢,是否有预约。又或是过来寻人,若是寻人,可知座号或是包厢名字”

  方牧便道:“姐姐,并非寻人,厅堂就好。”

  少女颔首道:“那小公子请随我来。”说着便领着方牧去到一个靠窗的位置,拉开凳椅示意方牧请坐。方牧随意坐下,本着不良费的原则,方牧只是点了三菜一汤外加一壶花雕,却都是红袖招成名已久的招牌菜式,尤其是那十年陈酿的花雕,更是名声在外。

  菜传得很快,方牧只是尝了一口寻常人家都会做的溜白菜,便喜欢上了这个味道,再喝上一口花雕,看着身边陪侍的少女,只觉得整个身心都舒爽起来。

  透过窗户,方牧发现酒楼的背后便是内河,河水清冽,时值正午,太阳在河面的反射下,光线惹眼,像是少年少女的眼神,分外明亮。

  交付饭钱,谢过了少女的陪伴,方牧起身离去,街道上已经明显地少了很多人,日头渐渐浓烈,方牧便去了继续逛下去的心思,找了条与来时路不同的归途,取道崇仁坊。

  在一处奢华的宅子外面驻足,看着用金字黑底的匾额高高挂起的“杜府”二字,方牧脸上露出来一抹微笑,真的很想看看门后那位三年后要与自己成婚的女子长着什么模样,之前不是没有向阚清等人打听过,只是方牧忽略了这个年代的女子,除了几个闺中密友私下聚会,几乎没有抛头露面的可能,阚清他们当然是从没见过的,只是听过有人说起,那个女子,温婉秀气,长相似乎也很是不错。

  方牧将心思收起来,摇了摇头,从府门前饶了过去。

  拐角处就是尚书府后门,方牧贴着尚书府缓慢走着,忽而,在院墙外,方牧凭借着姣好的耳力听到一位女子声音:“兰姐姐,今日里是要去给父亲祈福的,你速度快一点,后门处的车马都预备好了,你就不要再拖拖拉拉了。”

  “好好好,这就来了。”

  方牧不知道为何,心中有些欢喜,脚步稍快了几分,不过也控制住了一个微妙的速度,正好在那两个少女刚刚出了后门的时候,方牧拐过墙角,果然见到两位年轻女子互相搀扶着走出来。

  杜雨诗拉着兰幽幽走出来府门,嘴里抱怨着兰姐姐真是墨迹,然后抬眼,看到了街角转过来的漂亮少年,不由得停住了嘴上的说辞。

  四目相对。

  方牧顿足,眼神带着好奇,便有些大胆,杜雨诗脸上一红,这少年怎么这样,一见面就往人家面上看,不由得眼神躲闪了几分。一旁兰幽幽也见到了方牧,也是一番暗赞,真是俊俏的少年,就是年纪小了点,不过与雨诗倒是相仿。当然也只是这样想了想,便拉着杜雨诗上了马车。

  方牧看着渐行渐远的马车,心中忽然便有了些欢喜。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方牧轻哼:“哎哟,老夫的少女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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