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天气相当不错,因此我早早便醒来,烧了一壶热水,用剃须刀刮胡子。依依已经上班去了,桌上准备好了两块三明治和一杯冷掉的咖啡。我感到自己需要更多的精力来面对今日可能发生的一切,于是又重新煮上了一壶无糖咖啡。不过我忘了一件事,今天还有许多杯咖啡要喝。幸运的是我没有接到任何大屠杀的案件,或者某个流浪汉又在哪一条街道底下丧命。也就是说我可以全心全意地面对接下来可能将会来临的死亡。
我放了一首小野丽莎的翻唱的《带我飞向月球》,然后坐在餐厅里点上了烟,喝着咖啡,开始读艾略特的《空心人》。
“别再让我移近
让我还穿戴上
这些费尽心机的伪装”
这个家伙真有一套。
该去哪?老兄。你瞧,既然明天不向我走来,我只好向她走去。
然而没等我真正喝上一杯咖啡,特警队的队长就给我打来了电话,问我要如何安排后援。我说只要能把他们铐起来,我才不管你怎么安排。他显然对我的回答很高兴,毕竟我没有和他抢夺队伍的行动指挥权。在他的道谢声中我挂下了电话。在电影的情节里,我常常没法喝上一杯咖啡,每当我的嘴唇向杯子逐渐靠近时,所有的意外就开始发生。仿佛上帝刚刚按下了一只钢琴键,门口的猫受到一阵惊讶,向马路跑去,并把一只玻璃瓶撞倒洒了一地的玻璃,正好这时一辆车开了过来,玻璃把车轮刺破,车祸发生,司机正要打开门下车,车门把一个正要闯红灯的摩托男孩挡住了,男孩撞倒在地上......我的咖啡可不是这么回事,它就呆在那等着我去喝。我尽可以喝个心满意足再去上班。至少今天如此。
我驾车离开了家。这座城市从不会产生交通堵塞这样的意外,虽然车祸每天都在发生,我们并不能以此评判一座城市的交通好坏。我曾经到过一座城市,那里的人声称自己是某位王公贵族的后代,可我看不出他们与另一座城市的市民区别何在,用同样的语言说着同样的事,用同样的方法做出同样的决定。在更早的时候,你才能看到城市与城市的区别,就像法国的巴黎与智利的圣地亚哥差别一样巨大。
也许玛门早在那等着我去赴约,他如无其事的把玩着手上的匕首,把桌子戳的伤痕累累。卢开始抱怨,还不忘微笑的向沙乐向殷勤。其他两位我还未见过的也和他们在一块,既不抱怨,也不埋怨,安安静静,做两只沉默的巴克犬。或者我想象的过于浪漫,玛门只是派个人在屋顶上守着,时机到了就给我来一枪,这时我连后援都用不上。不过他是个喜欢争强好胜的人,因此我才会塑造B先生这位“从不失手”的形象。他会找个空旷地,一人一把手枪,来场生死决斗。
“长官,发现他们的踪影。”
特警队的队长给我发来消息,玛门一行人正大摇大摆地在咖啡馆附近转悠,其中一位走进了咖啡馆里。
“长官,咖啡厅里放了皇后乐队的歌。”队长说。
我正要奇怪他为什么会这么说时,他又继续了下去。
“长官,那是我最喜欢的乐队。”他道。
皇后乐队?我们有时间讨论弗莱迪吗?也许哪一天吧。
“长官,他们会使用传统武器吗?”他接着又问道。
“我不知道。”我说。
“如果他们使用传统武器,我完全有信心把他们干掉。”他说,带着些兴奋。
我挂下电话,在汽车电台里没有找到任何关于皇后乐队的歌,女主持人正在谈论鲍勃·迪伦,接着放了他的《沿着瞭望塔眺望》。你瞧,我现在可以跟你谈论鲍勃·迪伦,可没法谈皇后乐队,他们压根不肯放弗莱迪的歌。
“‘这里一定有出路’,小丑对小偷说”。
没错,老兄,这里一定会有出路。
我把车子停在咖啡馆附近的地下停车场,然后写了张字条贴在挡光板上。字条上写着:如果我不幸离世,这辆车子请交给我的妻子。
后来我走到停车场的门口时又折了回去,把字条撕下,揉到上衣口袋里。
这个时间段的咖啡馆挤满了各种各样的人,公务员、家庭主妇、学生、以及那些随时随地带着电脑办公的精英人物。我踏进咖啡馆里的时候,沙乐看到了我。她正在使用自己的经验来辨识进门的人物。坐在靠窗位置的年轻人,着装艳丽,脸色苍白,眼圈发黑,他正盯着桌上震动不停的手机,他也许是某位“公爵夫人”包养的产物,此刻感到了厌倦,但自己口袋里的那点钱什么也干不了,于是他只能满脸温柔的接起了电话。“喂,亲爱的......”。还有刚刚进门的那位女士,如果你注意到她那双闪着光的眼睛,她刚刚经历过一场恋爱,脸上带着甜蜜的惆怅。独自坐在角落里的老头几天前丧失了自己的伴侣,他看起来孤苦无依,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倒。还有......
“这的啤酒怎么样?”我问,在她的旁边坐了下来。
“你可以问问那位,她说不定能给你答案。”她向隔着我两个空位的女孩扬了扬下巴。
“她在这干什么?”我问。
“等待爱神的降临。”她说。
“你在这等什么?”
“你不会恰巧知道一个叫莫兰的家伙?他把我们戏弄了一番。”她说,眼睛从酒杯旁瞟了过来。“玛门现在很生气......”
“玛门生气的后果就是那个叫莫兰的家伙即将承受生活里可能面对的各种苦难。”我说。
“还有生活之外的呢!”她说,好奇的看着我。“你真的以为我们会走进你的圈套?这套就算用来对付普通的罪犯都显的幼稚。”
“姑娘,我不是夏洛克·福尔摩斯,更别提詹姆斯·莫里亚蒂了。”
“你跟塞巴斯蒂安·莫兰倒是很熟。”
“只是有过一面之缘,尤其在早上我对着镜子使用刮胡刀的时候常常会想起他。”
“这么说来你一早的打算就是把独火消灭掉?”沙乐眯起了眼睛,望着墙上的石英钟,已经两点十五分了。
“我承认自己在自讨苦吃,有时候我甚至觉得自己所做的就跟你们在这片沙漠里干的勾当一样。不过我是个爱管闲事的人,哪怕只是街上的一个混混抢了学生的零花钱,我也得把他拷起来扔到监狱里。”
“监狱又代表什么?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还是侩子手的断头台?”
“监狱什么也不是,但它会让人产生恐惧。要是你不介意我这么说,它同时也代表着正义。”
“这就是你一直在做的事?”
“不,只是在讨生活,姑娘。”我说。
在我说完话的同时,手机响了起来。特警队的队长给我打来了电话。沙乐在一旁看着我,似乎早就预料到这个场面。她如无其事的喝着酒,似乎在跟自己打赌我会不会接起这个电话。
我关掉了手机放回口袋里,意识到自己做了件蠢事。这种新手才会干的蠢事居然就发生在我的身上。我就像农场的主人把牲畜牵到屠宰场里,看着他们任人宰割。我的心会痛吗?夜里辗转反侧难以入睡?或者我只是个冷血的混蛋?
保持一颗冷漠而孤独的心,任由它在身体里疯狂的跳动。
“可怜的小家伙,你该和我们一起上那座断头台的。”沙乐说,带着诱人的爱意,伸过手抚摸着我的脸庞。“她叫什么名字?依依?”
我的脑袋感到一阵空白,随即往咖啡店门外跑去。我像个疯子一样跑向地下停车场,他们早在那里等着我。玛门的脸上挂着虚假的微笑,卢在一旁嘿嘿的笑着,两只沉默的“巴克犬”站在衣衫破烂,头发凌乱的依依身旁。
“M先生?B先生?还是莫兰?我不管你叫什么,老兄,你把我惹怒了。没有任何人能够玩弄玛门,就算是撒旦亲自动手也得掂量三分。”玛门走过来一拳打在了我的肚子上,接着用匕首柄朝我的脑袋砸来。
依依咬着嘴唇,眼睛布满血丝,眼泪淹没了她的脸庞。可怜的小依依,哦,我可怜的小依依。我是这么的为她心碎。这么多年来我竟然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如此的深爱着她。
“你知道卢?你看到依依的模样了?他对她干了些什么?这就是你想玩弄玛门的下场!该死的家伙!”他朝着我蜷缩在地上的躯体又来了几脚,接着蹲下身子,靠在我的耳边,喘着粗气,大喊道:“没有任何人能玩弄玛门,任何人!”
“你一定很奇怪四月脸上的疤痕是怎么来的?我现在就告诉你!”玛门蹲下身子,用匕首在我的眼睑下方刻下一条疤痕直至下巴。
昏迷过去的时候,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抱着一整袋的食物从超市里走出,看见几个混混在拉扯着一位老妇人的手提袋,于是我扔掉手里的食物走了过去,没等我开口说话,其中一个便转过身来,朝我的脑袋开了一枪。那是个夏夜,沙城的空气向来干燥,因此我倒在血泊里,半边脸沾满了自己的鲜血,我睁着眼睛,看着地板上的鲜血渐渐结成痂。临死之前我想起了儿时的一个梦。那时一个玩伴对我说,他想要成为一个像爱因斯坦一样的科学家,不过他不会发明任何原子弹。我对他说,正是原子弹让爱因斯坦成为了爱因斯坦。他说,爱因斯坦是个好人。我说,我不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