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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昔年旧梦

兰色凝夏 曹徽雨 4255 2024-11-11 14:05

  山路明朗了,不再有浓雾,离凝夏呆立在银杏树下,她看不到更远的未来了。她只有手中这块泣玉。这穗子是她用红线一点一点编成的,先前的那一条沾了太多血污,不得已而丢掉。红的穗子衬着玉的光泽,她从未怀疑过,家人用生命来守护的胡家至宝,会是仿品。从未展现过力量的至宝,一直因持有至宝遭受追杀的家族,一场场昔年旧梦伴随着回忆冲击着她,令她愈发无所适从。

  祖母将白兰花分给她和妹妹。妹妹好动的性子,能顶着白兰花玩上一整天。她就在屋里,守着小窗的光亮,安心地编织,给铃铛穿的绳、给泣玉穿的穗子,都是在这个时候做好的。案台上临涯仙子的神像,呆滞地望着她。她出生之时,祖母说这孩子五官与临涯仙子甚是相似,坚持给她起名离凝夏,成了家族的继承人。现在倒是应了祖母的寄托了,全族只剩她一个人,是无可奈何的家族继承人了。

  她曾好奇过被供奉的临涯仙子,那位离凝夏,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位神仙。祖母抚着她乌黑的长发,一遍一遍地讲这个故事。

  两千多年前,有位神仙从海上来,当时看到她的渔民是这么说的,踏着海水,风姿绰约,就这么来了。神仙面若少女,发髻乌黑,柳叶细眉,凝着些淡淡愁思,圆圆的脸,小巧的鼻子,跟神像上的模样差不多。据传这位临涯仙子有一双有色的眼,与周围村民的黑眼睛不同,见识多的,说仙子的眼睛颜色与西域人是相似的。仙子在几个村庄之间穿梭,行医救人。在过去可是妙手回春,救了不少村民。仙子与村民同吃同住,只要是救人,有求必应,无论贫富。有富户奉上黄金,仙子也不收。相处久了,村民们方知,仙子的目的地是洛阳,她是为了到洛阳寻找冰之至者。村民们不懂冰之至者是何人,但也想法子托行商载仙子去洛阳。仙子一去,村民多有不舍,张罗着为仙子塑像修祠,香火不断。

  仙子去了洛阳之后,发生了什么,有多种传言。其一是说仙子与冰之至者决斗,仙子落败,离开洛阳回到海上去了。其二是说在东都洛阳有位恰好云游至此的方士,一见便爱上了仙子,坠入红尘,仙子躲避他的追求,不知所踪。方士情深难以,寻了位世外高人,不知用什么法子,探得冰之至者的所在,仙子才出面,要求一场公平的对决,方士多次想出手相助均被拒绝。仙子落败以后,不曾再入红尘,彻底失去踪迹。方士探得仙子曾经的落脚之处,从世外高人那里习得仙子的魔法,在村里娶妻生子,是谓离家的始祖。临涯仙子作为家族的守护神,代代供奉。

  祖母每天都会擦拭玉雕的神像,在神像前祈祷。

  离凝夏当时并不明白这些传说,长大以后,她觉得,临涯仙子和冰之至者的一战,对临涯仙子而言至关重要。至于方士,可能是村民为了增添浪漫色彩,杜撰出来的人物吧。可是,如果没有方士,又无法解释族中的水系魔法起源了。

  她的记忆里闪过一个从未露面的人,带来泣玉和这份生死委托的人。

  那不知是什么时候,胡家的族长从北方而来,委托离家族长代为保管泣玉。当年接下委托的前辈们都已作古,后人们一代又一代把泣玉作为传家宝传承下来。其间风平浪静的时候居多,少有波折。作为东方魔法世家之首的胡家,威名内外,凭的是实力,自然鲜少有不识相的恶人来碰胡家荫庇下的离家。

  “祖母,我们为什么要为胡家守玉呢?”离凝夏很小的时候,问过这个问题。

  “因为当年那位方士,从世外高人手中习得临涯仙子的魔法,承诺家族世代都要忠于胡家。”祖母一边刺绣,一边提到了方士。

  又是方士啊。

  两年前的十五岁生日时,离凝夏又郑重问过父亲这个问题。

  “我们是水系魔法世家。修复与治愈的能力强,自保的能力弱。必须要有所依靠。在风雨将至的时候,胡家这棵大树,不会对我们弃之不理。”

  是因为泣玉在我们这里?

  又有什么用呢?弱小的家族依靠强大的家族,在灭族的厄运来袭之时,千里路远,无法向胡家求援。

  那个时候她竟庆幸祖母早已去世,不必遭此灭门之灾。没有滔天的火焰,没有痛苦的叫喊。黑魔法的收发都在一瞬间,地上的黑魔法阵,踩上便是万劫不复。她第一次知道那个女人的恐怖,她从村子一直奔上山去,手中紧紧攥着泣玉,这是离家最后的筹码了。只要闫紫还未得到泣玉,她就不会杀凝夏。父亲最后的叮咛,是带着泣玉一直向北方,到了胡家地界,投入胡家门下,以后的事,胡家族长会有安排的。

  逃命的紧迫暂时压过了失去亲人的痛苦,在最后一个山路的岔路口,她与妹妹分别。没有选择,她们不能走同一条路。走不同的路,总有一人能活下来的。踏上自己选择的那条路,离凝夏很清楚,没有泣玉的妹妹如果被闫紫追上了会发生什么。她别无选择。她现在是离家的族长了,手掌渗出的血浸透了缠着泣玉的穗子,眼前一片血红,有无穷无尽的血水涌进来了,都是血,都是血……她在这样的视野里前行,意识到踩空时已经迟了,猛地把泣玉护在胸前,翻滚了一会儿之后,感受到草的尖利,才确认自己翻到了草地上。

  终于有一只手覆上了她的额头,凉凉的。

  在这里结束了。

  她将一无所有。离家将凄惨落幕。也许再过一段时间,胡家会知道这一天发生的事情,那就是胡家的事情了,她再也无法知道了。

  开口说话的,是男声,稳重而成熟的少年的声音,凝夏已经失去了力气,她什么也做不了,额上那片清凉就和泣玉一样,她只有跪在地上,手里除了泣玉,她感知不到任何。

  “天无绝人之路。我们既然有缘相遇,你帮我一个忙,我也帮你一个忙。我送你去北方,眼睛到了北方自然就好了,你要自己找到胡家。找到胡家族长之后,替我传一句话。成吗?哦,我忘了,你现在没有选择。我这就把你送到北方,告诉胡家族长,六界战乱,四处玩的孩子们收一收,整顿家风,准备迎客。”

  血色的世界在消散,凉凉的感觉失去之时,凝夏竭力地喊:“你是谁?”

  “告诉胡家族长,就说是北林使君的原话。”

  北林使君么……能看清的时候,凝夏就到了另一座山脚下,周围植被的种类都变了,沿着小径往前走几步,她再也支撑不住,倒在了路上。醒来后就是明白已经到了北方,这座城市也确实是传说中的胡家所在,有点可惜的是,紫熙是伶渊家的,一个和离家差不多的人多实力不强的隐世小族。如果,能遇到胡家人就好了。

  从今往后的命运,她必须躲过闫紫的追杀,带着这块泣玉找到胡家族长,才有可能得知事情的始末,作未来的打算。先下山,回到别墅,不要让庄希瞳一家担心才好。

  离凝夏沿着小径走了十五分钟,已经能看到别墅的大门了,映入眼中的人,让她突然改变想法,掉头往山中跑去。

  “姐姐,终于找到你了。”娇小的少女用欢喜的语调说,她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凝夏。

  灭族的痛苦、逃命的紧迫都没有此刻的重逢可怖。

  她宁可再也不要见筱蝶,也不希望是这种方式的见面。

  离凝夏感到了没有生命的影子接踵而来,曾经的那个筱蝶,不会知道她在这里,更别提能在短短几天之内由南北上,并学会了黑魔法。在山路的岔路口与筱蝶分别后,离凝夏就发誓,从此以后,生死各不相干,她再也没有妹妹,如能北上,得以幸存,将投入胡家门下。如若无一幸免,那是家门最大的不幸。

  现在,至少不能让闫紫发现庄希瞳他们的存在。

  有什么办法,能联系上其他魔法世家,该怎么支开筱蝶,怎么给紫熙发信号呢……

  盛夏,大宅的柳树正绿。

  伶渊晨岚捡起地上一枚硬币,瞄准茶几上的存钱罐,那只金光闪闪的小猪背上的口子,轻轻甩出去,硬币在将要被掷入存钱罐时一声脆响,眼看着就要错过投币口滑落下去,另一股力量凭空而出,硬币倒滚着滑入存钱罐,发出“叮”的脆响。

  伶渊晨岚的眼中黯淡了,他心底的那个声音此时醒着:“力量不如从前了吗?投个硬币都有偏差,别灰心,最后不还是投进去了吗?”

  “最后的一下,不是我,是暗星。”幽蓝的眸子中明亮乍现,与门口一身白衣的少年相视一笑。他们二人的容貌颇为相似,若不是暗星是黑色的双眼,怕是伶渊家的人都要搞混。不食人间烟火的少年施然玉立,迷茫的眼神也被笑颜衬得稍有喜色。他一边往茶几上放东西一边说:“午安,主人。这是汲先生买的茶叶,夏月夫人亲手做的香囊。晚上您该去夏月夫人那儿吃饭。秋世对新家适应得不错,待您身体好转她会再来谈那件事情。前线的战报,冥界攻下了安珀,毁灭了安珀城主的卫队。”

  将物品放置好的暗星搀扶伶渊晨岚坐下,又去柜子里寻茶壶茶杯着手沏茶了。

  “暗星,你是说,摧毁安珀卫队是夜神大人的意思?安珀城,做过什么特殊的事情吗?”伶渊晨岚压着心中的那个声音不让他插嘴,等着暗星接下来的分析。

  暗星点点头。他的容貌在六界也算出众,每天看到他颇为赏心悦目,只是那不食人间烟火的风姿始终缺少一种独特的东西,一种真正属于他自己的成分,否则,看起来总像是伶渊晨岚的镜中之影。

  “以往的惯例,攻城略地是战时常事,后续有没有合理接管,能否令民众服从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夜神大人是否有意把战争推向‘你死我活’的阶段,此时还未到决战之时。安珀城也不具有特殊的战略地位。不过,安珀城的城主,曾在一次宴会上出言讽刺,暗指死神大人不是夜神夫人的亲生子。”

  直接摧毁安珀城的卫队不是最佳选择。安珀城全民皆兵,卫队几乎包含该城百分之八十的成年生灵,没有夜神的同意,冥界没有哪位将领敢擅自摧毁安珀城的卫队。此举反常。听了暗星的分析之后,伶渊晨岚心中的包袱却放下了。他接过清香满溢的龙井茶,凝视着杯沿漂浮的茶叶,说:“之前散布谣言,胡乱议论的人那么多,没有一人付出如此代价,夜神大人是想提醒魔王什么重要的事吧?”

  “正是如此。魔界有着即使如此也不发声的反应,主人务必多加小心。晚饭想吃什么?我和夏月一起准备。下午五时,我再来接您。”

  “还是老一套。有劳你了,暗星。”

  暗星缓步退出房间,关好了门。

  这时心底的那个声音才有机会说话:“冥界暗星这样的杀手锏,你都不告诉我,担心死了,决斗的时候我怕你真的死掉。暗星天天在你家泡茶扫地做饭,还乐在其中,真实可惜了这样的人才。”

  伶渊晨岚苦笑,“看来你还不太适应伶渊家的生活,都十五年了,艾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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