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其他 竹中院子

第16章 炒猪肝

竹中院子 孙长安 2719 2024-11-14 03:32

  家家户户吃上肉这件事,不是很久的事。不过就是最近二十几年的事。在90年代的中期,家家户户想吃肉就吃肉的日子,并不多。甚至好多学生都还嚷嚷着想吃肉,家里人才会去集市上割一点,骗骗孩子的嘴巴。

  谭素华的女婿杨国康是个杀猪匠,自然是不缺肉吃的。但也不代表着谭素华的家里总是有肉。一来是那个时候没有冰箱,二来是离乡场也远,杨国康也不可能天天去送肉。因为也不是天天杀猪,即使要杀猪,也还得去乡下走家串户的买。因为那时候,并没有什么大的养猪场。

  要解决吃肉这个问题,最主要的还是谭素华自己喂的猪。好多人对四川的腊肉趋之若鹜,皆是因为腊肉独特的口感。和北方的牛肉干、云南的火腿、江浙的干鱼一样,这都是原始的储存肉食的方法。

  虽然腊肉好吃,但终归到底这是一种无奈之举。四川潮湿,新鲜的肉类不易保存,于是将吃不完的肉做成腊肉风干,以备青黄不接的四五月份,可以吃到一口肉。四五月开始进入农忙季节,而年初刚刚喂养的猪崽还尚未长大,要吃肉,可不就腊肉这一种方法了嘛?

  云贵川一带,虽然少数民族众多。但有一点,大家都做腊肉。反正是汉族的习俗风格都是大同小异,甚至连语言都是。正所谓云贵川不分家,就是这个道理。

  年末,杀一头大肥猪,除了不能储存的猪血要当时就吃掉外,剩下的一切猪肉和猪内脏都可以保存下来。将肉分割成块,烧热水把猪肉洗干净,然后放到簸干上面晾干水分。再准备两三个大缸子,肉的水分干了之后,将其表面涂抹足够多且均匀的盐,随后便整齐的码入大缸。

  一般来说,一头三四百斤的大肥猪,除了杀年猪时要请邻居吃个七八斤肉外,基本上所有的都要贮存起来。因为杀猪匠就是自己的女婿,所以谭素华省去了给杀猪匠的肉。

  等码好盐的猪肉在缸里发酵一段时间以后,这个过程一般是一周左右,让盐都浸透到猪肉里,随后便拿出来自然风干就可以。这样的腊肉色泽金黄,吃起来没有异味,将其煮了之后,切成片加二荆条辣椒,或是加蒜苗(青蒜)爆炒,什么佐料也不用,就好吃得要命。

  当然,有些地方的腊肉在缸里拿出来之后,还要找个地方用松柏枝烧了烟熏。这样的肉吃起来有一股浓重的烟味。味道不是很好。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个人的口味,当然依个人而定。

  因为烟熏看不出色泽金黄这样腊肉的外形,所以当今市面上许多腊肉也就利用烟熏这个手段来造假,许多肉都是新鲜肉,根本就没有抹盐发酵,所以味道总是很怪,也很难吃。非云贵川又喜欢吃腊肉的老饕们,便成了这种造假货物的牺牲品。

  张英菊交给了孙丁荃70元钱,作为一周的早饭钱。自己收拾行装回家去了。目的就是送儿子上学的事情。但她不知道的是,孙丁荃很快就会将早饭钱挥霍一空,然后因为低血糖摔倒在浴室里。

  那时候一个烟花厂的工人平均工资不过400元。因此一周70元的早饭钱其实很奢侈了。张英菊一个人是350元,而孙丁荃干体力活则是有500元的收入。二人一个月加起来,足有850元的收入。张英菊按照二人早饭的标准留了70元钱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张英菊回家去了。孙丁荃掌握了钱自然是看录像、喝酒。干这些事情当然不能是自己一个人,而是要叫上几个要好的人。于是前三天孙丁荃就过得比较潇洒。但随着70元钱的耗尽,孙丁荃的早饭也就没了着落了。

  工厂管午饭和晚饭。所以孙丁荃就这么勉强的撑着。可是工厂的饭并不好吃,不好吃到什么程度呢?偶然间一次吃蔊菜,江浙一带又叫“苋菜”。这种玩意儿在四川一般是用来喂猪的。

  蔊菜有一根长长的主干,主干上长满了叶子,初期是绿色的。后来越长越长,叶子也就渐渐呈现出紫色。很像另一种蔬菜紫苏叶的叶子。这种菜时常透露出一丝怪味,说不上恶心和臭,但也说不上截然无味。

  这种菜一般都是将其割回家,然后和着野草一类的猪草砍了,做成猪潲喂猪。但有的地方趁蔊菜还没有长出紫色叶子,就将上面比较嫩的尖给掐了下来,然后做成青菜。比起白菜、莴笋、油麦菜、上海青、小油菜这些正规青菜,这玩意儿不仅便宜很多,而且数量也多。

  但是蔊菜多是生长在阴暗潮湿的水边,因此也少不了会在上面附着一些东西。张英菊就曾在吃晚饭时,在碗里的蔊菜中,用筷子翻出两根蚂蟥。张英菊的第一瞬间反应不是恶心害怕,而是觉得委屈。自己出来打工竟然是吃带了蚂蟥的猪潲。不由得大哭一场。

  孙丁荃花完了钱,早上又起得早做工,肚里没食根本不行。因此去厕所小解时,倒在了相对比较干净的浴室。工厂里的浴室和厕所就是一墙之隔。厕所很脏,浴室稍微干净,因此孙丁荃总是去浴室上厕所。

  后脑勺被磕出了血,也无人发现。孙丁荃就这么自己躺在浴室里,直到苏醒过来。因为浴室总是只有晚上有人,所以白天自然是无人发现孙丁荃的。至于后脑勺的伤,直到现在依然都很明显。

  谭素华从女婿杨国康那里拿回了一块新鲜的猪肝,于是将其炒了。孙韧自小并不缺肉吃,但小孩子总归是喜欢肉的。看见大人炒菜,鼻子闻到肉香还是很兴奋地。但直到来到了桌子上,才发现盘子里的“炒肉”不像是平时的炒肉,而是一块块奇怪的东西。

  孙兴广看出了孙子的疑惑,于是夹了猪肝在嘴里嚼了起来,一副美味的样子。其实这不是孙兴广装的,像他这样的人,吃尽了苦头,什么难吃的都吃过。能有这样的饭菜吃,什么都是美味的。

  大人的影响是直接的,于是孙韧也学着爷爷的样子,夹了猪肝在碗里吃。味道虽然怪怪的。但是谭素华却夸奖起孙子来

  “哦,啥子都要吃嘛!这个猪肝还是好吃嘎!管他好撇,呼噜呼噜吃嘎就是。”

  孩子最能察言观色,面对大人的夸赞,孙韧自然是再接再厉。又夹了好几块猪肝和着米饭吃了。慢慢的也就习惯了这猪肝的味道了。

  那时候,孩子还没那么金贵,基本上农村的孩子两三岁就已经学会自己用筷子吃饭了。一般都是大人吃什么,就跟着吃什么。也没有那么多的营养餐。平日里就是米饭、蔬菜和一些挂面、咸菜的副食。也都不是精心料理过的。总之就是煮熟了就吃。现在一个个也长得生龙活虎的,成为了社会的中坚力量。

  孙韧坐在堂屋的桌子边这么吃着,突然爷爷奶奶抬头朝挨着灶屋的卧房看去,张英菊提着箱子从灶屋进来,走到屋门边站着喘气,箱子放在门槛上。孙韧顺着孙兴广二人的视线看去,果然是自己母亲。

  张英菊的火车下午才到重庆,然后赶车回到县城已经是天黑了,从县城再找车回村里,再从龙头寨的公路边一直走回家里,可是不容易。于是,一定要在县城买房的想法,又强烈了一层。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