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学习萨拉斯语(二)
布置完学习任务后,大法师就离开了教室。
“喔,我们来了一位女魔法师。”是曼弗雷德的声音,他左右打量其他三个男孩的表情,想从他们脸上找到认同感。“我的意思是,女,魔法师。”
法拉瑞克单手托住腮帮子,看向麦吉,眉宇间笼罩着几分疑惑,“所以,北方的洛丹伦,已经开始让女生学习魔法了吗?”
麦吉隐约听出了两人话里的其他意思。
凭什么女孩不能学习魔法?
“难道我是第一个学习魔法的女孩?”
这不可能吧。
“至少,我没见过哪个女孩子能掌握魔法。”曼弗雷德说,“麦吉,你是怎么被老师选上的?你向老师展示了你的魔法能力?”
从麦吉的着装上来看,她绝不可能来自大富大贵的人家,假如她不是很凑巧地在路上遇到了斯卡维尔,又活蹦乱跳地展示出自己超群的魔法才能,那么以她的出身,恐怕一辈子也不可能认识对方。
麦吉摇摇头。
“她是一个人来达拉然的。”乔纳斯在一旁补充道。
“那你…会魔法吗?”曼弗雷德追问。
麦吉有些不悦。
“你会吗?”
“我不会。”
“那你输了。”
“你的意思是,你会魔法?你真的会魔法?那你能让我面前的这本书飞起来吗?”曼弗雷德的语气急迫起来,他没有任何征兆地兀自站起身,似乎想借此夸张声势。
麦吉扫了眼对方,露出不屑的表情,一字一句开口说道:
“如果你再问下去,我就让你手里的书变成一地碎纸。我的意思是,我,可以做到。”
说罢,她用余光瞥见工具包里露出半截身子的白色羽毛笔,伸手将其抽了出来,让它垂直悬在右手的食指上。
现在,四个男孩齐刷刷看过来。
表情一个比一个惊讶。
下一秒,女孩用力向前甩了甩食指。
白色羽毛笔便以离弦箭矢之姿,向前方飞驰,在一瞬间划破空气,伴随着一声轻响,钉在男孩背后书架上。
整间教室在这一刻,陷入了极致的静止。
连呼吸声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男孩们回过头,不约而同望向那根羽毛笔。
过了不知多久,法拉瑞克从座位上起身,走到羽毛笔的正下方,伸长手臂用指尖轻轻抚摸它的尾端。
然后转过头,面向所有人,一脸不可思议地说道,“这上面没有细绳牵引,麦吉刚刚是用魔法把它丢过来的。”
“你确定你看清楚了吗?”
曼弗雷德来到法拉瑞克身边,从书架上拔出那根羽毛笔,仔细打量了一番后,沉默不语。
“安静点,我要学习了。”
麦吉冷淡说完,用一只手托住额头,强忍着不让自己笑出声来。
女孩平复心情后,重新挺直腰杆坐正,将黄皮书放到一旁,翻开蓝皮书的第一页,决定从头开始临摹每一个字。
只要能对每个字有大致的印象就好。
她一遍想,一边拿起羽毛笔,愣了一下才意识到,手边没有可以用来书写的纸张。
抬起头看向对面的男孩。经过刚才那番下马威后,现在没有人再敢对她的性别或者能力提出质疑。
纳塔尔正神情专注地埋头看书,一只手探到自己的后脑勺,有一搭没一搭地揪头发尖儿,偶尔会拔下来一根。
曼弗雷德没有坐在位置上,而是走到窗边,将整个身子泡进阳光里,打眼看去,黄皮书的封页像是被光线镀上了一层金箔。
法拉瑞克连书本也没翻开,他怔怔望着天花板,一副陷入沉思的模样,指尖嘀嗒嘀嗒敲打桌面。
乔纳斯和法拉瑞克一样,只不过他背对着大家,把焦点放在教室里的书架上,一会往左边走几步,一会又往右边小跑,偶尔还会用手指划过每一本书的书脊。
麦吉受到乔纳斯的启发,也回过头看自己这边的书架,想从上面找到可以使用的纸,不过上面除了书以外,只有收纳好了的卷轴,白灰色的小型雕塑,不知道是否装满墨水了的黑色墨水瓶和零散摆放的磨笔石。
扫兴回首,她从心底鼓足了勇气破冰:
“嗯...我想问一下你们有纸吗?写东西的纸。”
第一个看向她的是法拉瑞克。
“你是想说羊皮纸吗?”
乔纳斯接话,“教室里没有纸,想要写东西的话得自己买纸。”
“那你们要写东西的话,怎么办?”麦吉问。
“用自己买的纸。”
麦吉以一句“哦”结束了这场谈话。
她微微颔首低头,将额头的一缕碎发抚到鬓边。
过去,她只在离村庄有几小时路程的布瑞尔镇上见过羊皮纸。
通常来说,那是一张很大的纸,张贴在镇中心附近的布告板上,纸面有时候是一幅画,有时候是简单的红字和一大顿黑字,有时候又是图文兼备,图上还会有红色的标识。
麦吉在心里打量着,现在还不知道纸有多贵,而且就算价格便宜,她身上也没有钱可以买,以现在的情况,只能先往书上写了…
又或者,我可以写在手上。
想到这,麦吉从工具包里翻出墨水,抓起大法师给她的那根米黄色羽毛笔,蜻蜓点水地蘸上墨后,往左手的手心写下第一个字。
初次书写,她感觉无论怎么握笔都不得劲。
写下来的字也与蓝皮书上的模样大相径庭。
以至于那与临摹相碰撞的魔法完全没起效。
写完第一个字后,麦吉依旧对那个字一头雾水。
“哇,呃,你写的字好奇怪,你是怎么握笔的?”
是乔纳斯的声音,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悄悄走了过来。
麦吉犹豫了一会,将握着笔的右手向右翻正给他看。
“这握笔姿势跟我学到的不一样。你看我的。”
乔纳斯手里的羽毛笔正是麦吉刚刚扔过去的那支。
“你看我是怎么握的。”
只见羽毛笔被男孩捏住了前中段的部分。
着力点在食指的第一关节和中指的第二关节之间。
大拇指按住一侧,食指和中指从另一侧压过来。
其余两根手指自然放松。
落笔时,羽毛笔与桌面的角度微微倾斜。
麦吉照着乔纳斯的姿势依葫芦画瓢,很快就抓住了握笔姿势的精髓。
这回,她写的第一个字,终于从心里感应到它的意思了。
那是个“我”字。
“谢谢你。乔纳斯。我知道这个字是什么意思了。”
她想起来,自己小时候有听村民们谈起过,磨坊主会请镇上或者城里的教师到家里来,教授孩子读书、写字、画画。
也许,乔纳斯就是在家里学到如何握笔、识字。
尝到甜头后的麦吉,开始一发不可收拾地蘸墨,写字,再蘸墨,再写。
直到左手被笔墨包裹得看起来像是一块奇怪的布告板。
这时,她看向自己的右手,忽然发现手腕上有了那枚标志性的眼睛。
这是什么时候有的?
麦吉撇下羽毛笔,好奇地用左手轻轻摩挲那块标志。
它无法被擦掉,也不会被墨水污染。
每次触摸、按压,上面的微光都会有一点点感应,颜色变得明显一些,或者黯淡一些。
让她联想到林地里那块会发光的方尖碑。

