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这些非法活动团伙和政治组织在科纳维尔,从社会的最底层到最高层,可以说无处不在。它们互相紧密勾结,共同构成了这一地区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为我们了解“小人物”和“大人物”们的行动提供了一个总的框架。
在这项研究中,我们将很少注意一般的科纳维尔人。我们将遇到具体的人,并观察他们所做的具体的事。普遍的生活模式固然重要,但只有通过观察那些以其行动构成了该模式的个人,才能建立起这一模式。
首先登场的将是“小人物们”(第一编)。我们将看到他们如何组织其本群体的活动;然后,将那些群体置于社会结构之中,我们再向上去观察那些“大人物”。对于非法活动和政治组织的描述(第二编)将提供总的情况,不过我们仍然关心具体的人。问题是:是什么使一个人变成了大人物?他用什么方法得以统治这些小人物?要回答这个问题,让我们来看一看托尼·卡塔尔多。他是个赫赫有名的非法团伙成员,除了别的以外,还关心如何控制街角青年。他是怎么干的呢?再让我们看看科纳维尔的州参议员乔治·拉韦洛是怎样组织他的竞选的吧!他需要得到街角青年们的支持。他怎样得到呢?我们大致知道,科纳维尔的政治组织和非法团伙的头目们是彼此合作的。但是,这种合作是什么性质的呢?它的基础是什么?又是怎样建立起来的呢?为了解答这个问题,让我们再来看一看具体的人,看一看当他们在其职业生涯中遇到不同情况时,如何针对彼此采取行动。
如果我们能够熟悉这些人,并理解了小人物与小人物之间,大人物与小人物之间,以及大人物与大人物之间的关系,那么,我们就会知道科纳维尔的社会是如何组织的。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就有可能解释人们的忠诚以及政治和非法团伙活动的重要意义。诺顿帮是以多克为首的一帮人。这个群体主要是靠多克联合在一起,并围绕着多克而建立的。有一个其平均年龄比多克大3岁左右的帮;有多克的帮,其中包括纳特西、丹尼和其他许多人;有一群孩子大约比多克小3岁,其中包括乔·道奇和弗兰克·博内利;还有一群年龄更小的,卡尔和汤米就属于这个群体。
据我所知,鉴于诺顿帮产生于这些早期的群体,所以有必要对其历史背景有所了解。而多克的经历则最能说明诺顿帮的发展过程。
多克于1908年出生于诺顿街。他的父母来自阿布鲁齐省,是最早在这条街上落户的非热那亚人的意大利人。多克的家庭是一个大家庭,他是年龄最小、最受妈妈宠爱的孩子。他幼年丧父。他在3岁时,因患小儿麻痹,使他的左臂萎缩,以致再也未能恢复正常;不过经过持续不断的锻炼,他终于努力使它发育得除重活外,别的都能干了。
多克是这样谈到他的早年生活的:
我小的时候总是穿得非常整洁。我总是穿一身干干净净的衣服,当我坐在门口的台阶上的时候,妈妈让我一定要垫上一张报纸。……别人的妈妈会对她们的儿子说,“你看人家迪基[1]是怎么穿衣裳的。你怎么就不能像迪基那样?”他们不喜欢我,这是很自然的事——直到后来我向他们表明他们必须尊重我。……
我第一次打架是在大约12岁的时候。我有一个比我大两岁的哥哥。他和一个像我一样高的男孩争论起来。他对我说,“和我打,他的个子太小了,你去和他打。”开始我不想打,但最后我和他打起来了。我狠狠地揍了他。……从那以后我开始认为,也许我是蛮有本事的。
纳特西有一度曾经是我们这一帮的头儿。我是他的副手。他的个头儿比我大,在我最后打败他之前,他曾好几次打败过我。在他打败我的时候,由于周围的人不多,所以我也不在乎。可是有一次他违背了他说不打我的诺言,当时周围围了一大群人。我是个很有自尊心的孩子。我不能让他就这么跑了。……喏,我和他摔跤,并且把他摔倒了。我说,“要是我放你起来,你答应不答应不打我?”他答应了。可是当我放他起来并转身走开的时候,他打伤了我的鼻子,把我的鼻子打流了血。我追上去,狠狠地揍他,但被大孩子们拦住了。……第二天,我看见他正靠着墙站着。我走上去对他说,“我要宰了你,”并给了他一拳。他没有还手。他明白他打不过我。后来这件事就传开了。在我打败他以前,纳特西是个狂妄自大的家伙。……从那件事以后,他好像失去了他的威风。我想和他谈谈,设法让他振作起来。
在我打败他之后,我告诉男孩子们应该怎么做。他们听我的。假如他们不听,我就揍他们。我这一帮里的每个孩子都曾挨过我的揍。在我这条街上,有一个男孩是西西里人。我揍了他以后,他告诉他爸爸了,于是他爸爸出来找我。我藏在房顶上。等他爸爸走了,纳特西通知了我。我再次看到那个孩子的时候,又揍了他一顿——因为他在他爸爸那里告了我一状。……可是,比尔,我并不是一个那么粗野的孩子。我打了他们以后总是感到抱歉。
他们都信任我,比尔。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做一些这样的事的原因。如果我们的孩子们中间有人在别的街上挨了打,我就会和他一块儿到那里去。后面还会跟着两三个我们的男孩,他们不是去帮助打架的——只是观阵。我会问这个孩子,“是谁打的你?”他就指出那个打人的家伙,而我就会把这小子揍一顿,并对他说,“不许你再碰这孩子一下,懂吗?”
我小时候像只小老虎。我谁也不怕。多数孩子在打架的时候都只是互相推推搡搡,我却用我的右拳猛打。我有这个力量。除招架时外,我只能用这一只手打,可是这博得了更多的尊敬。他们说,“要是他的两只手都好好的,他什么事干不出来?”他们认为因为左手坏了,右手才更有劲——也许是这样。……这还不光是打拳。我是一个总想要有所作为的人,是个非常聪明的人。
多克对他的胳臂非常敏感,他不许任何人由于他的残疾而原谅他。他在家里用大量的时间练习拳击,以提高速度和协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