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入迷”
“我没疯,我没疯!!”
蓝白色条纹的病服随意地披在房间内男人的身上,透过301号病床前的窗户,甚至能清晰地看见那发红的双眼。
他癫狂地敲打着病床前的玻璃,妄图将窗外精神科医生手中的报告单夺走。
“放我出去……1847年,还有人,有人在等我……”
他似躁似迷,最终,当他意识到自己无法从这座精神病院中离开时,一切的症状都沉寂了,抱着头,只余下一声又一声的恸哭。
医生拿起桌前的报告单,用笔在上面圈出白纸黑字——躁狂症,妄想症,双相障碍,5-羟色胺(??)
“小李,你挡着我胳膊了。”
李岱站在医生身后,听到医生的话后,这才尴尬地挪开身体。
发酸地敲打着左臂,没想到,第一天的护士生活居然如此劲爆。
他是一名见习护士,刚刚大学毕业。
“不要多想,和这些病人们多接触,你就会知道,病人们也是很可爱的。”
医生瞥了眼李岱,这才将报告单夹在腰间,摸了把自己早已秃顶的地中海。
“我知道的。”
隔着窗户,医生和那位病人道了别,慢悠悠地挪开了身体,离开了。
只留下李岱一人站在原地。
空气中散发的消毒水味,弥漫着点点花香,李岱看过眼前病人的档案,病人很喜欢薰衣草的味道,这能让他安定。
“姓名:杨伏龙,性别:男,年龄:27岁,过往病历:无。”
“喜好:薰衣草,酷似手枪样的树枝,样式为金币的金属,X。”
他没能理解“X”是什么,这可能代表着未知,亦或者就是单纯的X字母。
“李岱??”
回过神,不知何时,杨伏龙已经贴在了窗户上,发酸的双眼仍布满血丝,但能看得出来他并没有哭泣,眼睛周围没有红肿。
想象一下,一位躁狂症病人突然喊出了你的名字,而且你们根本不认识,这种糟糕的感觉,李岱根本不想再体验第二次。
但出奇地,李岱并没有露出任何堪称是恐惧,畏怯的表情,他很好奇。
眼前的病人和他之前实习时遇到的都不同。
“你是怎么知道我名字的,杨伏龙。”
神神叨叨,迷惘,躁动,“5-羟色胺功能活动缺乏”……这是杨伏龙给他的第二印象。
“我见过你,我见过你……”
他顿了顿,道。
“你是一位油画家。”
还没等李岱提出疑惑,他又自顾自地说起了。
甚至为了描绘的更加清晰,他绘声绘色地在窗前比划,哈气,趁着窗户上一抹蒙着的薄雾,他画了一个火柴人,在旁边写上“李岱”二字。
“你的画在《伦敦每日画报》上很出名,代表作是《查娜的宴会》、《3021最终章》……”
“你的尸体在圣安列堡存放着。”
“1941年,你死了,你麾下的作品因此名声大噪,最后的一部画作甚至卖出了12万先令。”
这二部虚构的作品,被他写在火柴人的一旁,随后,不知是想起什么,他郁闷地在作品前打上“X”,又将小人抹去。
“但你已经死了……怎么还活着。”
显然,这位精神病人的脑中有着一套完全的世界观,而我,可能是某一次意外,他见过了我,于是就这样,我成为了他虚构世界的角色。
这只是我的猜测,不代表他真实的想法。
他此刻,躁动不安,抓狂似的揉着头发,也许这样,就能从他那混沌的大脑中榨取一点点有用的消息。
“我不会绘画,更不用提油画,一窍不通。”
李岱心想。
出于职业操守,他不能与一位病人过多地聊天,更何况,这可能会伤害他的身体。
“时间不早了,病人先生。”
他尽量模仿出一位画家的样子,将手中的中性笔当做画笔,挂在腰间,在杨伏龙尚且扭曲的视线下离开了。
忙完工,医院的人总是要吃饭的。
于是李岱去吃了饭,一碗略咸的牛肉面,一个不过手掌般大小的馒头。
今晚没有轮到他值班,庆幸之余,他又想起了早晨,杨伏龙与他的对话。
病人的语言总是充满魔力,不断笼在他的心中。
但李岱在意的是,在杨伏龙虚构的世界中,自己为何会成为一位画家。
因为自己更可能是一名平平无奇的护工,而非一位名噪一方的社交名流,一位震撼人心的画手。
这之间毫无联系的身份让他心似猫挠,兴已至此,他立刻骑上自己的小电驴,去店铺里买下了真正的画纸、画笔和颜料。
尽管这笔消费让他的钱包大出血,但为了自己的好奇心,李岱还是咬咬牙,买下了油画所需的所有工具。
未拆封的18色颜料,崭新的画板,洁白,规整的画纸,溶剂,全新模样的画笔,上面的毫毛根根清晰。
他把这些东西搬到了自己的出租屋,收拾完毕后,着笔开始了自己第一次的绘画。
李岱没有进行过系统性的学习,唯一对油画的了解,还是刚刚在手机上搜索的油画概念。
沾上颜料。
画笔在纸上游龙。
第一笔,朱红色的颜料在白纸上绽出一抹秀发,马赛克般的画风浮现。
李岱微微一惊,或许自己真的有绘画的天赋。
第二笔,人脸半身像跃然纸上,干瘪的面庞,滑稽的笑脸。
与头顶的头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看来,我毫无天赋。”
李岱并没有灰心丧气,他还是把手中的画作一笔笔去勾勒,去完善,意在画出杨伏龙口中那个“自己”的半身像。
第三笔,深灰色的西装,纯紫色的领带以及滑稽笑脸口中半含着的烟枪。
作为第一款绘画作品,李岱不想草草了事,但看着人物的半身版图,他又不知道自己应该再去添加些什么要素。
还少些什么……
李岱苦恼地啃着手指,直到手指泛起血液,猛然抬头,视线正对着卧室镜子中的自己。
“我懂了。”
身为画家,没有对绘画的激情怎么能行。
“要为画作注入灵魂。”
猛然,他将手指咬破,涓涓流出的血液滴在画板上,傲慢地按在了画中人的眼睛,将那原本灰黑色的瞳孔染成猩红,直到那眼眸中流出鲜血,滴在了烟枪之上。
血液比朱红颜料更红,更深。
“大功告成。”
这就是他最满意的形象,他希望杨伏龙见到的自己亦是如此,毕竟相比于画家,他更喜欢成为一位侦探。
虽然这件因为杨伏龙的胡话,而开展的绘画行动已经够荒谬了。
但他很高兴,因为自己的好奇心已经被满足。
于是,他将画作摆在阳台,颜料和血液的味道让卧室中的味道很复杂,需要些许微风吹散。
“等颜料干透,大概1-2天。”
或许是激情已经用尽,又可能是灵感早已枯竭,兴奋过后,只觉一股困意袭来。
很困,非常困。
干涸的双眼顿时灌铅般沉重,哈声不断,朦朦胧胧般,索性,他直接半躺在沙发上,枕着沙发垫子沉沉睡去。
许是出于太过劳累,他罕见地做了梦。
他梦见了自己的画作,那张半身像毕恭毕敬地跪着,下半身一片模糊,赤红的双眼紧紧盯着自己。
这是一所教堂,每一处的彩绘玻璃都致力展现出一种独特的绘画风格,从罗马到埃及,从弗里吉亚到欧洲神话,最终,都化作一道道微光,笼罩在窗前最大的圣杯彩绘上。
但还能看出许多元素的缺陷,毫无美感的金属祭坛,已经干涸的圣杯卦象,不知名的雾气浮在上空,仔细望去,还能看见点点丝绸飘在空中。
他开不了口,只能沉默。
“赞美起源。”
半身像如是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