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古和文墨并肩走在八卦镇的中央环行大街上,两人眉头都微微蹙着,脑子里盘旋的全是蒸汽模型机活塞与缸体间的缝隙难题。那十丝的误差,像一道无形的屏障,挡住了技术突破的道路,让两人都有些茶饭不思。
这条中央环行大街是八卦镇的核心,位居第二圈。最内侧的第一圈,是部落的炼铁厂,如今已扩建得十分庞大,里面囊括了原本的天然气井、炼钢锅炉、加工车间和各类工作室,终日里机器轰鸣,烟火缭绕,是部落工业的心脏。而第一圈与第二圈之间,分布着部落的各类公共建筑——伙房、学堂、澡堂、医院和交易所,一应俱全,方便着族人们的日常生活。第二圈之外,则是袁长老一手打理的种植园,如今规模日渐扩大,草木繁茂,花香四溢,早已不只是单纯的耕种之地,反倒成了部落的花园和步行街。随处可见手牵着手谈情说爱的男男女女,或是饭后带着一家老小散步消食的族人,热闹非凡,也让一心扑在农作物上的袁长老烦不胜烦,总怕有人不小心损坏了他精心培育的植物。
因此,这第二圈的中央环行大街,当之无愧地成了族人们最爱的去处,有吃有玩,有各类生活设施,走在石板铺就的路上,能感受到部落日渐兴旺的烟火气。明古望着眼前的景象,心中不禁感慨,这条街,这座镇,都是大家这些年齐心协力一点点建起来的,从最初的简陋棚屋到如今的规整有序,生活确实越来越有滋味了。
远处的部落学堂里,不时传来孩子们清脆的嬉笑声,穿透了街道的喧嚣,格外悦耳。街道两旁的隐蔽角落里,有一对恋人正悄悄热吻,脸颊泛红,眼神里满是羞涩与甜蜜。繁茂的种植园边缘,几位老人正带着孩子辨认着各类花草,耐心地讲解着它们的名字和用途,阳光洒在他们身上,勾勒出温馨和睦的轮廓。
此刻正是大祭司夸父给孩子们上课的时间。学堂里的半大孩子,都需要大祭司亲自启蒙开智。虽说经过漫长的岁月变迁,部落传承下来的知识已经不算丰富,但那些看似枯燥的背书认字,实则能有效促进孩子的大脑发育。只有拥有足够的智商,才能理性地思考问题、认识世界,不至于被有神论者的传教所洗脑。
一个刚学会说话没多久的孩子,正处于语言爆发期,急于向众人展示自己的本事,他高高举起小手,脆生生地问道:“大祭司,爸爸妈妈总说我们出生在最幸福的时代里,还说以前的低温瞬间就能冻死人。低温到底是什么呀?”
大祭司夸父脸上满是慈祥的笑容,目光温柔地扫过眼前一张张稚嫩的脸庞,缓缓开口:“孩子们,你们确实是最幸福的一代。我活了将近八个轮回,两千多年来,一直都在与这片残酷的大自然抗争。以前,我们只能住在简陋的雪屋里,靠仅有的木材烧火取暖,还要冒着生命危险去野外与荒原兽虎口夺食。每一次狩猎,都可能是一场没有归期的旅程。那时候兽皮衣极度匮乏,谁要出门办事,谁才能穿上,女人和孩子们只能躲在雪屋里,冻得瑟瑟发抖。”
大祭司的话音刚落,角落里一个瘦小的孩子怯生生地插话:“我家现在还是谁出门谁穿衣服呢,虽然不住雪屋改住木屋了,但还是觉得很冷。”
大祭司循声望去,认出了那个孩子,温和地唤道:“陈云。”他知道陈云家是部落里最贫穷的,父亲要独自抚养七个兄弟姐妹,日子过得十分艰难。大祭司的声音愈发柔和:“虽然现在部落的燃料充足了,但兽皮衣一直都很紧缺。不过你放心,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的。我相信你父亲为了这个家,一定在努力工作赚取火力,想让你们过上更好的日子。”
陈云是个十分自卑的孩子,平日里总是默默躲在角落,没想到大祭司不仅记得他的名字,还如此关心他,一股暖流瞬间涌上心头。他用力点了点头,眼眶微微泛红,心里暗暗想着,父亲确实每天都早出晚归,辛苦劳作,只为让一家人能吃饱穿暖。
部落如今虽然在燃料、钢铁和粮食这些基本物资上实现了自给,但其他的生活物资依旧十分稀少,日子过得还是有些拮据。
就在学堂里温情脉脉之际,部落交易所的门口却上演着一场小小的争执。一个青年女子兴冲冲地跑到古鑫面前,脸上满是抑制不住的激动,语速飞快地说道:“古鑫,我这有个好东西,我觉得部落肯定愿意收购!”
古鑫正低头整理着面前刻满物品清单的木板,闻言抬起头,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似乎早已猜到了什么,淡淡问道:“胡嫘,又是你说的那件麻衣?”
“对对对!”胡嫘丝毫没在意古鑫冷淡的态度,依旧兴奋地连连点头。
古鑫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语气变得严厉起来:“袁长老已经向我反映过了!大家去种植园赏花散步,你倒好,跑去拔他精心培育的苎麻!你不知道现在部落里孕妇多,苎麻根是用来补阴安胎的重要药材吗?真是吃饱了没事干!”
胡嫘脸上的笑容僵住了,连忙解释道:“我没有浪费苎麻根啊,拔出来之后我都还回去了,我只要苎麻壳而已!再说,要不是那个人要动手打我,我也不会急着把苎麻拔出来的!”
古鑫无奈地摇了摇头,对这个执着却有些莽撞的女人说道:“要不是袁长老钻研种植技术,培育出这些植物,以前我们哪有这么多药材治病?所以我们都要尊重袁长老的劳动成果,他园子里的每一颗植物,都是他的宝贝。”
“可我的发明马上就要成功了呀!”胡嫘急得跺脚,语气里满是委屈和急切。
“你那所谓的麻衣,在你冬眠之前就捣鼓了上百年,也没见有什么有用的成果。”古鑫毫不留情地泼了一盆冷水。
一听这话,胡嫘立刻挺直了腰板,脸上露出骄傲的神情,自信满满地说道:“以前在地下城里,种植的苎麻数量少,能收集到的苎麻壳更是有限,早就被我用完了。现在种植园里苎麻长得那么多,我才有足够的材料大量实验,如今已经有成果了!”
“有成果也不能偷啊!”古鑫依旧不依不饶。
“这不是到了最关键的时刻嘛,我实在等不及下一季的苎麻了,才偷偷拔了一点。你看,你快看看!”胡嫘说着,急切地从身上的兽皮衣襟里掏出一件折叠整齐的麻布衣服,小心翼翼地展开递到古鑫面前。
古鑫将信将疑地接过麻衣,仔细打量起来。他先是对着光线查看,只见布料的经纬线粗细均匀,显然是花费了极大的功夫精心编织而成。他又轻轻拉紧布纹,发现编织的密度十分紧凑,试着用力拉扯了一下,竟然没有像以前那些粗糙的麻布一样轻易撕裂,质地比他想象中结实得多。
惊讶之下,古鑫用手指轻轻抚摸着麻衣的表面,原本以为会有些扎手的麻布,此刻却意外地顺滑。他不知道,为了达到这个效果,胡嫘特意跑到炼钢厂,用装着高温热水的铁板反复熨烫了好多遍,才把表面的绒毛都压得服帖,消除了扎手的触感。这件麻衣做得颇为厚实,是双层缝制的,古鑫用手捏了捏,感觉到里面似乎填充着什么毛绒绒的东西,好奇地问道:“这里面包的是什么?”
“是伙房里处理兽肉时拔下来的兽毛,还有一些没人要的碎兽皮,扔了可惜,我就收集起来了。”胡嫘连忙解释,“我把它们缝在了手肘、膝盖和肩膀这些容易弯曲、容易磨损的位置,那些比我头发还长的兽毛,我都揉成团塞在里面保暖。只是现在麻布还不够多,所以只能在关键部位填充一下……”
胡嫘的话还没说完,古鑫已经满眼放光,他一把将麻衣仔细包好,紧紧拉住胡嫘的手,语气急促地说道:“胡嫘,你真是个天才!这件麻衣太有用了,我现在就带你去报告大祭司,快走!”
胡嫘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古鑫拽着往前跑,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只能踉跄着被古鑫拖着,一路朝着部落学堂的方向冲去,脸上又惊又喜,还有些狼狈。
此时,明古和文墨刚好走到学堂附近,突然被迎面冲过来的两个人吓了一跳。文墨是真的被这突如其来的动静惊到了,下意识地往旁边躲了躲,而明古的目光,却瞬间被那个被拉得踉踉跄跄的女人吸引住了。
那正是胡嫘。她头发随意挽成一个勉强能扎住的马尾,几缕碎发凌乱地贴在脸颊,脸上带着未脱的稚气和执着,眼神单纯而坚定。明古的目光,自始至终都没有离开她的身影,心中竟莫名地泛起一丝异样的情愫。
人与人之间的吸引,往往源于性情相投。明古自己是资深的研究人员,一生痴迷于技术钻研,深知坚持一件事上百年不变需要多大的毅力。而胡嫘为了一件麻衣,耗费上百年心血,始终不曾放弃,这份专一与执着,恰好与明古的气质不谋而合。她质朴的外表下,那份对目标的坚定追求,散发出一种独特的魅力,深深打动了明古。
直到胡嫘和古鑫的身影消失在学堂门口,明古还在原地驻足,回头望着她的背影,久久没有回过神来,连脚步都忘了挪动。文墨在一旁喊了他两声,他也没听见。
就在明古出神之际,脚下突然被一个硬物绊了一下,他重心不稳,直接摔了个狗吃屎,额头差点磕在石板路上。
“老师!”文墨惊呼一声,连忙上前搀扶。他低头一看,发现绊倒明古的是一块黄灿灿的东西,捡起来掂量了一下,沉甸甸的,顿时气急败坏地大喊道:“谁啊?这么没有公德心!把这么一大块金子随便扔在大街上,差点把老师绊倒!”
远处的种植园边缘,陶玉正躲在一丛雪兰花旁,偷偷欣赏着盛放的花朵,试图平复丢了“宝贝”的郁闷心情。突然听到文墨的喊声,他心里咯噔一下,瞬间认出那是自己随手扔掉的那块“假铜”,吓得魂飞魄散,生怕被人发现是自己扔的,二话不说,一溜烟就钻进了花丛深处,跑得没影了。
明古被文墨扶起来,揉了揉摔疼的膝盖,目光还下意识地朝着学堂方向望去,脑海里依旧浮现着胡嫘那执着而质朴的身影。而那块被丢弃的金子,在阳光下闪着耀眼的光芒,却无人问津,与不远处学堂里的温情、交易所的惊喜交织在一起,构成了部落里一段平凡却又充满生机的日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