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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科学家,真香!

回到明朝当毒奶 牛松眠 5029 2024-11-15 07:21

  京郊,天启一号试验田。

  当然,这名字是朱由检起的,只是觉得私下里这样叫着顺口。

  田地里,农学家金嘉谟正带领着朱由检和几十个衣着整齐的小伙子,收获五月份种下的春番薯。

  并不像大多在国子监学习的白面书生,金嘉谟因为打小跟父亲种番薯,不仅皮肤黝黑,身体还颇为强壮。

  他这会儿弯着腰,手上不断的挖着红薯,嘴里也不闲着,一刻不停的跟身旁的朱由检介绍番薯的由来和好处。

  “这番薯来自吕宋,当时佛朗机人把它当做奇货,禁止任何人将其传入中国。”

  朱由检已是两世为人,他发现这世界几千年来似乎从来没有改变过。

  当人们手中有能够拿捏别人的资源或者技术时,就会试图用它来遏住对方的咽喉,在朱由检之前生活的世界,这叫做卡脖子。

  “义商陈振龙灵机一动,将番薯滕编入涂满泥土的麻绳里,装作是缠在木桶上吸水用的绳索,带回了大明,这才有我父亲后来的作为。”

  自己的父亲巡抚福建时推广番薯,在大灾之年活人千万,这显然让金嘉谟感到无比的骄傲。

  而此时朱由检则叹了一口气。

  “其实,金老爷子他差点改变了我华夏的历史。”

  金学曾,疑似穿越者,大明官场刺头、农学家、情报专家。

  说他是疑似穿越者,主要原因有三。

  其一,与当时官场格格不入的正直。

  金学曾早年任湖广提学副使时,不仅公开与当时在朝中如日中天的张居正对着干,还狠抓考场纪律,监考过严导致张居正的儿子乡试挂科,结果被张居正的党羽弹劾罢免。

  其二,在农学方面的科研精神。

  张居正去世后,金学曾复起巡抚福建,正遭遇严重旱灾,他不仅对囤积居奇的地主富户征粮抄家救济百姓,还积极推广番薯的培育种植活人千万,并且写出了大明第一部薯类专著《海外新传》。

  如果不是金老对番薯种植方法的系统性梳理,再加上其半官方推广带来的示范效果,这番薯至今恐怕还在陈振龙这位中国引种番薯第一人,又或者是据说早陈振龙12年从安南将番薯带回广东,另一位中国引种番薯第一人陈益的后院里躺着呢。

  其三,对日本的刻骨仇恨。

  面对倭寇袭扰,在正面战场和敌后同时发力,利用来自琉球的敌方情报,结合当时大明和倭国的攻守形势,建议利用丰臣秀吉已死,倭国内乱的绝好时机,联合朝鲜将日本舰队全歼。

  如果万历皇帝当时采用了这个计划,中华历史可能会完全不同。

  正是由于对金学曾的尊敬,朱由检对金嘉谟这个非主流书呆子有一种特殊的亲近感。

  所以,看似是金嘉谟在给朱由检介绍番薯,实际上朱由检也是利用这个机会,想向金嘉谟展示西伯利亚藩的光明前景。

  “这番薯产量虽然高,但是不容易运输。想我当年刚入国子监读书的时候,就带了些番薯进京。

  结果因为路途遥远,这番薯不是烂了就是发了芽,没办法吃了。

  此次如果不是信王发现了它还有帮助延续天家子嗣的功效,恐怕户部的人根本连看都不会看一眼这番薯。”

  虽然金嘉谟生的晚,并没有见过当年福建的灾情,但是他从小到大从福建的老人儿嘴里也听过不少那时候的故事。

  福建大旱,地里种不出别的粮食,还真就是这番薯,不挑地,只要是把苗种下,几个月后土里就能挖出一个圆滚滚的泥坨坨。

  而且更神奇的是,把番薯苗从中间截断,分别种在土里,收获时就能得到两个泥坨坨。

  所以当时福建灾区的老百姓是一天三顿番薯,早上是番薯粥配着煮番薯叶,中午是烤番薯,晚上则是掺着点其他粮食的番薯饭。

  番薯甜丝丝的,但吃多了让人反酸水,据说当时的福建人围着聊天,十个里有七八个一边聊一边吐酸水,现在说起来像个笑话,但那时的苦日子的确过得辛酸。

  “后来我父亲找到了防止因为吃番薯腹中反酸的办法,就是少吃,或者是配合着其他粮食一起吃。”

  金嘉谟一边说着,一边不由得苦笑,如果有其他粮食吃,谁会一日三餐吃这土疙瘩,虽然父亲是一片真心,但他找到的方法也确实是有点“何不食肉糜的”傲慢在其中了。

  “如今年景好了,但是在福建人们仍然会种番薯,番薯叶可以用来喂猪,番薯则用来酿制大番薯酒,又是做成像番薯粉条这样的菜肴,当做饭吃的已经很少了。

  自我入国子监,就尝试在北方种植番薯,现如今也找到了适合北方春、夏两季种植的番薯品种,产量也已与福建当地无异。

  只是这大番薯酒甜中有苦,番薯粉口感欠佳,我在国子监的同窗都不太喜欢。

  这真是让嘉谟我十分苦恼。”

  朱由检认真听完金嘉谟的一番话,抬手打了一个响指,队伍中四个青年停下了手中的活,从信王乘坐的马车上抬下来一个大箱子。

  “惠玖,你给金先生展示一下。”

  朱由检对着四人中一个长得像猩猩的青年说道。

  惠玖打开木箱,里面摆放着各种玻璃器皿和瓷器,惠玖从中拿起一摞釉色鲜艳,花纹精致的大瓷盆,结果一个“不小心”手里没拿住,瓷盆稀里哗啦落了一地。

  金嘉谟眼看着好东西就这么糟践了正要心疼,惠玖却朝朱由检挤了挤眼睛,不慌不忙的将瓷盆一个个捡拾起来,还顺手递了一个给金嘉谟。

  金嘉谟仔细查看,瓷盆几乎完好无损,只是在盆边不易察觉的角落掉落了一小片釉色,露出里面黑色的部分。

  金嘉谟是个聪明人,他曲指在盆身上重重的敲了几下,瓷盆发出了清脆的金属声。

  “信王,莫非,这是京窑的珐琅?”

  珐琅就是用玻璃装饰的金属,最早由古埃及发明,从六世纪到八世纪在欧洲和中国分别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到了明代景泰年间技艺最为成熟,故在后世有景泰蓝之称。

  当然,现代人更为熟悉的应该是搪瓷缸儿和搪瓷尿盆儿。

  “金先生果然见多识广,这盆是我家中的琉璃匠人和铁匠一起琢磨出来的,我管它叫搪瓷。”

  朱由检十分低调谨慎,虽然他拥有远超这个时代任何人的知识储备,但在传播技术时总是以引导为主,并不想展露太多。

  比如这搪瓷盆,朱由检先以考察技术为名,让手下的铁匠们进行一场比赛,谁能打造出最轻最薄的铁盆就奖励二两银子。

  铁匠们为了这相当于自己一个月工资的奖金各显神通,做出的铁盆又轻又薄。

  然后朱由检又故意把铁盆放在潮湿的环境里,结果不几日上面就锈迹斑斑。于是他就愁眉苦脸的拿着铁盆在玻璃工坊里面晃悠,口中念念叨叨,说是如果铁盆能像玻璃一样不生锈就好了,谁要是能解决这个问题,他朱由检愿意让他当工匠们的临时长官。

  于是,在铁匠和琉璃匠的通力合作下,搪瓷诞生了。

  琉璃匠老刘如愿以偿的成为了信王府所有工匠的临时长官。

  金嘉谟震惊了,几个普通的匠人竟然能够发明出如此巧夺天工之物,但让他震惊的还没完。

  惠玖接着从木箱中拿出一个沙包似的白色布袋,将其放入最大最深的一个搪瓷盆里。

  金嘉谟看到这盆里沿盆边一圈儿画着涛涛江水,水中则生长着一朵莲花。

  有一个手持鱼竿的小童,他上身穿着红色的布袄,下身穿着一条绿色的短裤,站在莲花之上。

  水中,一条红色的金鱼跃然而出,这画面生动有趣,栩栩如生,似是在讲述一个动人的故事。

  惠玖拿起给番薯浇水的水桶,把水倒入盆中。

  他并没有将水倒满,而是刚好没过小童脚底踩着的莲蓬就停止了。

  金嘉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向朱由检投去了疑惑的目光,朱由检摆了摆手,示意他继续看下去。

  这时,水盆中不知道什么原因,竟然冒出了腾腾的热气,金嘉谟目瞪口呆的看向朱由检,心中暗想:“这个信王难道会仙术吗?”

  惠玖等人却早就对这一切习以为常,他不慌不忙的将木箱里一个盖着盖子的搪瓷盆取出,放在了冒着热气的大盆上。

  两个搪瓷盆整体严丝合缝,只是上面的盆沿边上留了两个把手,把手用黄铜铸造,仔细看来竟然是一对鸳鸯。

  虽然看不到里面的结构,但金嘉谟从两只鸳鸯口中吐出的丝丝热气判断,这上面的盆子边上一定留下了小孔,一对鸳鸯吐气如兰,煞是好看。

  “信王,你给在下看这件宝物确实巧夺天工,但这与番薯的种植与推广又有何关系?”

  朱由检显然不是第一次在别人面前展示这搪瓷盆了,他笑着对金嘉谟说:“先生没闻到什么熟悉的味道吗?”

  只过了片刻,搪瓷盆的盖子再也压不住盆里的香味儿,正在挖地瓜的人都忍不住停下了手中的活儿,向这边张望。

  朱由检这次没有假手于人,而是亲自掀开锅盖。

  “金先生,我管这个叫做海鲜红薯粉自热小火锅,还请先生品尝。”

  金嘉谟今天一大早就到试验田挖地瓜,由于这边没有炉灶,中午只啃了些干粮,自热红薯粉混合着海鲜的香味,馋的他口水直流。

  “那金某就不客气了。王爷,您那里可带的有筷子?”

  “先生莫急,你挖红薯弄得这一手的土,老话说病从口入,不可不防。”

  朱由检从怀中掏出一个白净的手帕,惠玖很有眼力价儿的从木箱里拿出一个玻璃瓶,将其中清澈透明的液体倒在朱由检手中的帕子上。

  “先生,擦擦手再吃。”

  金嘉谟小心接过朱由检递来的手帕,一股浓烈的烧酒味道冲入鼻中,心中又不由的赞叹,这酒好烈。

  其实在当时的福建,民间已经有使用天锅,蒸馏李云龙同款地瓜烧的技术,只是由于不能精准控制蒸馏温度,头锅蒸酒的度数也就在五六十度,还含有一定量的甲醇,容易造成酒精中毒。

  第二锅的酒精浓度虽然稍微低些,但没有了杂醇,喝着不上头,这第二锅的酒头更是浓厚醇香,这也就是二锅头名字的由来。

  金嘉谟平日亦好小酌几杯,像手中帕子上这般浓烈的酒,他却从来没见过。

  将手擦干净,朱由检将筷子递给金嘉谟,这却让金嘉谟颇为为难。

  “王爷,金某平素家中所用的快儿都是两根,不知王爷给我的这一根扁平的木条要如何吃这番薯粉呢?莫非要挑着吃?”

  朱由检并没有回答,而是将自己手中同样的筷子轻举在金嘉谟面前,两手分别持着筷尖的一边,往两侧轻轻一掰,啪的一声,原本还是一根的木条一分两半,成了一副筷子。

  朱由检将两根筷子相互摩擦,打磨掉上面参差的木刺,递给金嘉谟。

  “这是我手下的木匠发明的,我管它叫一次性方便筷子。”

  方便筷子的主意自然还是朱由检的,但是他也自然不会承认。

  金嘉谟并没有伸手去接,而是学朱由检的样子将自己手中的方便筷子一掰两半,然后将两根筷子互相打磨,磨掉上面的木刺。

  “用木头做这方便筷子,木刺容易扎手,掰开时如果施力不对还可能从中间断开。

  如果可能,当用竹子才是。”

  金嘉谟摩挲着手里的筷子,口中喃喃。

  “不过这筷子携带方便,造价想必也低廉,确实不错,王爷应该赏赐那木匠才是。”

  听到了金嘉谟对方便筷子的评价,朱由检不禁在心里竖起了大拇指,这金科学家他朱由检是势在必得。

  “至于这鲜红薯粉自热小火锅看上去却不甚正宗,特别是上面漂浮的这红色的东西,我似乎在国子监的花圃中见过。

  金某虽然并非抱残守缺之人,但对于如此奇怪的食物,我金嘉谟,就算是从土城关的城墙跳下去,也不吃一口。”

  朱由检乐了,他当然知道在此时的明朝辣椒还是皇家花圃中的观赏植物,但他更相信辣椒对鼻腔和味蕾的刺激是没有一个地球人能够拒绝的了的。

  自热小火锅热情的沸腾着,散发着阵阵诱人的香气。

  金嘉谟内心抗拒的防线已经逐渐瓦解,他手中的筷子不受控制的向火锅靠近,靠近锅边的脸上却满是嫌弃。

  挑起一根吸饱了浓厚汤汁,沾满了红艳辣油的红薯粉,呲溜一声吸入口中,金嘉谟脸上的不屑消失了。

  “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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