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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八仙饭店

食戟之印 只补英雄不补兵 5606 2024-11-14 11:32

  “酒楼东主一家七口两姻亲一堂兄,十人疑遭仇家杀害,港警发相片及名单。”

  “本次港岛专讯——司法警署接到泳客报警,环路红湾海滩浮出八条残肢,其中四条为右脚掌,断定遇害最少四人。几天后,又发现三条,面对十一条残肢,港岛司警迅速成立专案小组并邀请大陆法医来港岛协助化验,留下记录,但是凶案调查并无进展……”

  “八个月后,港岛司法警察以及广州府刑警协助先后收到八仙饭店东主郑某兄弟来信,成为破案契机。”

  郑某兄信上有言。

  “余兄弟郑知豹去港多年,凭勤劳立业,但于去年八月初突然失踪,而他在红湾的八仙饭店及物业则由另一名黄某承受。如今饭店后厨又发现人体残肢,恐兄一家遇害,望警方竭力帮助找寻余兄的下落,活见人,死见尸,望禀告之,以及财产处理,亦或是继承缘故。”

  报纸上除了絮絮叨叨文字之外。

  还配了一张黑白照片。

  照片上专门凸显了一面招牌。

  左起竖两行文字,面食,粥粉。

  右起竖两行文字,经济,划算。

  中间则是险些从招牌上突兀出来的四个黑体大字——八仙饭店。

  咯嘣。

  丁三宝咬了咬牙,一把将手上的报纸拍在桌上。

  这是一家雾气蒸腾的苍蝇馆子,灯光昏暗,污水遍布,猩红的液体从厨台一头一直流入下水道中。

  抽屉里是一颗颗没煮烂的人头,人头嘴巴张合,阴气森森。

  而饭店上高挂的匾额与报纸中刊登内容完全一致。

  八仙饭店,理论上来讲几年前就已经破案,凶手定义为畏罪自杀的郑某。

  不过其至死未有认罪,警方怀疑其中还有其他同伙。

  可惜一直苦于证据以及民众的压力,只能在当时选择结案。

  整个案情蛮简单的,简而言之就是聚赌生杀。

  在20世纪中叶,郑某经营起一家饭店,他早年是贩烧腊小贩,四处游走,后得到鸡鸭市场摊主看重提携,借钱与他开设饭店。

  53年,郑某与妻慧结婚,后又育四女一子。

  一家住在港岛红湾四街,街坊称其为人老实,厚道,可谓是颇受欢迎。

  但是……凡事就怕这个但是啊。

  其妻沉迷马吊,出入赌场,抠门吝啬,人缘极差,而且还到处乱搞。

  最终警方定性郑某红温,杀子女分尸其妻。

  只因保险柜里的亲子报告——四女一子,无一是他的崽儿。

  而在杀子分妻后,郑某拿出一部分食材做了叉烧,另一部分则抛至大海。

  结果不小心冲了上来。

  后续就是郑某闭店,给自己绑了块石头,从渔船上往下跳,尸沉大海。

  打捞起其尸体时,已经被啃食殆尽,只余白骨。

  简简单单结案,不过却是没有堵住街坊四邻的嘴。

  并且,从那天起,每隔数年就有人报警,称其在夜间,红湾附近看见过一家名为——八仙饭店的食铺。

  几十年下来,前前后后竟高达十二三起,皆是这个事件。

  另外要提的一点是,几十年前,爆发凶杀分尸食人案件的八仙饭店就已经被拆除。

  可余波哪怕是到现在依旧没熄。

  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人提及。

  丁三宝从警局那里拿到一部分信息。

  毕竟警民合作嘛,他负责帮警察看一看当年的一些冤假错案,亦或是解决一些凶案。

  他可是特异功能,专业人士。

  而作为回报,内务部的督查梁龙尽量想办法纠察出当年那个出卖李二郎的内鬼。

  很多事情时境过迁,基本上是没办法追查了。

  不过,又有一点。

  那叫做——凡是有所动作,则必定留有痕迹。

  所以李二郎的事情,一定也多少有些转机。

  丁三宝本来就要收集恶鬼进行油炸。

  是以对于梁龙的安排并不排斥。

  他当即就选择了一个较大的目标——也就是当年的特别有名的八仙饭店一案。

  杀子分妻?

  听一听就刺激。

  世界上还有这等的恶徒?

  所以丁三宝来了,大晚上封魂米往路上一撒,七八抛之后,鬼蜮就显露出轮廓。

  八仙饭店!

  一行斗大的字眼映入丁三宝眼帘,然后他就毫不客气地夹着报纸走进了这家食铺。

  啪嗒,报纸往油腻到发黑的木桌上一拍。

  “老板,怎么还不上菜?来一碗叉烧饭?最好是你老婆肉做的叉烧。”

  丁三宝仗着艺高人胆大,毫不客气地说。

  围裙上满是鲜血的厨子,操持着一柄寒光闪烁不沾血的厨刀。

  这是一个胖子。

  他缄默地从酒水柜子后面出来。

  墙角的老鼠撞破蜘蛛网,盘着腿儿跑得飞快。

  啪嗒,攥紧厨刀的胖子一把扯住灯线,绿幽幽的灯火亮了,映照出丁三宝阴鸷霸道的侧颜。

  “你是第一百二十七个。”

  那厨子温吞说道。

  长相憨厚,眼睛小,眯眯眼,看人的眼神好像是蒙上一层灰。

  “一百二十七?看来你杀了很多人咯?”

  丁三宝眉头不由一挑道。

  “有好人,有坏人,也有不好不坏,平平凡凡的普通人,大多数都是吃了人肉叉烧,死掉的。对了,这样你还吃吗?”

  胖子反问道。

  “哇,你杀心这么大。”

  砰砰。

  丁三宝把拦面叟敲了敲桌子,抖了抖烟火,接着不徐不疾地填充上烟丝,划亮火柴,点燃烟锅。

  “不是我大,是他大,我魂体里藏着一只恶鬼。他现在还没出来,出来就会吃了你。”

  胖子咧嘴说道,声音顿了顿,继续又说:“所以我劝你快走,他出来了的话,你就走不了。”

  丁三宝本来已经打算动手,可又觉得这个胖子似乎不像报纸上讲的那样坏。

  “你是郑芝豹?”

  丁三宝的眼神刀子似的落在胖子身上。

  “是。”

  胖子用围裙擦了擦刀口。

  丁三宝把报纸往前一推,“我受警方的邀请而来,了解当年八仙饭店真实情况,敢不敢给我说说?”

  “不是已经结案了吗?我就是凶手,呵呵。”

  胖子的声音变得有几分诡异起来。

  兴许是黑白报纸上那个斗大字眼——杀子分妻的标题刺激到了这家伙。

  胖子眼珠上的灰色一点点褪去,变成幽幽诡异的绿瞳。

  刺骨的寒意,顶住了丁三宝的后脖颈。

  他眼神斜瞥却没看到任何人,抑或是凶气。

  这说明自己是被胖子的杀气锁定了。

  “恶念上身?也不对啊,上的不该是人身吗,而他已经是鬼了?这是什么情况?”

  丁三宝不是很了解这种情形,不过,却也没怎么害怕。

  说白了,就是一场生死斗罢了。

  如今丁三宝手头既有拦面叟,又有克制邪灵的点三八。另外,真气布置的赤血罩子能够隔绝阴气,而食印大明王足以护体。

  没道理惧怕区区鬼物,更何况腰间袋子里装着祭祀过灶王爷的封魂米。

  “你既然这么想知道,那我就勉为其难地告诉你好了。对了我先给你切叉烧,饭钱的话就是你的血,你的骨,你的肉,你的魂。”

  胖厨子恶狠狠说道,语气完全变了,透着一股凶戾,颇有几分择人而噬的味道。

  更夸张的一点是……

  胖厨子的喉头里竟然同时发出两个声音,一个声带沙哑。

  另一个声音则是刚才丁三宝听到过的,显得有几分憨实。

  “我辛辛苦苦打拼,但是慧姐那个婊子竟然背着我偷人。”

  胖子提着厨刀不徐不疾地走向厨房。

  他从屋顶倒挂着的快要风干的尸骸上切下一大块肉出来,慢慢开始处理。

  用缸子里的血水洗走灰尘,上抽屉蒸煮,最后半生不熟地取下来,摁住砧板上,哒哒哒,切成均匀的肉片。

  清脆的声响就好像月色下老陕西明亮的快板。

  单从手艺上来讲,丁三宝觉得这个胖子可谓是合格的。

  “她一个从大陆偷渡到港的大陆妹,最下等的东西,给我戴绿帽子?可恶,可恶,实在是可恶。”

  胖子一边做菜,一边发泄似地斩击。

  啪嗒。

  重重的一刀剁下,砧板都裂开了一道缝隙。

  “她只知道赌钱,抽烟,打马吊,生崽子都恨不得把产妇安在麻将室中。她能是什么好东西?”

  胖子喋喋不休地说着。

  “来一箱大绿棒子。”

  丁三宝听着这些所谓伤心事,根本不见半点同情。

  鬼人鬼语能有三成真就算不错的了。

  尤其是这种神志不清的恶鬼。

  当初作恶,到底是另有冤情,还是一切本就是郑知豹干的,一切很快就能揭晓。

  “更可恶的是啊。”

  砰!

  一箱子啤酒,粗糙地摆在丁三宝面前。

  那胖子躬着的腰猛地打直,此刻绿莹莹的眼珠子则是狠狠地盯在丁三宝脸上。

  “你不像他啊?不,也有点像他?”

  郑知豹喋喋不休地讲道,恶臭森寒的气息扑面而来。

  丁三宝脸上挂着冷笑,操持拦面叟,猛吸一口烟气,张口一吐。

  炙热的气息与寒冷的鬼气相撞。

  郑知豹猛地踉跄后退几步,实际上就刚才这一下两人已经算是交上手。

  如果是普通人被其张口的鬼气一喷,眉头立刻就会结霜花,然后会在几秒之内,脸上生起一层薄冰,冻死于此。

  只是丁三宝这种人不仅血气旺盛得可怕,而且又有数种降魔手段。

  那是半点也不怕暗算。

  “你不像他,不像他。”

  郑知豹踉踉跄跄后退才改口道。

  “像谁?”

  丁三宝反问。

  “奸夫!”

  郑知豹怒道。

  “哦。”

  丁三宝故作惊叹,紧接着拦面叟往桌上一拍,啪嗒一声。

  “还不快去做菜!”

  丁三宝对其吼道,长相有三分像郑则仕的胖子畏畏缩缩地退回厨房。

  “后来呢?或者说,这就是你杀子分妻的理由?”

  丁三宝追问,故意套话。

  “不,不是这样的。还有啊,你知道什么?”

  郑知豹怒道,差点停下手上的活计。

  带着腐烂气味,绿色的叉烧块被放置在大锅捞起的黑米之上,平铺直垫,摆在上面。

  郑知豹开始夹小菜点缀。

  “慧姐,那个蠢女人生的崽,竟然全部都不是我的啊?没有一个是我的,我当然很气愤咯。但是我也从没想过杀他们,我,只是,只是去酒吧买醉。”

  “她带着那个姓黄的回来,当着我的面乱搞,我也没想过杀他们,我只是去酒吧买醉,我想一定是我哪里做得不好,慧姐才那样对我,才那样对我。”

  “可是啊……”

  “我也不知道,那天发生了什么,总之,我宿醉醒来,第二天,第二天家里来了一个人,自称是高哥且说要替我杀了狗男女。”

  “那天……”

  郑知豹开始慢慢回忆起那天的场景。

  黄某。

  他的那个合伙人,野兽一般的玩耍,就在他家沙发上。

  沙发另一头,趴着赤身的女人,那个是他老婆。

  家中的小孩则是被锁在屋子里。

  郑知豹伤心地坐在楼梯上,捂住脸,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老天爷要这样对他?

  年年都拜黄大仙的嘛,怎么搞成这样?

  我哪里不如黄某啊?

  郑知豹犹在痛恨,谁知道一个身穿大卫衣的棒球帽男子直接闯入了他的家中,现场就拿棒球棍敲死了黄某。

  郑知豹上去救人。

  “老兄,你他妈的,昏头了啊!是你叫我来杀人的!”

  自称高哥的男人怒道。

  可是为了救老婆,毕竟是孩子妈。

  哪怕那些崽不是自己的,可好歹养过一场,郑知豹就上去帮自家女人。

  “不许杀,我不许你杀……”

  争斗中,郑知豹与女人联手,把高哥推出了窗户。

  如果仅仅是这也就罢了。

  大不了欠债还钱,欠命还命。

  可是真正的厄难才刚刚开始。

  高哥化身厉鬼占据了郑知豹的身体。

  且用郑知豹的手,亲自切断女人的四肢,把几个小孩也统统斩杀,尸体挂在后厨。

  那几日的叉烧卖得出奇地好。

  因为都是人肉叉烧。

  把几具尸骨能用的地方全部用了,残缺的尸骸斩碎丢入大海。

  最终,郑知豹给自己绑了双脚,沉入海中……造成畏罪自杀的假象。

  “是高哥。统统都是高哥干的。”

  “是他害我这样。”

  郑知豹把切好的叉烧饭摆到丁三宝面前恶狠狠说道。

  那两只宛若绿豆的小眼,释放出诡异的光芒。

  无比的怨毒。

  “你觉得我说的对吗?先生?”

  郑知豹反问丁三宝。

  “有没有可能,你就是那个高哥?”

  丁三宝用刀叉叉起一块鲜血淋漓且是绿色的叉烧肉块,举起到郑知豹眼前问道。

  “说啊!回答我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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